顯示具有 專題:「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2017)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顯示具有 專題:「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2017) 標籤的文章。 顯示所有文章

2023年6月7日

反政治正確是道德能力低落表現雜談(20230607)

其實兩岸華人很相像,都很習慣拿個人性的有限經驗、來無腦概化理解成是普遍現象,最後再自我感覺良好地、以為自己站在道德制高點、從而以各種形式與論調來對這類議題大加批評。

諷刺的是:這種模式,其實發生在同一個議題的兩端。所以我們可以看到,在女性平權的議題上,女拳者與反政治正確者,常常會用類似的嘴臉與語氣批評對方。

女權如此,黑人議題如此,少數族裔問題如此,同性戀與同婚議題如此,跨性別議題也是如此。

人們看到了某些零星的亂象,也不問這些亂象是否為少數例外,反正就認定足以代表全體、足以概化為一般;於是通過批評這種亂象、滿足了「自己討伐了邪惡」的幻覺。

這個世界上,有好人也有壞人;而且好人未必隨時都好,反之亦然。

所以我們可以隨時在大街上、市場裡、地鐵車廂中、看到男男女女的各種不文明言論與舉措;正如我們可以在倡議婦女議題、黑人少民議題、LGBTQ議題的場合中、看到各種冒稱者與政治正確者的光怪陸離言行。

確實,這類冒稱者與濫用者的言行,不僅無助於我們追求平權與正義,反而容易引發旁人的反感;所以我們確實應該嚴懲這類冒稱與濫用的行為。

但這邊存在著兩個問題:

一、冒稱與濫用,其實在發生頻率與絕對數量上,真的都只是少數個案;只不過,因為這類言行具有新奇性與新聞性,尤其容易被反對平權的保守派特別關注,於是容易獲得人們的注意力,從而被多數人誤以為「世間的道德與文化秩序都快要被這些“妖魔鬼怪”給摧毀了」。

舉個例子:很多兩岸華人經常譏諷美國BLM運動中的各種暴力事件與打砸搶事件。但問題是:這類脫序事件,其實真的是少數;而且經常是被有心人士趁機搞事,而非主辦單位的責任。

美國聯邦調查局與各州執法單位,其實有在統計並監督BLM運動中的各種活動。在BLM運動熱門的三年間,全美國累計有超過數百萬人次參與各種大小不一的遊行活動。其中,警方有介入逮捕或驅離的活動,大概只有5%;而警方之所以介入,也不必然是因為活動中出現暴力或失序的行為,有很多是「參與者忘我地走出了當初申請集會遊行之場地的範圍」(比方說,當初申請在某公園內集會,結果走出公園、跑到對街、卻還繼續舉標語喊口號)。

當然,美國警察並沒有那麼閒,不會單單因為「遊行者走出了申請範圍」就馬上逮捕;不過,當看到這種情形出現時,警方通常會過去大聲喝斥。很多時候,遊行者會因為覺得自己被警方欺負了、所以大聲叫罵回去;當叫罵聲升級了,警方就可能把領頭的幾個人逮捕了。

逮捕也不一定是為了入罪。很多時候,逮捕後帶回分局,還沒進門就把人給放了。目的只是把領頭者帶離現場,以預先澆熄潛在的滋事火苗。

那麼,那些想趁機搞打砸搶的人,會混在這種遊行隊伍中嗎?其實不太會。因為這種遊行為了聚集人潮,通常會申請在廣場或空曠的地方舉行;所以這類適合集會遊行的場地附近,通常只會有賣氣球或零食的小攤子而已,沒啥好打砸搶的高價值目標。

這就引發第二個問題:有旁人會趁亂搞事,這難道是平權運動者的責任嗎?

想要趁機打砸搶的人,通常會等“平權團體申請辦大型活動、警方非得分派人手去維持附近交通或避免遊行出事”的時機搞事。但這些犯罪者會跟平權團體事先串謀嗎?當然不會。

平權團體會預先知道有犯罪份子打算當天在同城裡搞事嗎?通常不會。

又,平權團體有可能因為當天可能有犯罪份子想趁亂搞事、所以就自我閹割地不努力宣傳集會遊行活動,或是不希望集會現場沒有人潮嗎?除非犯罪者就是要在集會遊行的場子裡實施犯罪,不然平權團體沒有理由、更沒有義務與責任、去為了犯罪者的違法亂紀行為、而事前自我噤聲。

也許會有人將打砸搶的犯罪行為歸咎於這些平權活動頭上,因為它多多少少分散了城市中的警力,也多多少少增加了城市對於交通或噪音的承受壓力。

但問題是:這種所謂的“責任”,其實在新年、耶誕節、聖吉納羅節(義大利裔天主教徒的慶典活動)或聖派崔克節(愛爾蘭裔社區的慶典活動)的場合中,都有可能發生;因為這些場合都會增加警力維持公共秩序、治安與交通順暢的職責壓力。

更不要說:美國在超級盃、世界盃或奧運等重要賽事舉行時,體育系酒吧與體育館附近,更是經常都有自發聚集喧鬧的人潮;這些也都是會增加警方壓力的因素。

何以這類文化或體育系的活動,大部分時候都不必為了相關的酒後鬧事、鬥毆、趁亂扒竊、打砸搶等行為負責,但是追求平權運動的合法集會遊行卻必須背負這類罵名呢?

顯然,問題的關鍵從來都不在於違法亂紀的失序活動本身,而在於人們想要如何找對象來歸咎?想要如何利用這類的新聞時機去宣洩自己的各種情緒與不滿?

