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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日

洪秀柱應以「重回法治國」為主要政見(20150702)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基本上,臺灣只要能重回法治國家,而且把ECFA與WTO等自由化進度補上,經濟部分就大致沒有問題了。

或者更毋寧這樣說:以臺灣今天的處境,除了這些之外,政府也沒有別的政策能作了。

所以重建法治與回歸治國常軌,這就是洪秀柱可以作到的、也應該作到的最重要的經濟政策。其它種種臨時抱佛腳找學者專家來湊齊的經濟政策白皮書,其實不會太管用。

一來,那些政策不可能與原本馬英九路線差太多,二來要實踐那些政策終究還是需要先解決覺醒公民動輒無腦抗議與造營洗腦等「法治精神殆亡」與「統治力不彰」的問題。所以到最後,洪秀柱談麼經濟政策,都是空的。

最重要的是:如果洪秀柱想繼續得到美國、大陸與馬英九三者的支持,自由貿易這條路就得硬著頭皮走下去。既然這是非得走的路,那就不要擔心會被貼上「不關心社會正義」的標籤,反而應該要用希臘破產來反貼蔡英文標籤。

洪秀柱應針對謠言耳語作鷹派回擊(20150702)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我建議洪秀柱應該要在陣營中找人出面擔任「對造謠者採鷹派回擊」(簡稱鷹犬。)的工作。

這種鷹犬的工作內容有二:一是以資料反擊抹黑,二是直接對造謠成性者等提告。

這兩個工作內容也可以合併成第三個:用“類似抹黑口水”的方式回嗆造謠方,並用挑釁的口吻要求對方來提告,不然就是默認自己是無恥的造謠之徒。

只要對方真的是造謠,而且我方也確實擁有一定程度的資料與證據可反擊,則其實對方九成九不敢提告;就算對方真提告了,由於對方與我方(洪秀柱)都是公眾人物,而且爭論的內容都為「可受公評之事」,所以法律對雙方的言論自由之保障都是很大的。而重點在於:要用公開嗆聲挑釁的方式,逼著對方因為「不提告就等於默認自己是造謠抹黑的無恥之徒」而動手,如此法庭上的舉證責任就在對方那邊,而我方只需要盡到「合理查證」即可;所以勝訴的機會非常非常大。

這樣的作法有幾個好處:一是可以打擊造謠風氣。二是可以凝聚戰鬥的氣勢。三是可以用大量的口水來搶走蔡英文的媒體版面。四是可以一點一滴地凝聚出洪秀柱陣營談政策時的可信度與權威地位(很多人對李敖言論的權威信心,就是靠一次又一次的勝訴而建立的)。

講究「溫良恭儉讓」那種馬英九路線,最後只會讓馬英九從「史上最高票總統」變成「史上最強神坦」而已。這種溫吞路線是不會有好下場的。

再者,洪秀柱自我標榜是敢說真話的小辣椒,如果選戰打到一半,結果變成說話吞吞吐吐、面對抹黑造謠不敢澄清的人,形象會大受打擊。

第三,無論是否真能有效股,造謠從來都是成本低廉的一種手段。所以,除非洪秀柱也開始跟著用造謠抹黑的方式反擊,不然面對擅長動用網軍造謠的對手時,永遠就只會被追著打。因此,透過鷹犬在合法的範圍內進行反擊是必要的。這個戰場將會是勝負的關鍵。

另外:這個鷹犬與核能流言終結者這種團體不同。後者雖然看似鷹派,但本質上是以「用資料反擊謠言」的核心信仰,但前者的目的是要用法庭的權威地位去輾壓造謠的敵人。

所以這個鷹犬最好要能與厲害的律師合作,因為關鍵要營造出一種「若不敢提告,就算輸」的氣勢;所以除了本身在議題的內容上確實要掌握資料外,如何遊走法律邊緣,以及引誘造謠方上當,這就是戰術上的關鍵。

鷹犬不用怕得罪人,更不用怕講話太兇會有損形象。在臺灣今天這種混亂顛倒的社會,講話若不兇、人家只會當你沒底氣而已;反而是越兇、越貌似理直氣壯,就越多人以為那邊就是真理。

鷹犬也不用怕講話太過尖銳;因為對造謠方仁慈寬容,就是在對洪秀柱與臺灣百姓殘忍。

同時建議應該另外找一個相對而言鴿派的人,與鷹犬唱雙簧。遇到謠言,先由鴿派丟資料公開澄清,然後再用鷹犬咬住對方「已知資訊為不實,卻仍然不肯更正或道歉,足見其為以造謠為目的之無恥之徒」這點,來逼對方自亂陣腳。

我們當然不該用造謠來對付造謠。但只要確認對方是在造謠,而且已經有給對方澄清、更正並道歉的機會了,對方若執迷不悔,那就要讓對方知道這是在自找死路。

毛澤東說:「革命不是請客吃飯,不是做文章,不是繪畫繡花,不能那樣雅緻,那樣從容不迫,文質彬彬,那樣溫良恭讓。革命就是暴動,是一個階級推翻一個階級的暴烈的行動。」其實面對蔡英文時亦然。

洪秀柱應簡化能源政見談法(20150702)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關於能源議題,我建議洪秀柱應該不要只是把能源議題侷限於能源政策而已。因為這樣談,一般無知的民眾是無感的。

要談能源,就要把反核、再生能源與電力自由化這三個議題一起談。因為愛談這三個議題的,幾乎都是蔡英文的支持者。所以這是主要的火線戰場。

在這三個議題上,我建議是不必刻意繁瑣地談資料;因為一般的民眾不會看,也看不懂。

最簡單的方式,其實就是把反核、再生能源與電力自由化這三個陣營的主要訴求都陳列成不同方案(比方說A、B、C、D、E、F等),同時把洪秀柱陣營自己想要推動的方案(比方說Z)也列出來(每個方案都以單獨推動的方式進行討論,也就是說,方案A只考慮達成A方案所需要的成本,而不管BCDEF與Z等方案的存在。依此類推。);然後把所有方案都精算成「人均每度電價」的單位來比較。

由於蔡英文的能源政策基本上是空心想想,所以如果只讓民眾考慮能源政策時,很容易就會以為那些想想方案真可以達成、或達成的成本不高。只有將檯面上各家的能源政策方案全部簡化為「人均每度電價」,然後直接逼問選民:你要談高調的環保反核?還是要省錢?

這樣的作法,可以直接簡化民眾對能源議題的認識。最重要的是:這樣的作法可以直接把能源議題與經濟議題綁在一起。

2015年6月26日

擬制一中雜談(20150626)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拖了好一陣子才寫完的我對洪秀柱的兩岸政策建議。

我的整個思路,與洪秀柱截至目前為此所提出的兩岸政策,是相容的;但我認為我現在所建議的東西,在層次上高了幾個檔次。

不是說我的東西比較高級,而是我現在所建議的東西,無論表面上看起來,或是實質操作起來,都比蔡英文對美國交卷時的版本要華麗漂亮得多。

這就會引起美國對洪秀柱的側目與重視,而非只是把她視為馬英九路線的繼承者(所以連去對美國解釋兩岸政策的必要都沒有)。

我現在所建議的東西,某種程度上是把張亞中的構想,拉到了一個美國可接受的延伸線之上;因此雙方就有了交集。而且,嚴格說起來,我現在所建議的東西其實可以各給大陸與美國一個漂亮的著力點。

最重要的是:我現在所建議的東西,只要能得到美國的首肯,則蔡英文所有的兩岸政策馬上就會變成如稚兒學語般膚淺的東西。

下面文章有點長,大約有66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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誠如我一再強調:我認為洪秀柱應該要以國會改造與憲政改造作為選戰主調。而在我的構想中,其實兩岸政策也屬於這個「改造」的一環。

這個「改造」,主要是以不修憲的方式進行憲政改造:包含了提昇立法品質、強化國會權威與再平衡行政立法兩院關係三者。

由於不修憲,所以改革成本小,也比較容易杜絕雜七雜八的學者或政客(包括敵方與己方)想要混水摸魚偷渡一些奇怪的主張。而且這是把臺灣政治重心,從「行政權」往「立法權」移動的重點工程;這不僅符合洪秀柱本人期待的「立院重掌閣揆同意權」的大方向,更符合洪秀柱「雁行帶領國會」的構想。所以這個憲政改造的方案可以作為更上位的戰略思想。

屬於這個「改造」的另外一個支柱,是提昇兩岸和平協議的戰略意義。

基本上,無論臺灣高興不高興,臺灣的現狀就是由美國與大陸兩大強權共管。在美陸共管的框架下,臺灣只有兩條未來的出路可以選擇:

第一條路是想辦法突破美陸共管的結構。這包含了a.向美傾斜、b.向陸傾斜,或c.由臺灣片面挑戰美陸共管的框架。

在後冷戰的時代,臺灣若選擇向美或向陸任一方傾斜,都會面臨另一方的制裁,但卻不一定會得到投奔方的百分百照應。

至於想靠臺灣單方面挑戰美陸共管框架,最後的結果只會是美陸聯手制裁臺灣。所以這一條路無論在策略上如何選擇分歧肢,最後都是Bad End結局。

第二條路是利用美陸共管的結構,通過「憲政改造」的方式,去達成「鬆動大陸內政」與「促成大陸民主化」的戰略目標。

在我的想法裡:一個比較具有大格局與高度的兩岸政策,應該不要預設太多的「政體」形式,而應該回歸民主憲政理論的本質。

「一中同表」也好,「憲法一中」也好,「統一」確實是我國目前增修條文的內容。這就是何以就連謝長廷都談「憲法一中」。

但有四個問題是一中共表、一中各表、憲法一中、一國二府等名詞所無法解決的:

a. 大陸的「解放臺灣」是政策層級,不是憲政層級,所以隨時可以根據國際局勢與自身實力而作調整。這就是50年代談武力解放,但到了80年代就轉為談和平解放了。

所以大陸那邊的兩岸政策如何走,完全操之於對方主政者(尤其是壟斷行政權的黨)的片面意志。

b. 不管是鄧小平一國兩制、葉劍英九條、江澤民八點、胡錦濤六項,到習近平的兩岸命運共同體等立場,都是高度跟隨主政者、行政權與黨的意志而決定;而且所對映的臺灣方圖像,同樣也是由「執政黨」與「行政權」為對象。

這就使得當臺灣這邊政黨輪替或分裂執政時,兩岸關係就有可能退化;因為任何兩岸協議或默契的我方當事人,隨時都會因為民主政治的選舉結果而有變化。

c. 由於大陸那邊的兩岸政策是以黨與行政權的意志為依歸,而大陸的全國性行政權從未施行過任何形式的、真正意義上的民主(雖說國家主席與國務院總理都是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所任命或推薦任命),所以即便兩岸真談了某種歷史分水嶺性質的協議,大陸那邊必須持續維持一黨專政的形式,才有可能真正貫徹該兩岸協議。

這就使得未來由兩岸間不管是雙方執政黨,或是由雙方統治政權,所達成的和平協議,都必須建立在「繼續延後大陸民主化」的這個基礎之上:因為,任何形式的兩岸和平協議,都否定了廣大大陸人民主張以武力解放臺灣的想法。「阻止這種激進想法形成大陸的國策」是必要的,但它必然是反民主、傾向威權家父長或更接近少數精英集體領導的體制。

d.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始終堅持「已經消滅中華民國」的前提下,兩岸是不存在「憲法一中」的。

但如果說臺灣這邊強調「一中」的前提在於憲法增修條文,則這是否意味著未來倘若臺灣選民選擇刪除增修條文的前言後,臺灣就不再有追求「一中」的理由了呢?

