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7日
反政治正確是道德能力低落表現雜談(20230607)
諷刺的是:這種模式,其實發生在同一個議題的兩端。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在女性平權的議題上,女拳者與反政治正確者,常常會用類似的嘴臉與語氣批評對方。
女權如此,黑人議題如此,少數族裔問題如此,同性戀與同婚議題如此,跨性別議題也是如此。
人們看到了某些零星的亂象,也不問這些亂象是否為少數例外,反正就認定足以代表全體、足以概化為一般;於是通過批評這種亂象、滿足了「自己討伐了邪惡」的幻覺。
這個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壞人;而且好人未必隨時都好,反之亦然。
所以我們可以隨時在大街上、市場裡、地鐵車廂中、看到男男女女的各種不文明言論與舉措;正如我們可以在倡議婦女議題、黑人少民議題、LGBTQ議題的場合中、看到各種冒稱者與政治正確者的光怪陸離言行。
確實,這類冒稱者與濫用者的言行,不僅無助於我們追求平權與正義,反而容易引發旁人的反感;所以我們確實應該嚴懲這類冒稱與濫用的行為。
但這邊存在著兩個問題:
一、冒稱與濫用,其實在發生頻率與絕對數量上,真的都只是少數個案;只不過,因為這類言行具有新奇性與新聞性,尤其容易被反對平權的保守派特別關注,於是容易獲得人們的注意力,從而被多數人誤以為「世間的道德與文化秩序都快要被這些“妖魔鬼怪”給摧毀了」。
舉個例子:很多兩岸華人經常譏諷美國BLM運動中的各種暴力事件與打砸搶事件。但問題是:這類脫序事件,其實真的是少數;而且經常是被有心人士趁機搞事,而非主辦單位的責任。
美國聯邦調查局與各州執法單位,其實有在統計並監督BLM運動中的各種活動。在BLM運動熱門的三年間,全美國累計有超過數百萬人次參與各種大小不一的遊行活動。其中,警方有介入逮捕或驅離的活動,大概只有5%;而警方之所以介入,也不必然是因為活動中出現暴力或失序的行為,有很多是「參與者忘我地走出了當初申請集會遊行之場地的範圍」(比方說,當初申請在某公園內集會,結果走出公園、跑到對街、卻還繼續舉標語喊口號)。
當然,美國警察並沒有那麼閒,不會單單因為「遊行者走出了申請範圍」就馬上逮捕;不過,當看到這種情形出現時,警方通常會過去大聲喝斥。很多時候,遊行者會因為覺得自己被警方欺負了、所以大聲叫罵回去;當叫罵聲升級了,警方就可能把領頭的幾個人逮捕了。
逮捕也不一定是為了入罪。很多時候,逮捕後帶回分局,還沒進門就把人給放了。目的只是把領頭者帶離現場,以預先澆熄潛在的滋事火苗。
那麼,那些想趁機搞打砸搶的人,會混在這種遊行隊伍中嗎?其實不太會。因為這種遊行為了聚集人潮,通常會申請在廣場或空曠的地方舉行;所以這類適合集會遊行的場地附近,通常只會有賣氣球或零食的小攤子而已,沒啥好打砸搶的高價值目標。
這就引發第二個問題:有旁人會趁亂搞事,這難道是平權運動者的責任嗎?
想要趁機打砸搶的人,通常會等“平權團體申請辦大型活動、警方非得分派人手去維持附近交通或避免遊行出事”的時機搞事。但這些犯罪者會跟平權團體事先串謀嗎?當然不會。
平權團體會預先知道有犯罪份子打算當天在同城裡搞事嗎?通常不會。
又,平權團體有可能因為當天可能有犯罪份子想趁亂搞事、所以就自我閹割地不努力宣傳集會遊行活動,或是不希望集會現場沒有人潮嗎?除非犯罪者就是要在集會遊行的場子裡實施犯罪,不然平權團體沒有理由、更沒有義務與責任、去為了犯罪者的違法亂紀行為、而事前自我噤聲。
也許會有人將打砸搶的犯罪行為歸咎於這些平權活動頭上,因為它多多少少分散了城市中的警力,也多多少少增加了城市對於交通或噪音的承受壓力。
但問題是:這種所謂的“責任”,其實在新年、耶誕節、聖吉納羅節(義大利裔天主教徒的慶典活動)或聖派崔克節(愛爾蘭裔社區的慶典活動)的場合中,都有可能發生;因為這些場合都會增加警力維持公共秩序、治安與交通順暢的職責壓力。
更不要說:美國在超級盃、世界盃或奧運等重要賽事舉行時,體育系酒吧與體育館附近,更是經常都有自發聚集喧鬧的人潮;這些也都是會增加警方壓力的因素。
何以這類文化或體育系的活動,大部分時候都不必為了相關的酒後鬧事、鬥毆、趁亂扒竊、打砸搶等行為負責,但是追求平權運動的合法集會遊行卻必須背負這類罵名呢?
顯然,問題的關鍵從來都不在於違法亂紀的失序活動本身,而在於人們想要如何找對象來歸咎?想要如何利用這類的新聞時機去宣洩自己的各種情緒與不滿?
於是乎,在警方紀錄中九成九和平的七八千場BLM集會遊行,在批評者眼中,成為破壞社會秩序與和諧的壞份子。
但事實剛好相反:在BLM的集會遊行中,警方最常逮捕的,並不是聲援BLM的人士,而是被保守派號召過來、去現場抵制叫囂的所謂“反政治正確”人士。
這些反政治正確人士,有去人家合法申請集會遊行現場開槍者,更有故意開車往遊行人潮中衝撞者。
恰恰是這類極右派的仇恨與敵意,以及許多人對美國警方顢頇無能的不信任感,形成了AntiFa這種極左派的回應;正如60~80年代的黑豹黨一般。
我不是說AntiFa那種「用陰謀論對抗陰謀論、用暴力對抗暴力」的路線與作法是正確或合理的。但AntiFa路線的出現,恰恰說明了問題:對一個議題作無腦回應,只會引發反向的無腦回應而已。
很多兩岸華人根本不知道美國的極右派成天在傳播甚麼荒謬的陰謀論,更不知道這些極右派幾乎打從骨子裡就是堅決仇視有色人種的種族主義者。
大多數兩岸華人並不真的懂美國,於是只根據一些媒體(或自媒體)傳播的視頻與文字、就自個腦補幻想成一套「價值立場」;但華人所幻想出來的這套價值立場,在絕大多數時候、其實都跟美國人自己主張的東西、差上十萬八千里。
兩岸華人都有為數不少的川普粉。她們成天吹捧川普,把川普說成是多麼精明能幹的優質商人、同時又是與庶民百姓站在一起對抗邪惡深層政府的英雄。
其實這種想法沒有太大錯誤——除了川普不精明、不能幹、作生意很少賺錢、從來不以庶民百姓自居、也不在乎庶民百姓的死活、而美國所謂的深層政府大多數都只是用公文流程與法規程序保護自己的普通公務員等錯誤之外。
美國有沒有深層政府?沒有。美國有的是「利益團體通過合法手段阻擋立法者與競爭者,而搞出各種複雜法條迷宮」。美國有的是「地方派系金主與兩黨各自的各層級委員會合作、或利用對超級黨代表的把持,或利用隱形初選排除潛在參選者,從而確保各層級的選舉結果不至於超出金主的預期範圍」。
這是美式民主的特色,也是美式民主的問題。但這偏偏就不是美國查黨與右派整天念茲在茲的深層政府云云。
但華人川粉不管這些;她們只管吹川普。因為她們自始就不是因為自己懂美國而吹川普的;她們甚至不在乎自己懂不懂真實的美國。她們之所以吹川普,是因為川普這個圖騰與符號、碰巧就在她們面前、而且可以被她們拿來吹。
所以,到頭來,吹川普也好,撻伐女權黑人同性戀者跨性別的政治正確也好,其實都只是無腦的粉圈行為:找個對象、尋個因頭、趁機會投射一下自己的黑暗想法與負能量,以此重新讓自己可以稍微感覺良好一點、稍微覺得自己果然還是「正義の味方」。
不管是罵女拳、跨性別、公車地鐵上的大爺大媽、穿正裝化妝趕來處理小孩出意外的職業婦女、呼籲用疫苗口罩保護彼此的微弱聲音、甚至是校園食堂供餐中的鴨脖,其實這一切都只是人們想要發洩自己情緒、不滿與偏見的藉口而已。
甚麼社會善良風俗、公共秩序、社會集體利益、和諧未來等口號,在這些人口中,其實都是假的。
只要時機碰上了,她們可以痛罵殘疾人,也可以痛罵“痛罵殘疾人”的人。女權、黑人、少民、同婚、跨性別、疫苗、口罩、社交距離令、…等,其實都可以被她們隨時替換此處所謂的「殘疾人」一詞。
任何一種對道德價值、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共同利益的追求,都必須以常識、知識與智慧為基礎。無腦地撻伐與抵制,其實就跟政治正確的「取消」文化一樣,不僅無濟於事,更只會增加各種各樣的反作用力。
搞政治正確的,與反政治正確的,說穿了,其實本質上是同一類人;只是碰巧站在貌似對立的兩個陣營而已。
事實上,她們彼此其實是相互依賴、甚至相互勾結合謀的病態關係;因為她們只能通過「否定彼此」才能稍微感覺到自己的活力與存有。
是時候讓我們擺脫這種病態糾纏的狀態了;因為人類文明中任何美好的事物與價值,都不可能通過這樣的扭曲關係中而形成或產生。
當然,我不是說「要從這種病態扭曲的結構中脫身」很容易。它就跟「對抗新冠疫情」一樣,理所當然地是很困難的挑戰。但這是我們身為人的使命與責任。
不然如何?難道要我們眼睜睜看著人類文明中的美好事物被踐踏?看著人性中殘存不多的光明面被掐熄?就像看著數百萬條人命被反口罩與反疫苗運動給害死?
恰恰是在這種時刻,我們需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良知與道德勇氣;不然,我們到底憑甚麼自栩是有理性能力或有道德良知的動物呢?
選擇「放棄」很容易,我們甚至會因為「開始習慣躺平」而可以竄改我們長期的記憶、好讓我們免於自責。但在我們內心深處,我們知道我們是錯的;不然,我們就不會在面對各種事實真相與科學證據時、如此地惱羞成怒了。
如果我們希望自己或子女、能夠生活在“稍微美好一點”的明天中,我們今天就必須要開始練習停止這一切。
2023年4月30日
左膠與反左膠不懂公共理由議題雜談(2023-04-30)
很多人跟著媒體起鬨,痛罵這是甚麼左膠政治正確走火入魔。其實這是這些人自己無知、又容易被標題黨帶風向的誤解。
儘管個案的事實性細節有所不同,但這個案子讓我聯想起2008年的Romeike案(在美國打官司的時候是2010年。可參見我的舊文)。
宗教信仰的價值觀念,本來就經常與世俗化的法治規範起衝突。儘管這邊經常會被討論到的是有關「宗教自由」的議題,但這邊的核心衝突,其實終究還是「多元主義現實」中的價值妥協與折衝的問題;也就是西方自由主義在80年代末開始迄今的關於「公共理由」這個概念的大辯論(雖然2000年以後就沒有多少特別值得注意的新見解了)。
簡單來說,「公共理由」的議題是想在承認「一個現代社會充滿多元價值歧見」此一事實的基礎上,找到一個可以讓現代自由主義憲政秩序繼續維持穩定的政治規範的基礎。在過去三四十年間,這個議題幾乎引入西方自由主義學界的每一個陣營的參戰(包括羅爾斯、哈伯馬斯、審議民主、社群主義、基進多元主義、社會選擇理論等);但各方彼此爭論了三四十年,到最後還是沒有一個大致上能充分回應各方質疑的公約數。
當然,這場辯論算是自由主義陣營內的茶壺裡的風暴,所以各方基本上都還算是共享著許多自由憲政主義的核心信條(保障人民的基本憲政權利與自由、恪守程序正義、國家價值中立等)。
但問題是:真正沒辦法處理的衝突,從來都不是這些詞語或概念,而是如何將這些概念落實成真正的體制與規矩?以及如何用真正的憲政體制來化解價值衝突?