於是乎,在警方紀錄中九成九和平的七八千場BLM集會遊行,在批評者眼中,成為破壞社會秩序與和諧的壞份子。

但事實剛好相反:在BLM的集會遊行中,警方最常逮捕的,並不是聲援BLM的人士,而是被保守派號召過來、去現場抵制叫囂的所謂“反政治正確”人士。

這些反政治正確人士,有去人家合法申請集會遊行現場開槍者,更有故意開車往遊行人潮中衝撞者。

恰恰是這類極右派的仇恨與敵意,以及許多人對美國警方顢頇無能的不信任感,形成了AntiFa這種極左派的回應;正如60~80年代的黑豹黨一般。

我不是說AntiFa那種「用陰謀論對抗陰謀論、用暴力對抗暴力」的路線與作法是正確或合理的。但AntiFa路線的出現,恰恰說明了問題:對一個議題作無腦回應,只會引發反向的無腦回應而已。

很多兩岸華人根本不知道美國的極右派成天在傳播甚麼荒謬的陰謀論,更不知道這些極右派幾乎打從骨子裡就是堅決仇視有色人種的種族主義者。

大多數兩岸華人並不真的懂美國,於是只根據一些媒體(或自媒體)傳播的視頻與文字、就自個腦補幻想成一套「價值立場」;但華人所幻想出來的這套價值立場,在絕大多數時候、其實都跟美國人自己主張的東西、差上十萬八千里。

兩岸華人都有為數不少的川普粉。她們成天吹捧川普,把川普說成是多麼精明能幹的優質商人、同時又是與庶民百姓站在一起對抗邪惡深層政府的英雄。

其實這種想法沒有太大錯誤——除了川普不精明、不能幹、作生意很少賺錢、從來不以庶民百姓自居、也不在乎庶民百姓的死活、而美國所謂的深層政府大多數都只是用公文流程與法規程序保護自己的普通公務員等錯誤之外。

美國有沒有深層政府?沒有。美國有的是「利益團體通過合法手段阻擋立法者與競爭者,而搞出各種複雜法條迷宮」。美國有的是「地方派系金主與兩黨各自的各層級委員會合作、或利用對超級黨代表的把持,或利用隱形初選排除潛在參選者,從而確保各層級的選舉結果不至於超出金主的預期範圍」。

這是美式民主的特色,也是美式民主的問題。但這偏偏就不是美國查黨與右派整天念茲在茲的深層政府云云。

但華人川粉不管這些;她們只管吹川普。因為她們自始就不是因為自己懂美國而吹川普的;她們甚至不在乎自己懂不懂真實的美國。她們之所以吹川普,是因為川普這個圖騰與符號、碰巧就在她們面前、而且可以被她們拿來吹。

所以,到頭來,吹川普也好,撻伐女權黑人同性戀者跨性別的政治正確也好,其實都只是無腦的粉圈行為:找個對象、尋個因頭、趁機會投射一下自己的黑暗想法與負能量,以此重新讓自己可以稍微感覺良好一點、稍微覺得自己果然還是「正義の味方」。

不管是罵女拳、跨性別、公車地鐵上的大爺大媽、穿正裝化妝趕來處理小孩出意外的職業婦女、呼籲用疫苗口罩保護彼此的微弱聲音、甚至是校園食堂供餐中的鴨脖,其實這一切都只是人們想要發洩自己情緒、不滿與偏見的藉口而已。

甚麼社會善良風俗、公共秩序、社會集體利益、和諧未來等口號,在這些人口中,其實都是假的。

只要時機碰上了,她們可以痛罵殘疾人,也可以痛罵“痛罵殘疾人”的人。女權、黑人、少民、同婚、跨性別、疫苗、口罩、社交距離令、…等,其實都可以被她們隨時替換此處所謂的「殘疾人」一詞。

任何一種對道德價值、公共秩序、善良風俗、共同利益的追求,都必須以常識、知識與智慧為基礎。無腦地撻伐與抵制,其實就跟政治正確的「取消」文化一樣,不僅無濟於事,更只會增加各種各樣的反作用力。

搞政治正確的,與反政治正確的,說穿了,其實本質上是同一類人;只是碰巧站在貌似對立的兩個陣營而已。

事實上,她們彼此其實是相互依賴、甚至相互勾結合謀的病態關係;因為她們只能通過「否定彼此」才能稍微感覺到自己的活力與存有。

是時候讓我們擺脫這種病態糾纏的狀態了;因為人類文明中任何美好的事物與價值,都不可能通過這樣的扭曲關係中而形成或產生。

當然,我不是說「要從這種病態扭曲的結構中脫身」很容易。它就跟「對抗新冠疫情」一樣,理所當然地是很困難的挑戰。但這是我們身為人的使命與責任。

不然如何?難道要我們眼睜睜看著人類文明中的美好事物被踐踏?看著人性中殘存不多的光明面被掐熄?就像看著數百萬條人命被反口罩與反疫苗運動給害死?

恰恰是在這種時刻,我們需要有「雖千萬人,吾往矣」的良知與道德勇氣;不然,我們到底憑甚麼自栩是有理性能力或有道德良知的動物呢?

選擇「放棄」很容易,我們甚至會因為「開始習慣躺平」而可以竄改我們長期的記憶、好讓我們免於自責。但在我們內心深處,我們知道我們是錯的;不然,我們就不會在面對各種事實真相與科學證據時、如此地惱羞成怒了。

如果我們希望自己或子女、能夠生活在“稍微美好一點”的明天中,我們今天就必須要開始練習停止這一切。

2023年4月30日

左膠與反左膠不懂公共理由議題雜談(2023-04-30)

這兩天,德國警方為了執行法院命令,闖入一個穆斯林家庭中,強行帶走小孩,並交給兒童福利機關照顧。這個新聞引發很多人注意,因為許多媒體都強調「父母基於宗教理由,教育子女反對LGBTQ」這點。 
 
很多人跟著媒體起鬨,痛罵這是甚麼左膠政治正確走火入魔。其實這是這些人自己無知、又容易被標題黨帶風向的誤解。 
 
儘管個案的事實性細節有所不同,但這個案子讓我聯想起2008年的Romeike案(在美國打官司的時候是2010年。可參見我的舊文)。 
 
宗教信仰的價值觀念,本來就經常與世俗化的法治規範起衝突。儘管這邊經常會被討論到的是有關「宗教自由」的議題,但這邊的核心衝突,其實終究還是「多元主義現實」中的價值妥協與折衝的問題;也就是西方自由主義在80年代末開始迄今的關於「公共理由」這個概念的大辯論(雖然2000年以後就沒有多少特別值得注意的新見解了)。 
 
簡單來說,「公共理由」的議題是想在承認「一個現代社會充滿多元價值歧見」此一事實的基礎上,找到一個可以讓現代自由主義憲政秩序繼續維持穩定的政治規範的基礎。在過去三四十年間,這個議題幾乎引入西方自由主義學界的每一個陣營的參戰(包括羅爾斯、哈伯馬斯、審議民主、社群主義、基進多元主義、社會選擇理論等);但各方彼此爭論了三四十年,到最後還是沒有一個大致上能充分回應各方質疑的公約數。 
 
當然,這場辯論算是自由主義陣營內的茶壺裡的風暴,所以各方基本上都還算是共享著許多自由憲政主義的核心信條(保障人民的基本憲政權利與自由、恪守程序正義、國家價值中立等)。 
 
但問題是:真正沒辦法處理的衝突,從來都不是這些詞語或概念,而是如何將這些概念落實成真正的體制與規矩?以及如何用真正的憲政體制來化解價值衝突? 
 
