2007年5月30日

關於「『社會』與『政治』路線孰先」雜談_2社運不敵政運(20070531)

若說「社會」是一種有機體,一種自然形成的聚合,
則「政治」便是一個系統,一部機器,一種人工造物。

表面上看起來,
「政治」既然是人工造物,
其適用範圍及影響,照理說應該會小於「社會」才是;
然而事實上卻完全相反:

儘管政治制度、憲政慣例、政治文化、政治認同,
這些無一不是後來“人工”而加諸於「社會」之上的造物;

但「政治」的領域,不僅涵蓋了整個「社會」,
並且「政治」甚至可以獨立於「社會」而單獨存在。

豈不見:
政權可以流亡海外,遠離人民;
政府決策可以單憑主政者的意志而定,無視社會現狀;
政治動員下的群眾,夫妻可以鬧翻,父子可以視彼此為讎寇;

其次,「政治」也經常影響「社會」。

根據一般人最直覺的想法,照理說應該是「社會」影響「政治」才是;
然而事實上卻完全相反:

「政治」經常決定了我們用以認知世事的尺標,
(例如:黑五類/紅小將、外省眷村子弟/本省三級貧戶)
並且經常形成我們判斷優劣的價值體系。
(例如:本土優先/中國豬、支那奴)

「社會」可能要花上數代人的時間才會逐漸形成的「階層」或「族群」,
「政治」上經常隨便一個決策,就創造(或摧毀)出新的階層/族群。

再說,正由於「政治」領域的影響力大,
隨便一個政治上的錯誤,就足以抵銷十個、百個社會運動的努力。

想想:毛澤東或希特勒掌權期間多者不過二十年,
但在政治上所造成的傷害,
很可能要整個社會用一百年,甚至兩百年的時間才有可能復原。

「政治」對於「社會」的影響,經常可見於政治權力更替之間;
但「社會」對於「政治」的影響,卻經常要花上數十、乃至數百年的演進。
「政治」影響「社會」,而反之不常。

除了前述兩點之外,
「政治」經常代替「社會」而發聲,
而「社會」的發聲,卻往往被視為是「政治」的發聲。

王建民投身大聯盟,是因為大聯盟提供球員美好的前(錢)途,
臺灣球壇既養不起、也未必有過栽培之勞,
何以王建民便成了「臺灣之光」?

林義傑跋涉極地與沙漠,是為了突破自己,
臺灣的教育既未強調刻苦與自勵,(不然怎麼會有教改?)
何以林義傑便成了「臺灣的驕傲」?

周俊勳九段名人奪得LG棋王寶座,固然是臺灣棋壇的苦勞,
但若不是當年他們家沒錢赴日發展,不然現在一定也入了日本籍;
更何況,周俊勳靠的是大陸高手栽培,臺灣又出了什麼力?

凡此種種,不勝枚舉。

而「社會運動」之所以不敵「政治運動」,
除了前述三點之外,更重要的因素,在於「運動」二字:

「運動」,意味著要促成某種「改變」,
則「運動」自身必然帶有濃厚的“人工”意味。

也因此,任何社會運動,都可以被簡化地說成是:
「某些人(半)有意識地以(半)人工的手段,企圖影響『社會』,並期待產生改變」。
這句陳述,無論是性別議題、環保議題、教改議題、醫療議題,統統都適用。

正由於社會運動本質上就帶有這種“人工”味,
因此,也往往只有當社會運動與政治運動作了某種結合,
社會運動才有某些可被觀察到的成果可言。

試想:
如果一種社會運動,不影響法案,不影響政府決策,
單單只從「社會」著手,而且堅持不超出「社會」的範圍,
那這種社會運動,最後的成效能有多大?

因此,任何的「運動」或「改革」,
如果完全不從「政治」領域下手,必然難有成效。

(當然,葛拉敏銀行微利貸款的主張,或許是一個反例。

葛拉敏銀行一直非常排斥公部門與官僚的介入,
以免傳統“主流”觀點扭曲了葛拉敏銀行實際運行的宗旨與精神。

然而,我們也必須承認一點:
葛拉敏銀行當年如果沒有得到國營銀行支援試辦,
今天很可能還走不出最初實驗據點的那個村落。

即便是葛拉敏,在實踐過程中,仍難免會借用到「政治」的力量。
可見若是完全自限於「政治」之外,社會運動能有多大成效,絕對是個大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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