又,若從大陸那邊來說:如果兩岸「一中」的前提是因為臺灣的憲法或憲法增修條文,則既然今日大陸人民早就不再為基於該憲法而形成之政權所統治,則大陸那邊如何有追求「一中」的理由?

所以,在事實上兩岸就是「二憲」時,把「一中」跟「憲法」扣在一起,是會有問題的。

我不是說兩岸間不該和平,但我不認為兩岸和平可以建立在「中共長期以一黨專政方式維持專制統治」的基礎之上。

所以,為了避免未來某一天、大陸突然因為「中共專政」體制之瓦解、最後或者形成了地方割據,又或者形成了民粹口號統治的體制,而導致大陸那方失去繼續捍衛兩岸協議的意願或能力,所以兩岸之間在真實達成兩岸和平協議前,應該要先深化民主與法治等文化層次的交流。

解決這四個問題的方法有很多,而我想建議洪秀柱的方法是:將「一中」從單純的憲法層次上解勾。

所謂的解勾,不是說否認或拒絕憲法。而是以一種比較具有高度的視角來理解這一切:兩岸關係是中華民族因為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與侵略戰爭等因素,所形成的某種特殊性分治現狀。

這種分治現狀,不是傳統國際法框架所能完美解決的,更不是獨派可以靠杜撰「台灣主權未定論」就可以處理得了的。更者,由於這種分治現狀最初是基於帝國主義、殖民主義與侵略戰爭的干涉而形成的,所以它並不是一種自然的存在,而必須要靠國際強權不斷注入能量(比方說阻止蔣介石反攻大陸,又比方說派遣航空母艦戰鬥群阻止發動解放戰爭等)才能維持的狀態;倘若國際強權減少或甚至停止注入能量,則這種分治現狀就會開始不穩定。

也正是如此,任何維持分治現狀的主張,無論如何包裝,到最後都必然只會導出「增強對國際強權的依賴」此一結論:不是臺灣加深自己對美國的依賴,就是過去的大陸加深自己對蘇聯的依賴、或是現在的大陸必須逐漸發展成為一個足以代替過去蘇聯角色的區域型強權。

由是,除非兩岸真的能夠徹底走出一條新路,又或是能夠徹底阻擋任何除了兩岸以外的國際強權介入,則兩岸關係的發展只會不斷迴圈地陷落國際政治中「強權即真理」的困局;任何仍然糾結於現行“由國際強權主導而成”的國際法框架中的兩岸政策,都不可能真正化解此一困局。

為了真正解決兩岸分治現狀的困局──或至少真誠地啟動那開始試圖解決此一問題的機制,我認為兩岸必須通過「回到一中」前提。

我所謂的「回到一中」,並不是對「統一」的預設;而一種在思考兩岸真實出路時的理論假想。這裡所謂的「一中」,並非是現行兩岸任一方,而是一種在歷史上、文化上、情感上,都先試著回到當初「割裂中華民族命運的時間點」之前的一種想像。所以這是一種假的「一中」,姑且稱為「擬制一中」。

在這個「擬制一中」中,我建議洪秀柱邀請兩岸所有政治人物與人民,一起想像一個情境:假設1949年4月20日國共兩黨的北平和談並未破裂,毛澤東與朱德也並未於隔日下令解放軍發動渡江戰役;而自由中國與共產中國也就此隔江而治迄今:北邊實施著以共產黨專政的人民憲法,南邊則模仿歐美實施了類似自由主義的憲政。

且容我再次強調:「擬制一中」只是一種為了方便我們在思考「兩岸出路」時的一種理論假設。

在此假設中,兩岸之間被設想成是因為勢均力敵而僵持的冷戰式和平。倘若兩岸之間的政治、經濟與軍事實力其實並未均衡對稱時候,則任何關於兩岸間「和平出路」的討論都沒有太大意義;因為屆時不是「北統一南」(以解放臺灣之名進行征服)、「南統一北」(以反攻大陸之名進行逆向征服)、「北放棄南」(先美陸共管,最終美陸大戰),不然就是「南放棄北」(以恐怖攻擊手段來逼迫大陸承認臺灣獨立)等四種結局。

這樣的假設有一個重點,是兩邊彼此誰也沒沒有併吞對方的能力,甚至是意願。因為如果「擬制一中」下的南北分治其實是極端不對稱的話,則這種分治不可能持續多久。而歷史告訴我們:如果不是因為有海峽天險與美軍協防,則臺灣根本不可能撐到今天。

我之所以建議洪秀柱在談兩岸和平協議前,先倡議兩岸回到這個「擬制一中」,是因為如果兩岸中的任何一方完全不打算將對方視為「實力對稱的對立面」時,則任何形式的和平協議最終都只會是具文。這點,在1949年時如此,在2015年更是如此。

這邊所謂的「一中」之所以是虛擬的,就是因為它並不是根據真實歷史軌跡、或甚至是以歷史基礎所想定的反真實(counter-reality)為基礎的。設想「擬制一中」的意義,正如同羅爾斯設想「原初境況」一般,只是為了幫助“此刻當下正在思考兩岸出路”的我們作討論而已。這點是要說明清楚的。

當我們回到「擬制一中」後,兩岸(此處所謂的「兩岸」其實是「長江兩岸」)會面臨下列可能的現實(此處所謂的「現實」其實是「反真實」):

1. 兩岸各有自己的領土、實質統治、人民、與憲法等“國內”層次的主權承認,甚至還有一定程度的“國際”層次的主權承認(比方說,主導共產國際與革命輸出的蘇聯,必然會承認北岸中國;而美國則必然會承認南岸中國)。

2. 儘管兩岸都已經具備了成為現代「國家」的一切構成要件,但基於某種此處不討論的理由,兩岸迄今都不主張一個“擺脫另一岸”的法理獨立。

3. 雖然兩岸之間實力相當,誰也消滅不了對方,但兩岸之間其實已經實質停戰休兵多年;惟雙方都保持一定程度的發動戰爭的動員能量。

4. 雖然兩岸都擁有向對方發動戰爭的心理準備,但其實兩岸之間的長期實質停戰休兵,使得雙方都有一種對「兩岸和平」的錯覺與假象。只不過,儘管兩岸人民心裡都清楚「這種由非正式停戰休兵所建立起的冷戰式和平,不可能永久維持下去」這點,但兩岸多年來的主政者,都不希望主動成為那個首先破壞此一和平的罪人。

5. 然而,世代反復交替之後,兩岸境內各自都開始有了一些企圖改變現狀的聲音。有些人希望徹底擺脫對岸而使得兩岸分治的現狀永久化。這些人被稱為獨派;另一些人則希望用軍事武力或經貿外交等實力,來阻止那些追求「兩岸永久分治」的努力;這些人被稱為統派。所以兩岸就存在三軸共六種政治主張:a.南(或北)統派、b.南(或北)獨派,與c.南(或北)維持現狀派。

6. 其實,兩岸境內,這三軸六派的政治主張一直都存在;只不過有時候統派聲音大一些,有時候獨派聲音大一些。大部分的時候,兩岸各自境內都是以維持現狀派居多數。

7. 其實,兩岸境內,統派與獨派都有一些極端派,或者試圖發動兵變推翻自己這岸維持「和平現狀」的政權、然後使用武力來達成自己要的統(或獨)目標;或者試圖使用捏造歷史來散播對對岸的謠言與仇恨言論,來對自己這岸的下一代進行洗腦教育,以期能灌輸自己要的統(或獨)目標;或者以針對非戰鬥員與平民為目標的恐怖攻擊等手段,以逼迫自己這岸或對岸的政權或人民,來達成自己要的統(或獨)目標。

以上,就是「擬制一中」所面對的反真實處境。

雖然兩岸各自境內都有不少愛國志士,因為認知到多年來的和平現狀其實並不存在真正法理的基礎,而只是一種基於「兩岸以各種政經軍事等總合實力進行鬥爭、然後僵持不下」的和平假象,所以試圖構思各種的可能或統或獨的方略,來徹底解決現狀的問題;然而,對於兩岸各自境內的絕大多數百姓而言,現狀和平就夠了,就算是假象或不可能永久維持下去,那也無所謂或至少不是自己應該去煩惱的。

在這邊可以發現一個有趣的現象:

對於兩岸境內各自的統派與獨派而言,其實她們都是反對「隨持現狀」的;因為她們其實都認知到所謂「維持現狀」只是一個假象:由於在1949年形成這個「擬制一中」的分治現狀前,兩岸雙方在主觀上都懷有「消滅對方」的終極目標,因此假設兩岸關係中並不存在任何“兩岸以外”的力量介入,則即便是在在兩岸政經軍力完全相當的條件下,兩岸也不會完全維持實質停戰休兵現狀。

且讓我們先離開「擬制一中」,回到真實的2015年的台海兩岸。

如果以國際關係的「冷戰」格局來解釋的話,則這個道理便更容易明白。美蘇雙方之所以能夠維持長期的冷戰體制,關鍵就在於雙方同時都擁有以大規模毀滅性武器發動第二擊報復的能力;因此除非任一方能發展處足以徹底中和對手手中「第二擊」能量的武力,不然雙方只會持續陷入軍備競賽,而不會真的發動大規模衝突。

因此,要想維持冷戰和平的局面,敵我雙方都必須不斷投入各種資源發展「三重武力」:

a. 由我方發動第一擊與第二擊的毀滅性武力(這可以靠共享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之武保護傘來達成);

b. 阻止對手發動第二擊毀滅性武力的武力(這也可以靠共享大規模毀滅性武器之武保護傘來達成);

c. 當敵我雙方都處於「不願發動第一擊、但又沒能力阻止另一方發動第二擊」之處境時常規武力優勢(這經常得用於支援區域性衝突或打代理人戰爭之用)。

在這邊,「三重武力」其實就等同於介入兩岸關係、並促成兩岸間實質停戰休兵現狀的「外力干預」。我之所以視「發展三重武力之軍備競賽」為一種「外力」,是因為它雖然看起來好像讓核武國成為強權並給予了各種國際政治上的權力,但實際上卻只會逼著它走上“與其它強權進行軍備競賽”的懦雞困局。

美國之所以最終能贏得冷戰,並不是因為美國在冷戰中取得了足以中和蘇聯「三重武力」能量的「第一擊」優勢,而純粹只是因為蘇聯輸給了軍備競賽的財政漩渦。所以其實對於美蘇各自的國內而言,「發展三重武力之軍備競賽」其實把國家與人民都集體綁架、異化而成為某種“外於美蘇人民”的力量;所以它是一種「外力」。當追求這種「外力」的能量消失(在蘇聯而言,就是用於發展三重武力之財政實力消失)後,美蘇的冷戰式和平局面就會瓦解。