在這點上,西方自由主義這場關於公共理由的辯論,並不能算成功。
話說,雖然這個議題算是我的學術專業,但我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用短短一兩千字的篇幅、來處理一個涉及各學術領域兩三百篇論文以上的“大”議題。
我對這個議題已經浸淫多年,自認對各方立場與辯論語境掌握得還算清楚,而且其實有我自己版本的答案,甚至自認其實在理論的處理上還算不錯。
饒是如此,這個議題仍然是很難處理的東西。因為它乍看之下好像只是自由主義陣營裡頭的內部雜音,但各方在彼此攻防的過程中,創造出了各種各樣“道理可能有所相通,但細究下卻大有不同”的概念與術語,甚至同一陣營的學者之間,偶爾也會彼此互相爭執起來。
所以,我只能說:這個議題,即便是對政治哲學與民主理論有著學術專業能力的職業學者而言,其實都是一個很複雜、很棘手的題目;更遑論是“看著新聞標題就想馬上有個便宜速成的自我感覺良好的立場”的一般社會大眾了。
儘管如此,我還是想提醒一下:
雖然這個世界上的許多左膠的言行真的很愚蠢、也很討厭,但有問題的、終究是這些“不學無術,又愛胡亂濫用口號的「左膠」人士本身。
「政治正確」雖然有問題,但它背後的理論與概念,本質上仍然有著若干「正確」的成分在;這些理論在自由主義三百多年的內部討論過程中,就算未必能稱得上是真理,但也確實是經過千錘百鍊了。
不是說吾人就應該「盲目信仰大師權威、所以不能挑戰理論」。只不過,如果真想挑戰,基本功是必要的;如果沒有先讀熟這些理論本身,則吾人自以為的「創見」或「挑戰」,其實超大概率都只是不學無術的井蛙無知而已。
「左膠」無知,但被左膠們援引(雖說是曲解濫用)的理論家們,卻沒有一個是真正無知的(儘管絕大多數理論家在「公共理由」此一議題上,幾乎都犯有各自版本的邏輯上或理論上的核心錯誤)。
我只能說:
如果對這類議題懂的稍微多一點,就會知道「左膠」到底幼稚愚蠢在哪裡;但只要再稍微懂的多一點點,就更會知道「反左膠」的幼稚與愚蠢又在哪裡。
「左膠」愚蠢,不代表「反左膠」就必然正確。
同理:儘管自由主義理論充滿核心瑕疵與錯誤,但這不代表自由主義的理論完全不可取;或者,更毋寧這樣說:就算自由主義理論有著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想要在政治哲學與理論上推翻或取代自由主義,目前仍然還沒人成功。
(我個人認為,要解決這個自由主義的核心問題,「不在自由主義理論中徹底大修」是不可能的。雖然它的成功概率看起來很低,而且自由主義迄今三百多年仍然沒人成功,但比起「徹底取代自由主義」而言,前者成功的概率還是遠遠高於後者一點。)
當然,這並不是說:兩岸各種自稱自由派的公知口中的「自由」與「民主」、就真的那麼香、那麼有道理。因為這些所謂自由派公知,幾乎每一個都對自由主義只有教條皮毛程度(甚至望文生義程度)的理解而已。
這就是當代政治理論的最大問題:對懂行的專家而言,問題本身已經複雜棘手難解了;偏偏社會上到處充斥著外行又愚蠢的路人,動輒隨意撿拾隻字片語就寫起各種小作文還自以為是高見,而偏偏正反各方幹這種蠢事的外行人都有,然後雙方的這些外行人又各自拿著對方的隻字片語就開始各種嘲諷謾罵叫囂。
於是乎,比這些外行人更外行的路人,就會以為「真正的問題」其實不存在,甚至以為「真正的問題」就是那些「外行人斷章取義曲解出來的廉價口號」本身。
在我看來,這個現象,恰恰是我們當代人的最大問題之一:無知的人,抓著「一知半解的人的斷章取義口號」不放,或捧之或伐之,然後把這一切“毫無意義、完全不可能解決真實問題”的行為、稱之為自己可取的、有公民活力的「能動性」。
這一切的一切都只說明了一點:人類文明的真正敵人,從來都在於「無知」與「愚蠢」,更在於「對『自己的無知』無知、然後不懂裝懂、裝到後來就以為自己真懂」之上。
在辯論性別議題,以及跨性別運動員的議題上,這種荒謬性尤其明顯。
但要解決這個問題,基本上不可能不先把「自稱聲援『各方』立場的蠢人」都先打倒、然後細緻地回顧「各方」的理論、找出各種理論上的優缺點、最後找出能“相容優點、避開缺點”的理論創意。
只不過,在今天,光想要實現第一步,就已經不太可能了。所以這個問題難解,尤其難以在今天的公共生活中解決。
所以,有時候想想:「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無知」與「愚蠢」從來都是人類文明社會中的癌細胞與病毒,而在「民主」體制中,它恰恰可以堂而皇之地盡情肆虐。
在我看來,當代民主理論的最核心任務,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自由主義無法在自己的理論邏輯中、成功地解決這個問題,則自由主義就會失去它最自豪的價值、而最終可能淪為「不過是另一種意識形態而已」的地位。
可惜「左膠」不懂這個道理;「反左膠」也不懂這個道理。
2023年1月23日
新冠導致美國大量納保勞動人口死亡雜談(2023-01-23)
基本上,在“疫情滿二年”的時候,美國的納保勞動人口(這些都是有工作的人)的死亡人數,大約比“疫情前”多了20%。
另外,即便是到了Omicron時代,其實美國納保勞動人口的死亡人數、仍然比“疫情前”要顯著地高。
這說明甚麼?這意味著新冠雖然不必然會直接在感染後馬上殺死勞動人口,但卻會嚴重弱化勞動人口的健康狀況;於是,在經過幾個月的新冠後遺症折騰後,很多勞動人口就會死去。
事實上,根據美國聯準會自己所承認的數字,美國在疫情期間,其實已經永久失去了40萬個勞動力(而且幾乎都是線上勞工,而非是因故不出來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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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這些人幾乎都死在上崗的狀態中,所以企業馬上就會面對勞動力缺口的問題。
這個勞動力不足問題,本質上是由於防疫不力導致的,所以它不會只襲擊“有工作”的勞動人口,而是會襲擊所有“經常出門”(即便出門不是為了去上班)的勞動人口。
換句話說:它所造成的勞動力缺口,不太可能靠「雇主調高薪資」的手段來彌補;因為那些“此刻並未就業”的勞動人口中,同樣會因為新冠後遺症而有大量死亡。
此外,為了面對這個瞬間出現的勞動力不足的問題,雇主無論如何都得先支付高額的加班費、來勉強運用那些“尚未因病死去”的現有的勞動力;但人能加班爆肝的時間與體力都是有極限的,所以這招必然只是杯水車薪。
因此,「勞動力不足」的問題不可能真的解決,因此上游廠商必然出貨速度會放慢,生產量也會下降。下游廠商為了搶原料與零件,所以只好加價。這就造成了通貨膨脹的威脅。
與此同時,由於雇主無論如何都得馬上先支付更高的人力成本,更必須拉高薪資去搶“此刻還沒有病倒”的未就業勞動力,所以企業運營的利潤必然會大幅下降。這就造成了未來拉高失業率的威脅。
然而,由於此時「勞動力短缺」仍然是個事實,所以帳面上的失業率必然只會維持相當低的狀態。於是許多只看指標與數字的蛋頭總體經濟學者、就會得出「經濟狀況仍然大好」的結論。但這當然只是假象。
當通膨問題越來越嚴重,企業利潤越來越低,最終,必然會有某些企業開始裁員,而且是大規模裁員(這個情形目前已經發生了)。於是就會出現「明明幾天前還低失業率地一片景氣大好跡象,幾天後卻開始出現各種大規模裁員的兇猛惡兆」的矛盾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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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切的一切,其實都是新冠的錯。但市場機制卻完全沒辦法調節它。
何以故?因為防疫政策本身不是勞動就業市場所能決定的,甚至不是單純的選票市場所能決定的(因為拜登上台後,雖然標榜自己會推翻川普那種無腦防疫的亂七八糟路線,但其實拜登自己也是兩手一攤就躺平擺爛;在進入Omicron時代後更是如此)。
所以市場機制到底萬能在哪裡?我終究看不出來。
新冠對於整個社會的影響是絕對的,而且它也會影響勞動市場與整體經濟狀態。
所以,那些成天幻想「Omicron只是大號流感」、「躺平開放後,經濟必然就會好」的人,真的是極其愚蠢。
這些人不僅是在拿自己與家人的健康與性命在開玩笑,同時也是在拿自己的飯碗在開玩笑。
這些人以為嚴格防疫很花錢、妨礙了自己做生意或上班的積極空間,但她們不知道:躺平之後,她們只會因為健康受損而徹底失去勞動能力,甚至是整個社會會進入衰退與不景氣。
所以,如果用五年、十年的時間維度來看,她們的「躺平」決定,其實是對自己與家人的長期謀殺。
這個道理並不難懂。但蠢人無論如何都沒辦法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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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可悲的是大陸目前的所謂“專家”(包括公衛、醫療與經濟三個領域)。
無論這些“專家”的學經歷為何,她們本質上都是無能也無知的;因為她們顯然缺乏通過「參考西方慘痛教訓」的方式、來形成她們自己對於防疫政策的所謂“專業”看法。
事實上,她們這些人當中,幾乎絕大多數、都在去(2022)年十一月底以前、都真心相信「Omicron患者九成無症狀」這種完全靠造假說謊才能傳播得出去的謠言。
一個完全與科學證據相悖、完全跟西方大量疫情數據衝突的說詞,在大陸卻能有這麼多的所謂“專家”深信不疑,甚至到了今天還有人仍然堅持這點,由這就可以看出、大陸整體社會的專業知識水平之低落。
確實,大陸因為人多,所以偶爾會有零星幾個天才、可以創造出旁人追趕不及的知識成就。
但少數天才的偉業,並不足以抵銷絕大多數庸才的無能與愚蠢。
所以,在某政協委員尚未被清算鬥倒之前,大陸的公衛、醫療與經濟等領域,基本上都沒有未來可言。
我不是說這些領域中的所有人都不可能說出有見地的話。不是的。