在這點上,西方自由主義這場關於公共理由的辯論,並不能算成功。 
 
話說,雖然這個議題算是我的學術專業,但我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用短短一兩千字的篇幅、來處理一個涉及各學術領域兩三百篇論文以上的“大”議題。 
 
我對這個議題已經浸淫多年,自認對各方立場與辯論語境掌握得還算清楚,而且其實有我自己版本的答案,甚至自認其實在理論的處理上還算不錯。 
 
饒是如此,這個議題仍然是很難處理的東西。因為它乍看之下好像只是自由主義陣營裡頭的內部雜音,但各方在彼此攻防的過程中,創造出了各種各樣“道理可能有所相通,但細究下卻大有不同”的概念與術語,甚至同一陣營的學者之間,偶爾也會彼此互相爭執起來。 
 
所以,我只能說:這個議題,即便是對政治哲學與民主理論有著學術專業能力的職業學者而言,其實都是一個很複雜、很棘手的題目;更遑論是“看著新聞標題就想馬上有個便宜速成的自我感覺良好的立場”的一般社會大眾了。 
 
儘管如此,我還是想提醒一下: 
 
雖然這個世界上的許多左膠的言行真的很愚蠢、也很討厭,但有問題的、終究是這些“不學無術,又愛胡亂濫用口號的「左膠」人士本身。 
 
「政治正確」雖然有問題,但它背後的理論與概念,本質上仍然有著若干「正確」的成分在;這些理論在自由主義三百多年的內部討論過程中,就算未必能稱得上是真理,但也確實是經過千錘百鍊了。 
 
不是說吾人就應該「盲目信仰大師權威、所以不能挑戰理論」。只不過,如果真想挑戰,基本功是必要的;如果沒有先讀熟這些理論本身,則吾人自以為的「創見」或「挑戰」,其實超大概率都只是不學無術的井蛙無知而已。 
 
「左膠」無知,但被左膠們援引(雖說是曲解濫用)的理論家們,卻沒有一個是真正無知的(儘管絕大多數理論家在「公共理由」此一議題上,幾乎都犯有各自版本的邏輯上或理論上的核心錯誤)。 
 
我只能說: 
 
如果對這類議題懂的稍微多一點,就會知道「左膠」到底幼稚愚蠢在哪裡;但只要再稍微懂的多一點點,就更會知道「反左膠」的幼稚與愚蠢又在哪裡。 
 
「左膠」愚蠢,不代表「反左膠」就必然正確。 
 
同理:儘管自由主義理論充滿核心瑕疵與錯誤,但這不代表自由主義的理論完全不可取;或者,更毋寧這樣說:就算自由主義理論有著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想要在政治哲學與理論上推翻或取代自由主義,目前仍然還沒人成功。 
 
(我個人認為,要解決這個自由主義的核心問題,「不在自由主義理論中徹底大修」是不可能的。雖然它的成功概率看起來很低,而且自由主義迄今三百多年仍然沒人成功,但比起「徹底取代自由主義」而言,前者成功的概率還是遠遠高於後者一點。) 
 
當然,這並不是說:兩岸各種自稱自由派的公知口中的「自由」與「民主」、就真的那麼香、那麼有道理。因為這些所謂自由派公知,幾乎每一個都對自由主義只有教條皮毛程度(甚至望文生義程度)的理解而已。 
 
這就是當代政治理論的最大問題:對懂行的專家而言,問題本身已經複雜棘手難解了;偏偏社會上到處充斥著外行又愚蠢的路人,動輒隨意撿拾隻字片語就寫起各種小作文還自以為是高見,而偏偏正反各方幹這種蠢事的外行人都有,然後雙方的這些外行人又各自拿著對方的隻字片語就開始各種嘲諷謾罵叫囂。 
 
於是乎,比這些外行人更外行的路人,就會以為「真正的問題」其實不存在,甚至以為「真正的問題」就是那些「外行人斷章取義曲解出來的廉價口號」本身。 
 
在我看來,這個現象,恰恰是我們當代人的最大問題之一:無知的人,抓著「一知半解的人的斷章取義口號」不放,或捧之或伐之,然後把這一切“毫無意義、完全不可能解決真實問題”的行為、稱之為自己可取的、有公民活力的「能動性」。 
 
這一切的一切都只說明了一點:人類文明的真正敵人,從來都在於「無知」與「愚蠢」,更在於「對『自己的無知』無知、然後不懂裝懂、裝到後來就以為自己真懂」之上。 
 
在辯論性別議題,以及跨性別運動員的議題上,這種荒謬性尤其明顯。 
 
但要解決這個問題,基本上不可能不先把「自稱聲援『各方』立場的蠢人」都先打倒、然後細緻地回顧「各方」的理論、找出各種理論上的優缺點、最後找出能“相容優點、避開缺點”的理論創意。 
 
只不過,在今天,光想要實現第一步,就已經不太可能了。所以這個問題難解,尤其難以在今天的公共生活中解決。 
 
所以,有時候想想:「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無知」與「愚蠢」從來都是人類文明社會中的癌細胞與病毒,而在「民主」體制中,它恰恰可以堂而皇之地盡情肆虐。 
 
在我看來,當代民主理論的最核心任務,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自由主義無法在自己的理論邏輯中、成功地解決這個問題,則自由主義就會失去它最自豪的價值、而最終可能淪為「不過是另一種意識形態而已」的地位。 
 
可惜「左膠」不懂這個道理;「反左膠」也不懂這個道理。 

2017年9月5日

羅伯特李四世牧師被迫離職雜談(20170905)

就在臺灣人還在指責「都是美國自由派太過政治正確、才會導致美國極右派不理性回應」的時候,李將軍的後代羅伯特李四世(他是一個牧師),因為公開在電視上譴責白人至上主義、並公開支持「南方州由政府出面拆除各種李將軍雕像」,而被迫從自己領牧的教會離職。(參見這裡)

羅伯特李四世並沒有指控自己的被迫離職是因為「教會支持或同情白人至上主義」;但他強調「教會確實因為他本人的公開言論、而承受當地社區與信眾的極大壓力,並最後決定不捍衛他的言論自由」。

也許很多人不一定知道(雖然她們應該要知道):美國對「言論自由」的保障,本質上是從對「宗教信仰自由」的保障而衍生出來的;正如媒體或記者的「新聞自由」是從個體作者的「著述自由」衍生發展出來的一般(而著述自由本身也是言論自由的衍生物)。