正如同「美蘇冷戰的格局必須靠『三重武力』作為『外力』才能維持下去」一般,台海兩岸之間的「和平現狀」也必須不斷在兩岸之間注入「外力」才能維持下去。

在冷戰時代,大陸背後有蘇聯、臺灣背後則有美國,所以台海兩岸基本上只是作為美蘇強權的代理人作隔海叫陣。因此,這種以冷戰格局為基調的四角關係,因為仍然有著美國與蘇聯等強權不斷注入的「外力」,所以可以使得台海兩岸間的冷戰式「和平」所以或許還能再維持下去若干年。

但從蘇聯「最終仍然被軍備競賽給拖垮」的例子來看,任何冷戰式的和平都是不可能持久的,因為它都必須預設存在某種足以不斷於此一冷戰式和平中注入的「外力」。

倘若美蘇加上兩岸的四角關係尚且不能永久維持冷戰式和平,則在蘇聯解體、大陸開始靠改革開放提升實力、兩岸之間成了尷尬的美陸台三角關係後,這這種冷戰式和平就不可能永久維持下去。

一方面,大陸由於開始扮演起那個提供外力干預的國際強權(即過去的蘇聯),但又同時是兩岸互動的當事人,所以看在臺灣眼裡,大陸難免都會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另一方面,由於美國的「一超」地位容易使臺灣不斷深化甚至享受著對美國介入兩岸關係的依賴,所以看在大陸眼裡,臺灣與美國難免都會有「球員兼球團老闆」的問題。

更者,由於大陸並未如過去的蘇聯般足以與美國重新形成冷戰格局,而且大陸主觀上也沒有重蹈覆轍的意圖,所以美國的「一超」地位反而經常讓美國陷入各種兩難處境:美國當然想要盡可能地長期維持兩岸的分治局面與冷戰式和平,但美國同時也要隨時提防自己被臺灣捲進了與大陸的直接衝突。

由於大陸暫時沒有能力扮演蘇聯那種在全球範圍內與美國進行兩極對峙的角色,因此台海局勢若形成由大陸與美國兩強對峙的冷戰格局,其所形成的和平假象只可能比「美蘇對峙格局下的兩岸關係」要來得更加脆弱;這就使得由今日觀之的兩岸關係,未來只會在「美陸為台一戰」與「大陸棄台」兩種極端出路之間搖擺。

在這兩種極端出路之間,倘若臺灣主政者賢能且人民勤勉努力,則臺灣有可能不斷利用各種政治經濟與外交戰術上的靈活運作,利用大陸與美國的矛盾,而右手向美國討得軍援與政治背書,左手則向大陸喊到各種經貿交流上的讓利。

然而,這種由小國通過左右搖擺而反手主導大國間關係的戰略構想,需要極其高明的政治手腕,而無論是洪秀柱、蔡英文、馬英九、陳水扁甚至李登輝,都沒有這種操弄國際戰略的天才。

再者,在一個民主政體中,光有領導人的才幹並不足以支撐高難度的戰略思想,而還需要穩定的內部團結作為後盾,而這些也是洪秀柱與蔡英文所面對的當下臺灣所欠缺的條件。

另外,小國想玩操弄大國的戰略遊戲,首先自己必須擁有大國不可或缺、或大國容不得為另一敵對大國所得的必要資源。臺灣一沒有重要礦產,二沒有足以阻止大國干預的對關鍵航道的排它性掌控能力;所以若是把大國們逼急了,大可以聯手起來中立化臺灣自己所以為掌握的“戰略”通路。

因此,單就台海的現狀而言,因為大陸不可能在短時間內發展成為類似冷戰時期蘇聯的角色(而顯然大陸也不願意重蹈蘇聯的覆轍)、所以不太可能在可預見的未來內選擇與美國為了臺灣而開戰。因此,大陸目前最合理的戰略方向,不是對臺灣進行文攻武嚇地逼臺灣統一,甚至不是逼臺灣上談判桌簽署任何中程協議,而是確實與美國建立起一個“完全繞過臺灣”的美陸對話網絡,以達成實質上美陸共管臺灣的結果。

換句話說,臺灣不但沒有以小搏大的任何可能,甚至連當個耍鬧要糖吃的任性孩子的空間都沒有;因為未來臺灣任何逾越美陸默契界線的不理性舉動,都會換來美國主動“打小孩給大陸看”的教訓。

因此,所謂的「分治現狀」的和平假象,對臺灣而言,並沒有長期的利益與未來可言。

且回到「擬制一中」這個反真實的理論假設之上。

當冷戰式和平瓦解後,國際間的互動不能出現真空,所以必須要回歸國際社群的網絡之中,才能確保每一個國際間行動者的位置。因此兩岸(這邊談的是實力均等的長江南北兩岸)之間一旦想要結束冷戰式和平,則兩岸間只可能有下列八種可能的出路:

1.一國一制:中央集權的統一國家。

2.聯邦:兩岸雙方均擁有一定程度的自治權限,但兩岸各自的政體與法治形式大體上相差不遠;兩岸並共同組成另一獨立的聯邦政府,處理“兩岸共同不可分拆”全國統一性政務。

3.一國兩制:兩岸雙方各自擁有高度自治權限,且就連政體與法制都可以有高度差異;但仍有一定程度的“兩岸共同不可分拆”的全國統一性政務之空間。

4.邦聯:兩岸雙方各自擁有高度自治權限,且就連政體與法制都可以有高度差異;但兩岸間純粹為平等的夥伴關係,因此任何涉及“兩岸共同不可分拆”的全國統一性政務,都必須經過兩岸合意決定。

5.兩國:兩岸為兩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兩國間的關係可能緊密,但也可能疏遠。

6.盟國:兩岸為兩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兩國間的關係相當緊密,且兩國存在著多重軍事與經貿的合作協議。

7.國協:兩岸為兩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兩國間的關係相當緊密,且兩國間存在設常設性的排外性溝通平台,以避免彼此對外在軍事與經貿政務上有不同調或相互衝突的情形。

8.整合性聯盟:兩岸為兩個互不隸屬的主權國家;兩國間的關係相當緊密,且兩國間存在某些以「三權分立之政府」為映像的超國家決策組織,以統合彼此的法制與決策。

(由於我們現在討論的重點在於「和平」兩個字,所以任何經由併吞、戰爭或恐怖攻擊所達成的“兩岸出路”(無論是兩岸統一或永久性分治)都不討論的範圍之內。)

這八種可能的兩岸出路,全部都需要以條約或協議方式為之,且須通過兩岸國民主權代表者的批准,或由各自的人民直接認可,才能確保兩岸間在決定兩岸出路時的「和平性」、「正當性」,以及兩岸雙方均誠實遵守此一永久性政治安排的「可信任性」。

換句話說,以契約論為核心思想的自由主義,以及由此所發展出來的「民主」與「法治」等價值,是兩岸在和平思考出路時的必要前提。

在這個前提滿足之前,不管想要倡議任何形式的兩岸間的所謂和平協議或中程協議,都只是好高騖遠的妄想而已:首先,兩岸分治的政治事實,使得兩岸的協議不可能完全依循國內法層次那種「訴諸三權機關」的方式來達成履約保證;與此同時,在兩岸徹底決定「出路」之前,兩岸也不可能依循國際法層次那種「訴諸國際組織仲裁」的方式來達成履約保證。因此,簡化來說,兩岸必須先建立某種“類民主化”的交流平台,讓兩岸的國民主權代表,能夠逐漸在各自內部,一邊逐漸習慣諸種法治國原則,一邊則重新掌握關於兩岸關係的決策主導權。只有在這種前提被滿足的條件下,兩岸之間才能真正和平、平等、互惠地展開各種關於「兩岸出路」的思考與討論。

為什麼我建議洪秀柱應該在「一中同表」與「兩岸和平協議」之外,還要更進一步拉抬兩岸政策之層次?因為如果她所提的兩岸政策,最後其實不超過馬英九的「維持現狀」或「一中各表」路線,則其實就與蔡英文所宣稱要作的沒啥兩樣。於是在這點上,洪秀柱就會因為「晚一點得到美國的認可」與「比蔡英文欠缺國際觀」等因素而失分。

另外,由於馬英九至今沒有公開支持過洪秀柱,且未來也很可能不會公開支持她,這就會造成外界得以質疑「洪秀柱到底有沒有可能真的走馬英九路線?」或「連馬英九都不認可那個宣稱要走馬英九路線的洪秀柱」的失分空間。這種失分空間是洪秀柱很難彌補的,而卻是蔡英文隨便都能利用的。

現階段,雖然洪秀柱沒有細談,但兩岸和平協議大體上不會超過九二共識,最多就是把馬英九的「一中各表」的模糊空間,消滅、固著為「一中共表」,來交換中程和平。

但這樣的思想,本質上是很短視的;無論是戰略外交上,或是國內選舉上,都是如此。

為什麼說這是短視的?因為它除了「和平」之外,別無可取之處;而洪秀柱一任所可能達成的和平進程,絕對不可能比得上當年政治明星的馬英九兩任、且重新修補陳水扁亂局的和平進程。如果馬英九尚且無法從這樣的兩岸和平成果中討好選民,洪秀柱如何可能?

再者,正如郭正亮所質疑的:倘若「一中共表」把「一中各表」或「九二共識」的模糊空間給消滅、固著了,則「兩岸和平」就完全只能奠基於大陸那邊對「遵守兩岸和平協議」的誠意。單談兩岸的和平協議或中程協議,基礎是不穩固的;因為它並不存在國際強權或有實力者的可信保證,也不存在足以介入仲裁的國際法框架或國際組織。

為了確保這個「和平協議」能夠擁有在兩岸各自內部的約束力,我不認為它應該直接循迄今與現行各種兩岸事務性協議的模式來達成;在兩岸開始討論和平協議或政治協議之前,兩岸應該在各自的國民主權代表者(比方說大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與臺灣這邊的國民大會或立法院),各設置一個常設性質的諮詢小組(成員必須是人大委員、國大代表或立法委員),然後由這兩個諮詢小組彼此進行〝無實際決策權〞性質的交流。

由於這種交流不具備實際簽署協議的權限,也不具備準談判場合的功能,所以它並不能取代現行各種兩岸協議的制定流程;然而,由於這樣的交流是由兩岸各自的「懷有國民主權代表性」的正式人員所相互參與的,所以我們也不能說它不是政治性的,但它偏偏又真的不是那麼政治性。

這種交流,或可名為「兩岸國民論壇」,未來則可更進一步地建制化為「兩岸國民議會聯盟」,作為兩岸間類似「各國議會聯盟」(Inter-Parliamentary Union)的會員組織(雖然會員只有兩個,即大陸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與臺灣的立法院)。

這種看似疊窗架屋的雞肋平台,其實不是為了讓兩岸行政機關交流用的,更不是讓兩岸間的執政黨交流用的;而是提供給作為兩岸的「國民主權代表者」的交流之用。畢竟,兩岸的未來,不管是終極統一成一國,或是統一成聯邦,甚至是邦聯國協,那最好都能經由兩岸各自的國民主權代表者的合意來達成。