我說的是:即便此刻這些領域中仍然還有一些正常人,但這些人的聲音終究只會被大陸整體社會認為是雜音,甚至認為是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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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很多大陸人覺得:《三體》中那些“看到「物理學不復存在或從來不存在」就去自殺”的科學家很無稽。
大陸社會會有這種想法,是很正常的。因為大陸社會本質上仍然是反智的(當然,臺灣社會也是一樣反智,甚至可能更誇張);所以絕大多數人、甚至是絕大多數自稱在從事科研工作的“專家”,其實根本不懂「追逐著知識前沿」的如履薄冰的感覺。
更何況,大陸的“知識精英”與所謂的“專家”,大多長期活在習慣指鹿為馬的環境中了。所以這種人當然不可能會為了「知識學科徹底崩解」這種理由而崩潰。
既然如此,大陸一般百姓會對這種行為嗤之以鼻、就再正常不過了。
2023年1月7日
美國勞動力不足問題開始誘發衰退徵兆雜談(20230107)
但最近開始,「失業率」與「未補職缺」數這兩條曲線、開始往「收斂」方向移動了。(參見這裡)其實這是美國衰退的徵兆。
美國目前的勞動力短缺,完全不是因為單純的勞動市場薪資談不攏的因素造成的,所以無法靠加薪來解決。這就是“以用貨幣計價的薪資為核心”的「一階供需」經濟學沒辦法處理的。得靠“以無關薪資或無關貨幣的其它生理心理社會效益為核心”的「二階供需」經濟學來處理。
但美國又因為意識形態不肯去解決這個二階供需的問題,所以一階供需的問題也不可能解決。所以現在變成無解。
之所以無解,是因為一方面它已經脫離了疫情初期的“因「市場需求減少」而在生產方減少投資”的一階供需格局(現在是市場需求回穩、生產方也願意投資、但就是沒有足夠的勞動力供應),另一方面則是因為它的真正成因在於「疫情直接導致大量勞動人口的流失,也造成了痊癒的勞動人口的勞動能力大幅下降」上。
後者,除了從境外額外補進勞動人口(比方說移民或移工)之外,沒辦法解決。
但美國從川普時代開始、就基於政治上的意識形態、而一直用各種名目阻擋移民與移工的進入;而這個路線,到了拜登時代仍然沒有放寬。
當然,疫情嚴重的時候,其實移民移工入境的意願與人數都大幅下降了;但Omicron疫情的「低致死率」假象、確實重新引發了移民移工入境的意願與人數;不過政府法規上仍然沒有放鬆。
最具代表性的法規,就是美國行政權用「防疫」為理由,直接拒絕入境者的庇護申請(後者是國會立法通過的正式法規;所以這是行政權赤裸裸地侵害立法權);拜登上台迄今,曾經兩三度試著要取消這種侵害立法權的行政命令,但一直受到邊界州的政治干預。目前戰火燒到法院,但雙方纏鬥多時仍然沒有結果;所以現狀就是一直維持著川普時期的作法。
美國在“前新冠”時代境內的無證移民大約是1148萬人。疫情開始後,因為經歷了一段(貌似)“嚴格”防疫的階段,使得民間消費減少,於是無證移民人數銳減。不過,在解除各種嚴格防疫措施後,無證移民人數開始回升;只不過,即便是到了2021年,無證移民的人數仍然只有1022萬人。即便是對Omicron疫情躺平後的去(2022)年,美國的無證移民還是只有1150萬人,算是勉強回到疫情前。
但美國在去(2022)年年中開始收銀根前,整個貨幣供給量、是疫情前的5.3倍。
也就是說:美國即便狂印了這麼多鈔票來刺激消費,但想在境內非法打工的無證移民仍然只不過是回到“疫情前”的水準;而美國現在已經開始要收銀根了。
所以美國基本上也不可能期待用移民移工來解決勞動力短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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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無解,所以勞動力供應持續短缺。所以全經濟體的勞動成本都上升。
與此同時,上游產業的供貨與服務開始短缺。所以下游只好加價搶貨。所以下游產業的原物料成本上升。
這兩者都大幅壓縮了企業的利潤。
但勞動力短缺問題仍然繼續造成「低失業率」現象,所以人們仍然有「現在景氣仍好」的錯覺,所以很多勞工還誤以為現在勞動市場還是賣方市場、自己還擁有議價權。
然而,前述兩個因素,其實一直以來還不斷加速通貨膨脹。
為了對付通膨,美聯儲只好不斷升息收銀根。
美國的盤算,是想用“可接受程度”的輕微衰退來對抗通膨。但問題在於:美國目前的「勞動力短缺」問題,完全不是單純的一階供需經濟學能處理的;所以在美國不肯真的去解決二階供需問題前,「勞動力短缺」的問題都會持續存在,而且數據曲線會變化得很緩慢。
所以通膨問題很難直接靠央行收銀根來對抗。但越是如此,央行就越有動機繼續並加大收銀根的力度;因為央行已經無法再靠「用喊話來影響市場預期心理」的方式操弄下去了。
因為前述「勞動力短缺」的問題,並不能靠雇主加薪或增設職缺等方式來解決;所以企業主對短期內的金融景氣的預期判斷、並不太能干擾其作為雇主在勞動市場上的雇傭意願,更不能解決「勞動力短缺」的問題。
簡單說:只要勞動力的供應仍然持續短缺,而且這個問題仍然無法靠加薪來解決,雇主就只能一直開著職缺並加薪徵人,因為不這樣、就得付更高的加班費給“現在仍然沒有離職”的勞工、好想辦法修補自己產能不足的缺口。
另一方面,央行持續收銀根的直接結果是:企業取得流動資金的利息成本會越來越高。而企業仍然得面對前述「利潤越來越薄」的問題。
於是,遲早會有企業主開始決定收攤不玩了;於是就會開始往「失業潮」的方向劃下漣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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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波漣漪之後,「失業潮」就會正式出現。但其實明明幾周前、整個市場訊號還是標榜著「低失業率」。
反正就會是這樣的瞬間快速惡化的奇怪局面。
美國當然希望這只是“可接受程度”的衰退,因為這種程度的衰退可以打擊通膨。但經濟衰退能不能控制得住,其實誰也不敢保證。更何況,當未來、美國開始覺得衰退得太多了、又要重新振興經濟了的時候,美國還是只能用「印鈔」的老招;可是屆時美國還有多少印鈔的空間?
再說,姑且不論美國最近幾年的「反移民」的政治意識形態罷了。單純從各種經濟因素來看,新冠疫情所造成的「勞動力短缺」(包括「勞動人口銳減」與「線上勞工勞動能力下降」兩者)問題,是美國用「額外狂印四倍多的鈔票」手段也無法解決的問題。
也就是說:美國屆時有可能會陷入「沒有武器可以對抗衰退」的處境(雖然這個衰退是今天的美國自己刻意搞出來的)。
當然,屆時的美國可能還可以再次用美元霸權的優勢、來榨取亞洲便宜的勞動成果;但問題是:既然大陸現在也躺平了,則一年後的美國、就算想繼續薅羊毛、也可能只看得到瘦小乾枯的羊而已。
這一切的始作俑者就是「防疫不力」。偏偏很多人還覺得躺平才能救經濟。
但躺都躺了,還能怎麼辦呢?所以人不會悔悟、認錯、改變。
所以人就只會繼續往自己挖的坑裡再次陷進去。
不過,美國屆時大概率仍然可以保住美元霸權,所以就算屆時眼前的只是些瘦羊,但仍然還是有毛可薅的處境。
羊如果自己蠢到先餓死,那就連被薅的機會都沒有了。
2019年4月19日
司法部公佈刪節過之穆勒報告雜談(20190419)
儘管用以指控罪名的證據當然是必要的,但在一般真實的刑事案件中,由「動機」、「反複出現的行為模式」、「情狀證據」與「缺乏不在場證明」四者,其實經常已經可以構成「逾越合理懷疑」的程度。
當然,這種程度的證據力,對於指控“無法僱用大牌律師”的窮人與黑人來說,已經完全夠用了;但想要指控“一次僱用三四個時薪800美金的律師”的強勢被告,則還是不太足夠。
穆勒在正式的報告中說:
「經過針對事實的徹底調查後,倘若我們確實有信心能說總統的確沒有妨礙司法公正,則我們就會這樣說。 ... 然而,基於我們發現的事實,以及相關可適用的法律標準,我們真的沒辦法作成『說總統沒有妨礙司法公正』的判斷」。("If we had confidence after a thorough investigation of the facts that the president clearly did not commit obstruction of justice, we would so state ... Based on the facts and the applicable legal standards, however, we are unable to reach that judgment.")
然而,「我們承認一個針對現任總統的刑事指控,確實會削弱總統治理國家的能力,而且這類指控可能會冒犯了目前憲法宣告『總統確有不當行為』的法定程序。」("We recognized that a federal criminal accusation against a sitting President would place burdens on the President's capacity to govern and potentially preempt constitutional processes for addressing presidential misconduct.")
看起來,這是何以穆勒沒有在報告中建議「起訴川普」、但卻明文說「川普並不清白」的原因。
另外,穆勒似乎更寧願將這個案子交給國會用政治力去發動彈劾、而非由司法部提出起訴;最重要的理由是:司法部多年來的立場一直都是「不起訴現任總統」。
何以故?因為「起訴」從來都被美國憲法視為是行政權力的一部分;而「由總統的下屬起訴總統自己」這種事情,無論如何都會造成「政府之行政分支」的嚴重傷害。
當然,總統可能確實有犯罪。但理論上來說,總統即便作為被告,在被法官宣判定罪之前,都應該被視為是清白的;然而,「被起訴」一事,本身就會造成總統威信的嚴重傷害。倘若總統真的被定罪,那倒也罷;但倘若總統最後被洗刷污名,則她因為「被起訴」而損失的權威與政治資本,到底該由誰來還她公道呢?
更重要的是:倘若總統在「被起訴」的期間、國家處於戰爭或遭逢大災難等緊急狀態,又或者是面臨國安與外交等決策上的重要關頭,則一個“因為「被起訴」而失去威信與政治資本、以至於沒有心思專注於國政、更無法指揮官僚體制運作”的總統,又該如何避免國家不至於因此受到重大損失呢?