所以,整個美國憲法,最核心的自由與基本權利,除了生命權與財產權之外,應該就算是宗教信仰自由了。

由於「羅伯特李四世原本任職的教會、本身未必在神學立場上支持或主張白人至上主義」,所以羅伯特李四世的「被迫離職」只是單純的「一個教會怕得罪信眾與社區,所以強迫一個“原本與教會或教派自己懷有相同信仰”的神職人員離職,以求平息能平息眾怒」的事件。

所以,這其實只是一個赤裸裸的「迫害言論自由」的案子。

但荒謬的是:這次侵害言論自由的壓迫者,本身就是一個“在面對國家時會不斷拿「宗教信仰自由」來自我防衛”的法人。

由此可知:美國白人至上主義對李將軍的綁架、以及她們對美國歷史與美國傳統保守主義政治思想的扭曲誤用、有多麼地嚴重;顯然,這種綁架與扭曲誤用,就連李將軍直系子孫的羅伯特李四世都無法抵擋。

但,儘管如此,我相信許多臺灣人一定仍然堅持認為「這都是自由派太過政治正確的錯」。

2017年8月19日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5誤用歷史主義(20170814~24)

----
「李將軍到底是不是一個白人至上主義者?」這個問題,至今仍然一直在美國歷史學界有著辯論。

但可以確認的是:真實曾在歷史上存在過的李將軍,必然不會是個完美的人。所以,他的生平與言行、固然可能有些值得後人紀念的元素,但也必然會有些引發後人反感的地方。

有些評論者喜歡援引「史學方法論」中所謂的「歷史主義」視角。

雖然「歷史主義」有很多分支與流派,但總的來說,歷史主義經常提醒歷史研究者「不要用研究者當下的自己的價值好惡、去評價歷史上的人物或事件」。

有些事情,人類社會就是真的只能靠「走過錯路、付了慘痛的代價」後、才會學到教訓。(儘管可能事前總有一些識見不凡者已經苦口婆心地勸告過)對於這些事情,我們不該用「後見之明」來質疑歷史人物「當年怎麼沒想到」。

然而,其實「歷史主義」四個字也不是一些同情極右派的人所濫用的那樣。

比方說:很多同情極右派的人,喜歡拿華盛頓當反駁的例子;因為儘管華盛頓被尊為美國國父,但他本人卻豢有大量的黑奴。

問題是:華盛頓其實並沒有參與獨立宣言的起草或簽署。因為他當時忙著帶領民兵與英國在戰場上作戰。

儘管美國獨立宣言揭櫫了某種「人權」價值,但其實黑奴問題本來就一直困擾著獨立宣言的起草人與簽署人;當時各方爭論不休,最後決定先擱置黑奴問題、不在獨立宣言中直接處理。

由此可知:美國的建國史,本來就是一種各方角力妥協的過程。因此,拿「黑奴」與「獨立宣言」或「華盛頓」的不一致、來諷刺「雙重標準」這點,這種心態本身就是「歷史主義」所要批評與反對的;結果出言諷刺的人,反而以為自己是在援引「歷史主義」。這實在是相當荒謬。

更何況,美國在獨立之後的一百年間,其實一直都試圖處理黑奴的問題,而非完全沒處理、或是把自己可能有的「雙重標準」的邏輯矛盾當作不存在。

要知道:雖然啟蒙運動與自由主義的各種口號,今天已經是很多人視為理所當然的價值,但其實兩百多年前、那些價值與背後的理論,其實才剛開始發展而已;即便是自由主義理論家,也是一路上不斷增補刪修調整自己的思想、加上許多代後人累積發展之後,才有今天我們所視為理所當然的現狀。

回到美國建國之初,其實當時北美殖民地的政治家,他們(這邊用陽性人稱)固然心儀欣賞蘇格蘭與歐陸啟蒙思想家的見解,但其實對於「如何將這些理論真的應用在自己當下的政治社會之中」這點,其實沒有什麼可參考的指南;所以美國這些建國元勳們、自己也是邊走邊修地摸著石子過河。

由此可知:不管我們是「想要批評美國這些建國元勳們在黑奴問題上有著『雙重標準』的道德瑕疵」,或是「想要用這種『雙重標準』的道德瑕疵來反諷潛在的可能批評者」,其實我們都犯了歷史主義所告誡、所批評的那種錯誤。

差別只在於:有些人會一邊犯“歷史主義所罵”的那種錯、卻一邊宣稱自己是在引用歷史主義來反駁別人。如此而已。



----
李將軍對奴隸制度的看法,其實很微妙。美國的歷史學者其實一直都有爭議。

李當然多次說過或表現過「自己並不認為奴隸制度是好事」這類的訊息,而實際上他的出身也不完全像是南方傳統會為了擁護奴隸制度而拼命的大地主一般。

然而,他也沒有堅持「因為奴隸制度是錯的,所以我們一定要盡力去推翻或改變它」的態度。尤其是,他的岳家其實也擁有少量的黑奴,而他其實也一直很接受著這些黑奴的服侍。

(儘管他的岳母與妻子後來願意支持解放黑奴去賴比瑞亞墾荒的運動)

尤其是李在戰後其實多次反對給予黑人投票權,並主張由白人充當家長保護管理這些無知無能的黑人。(至於要監護到什麼時候才算夠了?李沒有明說過自己覺得的合理範圍)

實際上,李固然不支持奴隸制度,但也不一定喜歡白人與黑人共同居住的社會。

當然,李的這種態度,其實是南方戰前就已經存在的溫和派想法,所以不應該被說是白人至上主義的濫觴。

當時,即便是北方幾乎大部分人都反對奴隸制度,但也不是沒有歧視黑人的風氣。事實上,當時北方連歐陸新移民來的天主教徒都歧視得很;而天主教徒其實也感知到這種氛圍,所以其實自己也開始歧視起黑人了。所以身處南方的李將軍,其實並沒有比一般人更惡劣,只不過是「沒有道德標準更聖潔」或「沒有更為見識卓越」而已。

白人至上主義其實是南方戰後獨立發展出來的東西。所有白人至上主義宣稱自己與各種 "美國原本就存在的政治思想" 的淵源、都是白人至上主義者自己斷章取義或曲解原意而鬼扯出來的。