既然任何形式的兩岸和平,都只可能在由兩岸各自國民主權代表者所認可的對象與機制去達成,則先讓雙方再沒有任何既定目的、約定議程與預設期待的情形下、彼此自由地閒聊互動一番。與會雙方可以討論各種立法技術,也可以討論雙方的組織設計,甚至是各種研議中的諸如社會保險政策、脫貧政策、健保政策、長照政策等法案設計。

當這個「兩岸國民論壇」或「兩岸國民議會聯盟」的運作逐漸上了軌道之後,兩岸間才終於通過這樣的平台來開啟關於兩岸和平協議的談判。如此一來,由於通過此一平台所達成的兩岸和平協議,對於兩岸各自內部而言,都是經由國會或國民主權代表者所促成,因而擁有一定程度的政治約束力。

更者,由於這樣的機制從頭到尾都不必然涉及外國勢力,也不涉及國際法或國際組織,所以可以化解大陸對「臺灣將兩岸問題國際化」的憂慮,進而增加大陸遵守和平協議的意願與可能性。

最重要的是:就算臺灣的中華民國憲法現在已經因為年久失修或拙劣的行憲紀錄、而失去了在未來適用於統一後之中國的可行性,但如果我們期待看到兩岸的和平統一,我們就只可能將這個「和平統一」奠基於某種「國民主權」的代表性之上。因為如果「統一」並非基於兩岸人民的「國民主權」之上,則這種政治安排就不可能擁有長期的正當性;其後必然會引發以武力推翻此一政治安排的嘗試,以及對這類嘗試作預防的各種社會控制。如此一來,這種「統一」就不可能是真正的「和平」。

因此,若想推動真正意義上的「和平統一」,促成兩岸「國民主權」的交流與互動,絕對是先決條件。

我樂見洪秀柱勇敢地主張兩岸的終極統一。但我更建議洪秀柱應該強調「統一」只可能建立於一個〝能真正代表「國民主權」〞、且〝能確實保障自由主義理論中的各種基本憲政民權等基礎〞的政體之上。

這個政體,可以是中華民國憲法,但也可以不是;因為中華民國憲法既然本身已幾經修正,所以自然不能堅持未來的國民不能順應需要而在憲政上作調整。

國名也好,疆域也好,憲法內容也好,最後真正能促成一個政治社群和平繁榮的關鍵,終究在於自由主義式的法治精神。所以,只要被統治的人民都能通過「國民主權」而被代表,只要基於「國民主權」而形成的憲政能夠落實法治精神,則臺灣當然可以跟大陸和平統一──正如完全不同的主權國家,也能通過條約與議會體制而整合成歐盟一般。

簡而言之,我建議洪秀柱的戰略思想是:在思想層次上主動提出「擬制一中」的理論假設,從而思考一個以「和平」、「對等」及「自由民主」為基調的兩岸互動框架。在這樣的框架中,臺灣可以通過「憲法一中」回到「文化一中」,接著,再從「文化一中」開展出「兩岸國民主權代表者的交流互動」,進而強化大陸整體社會對民主與法治等價值的熟稔與習慣。

這種由兩岸關係延伸出的對兩岸人民同時進行的法治深化與教育(分三重:國際法與國際組織層次、兩岸層次、國內法層次。通過強化兩岸層次在國民主權代表者間的法治互動,去幫助大陸深化另外兩種層次的法治),不僅可以作為日後兩岸間簽署中程和平協議的基礎,更有利於形成促進兩岸於未來和平且民主統一的基石。

反過來說,即令未來不管是臺灣人民或大陸人民更寧願兩岸永久性地分治(即一般所謂臺灣獨立),則當兩岸人民都已熟悉民主法治等價值,臺灣才有可能真正在和平的前提下達成永久獨立的目標。

由上可知,洪秀柱不僅不該主張「維持現狀」的兩岸關係,反而應該積極促成兩岸人民通過「國民主權代表者」而對自己內部的強化代表性,以及對彼此的深度交流,來為日後兩岸間的中層協議鋪路,從而達成「以和平方式的民主程序,來決定兩岸間的終極統一或永久性分治」的命運轉折里程碑。

洪秀柱應強調同性婚姻平權(20150626)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提一個操作難度有點高,但投資報酬率應該不小的招。話先說在前頭:這是一個操作難度有一點高,而且有點下流的招。

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剛好又再次於另一個案子中、重新確立了「同性婚姻平等權」的原則。

這件事情,洪秀柱之前在政見影片中提過一次,所以這次可以趁新聞再談一次她對同性婚姻的政策立場(就是以先前政見影片的內容為基調)。

在這次重談的時候,有五個重點一定要談到:

1.一定要反復澄清洪秀柱本人不是同性戀者,而且也不認為同性婚姻是件好事。(這點是她之前影片中提過的,所以應該接近她本人的立場。而這點可以減少因為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時所流失的反同婚的保守派選票。)

2.澄清完自己不是同性戀者之後,要用軟性的口吻來說明何以自己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在這邊,要先用哀傷的語氣來談自己的「被歧視」與「被霸凌」經驗。

首先,先說自己身為一個「a.單身」、「b.終身未婚」的「c.老」「d.女人」,所以經常得承認旁人異樣的眼光,甚至經常被質疑是個「e.女同性戀」者。

我不知道洪秀柱本人有沒有被別人這樣罵過,但我猜想臺灣社會中,總是會有人在私下這樣罵她。

這五個引號,都是臺灣社會中,常被歧視的對象,而且同時也是洪秀柱本人可能會被敵人貼上的標籤。所以要先自己攤開來談,以減少未來萬一真有用心惡毒者以此中傷時的殺傷力。

其次,再稍微談一點自己身為「白色恐怖受害人家屬」的各種被歧視的經驗。

我知道洪秀柱本人不喜歡示弱,也不喜歡拿自己過去的不幸經驗來當政治籌碼。但我之所以建議現在談這個,不是要販賣「白色恐怖」,而是要強調「洪秀柱有被歧視過的親身經驗,所以真的懂被歧視的感覺」。

雖然大家理性上都知道公平正義之類的價值很重要,但沒有真的當過弱勢,就不太可能真的知道那種痛苦。而對於談改革的人而言,高高在上的態度是最糟糕的;因為由那種態度所構思出來的改革方案,經常不能真正滿足弱勢者的需要,也不能解決真正的問題。

更重要的是,屈尊就卑的菁英嘴臉,經常會引發弱勢對於改革方案的不信任感;從而容易激起防衛機制式的抵抗或不合作等直覺反應,而非真誠地合作一起參與改革。

沒有弱勢或當事人熱烈參與的改革方案,只會注定走上失敗的命運。所以洪秀柱必須要了解:這不是「示弱」,而是一種「同理」。

再來,要綜合前面兩點,談洪秀柱懂同性戀者那種「自己完全沒作錯任何事情,但卻必須承擔指指點點的壓力,甚至必須要在法規上當次等公民」的痛苦。

3.接著談洪秀柱相信「法律應該是促成社會正義的手段,甚至應該是代表著絕對的法律正義」這點,所以強調:儘管洪秀柱自己真的不是同性戀者,但作為一個有道德良知的人,我們不應該只有在「自己所屬族群有好處」時候才來談法律正義,而是應該要在「對自己甚至沒有直接好處」的時候,而堅持那些“對所有人,以及對整個國家與社會都有好處”的正確的道路。

因此,洪秀柱接下來要說:如果她本人真的是個同性戀者,則她當然應該要以自己的性傾向與認同自豪,而勇敢地站出來捍衛自己應該有的權益。雖然事實上她不是個同性戀者,但「不是同性戀者」這點不僅不應該是成為她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阻礙,反而更應該是動力;因為只有「身為非同性戀者」的她,尚且願意出面捍衛同性戀者的權益時,一個更為平等且良性的美好社會才有可能實現。

所以,由於洪秀柱

a.真心懂得那種被歧視與被霸凌的痛苦;也由於她

b.真心相信法律應該要能保障弱勢者、能平等無私地照顧所有人、能體現社會上的「公平正義」這種最重要的道德觀念;更由於她

c.不僅不是一個同性戀者,更是一個長期在立法院為民喉舌的立法委員、與一個總統候選人,所以這幾種「主流」的優勢身分,都給予了洪秀柱若真想通過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而捍衛社會正義時的能量;

所以洪秀柱應該號召「同性戀者」永遠出來追求自己的法律權益,更應該號召「非同性戀者」一起出來捍衛社會正義。

4.此外,洪秀柱提出政見:承諾將於當選後,在提名行政院長時,強烈建議新任行政院長對立法院提出民法親屬編的修正案,徹底落實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目標,使同性戀者與異性戀者,都一樣能追求家庭與婚姻的美好價值(但絕對不是多元成家那種鬼東西)。

同性婚姻是個趨勢,而且確實因為憲政法學上的平等原則而有正當性。所以強調信仰法律正義的洪秀柱,本來就應該對此勇敢表態。

5.洪秀柱更要公開對蔡英文喊話,呼籲蔡英文與洪秀柱一起公開表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及「民法親屬編修正案」。

a.臺灣同志團體多半很“覺醒”,所以洪秀柱若能用這個點去敲開她對這個族群的大門,這對洪秀柱爭取「覺醒」方選票與年輕人選票而言,是有幫助的。

b.蔡英文不太可能自己主動聲援「同性婚姻合法化」這類稍微有點爭議性的議題。所以這會讓蔡英文顯得被動,也會引發同志團體及「覺醒生物」對蔡英文的質疑。

c.如果蔡英文最後公開聲援「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則會顯得洪秀柱真知灼見。

c.如果蔡英文最後公開聲援「同性婚姻合法化」了,則綠營反同婚保守派也可能回頭修理蔡英文。同樣是面臨反同婚保守派的反撲,藍營反同婚保守派只能跟本來就會背刺的老王派勾結,綠營反同婚保守派卻有很多人選可以勾結;這就有可能稍微鬆動綠營的大團結氣勢。

d.反同婚保守派當然有可能試圖反撲,但藍營反同婚保守派只可能與保王派勾結。一來,保王派本身不足為懼,就算保王派加了一點分,只要保王派最後沒能成功在國民黨全代會上成功搞翻盤,就完全不用害怕。二來,保王派對洪秀柱在「同性婚姻合法化」議題上的攻訐,都有可能也會打到蔡英文,所以只要王派最後認輸,則保王派這陣子的攻訐,其實未必影響洪秀柱對蔡英文之間的競爭優勢。(因為競爭優勢是相對的,不是絕對的。)

e.當所有總統候選人都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時,反同婚的保守派就只能對“相對保守一點”的候選人含淚投票。

f.這可以把兩個總統未來的主政戰場,從「行政院完全主導」的立場,往「行政院必須與立法院合作」的立場上移動。這對於主張「閣揆同意權」的洪秀柱而言,以及對於我幫洪秀柱構思的「國民主權再強化」的憲政改造工程而言,都是好事。

最後談三點:

1.臺灣不是沒有反同婚保守派。但我不認為洪秀柱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會因此得罪反同婚保守派。

a.洪秀柱並沒有公開讚揚同性戀,而只是捍衛法律權益,所以不一定就會踩過保守派的紅線。

b.洪秀柱若能巧妙地使用自己被歧視霸凌的經驗來談「這些苦,我都懂」這點,這會使得保守派若想撻伐洪秀柱,就會被當成是欺負弱小的壞人。臺灣百姓濫情得很,所以對「認錯道歉」(很多曾經帶女伴去汽車旅館借廁所的公眾人物都因此被原諒過)與「可憐的被害人」這種東西,幾乎都沒有抵抗能力。

c.反同婚保守派越是攻訐洪秀柱,越能夠呼應洪秀柱「捍衛正義、無畏無懼」的人格特質與路線。

2.洪秀柱若能一邊承認自己不認為同性戀是好事、但一邊又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則就會顯出洪秀柱「寧願委屈自己的價值偏好,也能基於理性思考,而捍衛保障人權」的勇氣與態度。這種立場很投歐盟與美國的政治菁英脾胃,所以可以縮小蔡英文在「國際賞識」(如果真有的話)上的優勢。

3.洪秀柱自己有反廢死的立場,而這一定會引來廢死團體與傾綠人權律師種種關於「不重視人權」的撻伐。因此,洪秀柱若能公開強調自己基於憲政法學上的平等原則而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則可以弱化廢死團體對洪秀柱的攻擊力量。

說了這些,眼尖的人應該知道何以我說這招有點“下流”了。下流的部分,畢竟有點low,所以可以放給外圍的人去打。

而且,其實「下流的部分」不打也無所謂。因為就我估算,只要洪秀柱開始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之後,保王派自然會跳出來用各種難聽的語言中傷洪秀柱;但這些下流的語言,不會只傷害到洪秀柱,而更會傷害到蔡英文。

當然,我更寧願洪秀柱真的是基於我前面所談的理念與信仰而公開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而非只是權謀地想要討好某些選民,或是想要中傷競爭對手。

至於「下流」的部分,那就當作是bonus吧,若真有效果,就當賺到。

2015年6月21日

洪秀柱不應落入政策白皮書迷思(20150621)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這次競選,我認為洪秀柱不應該落入傳統競選經理的迷思。什麼迷思?就是「以為要用政見白皮書去堆砌出候選人的治國理念」。

何以這種思想是迷思?因為這種政策白皮書大多是召集各個領域的學者專家研議寫成,雖然政策本身未必沒有道理,但真正要執行時,卻未必能有足以滿足其前提的資源或政治能量;此外,有些政策之間,其實彼此存在著先後依存的關係,所以真正在執政時,必須先專注於打好基礎。

很多時候,政治人物會在競選時的政策白皮書中、羅列了各種她所能延攬到的智庫幕僚所知所學的各種方案。但實際上這些方案不可能都用上;甚至不一定能有真正可用者。之所以會有這種落差,是因為候選人也好,身為智庫幕僚的學者專家也好,本身未必是行政經驗豐富者,所以若想從國外教科書按圖索驥,最後只會淮橘成枳而已。

另外,很多候選人為了展現自己「有作功課」,經常會在競選時提出非常細節性的政見作為口號。比方說,許多候選人常會在選前高喊「XX津貼若干元」的口號。但問題是:實際上政府有沒有那種財政能力去支付兌現這些政見,其實候選人與其智庫幕僚是不一定知道的。真正知道的箇中細節,都是歷練二三十年以上的那些資深事務官。

然而,當候選人打著特定政見的旗號而當選後,就有兌現政見的壓力。而當選民與政治風氣本身就是「短視」與「愚蠢」的時候,這種壓力就又會特別強烈。於是乎,幾乎每個高舉漂亮政策白皮書而當選的政客,上台後都是草率地用各種現成或速成的政策,來撫平選民的期待。

這種炒作短線的施政風格,必然會對那些需要長期打基礎之計畫有資源排擠的效應,所以這種執政風格當然只會是殺雞取卵。

更嚴重的是:由於候選人遇上的盡是這種選舉經理,而選民看到的也盡是這種候選人,所以幾乎所有選民都只在乎當選政客當下端出了什麼「政策牛肉」,而不問「人民為了吃這些牛肉、自己得負擔多大的成本與代價」,更不在乎這些牛究竟是基於何種思想而被宰殺的。

所以,民主政治的一大弊端,就是施政永遠容易被零碎、短淺、求速成的各種零星〝煙火型〞方案所拼湊而成,而非基於主政者的政治思想、政策意識型態或治國理念、根據手頭資源及現狀處境、索盡枯腸後所迸發而成的「真實智慧」。

要想達成這種「真實智慧」,主政者本身當然需要擁有一定程度的學養與知識,甚至也應該要有一定程度的思想高度。但更重要的是:一個主政者必須要有各種各樣正面的人格特質。而這點正是洪秀柱比臺灣目前檯面上任何政治人物都更適合擔任領導人的原因。

這個世界上,沒有任何學者專家敢說自己永遠是最聰明、最厲害的;因為科學技術也好,知識發現也好,其實隨時都在發展與變化。因此,任何固守單一領域的定見,甚至是迷信名校頭銜的領導人,只會不斷陷入各種迷思而不自知;最後只會虛擲各種資源、但卻無法真正領導國家。

說到底,一個國家終究是由「人」所和合而成。所以,只有能夠激發並統合「人」的各種關於合作與互助的「善意」,才有可能形成一個推動國家前進的動能。

要想形成社會上人與人之間合作的善意,「誠信」是必要的、「負責」是必要的、「實事求是」是必要的、「堅持由集體理性所累積而成的智慧與規範」更是必要的。

正是由於臺灣社會長期以來經常沉淪於對各種「政策」、「方案」與「口號」的迷信之中,而忘記了政治的本質就在於和合政治社群中所有成員的良性互動能量,所以國家與政局才會一再敗壞至斯;從而成為華人社會民主實踐的最負面範例。

因此,比起「召集學者專家充當智庫幕僚來研擬政策白皮書」而言,我認為洪秀柱應該先將她認為這個國家最核心、最根本的問題給點出來。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其實洪秀柱就是直接對社會與選民闡述她會核心的治國理念與哲學。

「撥亂反正」是洪秀柱提出的口號。既然她認為這是她參選的使命,則她就應該要說明清楚:「正」是什麼。她甚至更應該要說明清楚:「正」何以為正。

在我以為:其實洪秀柱不必學蔡英文每次參選都必作的「隨手撿拾拼貼各種現成術語來充當政策口號」那樣。在我想來,洪秀柱該作的只有一件事,就是「重建社會關於是非對錯的價值」。

這個「重建是非對錯的價值」,不單單只是「掃除過去幾十年臺灣因為打著本土化與去中國化而形成的各種亂象」而已。畢竟,「本土化」這個概念本身不一定有問題,而「去中國化」若真有問題、也必然能詳實地說明何以它有罪糾過失。

「訓導主任」之所以仍然是個教育者,就是因為它不只要「管」,更要「教」;一個訓導主任不能只是用權威或各種處罰手段來禁止學生作壞事,更應該要教導學生、使學生理解「何以那些行為是壞事」以及「何以放任學生去作那些行為,最後只會害了學生自己」。

也許臺灣的現狀充滿各種烏雲。但我相信:臺灣畢竟成功過,也曾經培養過一代代勤勞、努力、好學且知恥的人才。這些人才尚未凋零殆盡,這個社會也還沒到山窮水盡的局面。所以希望始終還是有的。

在我以為:洪秀柱未來施政的重中之重,在於重新恢復「法治」;因為「法」就是人類集體理性化的結晶,而「法治」就是人類以客觀化的「理性」進行自治的實踐。

既然洪秀柱出身立法院,而立法院又是「法」的制定者,則利用行政與立法兩權的合作,重新整頓這個國家的「法治」文明,就是洪秀柱所肩負的使命。

很多人以為:選總統必然要提經濟政策,因為選民們無不期待新任總統能幫她們改善經濟處境。

然而,這些人與選民們都忽略了一點:「經濟」從來都不是外於人類行為的東西。或者更應該這樣說:是人心決定了人的行為,而人的行為形成了經濟現象,最後這些經濟現象才會通過統計數據而被定義為各種判斷經濟發展好壞的座標。

許多研究大陸改革開放的經濟學者都認為:真正造成改革開放奇蹟的,不是什麼仙丹般的經濟計畫,更不是什麼天才的經濟策略,而是最根本的對「私有產權」的保障。當整個社會環境開始以客觀的法律及體制來尊重「人的勞動成果」後,「合作」與「創造」就以各種各樣意想不到的型式,形成了整個經濟體前進與發展的動能。

所以經濟發展的核心,不在於操弄貨幣供給量,也不在於是否存在各種由政府主導的大型產官學三角計劃案,而在於一個看似最質樸無奇、但其實最核心關鍵的「法治」精神。

只有當社會中的所有人都慣性地依循著「集體理性之結晶」而生活時,社會各種潛在的動能才會有方向可以依循。如此一來,只要社會前進的動能尚未消滅,一切眼前所為我們認識到的難關與危機,就都還有可以解決的機會。

人類與只會吱吱叫的猴子的最大差異,在於人類可以通過語言,將「個別的理性」,發展成「集體的理性」,進而又累積成「超越質樸經驗世界的抽象理性」。

換句話說:如果人類沒有辦法認識進而捍衛各種理性化、客觀化、抽象化的「法」,人類文明就與猴群差別幾希。

在我以為,洪秀柱最重要的使命,不在於討好選民地提出各種各樣時髦的政策口號,而在於喚醒臺灣人民一點:

我們不是那種〝只能在一個頹圮坍塌的廢墟上稱王自滿〞的猴群畜牲。

洪秀柱應提防黨內同志掣肘(20150621)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我之前談過:對於朱立倫而言,洪秀柱這次絕對不能贏。

因為只要前兩年洪秀柱作得不錯,後面自然會尋求連任的正當性。就算洪秀柱本人真的從未想過連任,但屆時基層輿情可能容不得她不尋求連任。所以只要洪秀柱當選,朱立倫就有風險得等上八年才選。

雖然說蔡英文當選的話,朱立倫可能也得等上八年,但八年後是國民黨全黨憤愾的氛圍,容易鞏固基本盤;而八年後,民進黨現在所有看得到的天王都垂垂老矣、無足可懼。加上蔡英文八年執政,必然民生凋敝,所以無論如何都會是朱立倫的天下。

萬一洪秀柱當選了,則朱立倫的總統夢就危險了。

所以對於朱立倫而言,「表現得像是盡力輔選、但最後洪秀柱還是小輸蔡英文」,這才是朱立倫個人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任何諸如「還是要靠黨機器」、「等到黨內雜音平息」或「期待黨內大團結」之類的主張,最終都只會拖垮洪秀柱而已。

洪秀柱當然不必擺脫國民黨,但她要凡事都領先國民黨一步,好拉著國民黨與朱立倫新不甘情不願也要跟著跑。

僑界的部份,可以由目前那些自發性的後援會去橫向整合,而不必完全被動地等國民黨海外黨部來規劃。

要點燃人民群眾的內在熱情,而非膚淺地炒作話題或曝光度。

政策也是如此:洪秀柱應該要不斷拉高自己的思考高度,把國會改造、兩岸再造與深化民主三個主軸串在一起,通過「不斷丟出深刻的主張」去引發輿論與選民對蔡英文的質問,進而逼著蔡英文病急亂投醫地、在耍弄空心話術不成後,越來越倚重對只懂無腦造謠的網軍部隊,最終只會過早把所有王牌都出盡、而被看破手腳。