這就是何以「儘管美國憲法一直沒有說明清楚、而且兩百年來正反意見一直爭論不休、但實務上卻傾向『不起訴現任總統,而是由國會發動彈劾』此一作法」的緣故。
這也是何以美國現任司法部長Barr、在“快要第一次當司法部長”的「當年」、以及“尚未第二次當現在這個司法部長”的「前陣子」、數度公開主張「現任總統完全不可能被起訴,因為總統有絕對的行政特權可以開除任何“正在調查或起訴總統本人及其親友”的檢察官」的原因。
Barr當年可是「聯邦黨人俱樂部」長期資助的保守派法律人中的佼佼者;他不僅努力拆解當年的「特別檢察官」的制度(於是後來改成「特別檢察官沒有起訴權,而只有以機密文件向司法部長報告」的現狀),更是在司法部長任內、多次用「備忘錄」與「指南」、要求白宮職員與各部會文官、要留意並隨時通報任何由國會成立的“企圖侵害行政權”的委員會或類似組織。
不過,儘管穆勒可能確實有前述各種憲政法學上的考量,但我想最後真正導致他「不在報告中明文建議『起訴』總統」的關鍵,還是因為「沒有找到犯案用的冒煙的槍」這點;然而,之所以穆勒沒能找到這點的原因,卻很可能是基於某種歷史的荒謬性。
其中一個荒謬性在於:儘管根據已知的事實來看,川普確實曾經多次(甚至很可能一直如此)下令從事各種各樣干預司法調查的行動(其中一次,川普甚至要求手下去接觸Manafort案的陪審員),但或許是有鑑於水門案的教訓(水門案使得許多白宮顧問與助理入獄),許多川普的命令都被助理或部會官員當面勸阻,甚至故意從中阻撓(例如之前「官員故意走入橢圓室把放在川普桌上的備忘錄給拿走,好讓川普無從看到、進而無法下達會傷害國家利益的命令」的行動;又例如川普的助理故意不執行川普親自交待她的命令等)。
各種各樣的這類「反對」與「不合作」,荒謬地在實際上牽制了川普關於「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從而讓穆勒無法真正找到犯案用的冒煙的槍,因為“預備要用來犯案用”的槍,在下令之初就被移走或藏起來了。
正如穆勒在報告中所言:「總統試圖干預調查的努力,大多都沒能成功;但這主要是因為包圍在總統身邊的人們拒絕接受這些命令,或拒絕將這些命令付諸行動。」("The President's efforts to influence the investigation were mostly unsuccessful, but that is largely because the persons who surrounded the President declined to carry out orders or accede to his requests")
但這也不是說川普真的“在行為上”很清白;因為許多川普“確實下達成功”的命令,其實已經構成了“逾越合理懷疑”的犯罪行為(或至少是壓線的擦邊球),而且這類行為不是只發生一次,而是多到構成了某種穩定的「模式」。
另一個荒謬性是:川普的很多言論與行為,儘管客觀上──尤其是在「常識」層次上──已經不折不扣地構成了犯罪,但由於川普本人真的不是“一個可以用「常識」來理解”的“正常”人(在此,「正常」二字絕對是褒義),所以川普在從事這些“犯罪”行為時的「動機」,卻荒謬地不一定該當許多法律制定時所想像的「犯意」標準。
簡單說:川普之所以「幹了很多妨礙司法公正的事情、但卻未必構成『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的原因,恰恰是因為川普不知道那樣是「妨礙司法公正」、而且沒有「想要妨礙司法公正」的念頭。
何以故?因為川普真誠地相信:任何在法律上、道德上、邏輯上勸阻他行動的努力,背後都是針對川普本人而發的「陰謀」。
所以,川普固然因為「聯邦調查局正在調查國安顧問的犯罪行為」這點而開除了聯邦調查局長,但那是因為川普本人相信「調查犯罪」云云都是政敵羅織出來的藉口,而「開除聯邦調查局長」不過只是「清除家賊叛徒」的“正當”舉措。
又例如:儘管川普本人下令、而且他競選總部的最高層人馬都參與了與俄國方面聯繫合作「抹黑希拉蕊」的計畫(不只是川普競選總部單方面地被俄國人馬告知其駭客行動,而是後續多次的雙向進度報告與策略討論),但川普本人卻真誠地以為「搞政治難道不就是『用盡一切手段打倒對手』嗎?」,而且似乎真誠地不知道「接受外國資助的情報人員與駭客團體的協助」是種違法、或至少不應該的舉動。
(當然,穆勒自己也承認:「接受外國情報單位使用駭客與造謠手段來抹黑自己的敵人」這種行為,到底算不算是法條上明確規定的「接受禮物或饋贈」?這部份確實有法學見解上的爭議。)
凡此種種的荒謬“諒解”,在現任司法部長Barr為川普開的“名為「解釋穆勒報告」,實為「幫川普搞公關活動」”的記者會上,完全一覽無遺。
然而,川普也好,Barr也好,儘管現在一直強調的都是「沒有勾結」這四個字,但川普當年一開始在面對「通俄門」調查時,說的卻是「俄國沒有干預」六個字;但川普的這個結論,卻直接與當時國家情報總監總結多個情報單位的結論相衝突。
誠如我們現在確知的那樣:俄國不僅確實干預了美國的大選,而且早在選舉期間、或至少在選舉結束後不久,美國的多個情報單位就已經確認了這點。而有鑑於「國家情報總監每天都會固定將全國各情報單位的情資報告、彙整成一份『每日情資彙報』摘要、呈給總統過目」此一事實,我們沒有理由相信「川普不知道『情報單位的結論是俄國確實干預了美國大選』」這點。但川普當時仍然多次公開說「沒有干預」(而非「沒有勾結」)。
事實上,川普當時甚至說出「就算真的川普因為俄國的干預而得到了什麼好處,那也不是犯罪」之類的話。
換句話說,Barr現在說的「川普當年因為媒體的不實報導、而感到極度挫折與憤怒、從而認定『一切都是政敵的陰謀』、進而用“看起來無論如何都會被正常人理解成是『妨礙司法公正』”的行動、來剷除企圖“不利”於川普的叛徒」說詞,倘若要想成立,則我們真的必須接受下面這個前提,即「川普不僅不是一個正常人,他甚至是一個極度扭曲而且病態的人」這點。
雖然我個人很相信這個陳述為真,但「必須靠提出這類陳述、才有辦法幫川普辯護」這點,實在讓我為美國所謂的“保守派”感到極度的悲哀。
儘管川普的這類說詞極其荒謬,但由於川普本人始終被白宮律師團阻止作證(與取證)、而「對媒體放話」之類的行為又不足以構成「證詞」,所以穆勒完全不可能親自詰問川普關於前述荒謬的關於「動機」的陳述的真偽性。
既然穆勒完全無法詰問川普這個證人,則穆勒也只能姑且接受川普多次公開說過的、關於「不是想要妨礙司法公正,而只是極度缺乏常識且太過偏執地相信陰謀論」的荒謬「動機」。
何以穆勒只能如此?因為「妨礙司法公正」在聯邦法上屬於「重罪」,而任何人在被起訴聯邦重罪之前,聯邦檢察官都必須先召開聯邦大陪審團,由大陪審團來作成「起訴」的決定。
既然川普不肯接受(畢竟川普律師團可是拼死命勸阻川普不要犯蠢)穆勒小組的約談,而穆勒小組又沒有足夠的政治資本來拘提川普到大陪審團上作證(畢竟,白宮兩百多年來的傳統都是「不對國會作證」【歷史上只破例過一次。小布希一開始拒絕,但後來迫於九一一罹難者家屬的壓力,所以同意在「不能形成前例」的前提下讓國安顧問萊斯去作證;而且作證的內容也不涉及白宮內部運作或總統本人,而是作證為小布希政府辯護何以美國沒能避免九一一攻擊】,而遑論是以「潛在被告」的身份被帶到大陪審團前、在「不能有律師陪同」的條件下、正式接受檢察官的取證與詰問),所以穆勒小組也只能放棄繼續在這條道路上多作嘗試。
事實上,穆勒在報告中明白指出:有鑑於川普律師團的極力反抗,而穆勒又不能動用拘提證人或強制取證的手段,所以再堅持「要想從川普那邊得到任何證據」只會無限期地讓穆勒小組無法結案完成調查而已。(共和黨在過去的兩年中,以及在「穆勒報告正式公佈前的一個星期間」,一直反覆高分貝地主張「花稅金養穆勒小組是純粹的浪費公帑」這點。)
依法論法:倘若行為人在行為時的動機不存在「實害」的惡意(故意),而該行為又沒有被立法者設定為「抽象危險」,則該行為就很難被入罪。
所以,由於川普部屬的「不合作」與川普自己的「缺乏常識且無知」及「是歇斯底里的偏執、而非故意犯罪」等因素,使得穆勒很難在現有的法學標準中、直接找到川普犯案用的冒煙的槍。
但,對於任何一個有常識能力的人而言,川普不可能清白,也從來不清白。
無論如何,穆勒在報告中說:「彈劾並不在於是否真的存在刑事方面的違法行為,而在於一個總統的行為模式違背其曾經的「將會真誠地捍衛法律」的誓言,而在於一個總統是否試圖運用其權威來削弱司法系統的體制與規範好圖利自己。」("The issue for impeachment is not whether a criminal statute was violated but whether a president engaged in a pattern of activity inconsistent with his obligation to take care that the law be faithfully executed and instead sought to use his authority to undercut the institutions and norms of the justice system to benefit himself")
所以,很顯然地,穆勒認為川普已經構成了可被彈劾的標準──雖然川普的行為未必該當現有的刑事犯罪標準。
然而,倘若川粉繼續支持這樣的川普,使得國會就是不可能發動彈劾,則我們這一輩人能做的、也只有留下各種各樣的證據、讓後人與歷史可以清楚地評價並學到教訓。
所以穆勒花了極大的篇幅,來傳達一個很明確的五點立場:
1. 川普從來都不清白。事實上,川普的行為就算不構成現行犯、也絕對該當未遂犯。
2. 問題是:由於我們沒辦法直接詰問川普這個證人,所以我們不應該預設「川普有罪」這點,直到我們確認「川普本人的證詞證明其有罪」或「川普做了不實證詞」為止。
3. 由於考慮到其所可能引發的憲政爭議,所以我們不宜起訴現任總統。但這並不是說這些罪名不適用於現任總統身上(這是Barr的長期主張);我們只是應該謹慎地將「起訴現任總統」的權柄,交給國會去判斷是否應該發動彈劾。
4. 儘管如此,我們仍然不應該放棄調查現任總統的犯罪行為,因為憲法與法律從來都沒有禁止過司法機關追訴卸任總統過去的犯罪行為。因此,我們現在應該先專注於保全證據,以及先追訴那些“沒有行政特權光環保護”的川普親信與家人的犯罪行為;並期待這些案子中的證詞與法官的有罪判決、可以作為未來追訴「前總統川普」的案子之用。
5. 為了增加未來的檢察官追訴川普罪行的勝算,我們花了很大的力氣親自調查並保全各種相關的證據。這就是這份報告之所以會變得這麼厚(數百倍於「四頁」)的緣故。
然後,在閱讀完整份穆勒報告之後,司法部長Barr只強調了「穆勒說他沒有建議起訴川普」以及「沒有勾結」這兩點。
川粉當然會繼續喜孜孜地吹噓「穆勒報告洗刷了川普被潑的髒水」。而我仍然會繼續懷疑這些川粉的智能有沒有高於我家的貓。
2019年4月12日
川普企圖故意釋放非法移民到庇護城市雜談(20190412)
川普這兩天想到了一個點子:他建議將目前美國關押的非法移民、刻意地釋放進入那些所謂的“庇護城市”。(參見新聞)
川普的想法是:這些非法移民本來就是燙手山竽;所以,如果他現在威脅要把這些燙手山竽丟給民主黨執政的地方,則民主黨人就會屈服地來跟川普和談、並接受川普所搞蓋牆之類的預算。
問題在於:川普對於非法移民的問題的認識,幾乎全部都是錯的;所以他自以為是威脅的手段、不僅一點也沒達到威脅的功能,甚至還會反而傷害他自己。
首先,川普此議有很嚴重的法律問題。
確實,非法移民沒有任何主張「合法留在美國境內生活乃至工作」的權利。這點確實如此。也因此,美國政府有絕對的正當性、可以逮捕非法移民然後將之遣送出境。
但這並不代表美國政府可以在「逮捕」、「關押」與「遣返」等程序上、不遵守起碼的程序正義或人道主義規範。
川普之前試著想要用「將非法移民的子女與父母分開關押」的方式、來恐嚇非法移民、使之未來不敢再次進入美國。但,他當時的這個舉動在被媒體報導確認了之後,川普瞬間在全國失去了大量的支持度;而且落差最大者、幾乎都在於他原本以為是鐵票的“中低教育程度”的農村婦女族群中。
理由很簡單:「抓非法移民並遣返出境」是一回事,「虐待兒童」是另外一回事。只有極少數白人至上主義者與反社會人格者、才會覺得川普這樣作一點問題也沒有。
所以,當時川普一個星期內就下令停止該政策了(新聞曝光後的前面幾天,川普還試著迴避承認自己確實有下過這類命令,國土安全部長當時也試著躲媒體躲了好幾天)。
所以,即便美國政府有法律上的正當性可以拘捕、關押、遣返各種非法移民,美國政府仍然必須在執法的過程中遵守法定程序與人道原則。
在這點上,據報,其實前幾週已經有好幾個白宮律師跟川普回報說「『把關押中的非法移民故意釋放到特定城市』的作法,會有很多法律上的問題」;甚至連國土安全部的部長也曾經明確跟川普報告過此舉行不得。
結果呢?川普仍然罔顧白宮律師的警告,而且還無預警地把國土安全部的部長給開除了;川普甚至還連帶地把密勤局(密勤局過去隸屬於財政部,九一一之後改隸屬於國土安全部;它除了負責保護白宮高層與指定國賓之外,其實也負責偵防偽鈔與洗錢等金融犯罪)的局長給開除了。理由當然是想把前國土安全部長的人馬給清掃乾淨。
姑且不論川普此舉的法律爭議罷了。光就政治結果而言,川普此舉仍然是個愚蠢的行動。何以故?