李當然是個重情義也效忠鄉土的人。但聯邦在戰後對李的推崇,其實應該被放在「北方從戰後開始就一直試圖對南方的各種仇視與恨意作寬容默許、以達成南北和解及戰後重建的目標」的這個大脈絡下來理解。

所以,當白人至上主義者開始假借紀念南方傳統精神名義、而不斷將包括李將軍在內的許多人物給偶象化時,北方並沒有積極阻止,而只是監視著不要讓這些人搞出 "除了三不五時死刑吊死幾個黑人取樂之外" 的更嚴重的事情就好。

總之,北方沒那麼真誠地想紀念李將軍;南方沒那麼真誠地想紀念李將軍;李將軍也沒那麼真誠地想反對奴隸制度或反對歧視黑人。

這種複雜的面貌,才是真實的歷史。



【延伸閱讀】
========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1雜談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2黑白通婚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3卡洪下台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4李將軍上神主牌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4李將軍上神主牌(20170814~24)

----
相比之下,這次被拆掉雕像的李將軍,其實角色很尷尬。

從內戰結束後開始,李將軍一直就被南方人吹捧「儘管不支持奴隸制度,但基於愛鄉愛土與對南方同胞的忠誠、所以仍然扛起與北軍抗戰的責任」這點。

南方社會之所以喜歡吹捧這點,是因為戰敗的南方人需要一個英雄,但當時白人至上主義才剛興起、也還沒形成氣候,所以南方人只好把戰前南方某種對「受過良好教育、溫文儒雅、道德高尚、識見不凡的高貴地主」的印象搬出來,混合地投射成李將軍的英雄形象。

當然,北方當時致力於南北和解與戰後重建,所以也不會反對「溫和派的李將軍被吹捧成南方英雄」這種事情。

那麼,李將軍本人真的反對奴隸制度嗎?其實答案很微妙;因為真實歷史上的李將軍本人、對於當時南方視為理所當然的奴隸制度、其實並沒有特別擁戴或反對的感情。

何以故?因為李將軍本人不是地主階級出身,家族也不是作棉花生意的;所以他並沒有「非得擁護奴隸制度不可」的心理需求。與此同時,李將軍雖然是個戰爭天才、但他卻不是個深刻的思想家,所以他也沒有「就算干犯眾怒也要公開反對奴隸制度」的想法。

根據李將軍的私人書信記載,李將軍確實有過「奴隸制度不是文明社會該有的東西」的想法。同時,李將軍的夫人,其實曾經大力支持過「解放黑奴去賴比瑞亞獨立」的運動(這個運動後來一直持續到1920年代,直到「美國的企業家為了壟斷賴比瑞亞的橡膠栽培利益、而逼迫當地地主違約背叛黑人運動團體的籌資買地努力」為止)。更有甚者,李將軍還曾經建議地主們用「授予黑奴自由身份」為誘因、吸引黑奴為南方打仗。

凡此種種,都被歷史學者視為是支持「李將軍反對奴隸制度」說法的證據。

然而,即便是在當時的南方知識界中,抱持有這種想法的南方意見領袖並不少。南方本來就一直存在著一批人、主張漸進性地緩和廢除奴隸制度,至少應該要讓莊園地主階級有時間與機會轉型自己的產業。

其實,自從1840年的La Amistad海上喋血案後,美國社會整體就已經開始往「反省奴隸制」的方向移動了。南方當時雖然高度依賴黑奴作為勞動力,但仍有不少地主以「盡責地照料好自己莊園中的家丁奴僕」為榮,也以「欺凌虐待奴隸」為恥。這種思想,到了內戰前夕,更經常被南方意見領袖用來支持「北方工商社會中所謂的自由黑人,其實只是可悲的薪資奴隸而已」的論點。

(雖然北方自由黑人的經濟困境,有很多時候是「愛爾蘭、蘇格蘭、義大利等新移民、罔顧自己被新教白人的歧視,卻還用更嚴厲的種族歧視來排擠打壓並低價競爭自由黑人的工作機會」等問題的結果)

所以,李將軍對奴隸制度的批評,充其量也真的只是溫和性的。

更何況,雖然李將軍本人因為貧窮而養不起奴隸,但他確實從自己的母親那邊繼承到了幾個黑奴;同時,他的妻子家裡有點錢,也養了不少黑奴。所以廣義來說,李將軍其實並沒有豁免「養黑奴」的這種質疑。

再者,根據一些考據學者的說法,其實李將軍對於自己可以管理的黑奴、態度非常嚴峻。他雖然沒有親自動手毆打黑奴,但卻曾經鼓勵他家中的管家鞭打手下逃走的黑奴、以起殺雞儆猴之效。有些歷史學者甚至說:李將軍還曾經下令、要管家用鹽水去洗逃奴的雙眼。

總而言之,李將軍雖然不是一個積極擁護奴隸制度與種族至上主義的人,但他也不是一個堅持廢奴主義者。同時,儘管李將軍最終選擇效忠他的鄉土與同胞,但他確實承認自己的同胞的政治選擇其實是違憲的;而如果這個違憲舉動不是由他的同胞所為、則他一定會支持北方聯邦政府。

他說:如果南方四百萬黑奴都是他個人擁有的,則我絕對不會猶豫、而會效忠聯邦政府的主張、選擇讓黑奴們統統獨立。然而,今天如果要他因為效忠聯邦政府、而對自己的同胞動刀動槍,則請恕他沒有辦法作到。

更重要的是:李將軍雖然在戰後被歸屬為南方的溫和派、支持南北和解與戰後重建、更不反對給予黑人各種福利以幫助其自立;但李將軍卻與當時南方許多知識精英共享著「白人家父長」的想法,認為黑人因為長期被奴隸而不識字也沒有知識,所以不宜馬上開放投票權給黑人,而應該由白人如家長般、好好輔導協助、給予教育與訓練;以期待未來的黑人能夠在這種幫助下、逐漸發展成為具有完整能力的公民。

嚴格來說,南方對李將軍開始大規模作紀念,其實與「南方開始用各種法律手段妨礙黑人投票」的行動差不多同時。這些行動,實質上是南方保守派與白人至上主義者對「內戰戰敗」此一事實的某種精神上的抵抗。然而,儘管這些“抵抗”確實限制或傷害了黑人的很多基本權利,但聯邦政府與北方政壇其實對此卻一直給予默許或裝沒看見的“寬容”。