大巧不工的玄鐵劍法,就是對付躺屍劍法的必勝法。

不在籍投票改革芻議(20150621)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關於洪秀柱應不應該訪美的問題,我稍微再談一下。

我認為應該訪美一趟,因為這是讓美國覺得被尊敬到的姿態;同時也可以通過尊美來隔空傳話給大陸(說:你別以為我洪秀柱是統派,其實我沒你大陸期待的那麼統)。

至於「對美國解釋洪秀柱的兩岸政策」這點,由於我認為洪秀柱應該提出另外的〝與目前已知「一中共表」路線相容、但層次更高〞的兩岸政策(詳細的構想,請容我在別篇專文討論),所以我認為洪秀柱必須要盡早且親自向美國方面解釋清楚。

但除了向美國解釋、並宣示洪秀柱的新兩岸政策之外,訪美的另一個重點,是讓洪秀柱建立起自己在海外僑社的網絡。

如果洪秀柱未來能夠真正達成國會改革的目標,下一步就可以開始推不在籍投票。(只要國會敢真正使用警察權維持議事程序正義,而且國民黨也能得到穩定的多數,則要想漸次推動不同階段的不在籍投票,並不是不可能的。)

「不在籍投票」不僅對國民黨有利,對於國家整體而言也有利。

先解釋不在籍投票。不在籍投票有很多種形式,首先是「境內不在籍投票」,通常以下列幾種方式進行:

a.指定投票所:申請前往距離真實居住地最近的新投票所進行投票。

b.授權代理:填寫授權委託書後,由指定代理人於投票日前往戶籍地原投票所投票。

c.郵寄投票:提前取得空白選票(可能要去指定地點領取,也可能是由選務機關寄到府上,更可以能是上網登錄並驗證身份後下載或列印而取得),蓋戳、密封後寄回戶籍地原投票所。

d.網路投票:利用密碼或憑證於網路進行不在籍投票。

其次是「境外不在籍投票」,主要是針對旅居海外的公民,以及因公而派駐於海外的外交或軍事人員之公民所進行的投票。美國的境外不在籍投票主要以郵寄方式為主,所以並沒有對「居住地」的限制要求。日本的境外不在籍投票則是以「外交部門駐外單位」為指定投票所(但其實仍然是領取空白選票、蓋章、彌封後交給承辦人員統一寄送回國),所以要求必須要在服務範圍內連續居住滿若干時間。

不在籍投票本質上有兩重意義:一是保障公民的參政權利,另一則是延長僑民對國家的認同感。

對於擁有雙重國籍或長期旅居海外的僑民而言,由於已經不存在於國內居住的事實,也未必有對母國進行繳稅,所以僑民對母國的認同,多半只剩下文化與歷史性質的聯繫。當僑民不被允許不在籍投票時,則僑民自然而然就會日漸失去對母國的參與、聯繫及認同。這種「失去認同」的結果,雖然不一定對於僑民本身有什麼影響,但絕對會影響僑民是否願意讓自己子女繼續學習祖國語言及文化的意願;因為對於移民第二代而言,「學習祖國文化」其實成本與代價都不低,所以如果不是父母長期堅持並持續投注心力與金錢,大部分的移民第二代都沒有書寫甚至聽說祖國語言的能力,而對於祖國文化也幾乎感到遙遠、陌生與不解。

在此姑且不討論移民第二代在文化夾縫中面臨的雙重衝擊問題罷了。對於一個國家而言,持續讓海外僑民的後代子孫流失對祖國語言、文化、歷史及認同,只會失去這些僑民對這個「國家」的凝聚力與向心力。反過來說,「國家」的概念,也會越來越往「提供實質性統治服務」的功能性角色偏移,而失去「提供國族、文化、歷史等認同」的功能。

因此,無論臺灣究竟走「終極統一」或「終極獨立」的路,強化海外僑民及其子孫的聯繫感與認同感,都是凝聚「國家」概念的必要努力。而對於實質上已經長期居住海外的僑民、乃至於其後世子孫而言,提供「不在籍投票」的空間,絕對是最直接、而且也是最有實質意義的方式。

因此,促成海外僑民的不在籍投票,除了可以為了更之後幫大陸台商的不在籍投票鋪路(我在此假設臺灣主流聲音更恐懼大陸台商或旅陸台人的「不在籍投票」行為)之外,更能將臺灣的「民主實踐」拉出「地域」或「統治邊界」之外。

一方面,這樣的作法可以提昇民主實踐的高度,使民主實踐得以擺脫狹隘的選區中心主義。

另一方面,這樣的作法可以強化「民主」作為未來統一兩岸華人的正當性。當民主實踐是可以動輒跨出台澎金馬的實體邊界時,則大陸地區的人民自然也有可能被吸納進入這樣的民主想像之中。

未來(也許二十年,甚至三十年之後),不僅海外僑民與旅陸台人可以投票,甚至連旅台陸人或旅台外人也可以針對鄉鎮或縣市層級的選舉進行投票。這種將民主實踐擴及在地住民(而非僅限於有國籍之公民)的作法,不僅在過去二三十年間早就已經經常為歐美學者所討論,而且其實最近已經開始陸續有從學理轉移到實際政策的嘗試。

比方說:盧森堡今(2015)年已經對「是否開放授予境內外國人投票權」而作過公投(雖然最後的結果是56%反對);而日本也已多次對此作討論,以滿足日本為了因應2020奧運會之準備、而大量增加的外國勞工與旅日外人等對參與地方自治體事務的政治需求。

由此可見,喜歡大談「擴大民主參與」、「下放政治權力」與「去中心化治理」的覺醒公民,實在沒有任何理由抗拒一個歡迎東南亞與大陸人進入臺灣長期居住、長期參與在地公共事務的未來。

當然,我們都知道:其實臺灣的覺醒公民們,終究不過只是假掰的虛偽鄉愿生物而已;所以這種構想對於現在的臺灣社會而言,當然還言猶過早。但其實這是當代民主理論正在進行中的一種趨勢,而且它會隨著逐漸加深、加大的自由貿易網絡與經貿自治區等實踐,而一步步成為可預見的「真實」。

歐美與日本等〝先進〞民主國家,其實對於「不在籍投票」的嘗試,少則十餘年,多則已有三十年的經驗。就連泰國也都已經有了十幾年的試點經驗。

換句話說:未來,當各國開始搭上全球區域整合的列車、而開始擴充「民主」的概念時,臺灣只會繼續死抱著兩百年前的古董理論(而且臺灣一干所謂自由主義導師們還只會教授那些被她們曲解或歪曲的錯誤觀念)而已。

在未來,當歐美──甚至東南亞──開始以更具彈性的「公民觀」來吸納、管理不同文化圈的人才時,臺灣只會繼續固守著以語言與基因為「我群」想像的陳腐刻板立場。這不僅不利於臺灣吸引各國優秀人才,更只會讓臺灣自絕於世界之外。

因此,洪秀柱必須要去美國一趟,並且應該在與僑界會面時宣示其以「不在籍投票」聯繫僑界、進而強化臺灣吸引世界人才之野心。

(關於洪秀柱應該發展的兩岸政策,且容我在下一篇專文細談)

2015年6月20日

洪秀柱應盡快訪美(20150621)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關於洪秀柱是否應該訪美的問題,由於目前看來洪秀柱已經不可信任國民黨機器所謂的美國人脈,所謂我認為應該,而且應該盡快。我這個結論,主要根據三個思路而來:a.兩岸政策、b.經營僑界、c.選務操盤。

我等下會發一篇專文,先針對僑界的部份談。(因為兩岸政策那邊我正在寫專文)至於選務操盤的部份,則會在更之後寫又一篇專文談。

洪秀柱盡快訪美有個好處:就是可以用美國來壓國民黨黨機器(其實就是朱立倫)。國民黨以為她們手上握有跟美國聯繫的管道、而洪秀柱沒有,所以至今還有逼洪秀柱下台或低頭當副手的可能。洪秀柱當然不會接受,但洪秀柱卻不好在現在就跟國民黨翻臉,而朱立倫卻不介意在選情最緊張的時候背刺洪秀柱兩刀。

強烈建議洪秀柱盡快把戰略思想的藍圖,以及與美方面試的應對劇本構思好,然後說去就去。

蔡英文與國民黨那邊當然都會趁這個機會出刀,但這反而是引蛇出洞的好機會:仔細觀察哪些立委或想選立委的人跟著動手,就知道那些是國會改革時要優先砍掉的蠹蟲。

建議洪秀柱在訪美期間,面對僑界與美方時,不停地把「兩岸政策」與「經營僑界」這兩塊交叉且零星地丟出來餵媒體。只要屆時媒體鎂光燈持續在北美,而最後美方也確實給了相等、甚至高於接待蔡英文時的規格,且幫洪秀柱對臺灣島內與大陸那邊喊了一些話,則後半場選戰就會開始好打了;因為國民黨黨機器那邊想趁機會背刺的機會就會大幅下降,而蔡英文應該也會開始慌亂地亂叫子弟兵出來無毫章法地開槍。

2015年6月18日

網路合議論壇構想(20150618)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給個建議:

洪秀柱目前已經開始出現不少「多頭馬車」與「管不住末端志工或支持者自發但容易被以為是官方授權的行為」等情形。所以建議洪秀柱應該開始抓緊組織管理。

像「某甲合成TIMES圖後、又自己下架」這種事情,應該要盡量避免。不是說不能弄這個,但不能弄了一半又自己趕緊撤掉。弄之前要謹慎思考;如果思考過確定要弄,就要扛住反對的聲音,除非發現有事前自己沒思考到的大缺點。

所以不管是打選戰也好,還是要改革臺灣的政治風氣也好,千萬不要太過迷信「開放」或「多元」;權力下放與扁平化,雖然反映速度快,但出包犯錯的機會也會增加。而且,正因為事權不集中,所以萬一出了意想不到的問題,到底該守該攻?該進該退?這些指令就會流於多頭馬車、莫衷一是。

建議還是要正式編制。什麼事情誰負責,這要先定清楚。遇到平行雙方意見不同時,該由誰定奪?是和議?是小組長決定?這些要先談好。

社交媒體與即時通等管道,用於溝通意見或反映想法上無妨;但要決策,最後還是需要有明確的體制。

我的建議是:如果要採合議制,不妨弄個可以線上投票的平台(事前發給相關人員密碼帳號)。先用網路共筆的方式,把爭論中的「議案」與「選項」全部列出來,更要把各選項所衍生變化出的各種「次選項」也列出來。最後用「與能制」的投票方式來表決。

這樣一來就不必拘泥線上開會的時間,也能同時兼顧多選項與正反不同意見等特點。

當然,如果要設置小組長、搞事權集中的方式,那也可以。但小組長一定會比較累,而且小組長在判斷事情上就更不能犯錯。所以對於倉促成軍的組織而言,這種設計不一定就真的比較好。