川普目前之所以「強硬反移民」的路線還能得到核心支持者的認同、是因為川普與右派不遺餘力地宣傳各種各樣「非法移民有害論」(一開始是強調「搶本國人工作」這點,後來開始鬼扯說「會提高犯罪率」)。
因此,對於一些關心自身利益與安危的中產階級選民而言,就算她們看不慣川普的言行與許多政策立場,她們仍然可能認可川普所謂“為了美國好”的動機。
但問題是:倘若非法移民確實就是社會安全的毒瘤與隱疾、而美國政府也因此不得不選擇強硬執法搜捕非法移民,則今天川普所謂「釋放非法移民」的行動、本身就等同於宣告「要將辛苦收集過濾出的毒素與有害物質、重新注入倒回美國社會中」這點。
也許川普以為,這種「把有害廢棄物倒在政敵住家附近」的行為可以構成威脅,但問題是:這些所謂的毒素與有害物、如果真的對社會安全真有威脅、則其威脅不會只針對“民主黨人”或“反川普者”而已。
換句話說,川普此舉,在意義上等於是「為了傷害我的敵人、所以我就算會連累傷害到一部分我的支持者也無所謂」。
事實上,川普當年在很多所謂庇護城市的得票率,其實總也有些兩成到四成。這些普選票固然沒辦法幫川普贏得該選區的選舉人票,但這也不能說因此這些地區的川普支持者就得活該去死吧?這樣要當年這些地區投票給川普的人情何以堪呢?
姑且假設川普的支持者都自認不居住在所謂的庇護城市附近罷了;但誰能保證川普的支持者中、不會有些親友故舊剛好就住在庇護城市裡頭呢?看在這些“自己親友確實有可能被這些‘被釋放’的非法移民傷害”的川普支持者眼裡,川普這種政策難道不會被理解成為是一種「背叛」嗎?難道那些成天高喊“只要我這個美國人優先就好”的川粉,居然可以忍受川普沒事就來這樣一記七傷拳、而且還打在自己的住家附近上頭?
更者,根據川普自己叫囂的「非法移民有害論」來推理,則川普「故意釋放非法移民」的行為,其實相當有可能被某些人類比為「羅斯福故意讓日軍偷襲珍珠港」或「中情局故意讓賓拉登攻擊世貿大樓」之類的陰謀論。
姑且不論這種陰謀論到底有多大合理性(事實上,由於「釋放非法移民」的作法是川普自己公開提出的,所以這種陰謀論反而比珍珠港陰謀論或九一一陰謀論要稍微可信一點),這至少有可能成為某些激進派民主黨人、在國會用以宣傳鼓動「發起彈劾」的藉口。
光就這種政治風險來看,川普此舉應該at best也只可能是拿石頭砸自己腳而已。
反過來說:倘若川普這種「故意將關押的非法移民載到特定城市釋放」的作法、居然沒有顯著地誘發當地的治安問題或犯罪問題(或甚至不一定造成當地的經濟問題),則川普此舉不就剛好徹底地摧毀了他「非法移民有害論」的一切根基嗎?
或許川普把非法移民想像成遊民或福利依賴者那種“寄生蟲”;但其實美國絕大多數的非法移民都是勤勞工作而且厭惡黑幫的良民。(幾乎所有的實證研究都確認這點;而且邏輯上也必然如此)
何以故?因為大部分非法移民從事的工作,都是那些本國人不願意參與的高危險、高度辛苦或低收入行業。
非法移民不是傻子,所以沒有蠢到無法認識這些行業的「高危險、高度辛苦或低收入」等特質。
非法移民之所以願意忍受這些惡劣條件、也要花錢買罪受地辛苦跨過邊境(尤其是跨境偷渡的過程中,不僅要忍受土狼人蛇的剝削甚至性侵謀殺等威脅,中間還得長途跋涉甚至翻山越嶺、穿越沙漠河流。而且大多都得先自籌一大筆錢給土狼人蛇),理由只有一個:希望自己與下一代能夠在邊境的這一端能有好的生活。
所以,大部分的非法移民其實不願意參與犯罪事業;因為這會危害她們「留在美國工作與生活」的一貫期望。
剛好相反:根據很多執法機關的經驗,倘若執法機關能夠保證不會搜捕或遣返社區內的非法移民時,則很多“存在大量非法移民”的社區、反而願意與執法部門合作、好掃蕩當地的黑幫或犯罪集團。
「社區居民不信任執法機關」的問題,不要說是那些“存在大量非法移民”的社區了,其實就連“存在大量合法移民”的社區,或是黑人社區都有類似的現象。
但這種問題其實只有那些“存在大量非法移民”的社區可能可以稍微緩解一下。何以故?因為基於歷史經驗而形成的長期不信任(黑人社區)不可能瞬間改變;而基於語言或族裔文化差異而存在的信任隔閡(合法移民社區)也不是那麼容易可以化解。
最重要的是:儘管黑人社區與合法移民社區同樣需要良好的社會治安,但這些是當地執法機關本來就被預期應該提供服務的東西。倘若執法機關本來就無法提供當地良好的治安,則這或許是因為執法者懷有族裔偏見,又或者是因為執法部門缺少足夠的人力與經費;而無論這些因素中的哪一者、都不太可能突然之間就能有結構性的改變。這就使得當地的執法人員很難以此作為槓桿、來交換社區居民的合作。
但對於非法移民社區而言,除了「良好治安」這點是她們本來就需要之外,她們對「不被遣返」的需求同樣很高;而後者其實是當地執法機關可以提供的。
事實上,歐巴馬時代所遣返的非法移民人數、其實比小布希時代要來得高;而小布希時代的美國非法移民總人數其實還比歐巴馬時代要多。
何以小布希沒有比歐巴馬還要更積極遣返非法移民?這不可能是因為「小布希比歐巴馬還要左膠」,而更可能是因為「遣返非法移民的成本高」或「遣返非法移民所帶來的治安、經濟與政治效益不高」。
正因為如此,所以其實美國的非法移民人數、一直隨著美國的經濟榮景狀態而自動有所變化:當美國經濟開始不景氣時,就算美國政府沒有刻意抓補非法移民、其實非法移民人數也會逐漸下降。事實上,根據許多人口學者的估算,美國境內現在的非法移民人數、其實維持在最近幾十年來的低谷區。
確實,從歐巴馬時代的最後一兩年開始、一直到川普上台後的這兩年間,這段時間確實是美國最近幾十年來經濟狀況最好的時候。但問題是:這一波的經濟榮景,其實是從前陣子經濟大蕭條的谷底、花了幾年的時間才一路回振上來的;而美國當時的大蕭條、確確實實地嚇退了很多非法移民。
所以,倘若考量這些人口學、社會學與政治學的各種實證研究知識,我們大概可以想像到「川普把大量關押的非法移民、釋放到特定城市後、很有可能不會造成當地治安或經濟上的危害」的情形。
當然,一個城市如果突然之間湧入了幾萬乃至十幾萬人口(無論理由為何、也無論這些人口是否為公民),則這種瞬間的人口淨增長當然都會衝擊到城市各種提供公共服務的能量與整體的負載力。所以,要說這些城市完全不會因為川普此舉而受到影響、其實多多少少都有點太過天真。
然而,在形成龐大的人口壓力的同時,我們千萬不能忘了:這些新增的人口、幾乎都是處於青壯年的有生產力的勞動力人口。所以,對於一個工商業發達的都市而言,這些大量的廉價勞動力、未必沒有可利用的空間。
更何況,姑且假設「這些所謂庇護城市的公共服務能量或經濟榮景、其實不足以養活這些瞬間湧入的新移民」這點成立罷了;但這些被川普釋放的非法移民人口、其實沒有「非得就此駐留在這些所謂庇護城市不可」的理由。如果這些城市沒辦法消化這些非法移民人口,則她們非常有可能會往四周的農業地區移動;倘若該州的經濟產業實在沒有應用這些非法移民勞動力的地方,則這些人口自然會往別州移動去。
說得難聽點:人家這些非法移民甚至從中美洲或至少墨西哥走了幾百哩才得以跨進美國,難道現在好不容易被川普釋放了、卻反而不願意往“別的有豐富工作機會”的鄰近地區或隔壁州移動嗎?會這樣想的人是不是太過愚蠢了點?
另外,姑且假設「非法移民有害論」是成立的。則「故意釋放大量非法移民、但卻無法確保非法移民停留在指定地區、反而導致這些非法移民流入農村地區」此一結果,必然會導致許多農村地區的治安與經濟問題;而這就等於是「川普自己往支持者的腦門上狠敲一記」。這點,我想川粉再蠢也能看得出來。
反過來說,倘若「非法移民有害論」其實真的只是鬼扯一通。則「大量非法移民故意被釋放進入美國各個社會、但卻並未造成社會治安或經濟上的危害」這點,就算成為直接摧毀川普迄今一切移民政策正當性的大鐵球。
當然,川粉可以想像「川普擁有無限的執法人力或劃時代的黑科技、所以可以牢牢控制這些被釋放的非法移民人口、使之無法離開庇護城市的範圍」。但這種想像其實真的只可能是想像而已。
事實是:川普過去一年多來、光是為了把目前手上的這些非法移民關到集中營裡,就已經消耗掉了國土安全部與司法部幾個執法機關的大量常規預算了。
事實是:司法部之前曾經多次下達內部備忘錄、將各地執法部門“原本用於監控或偵防高犯罪風險者與黑幫”的人力與預算、抽調出來、改用於抓補各種“無犯罪紀錄”的非法移民。
倘若「從各個犯罪偵防部門抽調出可用的人力與資源、再用一年多的時間、陸陸續續抓補與關押到當前規模的非法移民人數」這種事情尚且已經很勉強才得以繼續了,則我不知道川普政府哪裡有可能變出足夠的人力與資源、來集中監控“一大批同時(或短時間內分批)被釋放到特定幾個城市”的非法移民。
更何況,要想讓川普此舉的威脅生效,則川普必須下令執法機關不能馬上逮捕她們,而必須放任她們到處自由走動生活;不然不足以將“社會毒素”散布到這些所謂庇護城市之中、好進一步地擾亂當地治安與經濟榮景。
當然,川普可能可以動用聯邦軍隊。但,不要忘了:上次川普派駐大量軍隊去美墨邊界協助巡防時,其實軍方已經非常抱怨該舉動排擠了美軍正常的訓練與營運資源;而上次川普為了蓋牆預算而故意讓政府關門時,就連海軍陸戰隊的最高指揮官都公開投書提出警告了。
川普當然有可能徵召各州的國民兵。但這首先要看各州州長同不同意。切莫忘了:目前美國有十六個州的州檢察長、正為了川普「國境緊急狀態」與「反非法移民申請政治庇護」等政策而聯合與川普政府打官司。所以我個人很難想像這些州會同意派國民兵來協助川普監控那些“被川普故意釋放”的非法移民。
姑且假設川普還是找得到某些州願意出國民兵來協助川普罷了。但「如何監控這麼大量的非法移民」的問題仍然沒解決。
川普目前沒有說明他打算如何實施「故意將非法移民釋放到庇護城市」。但,合理猜想,川普最可能執行的作法,是「將人載到當地、然後釋放」。任何除了這種作法以外的方案,都要求「聯邦政府必須在當地有足夠的土地或建築容積、來容留這些“被釋放”的非法移民」。
所以,即便川普從某些州徵召了足夠的國民兵當來監控的人手,聯邦政府也沒有足夠的土地、能在這些庇護城市中、興建或維持足以容留這些“被釋放”的非法移民的設施。
川普當然可以不考慮興建或維持這類設施。但,這樣一來,這些“被釋放”的非法移民、自然就會鳥獸散入城市的各個角落,甚至移動到鄰近的農村或隔壁州;而這就使得前述「監控“被釋放”的非法移民、使之不至於流入鄰近農村或跨州移動」的目標就不可能達成了。
當然,川普可以斥資把每個這類“被釋放”的非法移民裝上電子腳鐐,這樣就可以方便執法單位或國民兵監控了。但問題是:這些非法移民既然已知「留在庇護城市中、就會被持續監控、而且未來即有可能再次被移民局抓補關押遣返」這點,則這些非法移民難道還會乖乖繼續待在這些庇護城市中嗎?難道她們不是比較可能會直接用起子把電子腳鐐破壞掉、然後逃到鄰近農村或甚至隔壁州嗎?