理由很簡單:北方不想再打一次內戰。

南方知道這點,而且南方也確實不想再打一次內戰,所以南方就把自己的「抵抗」行動、有意識地控制在各種「符號」或「象徵」的事物上;雖然民間偶爾也有一些出格的「用私刑虐殺投票黑人」的事情發生(而且其實執法人員與法院甚至對此只採消極偵辦或究罪的態度),但南方整體已經不再敢允許各種呼籲或號召革命之類的口號。

只不過,這只是南方能接受的底線。實際上,南方民間到處充斥著各種白人至上主義的運動;而且這些運動也不僅僅只是言論而已,甚至經常發展成對黑人家庭或甚至黑人社區的騷擾或攻擊。

但整體來說,南方也好,北方也好,對此其實都採取了某種很鄉愿的立場:反正只要不至於搞成聚眾革命,北方就對這些事情當沒看到,南方也裝作沒這種事情發生。總之,就是一派和諧。

正是在這種氛圍下,李將軍逐漸成為南方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偶像。而推動這種事情發生的,其實諷刺地來自兩股完全立場相反的陣營。

南方需要吹捧所謂「捍衛南方價值」的英雄,白人至上主義者需要一個可以凝聚信徒的圖騰。

北方需要默許南方找一個可宣洩「戰敗」情緒的出口,並且需要淡化「南北對立」的緊張感。

於是,南方表面上把李將軍說成是「捍衛南方自主精神」的英雄,私底下將他奉為「白人至上主義的先驅」;北方則把李將軍說成是「雖然深受鄉土忠誠羈絆、但仍然懂得憲政上的是非對錯、只不過不幸無法置身事外」的「好基督徒」的悲劇人物。尤其是,北方對「崇拜李將軍」一事的默許,其實給了北方人自己以為可洗刷「北軍原罪」的理由。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3卡洪下台(20170814~24)

----
其實是偷渡假議題的假新聞。(川普標準)

南方在內戰後其實就興起了大規模的白人至上主義,而且把自己與南軍的各種符號連在一起。但其實南軍戰前雖然不允許黑人有自由權,但卻不一定有歧視心理,反而經常把善待黑人奴僕視為是有教養的高尚地主應有的責任。

南軍很多人參戰,其實也不是為了欺壓黑人,而是基於保護自己的故鄉不被北軍的外人欺負的思維。尤其是戰爭後期才被徵募入伍的南軍新兵,其實大多出身普通,所以並不太在乎南軍最初起兵的棉花業經濟損失的理由。

但這些,到了戰後才興起的白人至上種族主義就被徹底扭曲了。白人至上者其實只想利用南軍的形象與符碼來偷渡自己的扭曲思想,同時用以塑造共同敵人好凝聚共同體意識。

把批評這些白人至上者、說成是企圖否定南軍的一切,完全是故意鬼扯。目的當然是通過抹黑別人來強化自己的正當性。

一個證據是:南方出身的卡洪,當過參議員與副總統,更曾經寫書撰文論述何以南方有權在法理上維持奴隸制,但卻很少被南方州在戰後立雕像紀念。因為他長得像個狂人,跟英勇抵抗侵略者的英雄形象差很遠,而且他其實算是造成美國內戰的元兇。而南方白人至上主義者雖然會傳抄卡洪的文字來幫自己說話,但卻不會想到要搞雕像什麼的。

因為那對煽動信徒而言,沒市場。如此而已。

所以,白人至上主義者為了一個不支持白人至上主義的李的雕像被拆而氣急敗壞,但卻沒幾個白人至上主義者想到要幫真的主張白人優越的卡洪立雕像。

所以這本來就是假議題。而會被帶風向被洗腦的,大多則是蠢蛋。



----
其實可以回顧一下這個幾年前的新聞。

耶魯幾年前終於決定把一棟「卡洪館」的校舍改名,因為該棟建設於1930年代的校舍、其命名就是用以紀念卡洪。

之所以要紀念卡洪,是因為卡洪本人在公職上有很卓越的表現(至少在他造就南北戰爭爆發之前),而且他似乎也熱心公益與教育事業(雖然是以白人社群為對象)。

而耶魯之所以終於決定要把卡洪館改名,就是因為卡洪一直都是很堅定支持奴隸制與南方州權主義的政客與思想家(如果我們用對思想家一詞的寬鬆定義的話;畢竟卡洪寫了好幾本書、將他的奴隸制主張發展成一套思想。我讀過其中幾個章節,寫得洋洋灑灑,而且文字還挺澎湃有力的。所以其實卡洪的思想、確實曾經被內戰後興起的白人至上運動的一些論述者引用過)。

問題是:幾年前耶魯終於決定要把卡洪館改名的時候,其實美國社會幾乎沒有人對此有過抗議或不滿;就連當時早已存在的各種大型極右派白人至上團體也不當一回事。

於是:一個真正意義上的白人至上主義與辯護奴隸制的思想導師,就這樣地在極右派毫不關心的情形下、而被耶魯從老校舍的紀念牆上給除名。

然後現在極右派說「拆除李將軍的雕像,就是否認了美國歷史」。

這些白人至上主義者,除非碰巧也剛好是歷史學者或歷史事件重演主義者,不然我猜根本連李將軍當年打過哪些場勝仗都搞不清楚。

然後一堆某遙遠東亞小島上的公知、開始說這一切都是美國自由派知識份子過去搞政治正確逼人太甚惹的禍。


--------
這篇有稍微提到:

當時耶魯改卡洪館名字的時候,有些美國公知確實有過抗議;因為出資創辦耶魯大學的人,當年本身就是一個奴隸販子。這就是何以這篇作者同意「保守主義者不能說完全沒有道理;因為我們在評論歷史人物時,應該使用當時的道德與文化標準,而非我們作為後人的後見之明」。

但這篇作者同時也說到:問題在於,卡洪的言論,即便在他自己的當時代,其實也沒有帶給美國社會任何的繁榮或和平;相反地,他的主張直接導致了南北戰爭的爆發。而卡洪本人,也沒有對於戰後修補南北關係或重建南方家園有太多的貢獻。

而事實上,美國同情右派的知識份子中,能對「耶魯不再刻意紀念卡洪」(其實耶魯仍然基於「保全校史完整性」理由、而選擇保留了校園中的一座卡洪雕像)一事給予的最強烈譴責或抨擊,也不過就是酸了「耶魯本人也是奴隸商呢!所以耶魯大學真是雙重標準啊!」這樣的話幾句。