合議制的好處是:其實可以把所有參與者分成很多不同的「圈」,圈與圈之間經常有所交集,所以總有一些參與者是彼此重疊的;不同圈圈所決議的事項是不同的,所以業務不會授權給不相干的外人來負責,圈圈之外的人也沒有自稱代表層峰或官方的正當性。

圈圈之間不必非要分上下不可,主要還是按業務屬性去劃分。貫穿其中的是「人」,如果需要有高一個層級的人出面協調,則只需要讓這些人同時處於多個圈圈即可。

Google的表單可以弄線上投票,甚至可以要求投票者先登入;而Google Doc也可以開網路共筆。所以其實這部份的設置成本不高。如果覺得這個方案不錯,建議先找一兩個任務試點練習看看。

2015年6月17日

「提昇思想高度,以火攻火」雜談(20150617)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照樣也是不好公開說。

我個人認為,2015總統大選應該是臺灣能否振衰起蔽的最後關鍵。這不僅是因為某一政黨或某一候選人的政策藍圖有害與否的問題,而是持續將近卅年的民主歪風能否被中斷的問題。簡單說,這是兩種民主政治的道路之爭:實心 v. 空心(可參見拙文 https://plus.google.com/+LinPepsi/posts/jDFtJqe2GGs )。

實心的政治道路有三個核心元素:一、知道自己的大方向或終極目標為何;二、懂得使用嚴謹的邏輯理性去思考如何達成該終極目標、且知道為了達成該目標需要付出何種成本與代價;三、在清楚評估各種利弊得失之後,仍然願意為了追求該終極目標而咬牙承受所以相應的成本與代價。

空心的政治道路沒有固定的型態可言,但通常是同時缺少前述三個核心元素。

一定程度上,洪秀柱當然代表著實心的政治道路。但問題在於:洪秀柱本人也好,背後的顧問或思想導師也好,在思考深度與高度都不夠,至少不到〝足以徹底扭曲臺灣劣質民主化卅年來的各種亂象〞的程度;而臺灣只要錯過這最後一次機會,就再也沒有可能扭轉局面,直至統一。

所以我希望我下面要談的東西,能夠觸發大家一些思考。

先說在前:我對於兩岸關係與國際法有很多不懂的地方,因為我長期以來的思考興趣不在於此;所以我不敢說我真的能提充什麼現成的實用方略。

首先,我想強調一點:由於洪秀柱現在要對付的,不是只有蔡英文,而更是臺灣積弊卅年的陳腐風氣與文化,所以傳統上選舉經理會建議的各種打擊對手的方式,都不是我會建議的。我不是說這些方式不能導致勝選,而是說:若洪秀柱最後得靠這種方式來勝選,則當選後能作的改革也只會很有限。如果洪秀柱真的如她自己承諾的「當選後只會作一任」,則她的當選最多只會延遲蔡英文卷土重來的時間而已;而當整個社會風氣與年輕世代持續無腦化時,未來的臺灣絕對只會是蔡英文的天下。既然如此,還不如直接把2015送給蔡英文,然後期待2025的兩岸統一。

若想要通過打倒蔡英文來瓦解臺灣劣質的民主歪風,洪秀柱應該要盡量加深、拉高自己在思想上的程度。

不用擔心選民跟不上,因為選民終究是跟不上的。重點是要讓選民開始習慣「思考」這回事。蔡英文或許是個「想想流」的廢話高手,但她其實能力有限;只要被逼急了、專門負責生產空洞詞彙的那部份大腦開始運轉不來了,破綻就會出來,就會開始不斷說錯話,並掉進「用更多的謊言、更空洞的廢言來修飾彌補」的迴圈循環。

就算是十八歲的覺醒青年,面對一再出包的蔡英文,遲早也是會真的清醒的。倘若臺灣的選民真的連這樣的蔡英文也熱烈擁戴,則表示蔡英文已經被開了超強外掛,所以洪秀柱無論怎樣選都不可能贏。既然終究是不會贏,那又何必聽從那些〝以勝選為唯一目標〞的競選經理與智囊們的建議來打選戰呢?

我必須說:雖然我不認識洪秀柱背後的思想導師,但我的判斷是:那些人的高度可能不太夠(不然就是洪秀柱本人的高度不夠,所以無法接納思想導師給的意見)。

比方說十八歲成年這東西,對國民黨的得票影響不大,除了討好年輕人之外沒有別的。但若真想顧全法制等方方面面,其實得花不少力氣一一處理。這既然對洪秀柱沒有大加分的功能,又不是洪秀柱本人偏愛的東西,所以她自始就沒有倉促推這個政策的理由。

洪秀柱會推這個政策,我想理由當然還是怕被貼上「反年輕人」的標籤。但會擔心「被貼標籤」這種東西,就證明洪秀柱自己喊的「正道」、「不畏不懼」就算不全是假、至少也是會打折扣的,甚至是可以被精心算計的。這就使得洪秀柱與蔡英文之間的差距稍微小了一點。

基本上,蔡英文是一個極端空心的人。我甚至可以非常非常有信心地說:跟蔡英文對作的勝率至少有九成。所以,只要一不小心跟蔡英文糾結任何同一層次的議題,都只會把洪秀柱混到覺醒青年與網軍的戰場上。而這些是洪秀柱與國民黨最弱的部份。所以洪秀柱的最佳戰略是:洪秀柱本人要走與蔡英文完全相反的路。

只不過,臺灣現在就像是一個海洛英(無腦的政治口水)重度中毒的患者,根本經不起「斷然停藥」這種療程。要想拯救這個患者,只有循序漸進地幫助她戒斷;但過程中必然需要有類似美沙酮的代效藥品。

搞網軍、搞開放平台、搞網路協作、搞搶年輕人選票、搞懶人包等,這些都是臺灣選民今天不可或缺的元素。但,倘若洪秀柱本人沒有思想高度,則這些元素就會變成海洛英;反之,只要洪秀柱本人能不斷提昇思想高度,則這些元素就會變成臨時性的美沙酮。

所以洪秀柱的思想導師(或洪秀柱本人)若有高度,就應該盡早找到一個腦袋不差、口才好、能扛也敢扛口水戰的副手,去當主盾來擋(從這個角度來看,謝龍介與吳敦義兩人可能都滿適合);洪秀柱本人則是當羽化成仙的神主牌,不斷把選戰的層次拉高,拉得越高越好。

洪秀柱其實要面對的是兩重戰線:一重是蔡英文(迷信紅衛兵、潑糞等手段),一重是陳腐的國民黨(迷信派系勾結、宮廷內鬥等手段)。洪秀柱只要一不小心踏入這兩條路線中的其中一者,就會失去自己的正當性、更會同時被兩面夾殺。

千萬不要以為那些所謂基層或靠打選戰混飯吃的人說的「陳義過高、一般選民聽不懂」之類的鬼話。誰相信覺醒公民聽得懂蔡英文說的話?跟隨者要的終究只是一種感覺、一種自我安慰的滿足感。如此而已。

爛的政客只在乎販售這種心理嗎啡。而好的政客除了販售這種心理嗎啡之外,還懂得稍微推一點政策。

洪秀柱本人應該要不斷提昇自己的高度,大膽談複雜且深刻的思想與理論。如果洪秀柱本人的高度不夠,至少也該找有高度的思想導師來惡補一下。

至於把〝有高度〞的思想詮釋成政策白皮書的這種工作,不是洪秀柱本人該作的,而是幕僚團該作的。等政見細節出來之後,剩下的就是化繁為簡地整理成摘要懶人包,交給志工團去背誦然後宣傳。

我不是說要洪秀柱搞愚民洗腦。我說的是:洪秀柱要用蔡英文那一套軌道,因為那是對付愚蠢無腦選民最有力的手段;但洪秀柱如果本身提不出思想高度,最後就只會成為另一個蔡英文而已。

走「提昇思想高度」的路線,還有另外一個妙處:就是可以徹底打垮蔡英文。

蔡英文擅長用各種複詞與副詞來組合出多層次的廢話網,以掩飾其空心的本質。但這招對於來自〝由上往下照射〞的光是沒有用的;因為蔡英文的想想流,只能滿足那些〝只想聽到一個說法〞的聽眾而已,不能滿足〝真的有在思考〞的聽眾之「懷疑」與「好奇」心理。

因此,倘若洪秀柱能夠不斷靠提昇思想高度、把選民的問題意識提高,甚至是強迫選民不斷去自問各種相互衝突的價值時,這些由「詢問」所形成的焦慮與不安感,會逼著選民迫切地轉頭追問蔡英文;而蔡英文的想想流招式,其實一點也經不起質樸、卻不斷追問的選民的衝撞。這就是楊過從獨孤求敗處學到的「大巧不工」。

蔡英文這個人,因為思想的深度真的是不夠,所以只要不斷被逼問各種問題,很快大小姐脾氣就會發作了:不僅會惱羞成怒,還很容易口不擇言。

所以,要讓蔡英文想想流徹底失效的最好方法,就是逼著她用更多更多的虛招與花招作為回應。由於蔡英文欠缺真正的內功底蘊,所以只要連續耍花招耍個一小時,所有的花招都會開始疲老;屆時,再眩眼的花招也會變成悲摧的躺屍劍法,只會自掘陷阱而已。

洪秀柱欠缺打高效能組織戰的能力,也沒有龐大的後勤彈藥開外掛。所以暫時看起來,除了一股腦地燃燒自己與支持者的熱情之外,沒有別的繼續下去的動能。這點是洪秀柱最大的危機。

要想避免這種危機,洪秀柱只有兩種出路:一是回頭去找黨機器、好打組織戰與總體戰,另一則是找到源源不絕的燃料庫、好打民粹戰。

然而,國民黨的黨機器早就腐朽不堪,根本沒辦法上戰場。而泛藍支持者本質上就不是那種無腦到〝只要餵食糞餅就能不怕死不怕痛地充當殭屍兵〞的選民。所以洪秀柱其實自始就沒有這兩種選項。

所以洪秀柱的真正出路,是改變自己那種「用燃料換火力」的方式,而是改成「用溫度換火力」:通過提昇自己問政的高度,直接用地獄級的熔炎烈火,一小股一小股地吞噬掉蔡英文那種大而無當的無腦火:不是把戰場上的氧氣都搶過來洪秀柱這邊,就是先把可以燃燒的材料給消耗掉。這就是在對抗油井失火或森林大火時常用的「以火攻火」(fighting fire with fire)策略。

由於洪秀柱只打算作一任,所以經濟建設這種東西,很難會是她能拿出來打的主軸。再說,經濟學者對於經濟政策的看法經常分歧,成效也難以評估,所以洪秀柱根本不必妄想打經濟牌;她只要把能源牌打好,把法制牌打好,把治安牌打好,經濟自然就會有起色。

2015年6月6日

憲政再造方案芻議(20150606)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提一個關於洪秀柱可以採取的憲政高度的改革方案:

現階段要想動輒通過修憲來促成新制度或新變革,我想不僅不切實際,而且也不合理;因為那只會加速崩解人民對憲法的信任程度而已。

我的想法是:先求〝不必修憲〞的改革,然後達成實質上的憲政變化,最後才在時機成熟的時候提出修憲方案落實這些變化。

我想到適合洪秀柱作為政見的具有憲政高度的改革方案是:「府立政再平衡」(口號是:前進總統府,內閣制立正)。

由於洪秀柱是立委出身,所以一旦當選總統後,自然有由總統府去協調立法院與行政院的管道。因此,這個方案的主要精神有二:一方面通過改造立法院而強化立法院的民意正當性,一方面強化行政院與立法院的合作關係,以達成「完全執政」(國會多數黨與行政機關多數黨一致」下的「實質內閣制」。

立法院改造的部份,可以參考〈國會改造方案芻議〉。

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合作關係,目前沒辦法從憲政體制上強迫;但當政黨完全執政的時候,兩院間其實可以通過政黨作協調而達成合作。

過去這種合作,是通過國民黨中常會而促成。但洪秀柱就算當選,未來也未必真能掌握得住國民黨的黨機器。再說,馬英九挾著史上最高民選聲望,尚且無法指揮得動黨機器了,所以洪秀柱就更不用想通過黨來協調兩院了。

我的想法剛好反其道而行:洪秀柱不該過份依賴黨,而是直接利用「總統可直接任命行政院長」的特權,去促成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合作關係。

首先,當立法院完成修法改造後,理論上委員會召集人的權威與實力都會大幅增加。因此,立法院可以於幾個常設委員會中,指派國民黨籍的委員(非召集人),擔任與行政院相關部會的聯絡窗口。

其次,行政院則於各部會中,提昇「國會聯絡人」的層級,或至少完成各部會國會聯絡人的常態建制。

最後,洪秀柱可以責陳行政院邀請前述立院各委員會的聯絡人列席行政院會議,如此就可使委員會內的黨籍立委更了解總統與行政院的施政方向。

這邊有可能必須要由行政院修改《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第15條,並由立法院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增加列席行政院會議之黨籍立委對於會議決議承擔法定保密責任。

這樣的作法主要的目的在於:增強行政院各部會與立法院委員會之間對於法案的聯繫能力,盡可能試著在行政院版草案出台前,就先跟委員會內的黨籍委員與召集人協調過意見。

某種程度來說,這樣的作法,就像美國在推動自由貿易時的「快速通關軌道」一樣:通過在事前就先協調黨籍立委的意見,以增加行政院版草案得以在委員會完成審查的速度。

另一方面而言,當立法院的改造方案完成,而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合作網絡也完成後,這些立法院委員會內的召集人與政院聯絡人(本身最好都是由全國一選區的不分區立委擔任)就能擁有在主導委員會運作的威望與實績(這些通過的行政院板草案,都可以算是立委的問政成績,因為確實都是這幾個黨籍委員在事前居中溝通協調之後的產物),更能額外擁有若干行政方面的視野。如此一來,當不分區立委擁有了全國性的知名度、問政實績與行政方面的見聞,自然有助於不分區立委日後轉換跑道參選各縣市首長,甚至是總統。

倘若這種由「完全執政」所形成的合作模式可以順利運行下去,未來就可以更進一步地思考通過修憲的方式把這樣的合作關係體制化,從而落實我國由「雙首長制」過渡到「內閣制」的長期目標。

正因為這個方案中有著立院改造的精神,同時也提供了歷練資深立委轉換跑道投身行政首長的空間,這就使得這個改革方案會形成一個「容易由當過立委者當選總統」的環境;於是,這樣的總統雖然不一定能擁有閣揆任命權而直接影響行政決策權,但反而擁有協調立法院與行政院一體的人脈與網絡,所以可以專心於總統「國防」、「戰略」與「外交」等責任,而非瑣碎的零星政策與行政雜務。

而這一切,只可能由國民黨的洪秀柱,在這一次總統大選的時候,來啟動開關。

2015年6月4日

國會改造方案芻議(20150604)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這些話不好公開說,但其實我對於洪秀柱列為政見的「十八歲投票權」與「閣揆同意權」這兩點很感冒。

「十八歲投票權」當然是想討好年輕人的政見,而洪提這個,與其說是想討好年輕人,不如說是不想太過失分。但問題是:洪舉出的支持「十八歲投票權」的理由,比方說「給年輕人學習的機會」或「鼓勵年輕人參與公共事務」等,用在「民法成年十八歲」上也完全通的,但洪卻不會這樣主張。

事實上,沒有任何一個主張「十八歲投票權」的政黨或主流政客,曾經喊出「民法成年十八歲」的配套方案;因為這樣的主張會得罪作為父母的中產階級選民。

但在我以為,「十八歲投票權」的弊端有二:一是必須修憲才能達成,二是沒有一併提「民法成年十八歲」會導致「財產支配權」與「婚姻或家事決策權」不如「政治參與權」的惡果。

這樣說好了:如果十八歲的人被認為有能力選舉總統,我們如何說她沒有能力結婚、收養子女或買房買車?

在洛克的思想裡,財產權是第一位,政治權才是第二位。但顯然對於凡事政治掛帥臺灣人心中,政治永遠才是第一位。

另一個我很感冒洪的政見是「閣揆同意權」。其實這是她很核心的想法,從一開始就已經列為主要政見了。

之前我已經陸續提過了:「閣揆同意權」的弊端有三:

一是必須修憲才能達成。

二是罔顧立法院長期以來懈怠職守、成員素質惡劣與立法品質低落等事實。只要這些問題沒有辦法改善,立法院就永遠還是一個動物園,而不是一個能夠扛得起、或有資格去爭取閣揆同意權的憲政機關。

三是立法院宣稱自己代表人民,但實際上,最近幾屆立委中,個人得票最多的不過十來萬,而絕大多數的立委其實都只有三四萬票,有些偏遠選區則一萬多票就能穩穩當選。

整個立法院全部的民主正當性大約是698萬票,半數支持就是將近400萬票,還比不上總統當然當選門檻的600萬票。因此,要想拿400萬的間接民意,去否決600萬的直接民意,這在民主理論上是沒有正當性的。

所以,在提修憲案幫立法院爭閣揆同意權之前,我認為應該要先提不必修憲的立法院再造方案。

我的構想是:

A.在區域立委選舉上,引進與能投票制,以導入「否定票」的檢驗機制。當存在「以上皆非」或「其餘皆非」的不信任檢驗機制時,當選的立委便擁有加倍的正當性。這就可以減少選民日後想要動不動就搞罷免的理由;如此便能穩定各區域立委的選區。

B.與能投票制可以在現行小選區的體制下,導入第三第四勢力的聲音。小選區有利形成兩黨制,但我國民情其實經常不滿兩黨宰制,所以才會有那麼多過氣政客、分裂政黨、與覺醒公民每天喊著要籌組第三勢力。但由於小選區制的關係,這些第三勢力的呼喊幾乎都只會落空,所以就增加了她們試圖在體制外進行抗爭的心理需求。

好的民主制度應該要能讓各種不同的雜音都進入體制內發聲,而不是用體制卡死這些少數,然後把她們逼上搞恐怖主義的手段。所以與能制可以增加這些雜音進入體制的空間,進而減少她們反體制的理由,更增強了立法院作為立法機關的正當性。

C.修改選罷法,將「全國不分區」改為「全國一選區」;先由政黨推出多名候選人,然後由所有政黨抽籤決定選票上的號次,最後比比照總統選舉於全國作為一個單一選區、以與能制進行投票。最後,總得票數超過5%之政黨,再根據其候選人的得票多寡,制定推薦名單,決定最後的不分區立委。

如此一來,每個不分區立委都是經過「全國選區」的民意檢驗。怎樣算得票數應該都會比現行不分區立委最後一名的「三萬多票政黨票」擁有更高的民意支持度。

D.修改立法院組織法或職權行使法。當個別不分區立委的民意代表性增強了之後,就可以進一步將立法院內的重要職務,包含院長、副院長、黨團總召集人、各委員會召集人等,都限定只能由不分區立委擔任。

之所以要有這種設計,理由有二:

第一個理由是,這些立法院議事上的重要職位,理論上應該是代表整個立法院或整個委員會行使職權,所以應該要由從全國作為一選區而選舉產生的民意代表擔任,而非由只代表台北或高雄某幾個行政區的區域型立委擔任。

第二個理由是,當這些職位改由全國統一選出的不分區立委擔任時,立法院院內就會分為兩種立委:前排的不分區立委,以及後排的區域型立委。區域立委通過經營個別選區而得以問政,但其代表的是選區選民的民意,而非全國選民的利益;不分區立委代表的是全國選民的民意,而且是動輒十幾萬票支持的民意。

如此就能在立法院內形成「資深議員」的制度:年輕政客可先從各地鄉鎮市議會開始出道,然後轉參選區域立委,累積經驗後就改選全國性的不分區立委,進而逐漸開始培養擔任委員會召集人與主席,進而黨團總召、副院長乃至院長等全國性高度職位的經驗;其間,不分區立委隨時可以挾著全國性知名度與問政資歷,去改選地方縣市首長,甚至是出馬選總統。

如此都會使得我們「素人空降選地方首長或總統」的比例降低,而使得「飽經國會歷練者選地方首長或總統」的比例提高;這都有助於提昇行政首長與其所面對的議會之間的溝通與協調。

在這四個方案彼此的乘數效應之下,立法院的民意正當性、代議士素質、問政品質、與立法質量都會逐漸提昇。屆時,縱使算不修憲而立法院也沒有憲法上的閣揆同意權,但當總統於民意正當性上未必比得過立法院多數不分區立委的時候,其於提名行政院長時就必須要考量立法院的意見。也就是邱義仁當年修憲前的說帖。

這四個方案,大體上都不用修憲。所以可以挽救我們已經殘破不堪的對憲政的信任度。如果根據這四個方案而改造完成的立法院果然能夠大幅提昇民意正當性與立法品質,則屆時要再談修憲來達成「十八歲投票權」與「閣揆同意權」,更是名正言順,而且也只會更水到渠成而已。

洪秀柱雖然好像是大家「雖不滿意,但勉強可以接受」的最大交集,但她的格局與高度真的還是不太夠。修憲與「十八歲投票權」這類口號,本來就是政客(尤其是蔡英文)愛喊的,跟風只會丟了自己的品牌根基而已。

臺灣的選舉,越是兩極分裂,國民黨贏面越大。所以國民黨根本不需要怕流失中間選民;因為臺灣的中間選民很賤,只要極化風氣形成,自然而然就會放棄中間立場,而去跟風求心理安全感。

所以洪秀柱只需要真的提出別人所不能及的高度,而且不要隨便跟風,蔡英文很快就會左支右絀了。但現在跟風去喊一些只有修憲才能達到的口號,一來只會給選民「又要修憲了」的惡感,二來只會增強「政黨又要來算盡機關了」的印象,三來修憲難度高、政見跳票機率高,所以只會給知識份子有「不誠實」的感受。

蔡英文的基本盤,是她連放屁都可以吹捧成香氣的無腦選民,所以蔡當然不在乎喊些畫大餅的口號。反正她本來就沒有打算真正落實政見。但洪秀柱與國民黨的潛在支持者不是這種人。

算了,只是一點牢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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