倘若這些“被釋放”的非法移民無法被控制地離開這些庇護城市,則川普就得面臨「是否要求執法單位派人抓補」的問題。
事實是:川普政府有可能沒有足夠的人力與預算、針對這些“被釋放、然後逃散各地”的非法移民、進行「再次抓補」的行動。
更大的問題在於:即便川普湊到足夠的人力與預算可完成這種「再次抓補」,則難道美國人民真的蠢到「不會自問『何以川普要故意把抓到的非法移民放了、然後再花資源重新抓補一次?』」的程度嗎?
另外,姑且不論合憲性與州權的爭議、姑且假設川普有可能動用軍隊(聯邦軍隊或國民兵)來封鎖這些庇護城市的邊界、以避免那些“被釋放”的非法移民四散離開這些庇護城市。
但即便這種手段是可能的,它也必然會引發這些地區中的“合法”移民與“長得像非法移民”的公民的各種困擾(設路障、查路人或駕駛的身份文件、盤查公共運輸設備上的乘客等)。
無論我們想像川普的軍隊效率有多高,任何一種這類舉措、都必然會造成公民在日常生活上的困擾與損失(比方說上班遲到);既然這些損失是川普的行政作為而直接導致的,所以很難說不會有民眾串連然後對川普打集體訴訟。而我很難想像司法部能想出什麼理由可以說服法官。
無論如何,目前這些庇護城市的反應都與川普預料地相反:她們不但沒有怕到馬上認輸然後低頭與川普和解,她們反而紛紛表態歡迎。這些城市的策略很清楚:賭你川普不敢。所以這是博奕理論中的「懦雞」或「邊緣」策略。
其實這些庇護城市真心不相信「非法移民有害論」,所以照說此策略應該不能算是「邊緣」;但既然川粉如此相信、而川普也長期如此叫囂、現在還要自己率先催油門而往懸崖邊衝,則這些庇護城市也沒有任何不陪川普玩下去的理由。
所以,無論從哪一個角度來分析,川普此舉都是極糟的策略;偏偏這是“川普本人提出”的、而且還是“寧願把國土安全部高層大換血也要試著貫徹”的東西。所以這個提案的責任完全在川普本人頭上。沒有任何替罪羔羊可以幫忙擋子彈。
我個人很興味盎然地想看這場鬧劇會怎麼演下去。但,我更好奇:當年那些言之鑿鑿認定「川普是個成功的生意人」或「川普是個高明的談判高手」的人,她們這兩年來到底去檢查過腦子了沒有?
2019年4月5日
反社會川普主義與虛無保守主義雜談(20190405)
新約目前還沒有獲得國會通過,所以還沒有生效。而事實上,儘管兩黨其實都有不少議員樂見新約通過(因為實質上與舊約相差不多,除了換了一個川普自吹自擂是大成功的名稱之外,另外就是給了美國汽車工人更高的福利與待遇,所以對選區選票有幫助。就算美國汽車業長期而言有可能因此增加出走的動機,但那應該也不會是幾年內的事情;所以不至於馬上影響選票),但民主黨其實現在逐漸被好戰派統一路線、要徹底發揮兩黨極化格局的癱瘓政事功能(雖然這種事情最近二十年來已經逐漸成為常態了);所以新約不一定會能在眾院得到過半票數。
現在的問題在於:誠如這篇所言,當川普自己表現出“破壞新約也無所謂”的態度時,這會使得國會內同情新約的議員、很難有立場去說服異議同儕。
當然,在新約尚未正式批准前,舊約仍然有效,而且確實新約與舊約內容差距沒有太大,所以就算新約的批准一直拖延下去,其影響也還是可以接受的。
然而,拖延批准新約是一回事,用關稅懲罰墨西哥是另外一回事。後者本身是完全違反舊約(當然也違反新約)的行動,所以這不僅會傷害三國之間的合作關係,甚至有可能會引發北美地區的貿易戰爭。(話說,這個新約還是川普威脅對加拿大課徵高額關稅才換到的)
當然,川普所謂的關稅威脅,也有可能只是純粹的喊話而已。這種可能性,無論多低,它終究不完全是零。
只不過,要想相信「川普只是用『威脅動用關稅懲罰』作為談判手段」這點的人,首先得相信「川普有某種他意欲追求、且穩定一致的關於『利益』的定義」。
簡單說:任何一種關於「川普是個理性的博奕行動者」的陳述,無論如何都必須假設某種關於「理性」的定義;而且無論這個定義的內容為何,它都必須具備某種「持久性」、「一致性」以及最重要的「可共量性」。
換句話說:倘若一個人以行動來追求她認定的價值或利益、但其實這些價值或利益的定義沒過多久就會被她自己改變,則我們不可能將這樣的人定義為一個理性的人。充其量,其人只是一個“被各種奇思怪想(whim)所奴役或支配”的木偶或芻狗而已。
於此同時,倘若一個人以行動來追求她認定的價值或利益、但這些價值或利益的定義卻完全不為她人共享,甚至無法被她人理解,則我們也不可能將這樣的人定義為一個理性的人;或至少,我們沒辦法跟這樣的人進行任何有意義的博奕(無論是與之合作或與之對抗)。
川普最大的問題在於:他不是一個理智的成人,而更像是一個反社會的嬰兒。所以,儘管共和黨與保守主義者一直希望把川普想像成一個“謳歌保守派價值”的行政特權捍衛者,但實際上她們對川普也好、對白宮也好的各種捍衛,都只會讓整個問題變得更糟糕。
當然,共和黨中的大部分政客,其實只在乎如何從選民身上騙到選票好連任而已;所以川普會不會搞垮國家?那根本不重要。反正,如果跟著川普搖旗吶喊有票、那就喊。如果跟著踩川普兩腳有票,那就踩。如此而已。
但問題在於:這種「所謂“現實主義”的算計」與「保守主義者仍然執迷不悟地將自己的妄想投注於川普身上的無腦行為」兩者的結合,提供了川普主義不斷坐大的空間與養分。
於是乎,所謂“現實主義”者變成了“被自己炮製出的「超現實」所奴役”的走卒,而所謂的保守主義者則只能眼睜睜看著自己信仰的各種保守主義價值淪為廉價的、下三流的地攤貨口號。
所以,真正的問題是:當人們沒有核心信仰、或至少不敢咬牙捍衛那些自己宣稱的核心信仰時,社會就會淪入虛無主義。而在虛無主義的世界中,那些慣於使用謊言與暴力的反社會人格者,就會獲得最後勝利;因為大多數的人無法真正把自己化身成為禽獸與魔鬼,但卻縱容著社會退化到了一個“只有禽獸與魔鬼才能良好生存”的境地。
然而,對於各種各樣的自認是“現實主義”者的人(包括迷信市場機制萬能論的人)而言,其實這種「死路」的下場終究都是自找的;因為她們從來都沒有自己所想像地那樣能夠“凡事都現實到底”,但她們卻不斷地為了「因為我是個現實主義者,所以我默許各種各樣無規則與無信仰的虛無主義行徑」這種教條、而放任自己隨波逐流地陷入流砂與漩渦之中。
無論如何,那些“以為川普是個’生意人’”而自認支持川普的人,終究都是一群虛無主義的人;但她們終究不是禽獸與魔鬼,所以最後只會淪為禽獸與魔鬼的娼妓與奴僕的地位──而且這些禽獸與魔鬼還是她們自己一手養大的。
2019年4月4日
川普主義使白人至上主義已經成為美國普遍且持續危機雜談(20190404)
儘管美國現在已經實質上飽受白人至上主義與民兵恐怖主義的威脅,但川普迄今仍然不肯正面承認「有這個問題」。
幾乎每一次美國發生跟種族有關的恐怖攻擊或槍擊後,川普都會試著將之歸咎於某一小群特定人士的個人行為,而非是某種可觀察到的行為模式或甚至趨勢;川普甚至經常在批評“一小群白人”之後不久、馬上就責怪那些有色人種的被害人“挑釁”或“自找”。
不過,事實上,FBI也好,司法部也好,現在已經有越來越多美國的執法部門、開始感受到被川普主義鼓勵而開始興盛流行的白人至上恐怖主義與仇恨犯罪的威脅。
相比之下,美國現在各種因為非法移民而產生的暴力犯罪案件、其實並沒有顯著增加,甚至反而遠低於美國公民的平均值。事實上,犯罪學者的研究發現,第二代移民(無論父母是否為非法移民,第二代幾乎大部分都是公民,只有少部份是Dreamer)的犯罪率反而會攀升回到美國公民的平均值。
這說明什麼?這說明:大部分非法移民其實反而不敢惹事生非,只想好好賺錢養家過日子。因為這就是她們冒著生命危險偷渡來美國的最主要理由。
但川普卻反覆宣稱非法移民才是美國現在最嚴重的國安危機。
可怕的地方是:川普的這種說詞,儘管一再而再被抓包是「沒有證據」或是「嚴重曲解統計數據」,但其錯誤的結論、卻經常通過反覆的媒介傳播而滲透進入許多美國中產階級的腦海裡。
川普的當選,以及將來可能的連任,其實都為美國的民主政治展示了某種半永久性劣化的快速通道。事實上,民主黨側的溫和派已經逐漸被擠出角逐黨內提名的舞台;「川普想玩陰招?那就大家一起來玩吧!」的這種想法,不僅成為新的常態立場,甚至還被許多人認知為唯一可能的出路。
當然,共和黨內部的溫和派現在也已經幾乎沒有聲音了。整個共和黨幾乎都在「勸阻川普不要把美國推入火坑」與「不得已跳出來力挺川普」這兩種毀滅性的自我矛盾中反覆掙扎著。
拜川普主義所賜,美國的衰亡已經不再只是可能,而是個進行式;就不知道會不會哪天睡醒發現已經是「現在完成進行式」了。
2019年4月1日
拜登「不當身體接觸」指控與MeToo雜談
這波的攻擊,是以女性政客公開抱怨拜登曾經對她做過的「不當身體接觸」開始的;其後則是以拜登對支持者、對家族友人的子女、對官員的妻子等的「不當身體接觸」作為支援火力。
然而,在這些被瘋狂轉傳且痛罵的陳述與影像中,至少有兩起所謂「不當身體接觸」事件的當事人(或直接在場目擊者),已經公開表明「這類指控純粹只是斷章取義、去脈絡的曲解」這點。
這篇的作者,是歐巴馬時代國防部長的夫人。拜登曾經在她丈夫的就職典禮上、以雙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並低頭疑似親吻她的頭髮。
該張照片是現場媒體拍攝的。當年沒有人覺得有什麼問題,但這幾天卻變成了拜登諸多「不當身體接觸」的證據之一。
然而,曾如這篇作者現在親自澄清地那般:這是一個誤解(甚至是惡意曲解)。
根據這篇作者自己所言:她在她丈夫就職典禮當天,曾經在白宮內走路跌倒,因此一直到典禮開始前都還覺得狼狽不堪;尤其是在典禮現場大批媒體包圍下,她更是感覺到相當緊張不安。
拜登當時察覺了她的不安,因此以雙手拍了她的肩膀,並輕聲對她說「感謝她同意讓丈夫出任國防部長」;她於是覺得沒那麼不安了。
顯然,「雙手拍肩膀」也好,「耳邊低語」也好,這些都是在當時情境下、雙方當事人都不覺得有問題的行為。
今天被人們詮釋為「當事人因為這些身體接觸而覺得不舒服」的表情,其實反映的是當事人在當時早已存在的「窘迫」與「不安」的情緒(基於事前的跌倒、就職典禮大日子、現場媒體包圍等因素,而非基於拜登的身體接觸)。
然而,當外人、事後、罔顧一切情境與脈絡地、對著孤立的影像而望文生義地胡亂詮釋時,這個畫面就成為MeToo指控的鐵證。甚至有些年輕女性還指控說:這足以展現其固定的行為模式。
正如這篇作者自己強調的:她不反對MeToo,只不過她並不是那張照片中的「Me」。
那麼,這場圍繞著拜登的MeToo風波怎麼出現的?