沒有多少抗議的專欄專文,也沒有電視台的名嘴對此大肆批評,更沒有號召群眾上街遊行抗議。

沒辦法。因為卡洪那個時代的政治家、即便是卡洪這種人、說起話來也是有點文謅謅的。卡洪的文字雖然強烈有力,但他的論述試圖引經據典、所以篇幅又臭又長;但如果想要簡化卡洪的著作、把它改寫成懶人包,則最後好像也不過就是那些白人至上主義者傳統會喊的那幾句老舊口號而已。

既然卡洪無論文字或個人形象、對於動員信徒而言都沒啥吸引力,所以極右派的領袖們幾乎都不太看重卡洪(雖然少數試圖想要將自己的論述發展成理論的極右派知識精英、確實偶爾也會引述卡洪的著作)。

更何況,絕大多數極右派的支持者,其實連卡洪是誰都沒聽過呢。

極右派喜歡什麼?喜歡跟極右派理論根本沒啥關係的李將軍。何以故?戰爭英雄人人愛;戰敗的社會尤其喜歡吹捧戰爭英雄。

萬一戰爭英雄主張的思想與自己不同怎麼辦?沒關係!只要鬼扯出一些自己與英雄們都有的共同點就好了。反正一般信徒與群眾也搞不懂箇中細節的差異。

就這樣:卡洪無聲無息地下了台;李將軍轟轟烈烈地上了神主牌。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2黑白通婚(20170814~23)

----
公民權與平等原則當然是已經糾正了很多問題,但實際上中西部黑白通婚的比例仍然很低,而且大多都是低社經地位的人(大概是因為婚配的選擇權力少了),不然就是受過高等教育(碩士以上)的高等知識份子。

其實美國南方州與西部內陸州的跨族通婚比例很低,幾乎都只見於當地的大型都會區內(畢竟大都會區的人口組成比較多元一些);但即便如此,其實很多都會區的異族通婚比例仍然不到10%。(參見 這裡 )

川普主義真的一直在助長白人至上與種族主義的風氣。但偏偏臺灣一堆人卻以為「都是自由派政治正確的言論實在太過討厭、才會導致極右派有了不理性的回應」。

美國過去一直都是允許「立場相互對立的兩派抗議群眾、隔個廣場或一個街口、彼此相互抗議對罵」的。所以,說「都是自由派去聚眾反抗議才會惹禍」的人,真的是對美國政治與美國歷史完全無知。

但這樣的人,在臺灣到處都是。從官員到學者,從公知到網紅,到處都有這類言論。

會有這種愚蠢言論的社會,當然會說出「說『慰安婦是被迫的』萬一讓日本不開心怎麼辦」這種話。




【延伸閱讀】
========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1雜談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3卡洪下台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4李將軍上神主牌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5誤用歷史主義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1雜談(20170814~24)

因為「美國極右派人士開車衝撞反右抗議遊行人群」的事情,臺灣最近出現了一種「雖然沒人樂意看到發生這種暴力事件,但發生這種事件不能全怪極右派與白人至上主義者,而更應該責怪美國那些自由派長年以來的政治正確言論步步進逼,才會導致極右派最終的不理性行為」的言論。

說實話,這種言論不僅不合理又蠢笨,而且極度不負責任。

這種言論滿足了發言者自己「矯俗干名」的心理需求,但實際上除了幫極右派與種族主義者脫罪之外、對於人類文明毫無絲毫貢獻可言。

當然,會說出這種言論的人,自己必然認為「自己很公道客觀」,因為她們才沒有盲從主流媒體一面倒的聲音。

問題是:這些人本來就沒有什麼“用以支撐「獨立思考能力」且不可或缺”的「基礎知識」;所以,儘管她們自以為高明地「想想」而有了這種新奇言論,實際上仍然是GIGO(garbage-in, garbage-out)。

這些人的問題在於:她們不懂美國歷史,不懂「憲政自由主義」政治理論的各種學理基礎與原則,不懂「種族主義」與「我族至上主義」對人類文明的傷害性,更不懂得「在胡亂發言前、先閉嘴認真學習一番」的道理。

下面,我集結收錄了我個人最近在各處針對這類話題的回應文字。

必須要致歉的是:由於我現在沒有足夠的時間與精力、針對這個話題作一完整的論述而寫長文(料想起來,如果真要寫這篇長文,大概得寫兩萬字到五萬字左右);所以我只能零星片段地、將我在這個話題中的幾個面向上的回應、收錄在這篇文字之中。

臺灣,作為一個文化價值與知識上都高度傾美的社會,其實臺灣的知識份子對「美國」與「美式自由主義」的認識、不僅膚淺斷裂、而且甚至常常犯望文生義的錯誤。

這種毛病不僅見於一般媒體或文化人的身上,甚至可見於許多所謂「美國研究」專業的“學者”與“專家”身上。當然,也許中國大陸的學者與公知們同樣也有這種毛病也說不定。我個人對於大陸知識界的認識有限,所以在此姑且不論。




----
如果你以為右翼極端主義者只是講講幹話,那就真的太小看她們了。她們有很多都是跟民兵組織搞在一起的,平常靠販毒或販售軍火來籌資金,而且還會對自己人作各種洗腦教育。

誠然,自由派有很多無腦的人。但右派極端派的問題比你以為的嚴重很多。

仇恨或歧視這種東西,不會因為放任不管就會自己消失或自我約束控制。真的拜託不要拿臺灣那種和平過頭的理所當然或,來理解這個問題。



----
如果你以為右翼極端主義者只是講講幹話,那就真的太小看她們了。她們有很多都是跟民兵組織搞在一起的,平常靠販毒或販售軍火來籌資金,而且還會對自己人作各種洗腦教育。

誠然,自由派有很多無腦的人。但右派極端派的問題比你以為的嚴重很多。

仇恨或歧視這種東西,不會因為放任不管就會自己消失或自我約束控制。真的拜託不要拿臺灣那種和平過頭的理所當然或,來理解這個問題。



----
另外,美國大部分地方的集會遊行都是報備制為主,審查制為輔。而「兩方抗議群眾隔著警方劃定的封鎖線彼此叫罵」其實一天到晚都在發生。以為這樣就叫做挑釁,真的是太低估美國民主的實踐經驗了。

同時,人家小鎮可是根據合法程序,決定拿掉自己鎮上的公物雕像。公費要用來紀念或不紀念誰、這本來就是政治判斷,而民選的小鎮市長與鎮民代表本來就有權限作此判斷。你不能說因為那些右派不喜歡、所以這就是挑釁。