或許,它起源於年輕女性對於舊世代老人行為舉止的誤解。當然,它也可能起於民主黨內部的政治鬥爭需求。它甚至有可能是來自共和黨或茶黨的煽動。它更可能是某些野心家試圖摧毀 MeToo運動正當性的反間陰謀。
無論如何,這些影像確實因為MeToo運動而得到病毒式的廣泛流傳;而這些影像也必然因此會斲傷MeToo運動的正當性。
不,我不認為MeToo本身有任何問題。有問題的,從來都是「去脈絡地曲解」、「造謠」與「虛假指控」。
正如太陽花時代被瘋狂轉傳的「警察踩學生」的相片一般,我們看到了“沒有理性思考能力、也沒有道德行動能力”(其實這兩者是一體兩面)的當代青年的“模式”:她們習慣快速的資訊流,甚至只習慣閱聽拼貼的畫面與影像;但她們幾乎都習慣以去脈絡、去情境、去歷史的方式、而以自己的主觀好惡、來胡亂詮釋各種東西。
在傳播學上,我們將這種現象稱為「媒介真實」(即,通過大眾媒體所表現出來的、被閱聽人認知以為是真實的東西)。媒介真實當然不必然真的就是事實;但當大量閱聽人普遍認為它是真實時,事實究竟是什麼,其實似乎已經不重要了。
事實與真相當然重要。但它只對於在乎的人而言重要而已。
當人們不在乎事實與真相,只在乎如何用眼前的片段文字與影像碎片來合理化自己的主觀想像時,事實與真相當然不重要。
在過去,我們期許大眾傳播媒介的背後、存在著「守門人」,負責幫我們縮小媒介真實與事實真相的差距。甚至,我們通常期待大眾媒體機構能有多道守門人機制。
但到了社交媒體的時代,人們為了追求“自由”與“平等”,所以拒斥一切“除了自己以外”的任何人扮演守門人。
最後的結果是:人們退化回到了一個“關於事實、真相與知識”的自然狀態中。事實與真相不再重要,知識也不再有價值。
太陽花時代那張「警察踩人」的相片,即便是當時不久後都已經有“完整影片”足以澄清、卻仍然得以繼續廣為流傳。無論傳播者的動機是為了惡意造謠,又或者只是因為單純的無知或被愚弄,但它都已經形成了嚴重的傷害。
正如那些“為了政治正確理由而對雕像潑漆或要求改名”的人們一樣,基於聲援MeToo理由而傳播各種片段資訊甚至造謠的人,本質上都是不尊重或不在乎事實與真相的人。
簡單來說,這些人沒有太多的理性思考能力;連帶地,這也使得她們沒有太多的道德行為能力。
這或許是我們這個時代的“主流”,而對於事實、真相、知識、禮儀、文明性、道德性等有價值事物的追求與堅持,則幾乎快要連這個社會的潛流都已經算不上了。
但這不是最可怕的事情。
真正可怕的事情是:絕大多數批評攻訐前述各種政治正確、各種「女權自助餐」的人,其實本身也沒有太多的理性思考能力與道德行為能力。這些批評者之所以批評,只不過碰巧她們站在與那些被批評者不同的立場而已。其實她們彼此、在「不在乎事實真相知識」的標準上、根本是同一種人。
太陽花與反核的人幾乎都很蠢;但很多反太陽花與反反核的人也都幾乎一樣蠢。
這些人之所以蠢,不是因為她們的性別、族裔、宗教信仰或性傾向、職業別、年齡有任何獨特之處。她們之所以蠢,是因為她們習慣地、根據自己的主觀好惡、以及自己碰巧被傳播到的各種零碎的片段資訊、來拼貼出一個去歷史、去脈絡、去文化的陳述、然後相信自己的陳述幾乎等同於真實。
這是社交媒體時代的媒介真實;只不過,守門人只有一個,就是閱聽人自己;然後閱聽人還同時兼任各種片段資訊(與謠言)的生產者。(這就是所謂的生產性消費者prosumer)
過去,野心家還必須自己架設一個官方掌控的大眾媒體機構,好通過「守門人」這個機制來生產各種片段資訊與謠言。
現在,野心家只需要僱用一些殭屍機器人散播謠言耳語,然後反覆地、 高分貝地指控別人都是假新聞,如此足矣。
畢竟,當「強硬地重複說一千遍謊言」就能有效果時,誰還需要費心花力氣地炮製各種含沙射影的假證據來栽贓污衊對手呢?
當「加強守門人機制」與「努力作研究以澄清誤解或無知」等努力最終仍然不敵時,或遲或早,總會有人決心開始“向對手學習”地也用類似手段來貫徹“自己”的正義。
於是再也沒有人能夠回到過去。
這是我們這個時代的危機;同時也是自由主義民主政治的空前危機。
雖然我個人目前還沒有能力徹底提出對治這個危機的可行解方(不是沒有,而是目前幾個方案的可行性都有限),但我可以確定一點:無論這個解方會是什麼,它都不可能是某些太陽花導師所謳歌的種種教條與囈語。
理由很簡單:對治“缺乏道德能力”的社會的解方,不可能由一群“缺乏道德能力”的人所提出;因為這會是一種paradoxical oxymoron。
2019年3月30日
假.現實主義川粉雜談(20190330)
有很多川粉(包括華人世界的)以為:美國既然現在就是世界上最強大的國家,則美國想要威壓任何別國、別國如果抵抗不了、那就只有乖乖吃屎的份,這就是現實主義。
但其實這是一群完全不懂外交與軍事戰略的人、對「現實主義」四個字的誤解。
舉個例子來說:美國曾經在老布希上台不久、出兵入侵了巴拿馬。整個行動師出有名,而且獲得了極大的勝利(整個行動只維持了一個月多一點;美軍投入兵力2.7萬人,但只損失23人,受傷300多人而已)。最重要的是:這個行動幫前任的雷根洗刷了美國在中美洲數年來的污名。所以可以算是美國二戰後、到第一次波灣戰爭前的最重要的軍事勝利。
雖然這是一個軍事行動,但其實國務院從雷根晚期就一直反對巴拿馬的諾列加政權,而且幾次建議動用軍力將之推翻(但雷根因為沒辦法搞定國務院與國防部之間的意見不合,所以一直拖延決策,以至於把爛攤子丟給老布希處理);所以這個軍事行動一直都有外交系統的支持。
以當時美軍的實力來說,快速出動兩萬人到自家後院打掃一下,其難度完全等於使臂動指一樣輕而易舉。所以,如果從前述那些“假.現實主義”者的角度來看,不要說老布希了,就連雷根早就應該直接對中美洲的共產游擊隊與軍事獨裁者動用武力掃平才是。
但真正的現實主義者從來沒有這麼中二。
首先,雷根雖然在戰略上支持「通過削弱中美洲共產革命實力的方式、來間接打擊蘇聯」的構想,但他完全不希望美國被捲入中美洲國家的內戰中;所以他最多只同意動用中情局與少部份特種部隊小組的力量來干預而已。而歷史證明:這些干預雖然多少也起了一些漣漪,但其實對於達成真正的戰略目標而言沒有太大作用(至少在中美洲部份)。
其次,雷根政府雖然本質上都是與雷根本人高度共享意識形態與保守主義價值觀的同志(這點是雷根從上台之初就一直刻意維持的),而且他的國安團隊中的很多人還是他本人熟識、甚至彼此也熟識多年的好友;但這仍然無法阻止雷根政府內部不斷出現的內部衝突。這使得雷根政府在國安與外交決策上、不必然就能動用到美國各種帳面上的“實力”,因為內部的官僚決策困境會阻止雷根訴諸這些實力的努力。
正如蘇聯瓦解前的生產悲劇(有些地方糧食生產過剩,但全國到處卻都有飢荒,因為物資無法順利分配到需要的地方去)一樣,外人或後人看起來“擺明在那邊”的許多資源或實力,其實是當時的雷根一時動用不了、或甚至長期無法運用的東西。
當然,有時候“其實只有帳面上好看”的東西,還是可以嚇唬別人而達成一些外交上的成果;但這最多只能嚇阻對手作大動作,或唬弄一些牆頭草不至於投靠對手而已。最重要的是:這種“徒有場面”的狀態,支撐不了大的或長期的路線。
與其內部決策困境類似:雷根雖然很懂得僱用專業的演講撰稿人來對公眾發表煽動性的演說,但卻嚴重缺乏在國會中溝通與結盟的手腕。所以雷根經常沒辦法得到國會的支持來施展其“好不容易終於在幾個部會間長期協調出來”的國安外交政策。
由此可知,真正的現實主義者,從來都必須把各種國外與國內的正反因素納入思考,而且絕對會因應各種既有的阻力而調整自己的步調甚至方向。
反之,“假.現實主義”者就會以為「只要拳頭夠大,就可以霸凌任何人」;甚至常常會高估自己「拳頭」的大小。
順帶一提:老布希上台時,其實他繼承到了許多雷根的光環與政治資產(雖然老布希曾經多次刻意表明自己與雷根主義的歧異,而且這種歧異某種程度來說也導致老布希最後沒能成功連任),所以他照說應該擁有比雷根更多的政治資本──尤其是動用軍事武力揍人的拳頭。
然而,雖然老布希很早就確立「要對巴拿馬使用軍事手段」這點,而且很早就開始要求軍方與國安團隊規劃計畫的細節,但老布希並沒有對此冒進。相反,老布希花了很多時間,親自打電話與中美洲所有政權的領導人反覆溝通聯繫(但絕非暗示「美國決定要出兵巴拿馬」這點),以試圖建立真實的交誼;等到這些條件都鞏固了之後,老布希才正式下令出兵巴拿馬,而且完全不拖泥帶水地、在軍事行動確認達成政治目的後、就馬上收兵。
因此,老布希對巴拿馬的入侵,並沒有引發了中美洲國家的強烈抗議。
更別說,美國其實在雷根時代,就已經花了很多力氣在「用『毒品』這個罪名來聲討諾列加這個美國長期縱容默許、甚至與之合作的獨裁強人」的工作上。(雖然說,國務院、國防部、司法部與國安會四者,對此路線與分寸的拿捏、一直存在著高度且激烈的內部摩擦)
總而言之,真正的現實主義,從來都只會把「武力」視為是諸多手段中的一種;雖然在「非得使用武力與威脅」時,現實主義者絕對不會不敢手頭沾血或當壞人,但在「未必有必要使用強硬手段」或「使用強硬手段未必比較有好處」時,現實主義者則從來都不會拒絕外交談判、或甚至很願意支付一些小成本(比方說默許盟國只攤付低比例的北約開支)來維持長期盟友關係或自己長期可信名聲(這點在博奕理論上非常重要,因為「可信度」是任何自己可用威脅手段唯一可能改變對手決策的基礎)的作法。
簡單說:把川普視為是現實主義者,是對「現實主義」四個字的誤解,甚至是汙辱。而會犯這種錯誤的人,其實是對「人是有智能的活動者」這一陳述的活生生例外。
川普宣稱,通俄門調查削弱了他在進行外交上的正當性。但其實他在這方面的脆弱性、是由於他自己對俄外交時毫無原則與章法此一問題所確立的;更遑論他的「缺乏正當性」其實與他「未能贏得普選多數」、「動輒指控民主黨與非法移民導致選舉不公,但最後不僅無法證實前述任何一點,反而只被穆勒小組證明了俄國當年確實干預了美國大選」等問題有關。
當然,他自己的國安顧問違法跑去密會俄國官員、他還為了保住人馬不惜開除調查局長,以及他自己多次帶頭攻擊自己的國務卿與國防部長,導致白宮內部根本沒有穩定的決策能力,這才是更大的危機所在。
川粉當然不懂這些。而這種愚蠢的川粉、最終卻仍然可能支撐川普一定的支持度,從而形成愚蠢與邪惡加乘的惡性循環。
這種光景的發生,確實是當代民主政治所可能無法避免的。
這才是人類民主思想真正的危機;而非某鬼島太陽花導師隨口瞎掰胡謅的鬼理論。
2019年3月25日
穆勒正式完成通俄門調查報告雜談(20190325)
且轉幾段我與朋友的私下談話,權充我對穆勒交出正式調查報告一事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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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美國司法部長正式將他個人對穆勒小組調查報告的摘要、以四頁書信的形式、送交給國會。
臺灣媒體當然也跟著起舞地說:川普被洗刷罪名了。但其實問題比那複雜得多。
看到臺灣絕大多數人對此議題只有膚淺的認識,就覺得好像有責任解釋一下;但我又不覺得我花時間力氣解釋了之後、大家就會真的懂,反而更可能以為我是逢川普必反的酸葡萄,所以就算了。
我並沒有在臺灣教授任何跟美國政治有關的課程,所以嚴格來說,我並不欠臺灣社會什麼。也罷。就讓臺灣人自己繼續在無知的漩渦中瞎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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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特別檢察官沒有起訴權,只有提出報告與「建議起訴 / 不建議起訴」的結論。
為了避免侵害檢察總長的起訴權(行政特權的一部分),特別檢察官只能將這個報告與結論、以機密的方式、呈給檢察總長。
檢察總長有義務(原本是法律等級的義務,後來變成是司法部自己內規的行政規則等級的義務)對國會說明、自己對於該報告的摘要。但到底這個摘要有多精準?有沒有曲解報告的原意?這只能等看過報告全文之後才能判斷。
不然,我們就只能相信檢察總長的法學素養、以及她個人對於司法專業的自律精神。
可惜川普已經把這個職位上的人換了三次(我印象中是三次;不過一次是代理部長,一心想被扶正,但川普改任命別人);第一次換人的理由,是因為她是歐巴馬留給川普作交接過渡用的,結果在對川普提出違法違憲之虞的警告後,被川普無預警換人。
第二第三次換人的理由,都跟「公開說會秉公讓穆勒小組完成整個調查」有關。
所以,很難說現在這個檢察總長絕對不會故意曲解報告內容。
另外,司法部目前的內部備忘錄說得很清楚:司法部目前的原則是,無論犯行有多嚴重、也無論罪證有多清楚,司法部都不會主動起訴現任總統;而是會等國會先發動彈劾且成功將總統解職後,才會開始對被解職的總統(話說,我一下子還不知道這樣的人要如何被稱呼?)發動刑事追訴。
所以穆勒在前陣子報告快完成前,就已經跟檢察總長知會過、說他不會提出任何建議起訴的結論(以免牴觸司法部的內部行政規則)。
目前比較有爭議的地方是:檢查總長的摘要說,穆勒說自己沒有證據起訴、但也不認為洗刷川普嫌疑;而檢察總長將這段話,理解成為「並非基於『司法部原則上不起訴現任總統』,而是基於『罪證不足』」。
這部份,很明確是他個人的詮釋。至於準確度如何?還是只能等看過報告全文才會知道。
穆勒這次被授權調查的罪名,主要有二:
1. 川普候選人是否確實有與俄國勾結干擾大選?
2. 川普總統是否有利用總統職權妨礙司法公正?
前者目前很難查到有證據。因為根據川普前律師的證詞,川普在叫律師或手下去作實際上違法的事情時,都不會明確地或親自地給命令。(有沒有想起教父二在國會聽證會的畫面?)
所以,要想抓到川普親自參與跟俄國勾結的證據,本身很難。
但可以確認的是:競選總部的總幹事,不僅曾經與俄國的代表開過會,還多次將總部內的選情民調回報給俄國代表(動機應該是要對方根據川普目前不利的地方來幫忙催票)
這部份,不僅穆勒小組已經確認了,其實就連檢察總長也不敢否認。
至於妨礙司法公正的部份,由於美國總統擁有各種各樣關於調查局長與司法部長的任免權力、而且一向被學者與最高法院認為是三權分立下的行政特權,所以,即便川普真的百分之百就是根據「處罰不願意配合干預司法調查的司法官員」此一動機而撤換官員,全美國也沒有任何人或法庭有辦法主張這是妨礙司法,除非川普親口承認。
因為總統行使行政特權時,外人是不能追問主觀理由的。
雖然川普有可能在作證或取供詞時、被逼出「自己就是說謊或妨礙司法公正」的面目,但除了川普自己以外,白宮律師團無論換過多少律師、所有律師都拼命阻止川普作證,而只肯用繳交書面聲明的方式來“配合”調查。
所以,我們基本上可以認為,沒有人有辦法真的抓到川普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證。
這並不是說穆勒小組的努力全部都是白費。
因為,倘若穆勒小組在報告中、確實清楚地指出了川普有高度嫌疑的環節,則國會確實可以發動傳票找人來作證釐清這些部份。
水門案,最後不是特別檢察官搞倒總統的,而是後來的各種國會調查與發動彈劾的可能,而逼著人家用特赦約定來自己下台的。
當然,很可能穆勒已經盡力查過一切可能、但仍然無法找到逾越合理懷疑的證據,甚至線索,則這種情形下,我們就可以完全相信川普真的沒有太多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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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篇提到:民主黨的眾議院情報委員會議員認為,穆勒關於川普方的取證,幾乎以川普的書面陳述為基礎。
書面的證詞陳述,通常都有律師看過。所以通常會小心避開各種會自證己罪的陷阱;加上調查人員不能提出疑問或質詢,所以其實對於“鐵了心要作偽證”的人來說,檢調人員也沒有辦法,只能試著從其它的證據或證詞來看看有沒有辦法反駁。
這部份,我想是穆勒小組一直沒辦法抓到川普罪證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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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沒有提到能否傳或拘現任總統出庭。理論上應該可以;實際上因為川普也確實交了書面證詞(宣誓書),所以應該也算是默許了司法人員有這種權限。歐巴馬之前也去法庭參加了陪審團的預選。所以這部份來說,美國的法院並沒有特別寬容總統。
不過一定程度的禮遇(courtesy)是有的。歐巴馬當時一下子就被法官請回了。
川普本人應該確實是想出庭的,而且他也反覆多次公開這樣講過。
理由大概是:他真心相信自己可以在法庭上公然說謊、也不會被揭穿或抓包。
或,至少,他可能相信自己的口才好到可以駁倒檢調人員的各種質問。
但,無論有罪無罪,一個合格的訴訟律師、原則上都不會建議當事人出庭作證;因為法庭上會發生什麼事情?對方會丟出什麼問題?這些都是高度不確定性的;而好的辯護策略,必然是要盡可能壓制各種不確定性因素,就算罪證確鑿、也要想辦法鬆動控方的基礎,好爭取好一點的認罪協商條件。
穆勒小組理論上可以傳、甚至拘川普來作審訊或證詞,甚至也可以把川普抓到大陪審團前作證。
在大陪審團作證時,證人的律師是不能在場的。是不能在場,所以是完全不能在法庭室內;而不只是不能待在證人身邊。在這點上,大陪審團比國會的聽證會恐怖很多。
所以真正懂法律的人,其實都很害怕接到傳票,尤其是大陪審團的傳票;因為不確定自己到底要面對什麼壓力。
美國一般司法取證的場合有五種:
1. 由證人單方面提出的書面誓詞。
2. 雙方取證(由法庭派書記人員,到雙方都同意的場所作紀錄,同時允許對方律師當場質問證詞;但通常法官不會出席,當然更沒有陪審團在場)。
3. 由警方、調查人員與檢方偵訊然後作成的筆錄。
4. 由法院(或國會)開聽證會然後聽取證詞。
5. 在陪審團(或承審法官)面前作證。
(這是依照對證人的壓力大小排序的)
雖然說,這五種證詞都有證據力,而且都可以追究證人的虛偽證詞的刑事責任,但在沒有詰問的情形下(後四者),其實證人就算作偽證,也只能用別的衝突證據(或逾越合理懷疑程度的推理分析)來反駁而已。
美國檢方,尤其是聯邦案,不必然會直接干預警方與調查人員的偵訊。但對於非現行犯或社會關注度高的案子,檢方通常會用大陪審團來試水。
一方面先施加一點壓力,看看這個案子有可能在證據上挖到什麼程度;另一方面看看一般民眾的意向,來判斷這個案子能有多少資源辦下去。
如果證據難挖,或是資源看來不會太多,則通常很快就會開認罪協商條件給對方(其實不一定跟嫌疑深淺有關,而多半跟檢方想結案的心情強烈程度有關)
穆勒其實有權限對川普施很大的壓力,而且十有八九可以逼川普說謊被抓包。問題是,即便這是可能的,川普大概也只會在一些比較小的東西上說謊被抓包。
我們很難想像川普真的會蠢到直接承認犯罪,而那些川普真正犯的罪,其實都很難有旁證可以直接證明,所以就算川普在這些東西上說謊、大概也不容易馬上抓包。
所以穆勒最多大概只能抓到川普一些小的刑事問題。
但問題是:穆勒甚至司法部都沒有起訴權,所以只能等國會提彈劾;而光靠這些小的刑事問題(即便確實證據確鑿),大概很難策反多少共和黨議員不顧政治壓力而支持彈劾。
而且,這會讓整個國家的顏面很難堪。
最重要的是:穆勒雖然有很大可能瞧不起川普,但他始終都是一個長期的共和黨支持者。他個人在感情上,未必希望用這種方式來撕裂共和黨。
如果說川普確實罪證確鑿就算了,但目前都只是高度合理懷疑而已,所以還是將這個扳機交給國會去處理比較好。這是我猜想他沒有用硬手段的理由。
(這也反過來說明:從來都不存在獵巫這種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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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由於我之前沒有細追穆勒小組對川普用書面證詞回答的提問內容,所以沒有多想。但根據一些媒體的報導,穆勒當時的提問,幾乎都以「川普當選前」為中心。
由於我們迄今看不到穆勒的調查報告全文,所以無從判斷川普書面證詞到底說了些什麼。不過,料想起來,書面證詞既然有律師團把關,所以應該不至於會談太多“穆勒沒有提問”的東西。
所以,有很大的可能,穆勒小組當初根本沒有辦法從川普本人、得到關於「川普總統是否曾經動用職權干預司法調查」的證據。
倘若這種分析有一定的準確性,則,有一種可能是:穆勒在調查報告中、說明了「自己因為川普本人的配合程度僅只於此,所以沒能取得任何進一步的證據;但也不能因此說川普真的清白」之類結論。
當然,誠如眾知,上段引號內的文字,與這次檢察總長呈給國會的「摘要」,雖然大致上差了幾個字,但意義上卻差很多。
所以,問題仍然在於:到底檢察總長的“摘要”有沒有淪為揀櫻桃式的斷章取義或故意(或不自覺而造成的)誤導?
這個問題,無論如何,都只能等看到穆勒調查報告全文才有辦法判斷。
但目前檢察總長已經將穆勒的報告列為司法部的機密(這合乎法定規矩),而且一直沒有暗示過會公開的意思。
所以,目前看來,我們唯一有可能看到穆勒調查報告全文的途徑,就是等國會的司法委員會開聽證會傳喚檢察總長、甚至穆勒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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