再說你看川普第一時間也只敢兩邊都罵,就知道這批右派這次其實是踩了紅線。



----
不是這樣的。

在憲政法學上,有些價值被定義成是「基本權利」;因為一旦政治社群默許有公民被剝奪了這類權利、則該政治社群存在的正當性就不復存在。

除此之外的價值,則屬於「政治判斷」。所謂政治判斷,就是由民選的政黨來決定。

比方說:到底應該要「輕稅、少福利」呢?還是應該要「重稅、多福利」呢?這種選擇就是政治判斷;這種判斷沒有絕對的是非標準,而只能根據多數民意來決定。

當然,民主程序與多數民意永遠不能侵害任何公民的基本權利。這是憲政自由主義的核心基礎。

所以,「只要我是多數、我就能踐踏你」與「因為你是多數、所以你通過的主張就是多數暴力」這兩種立場、其實都是錯誤的。真正的憲政自由主義不這樣主張;也不允許這樣的立場。

「要不要用公費多蓋性別友善廁所?」是一個政治判斷。但它不一定涉及到侵害任何公民憲政權利的問題,因為即便是「如果沒有性別友善的公廁、則跨性別的公民就會一天到晚覺得自己被歧視」的這種論點、其實也無法在法理學上站得住腳;所以這種說詞只會見於某些不讀書的公知或只想帶風向的運動家之口。

同理,「要不要在公園或公家機關的廣場上設置或撤除李將軍的雕像?」也是一個政治判斷。無論我們認為「設置或撤除」的決定是否明智(或愚蠢),它都不涉及對任何公民的基本權利的侵害的問題。

既然不涉及對公民基本權利的侵害,則剩下的,就是由多數民意所選擇的代議士來作判斷。

因此,在說出「都是自由派自己去挑釁」這類的話之前,我們有責任與義務要先在理論上、成功地論述「何以設置(或拆除)李將軍雕像會侵害某些公民的基本憲政權利」這點。

如果我們不能先作到這點,則我們後面的各種相關說詞都真的只是屁話而已。



----
你完全混淆了「保障基本權利」與「尊重政治判斷」的差別。

沒有違憲,則程序合法就是「正當」。這就是民主決策。

你或許自認可以想到更好的方法,但它無論如何都與今天的憲政民主政治無關了。

話說,你如果這麼厲害,建議去哈佛屌打羅爾斯及其弟子們;真的不必埋沒你的偉大智慧。



----
社會上本來就有各種主張不同的問題。川普與共和黨又憑甚麼想提減稅與廢除健保的政策呢?

如果拆個雕像可以叫作挑釁,則廢除健保、導致很多窮人不敢生病,則窮人是不是該出來革命?

而且,美國兩百年來一直都是允許對立意見者同時上街抗議彼此的文化。所以,何以過去這類抗議不被美國人認為是挑釁,但卻被你們這些外國人認為是挑釁呢?

美國法院過去可是認可「三K黨去黑人家草皮燒十字架也是一種言論自由的方式」呢!(雖然法官認為,這種自由並不能豁免賠償人家草皮損失或不小心弄出火災的責任。)



----
美國有某州曾經公投通過「要求政府積極作為好與外星人溝通」的議案。這是真人真事。

天底下就是有各種人想主張各種事情。自由主義只能管這類事情有無侵害公民權利與有無經過正當程序。除此之外的價值判斷,則由社會多數決定。

我若看某政策不順眼,但倘若它一沒侵害公民權利,二是多數民意合法決策,則我就只能自己對此政策生氣而已。最多,我就是自己寫書著述或上街痛罵而已。

倘若我因為「我對此政策看不順眼」、就覺得整個社會馬上應該廢棄該政策,則你難道不覺得我只是中二病犯而已嗎?難道地球應該要繞著我轉嗎?



----
為了討厭政治正確而跑去幫極端主義說話、這也是蠢到家的行為。但,只要不侵害別人的權利,則人本來就有犯蠢的自由。自由主義不會阻止人去作愚蠢的事情。

談「自由」,料想你的能耐也不會比自由主義兩百年來理論家來得強。你的問題終究還是楊絳那句對年輕讀者的告誡。



----
自由主義強調的就是:人人擁有平等的權利,然後在範圍之內人要如何運用這種權利、完全是個人自由。所以右派可以整天叫囂要擁槍,因為美國憲法認為人民擁有擁槍的基本權利。

集會遊行也是人民的自由,就算是去反嗆亦然。

事實上,右派之前就用同一套法理學、而在很多自由派抗議的場子去反嗆。

我不反對強調自制與修養,但我很好奇你是否真的讀過這類右派網站或雜誌?右派很多意見領袖的語言、距離人類任何一種文明的標準都差得很遠。然後你主張自由派應該先要自己節制一點。

你要的其實不是自由社會,而只是一個以你的品味與喜好打造的社會。

這沒什麼,因為絕大多數人都會有這種慣性的想法。但問題是:社會上總有一些人不同意你的想法,而你為什麼不是先約束自己、而是先怪別人挑釁或讓你不高興?

自由主義有很多問題,但它自始就是被設想用來處理多元價值衝突的問題。結果是它仍然是目前最可行的作法。

今天,最不尊重別人與最最不懂得自我約束的,其實正是那些極右派;結果你覺得這一切都是自由派逼人太甚而自作自受。

也許慰安婦就活該要被認為是自願的,而且不該說是被迫的以免日本人不開心吧。



----
拆雕像是合法的政治決定,正如立法廢除健保也是合法的決定。這類決定也許明智也許愚蠢,但它就是被設計交給民主決策機制來判斷的。

你不喜歡,那就去打官司看看該決定的過程是否非法,或該決定有無侵害公民憲政權利。

當然,聚眾抗議本來就是一種表意方式。但顯然有人就是覺得自己的對立面沒有資格用抗議的形式來表達意見、所以才要開車撞死她們。



----
我說的東西,是自由主義的政治理論,不是什麼我個人的喜好。說實話,我個人一直在學術上作的努力,恰恰是要挑戰跟質疑自由主義憲政框架的。

但,儘管我個人認為憲政自由主義很多問題,但在我或當代其它政治理論家成功之前,其實自由主義仍然是最可取的東西。

我之所以幫自由主義說話,是因為很多人連這個支撐現代西方民主政治的基礎理論根本只有誤解與亂解而已。我被迫要幫自由主義說話、我對此也很覺得無奈。

另外,建議你認真思考一下:川普是個很敢鬼扯與胡說八道的人。而其實這些右派一直都是川普的死忠支持者。

所以,如果不是因為這次右派真的犯了很嚴重的錯誤(遠比什麼讓自由派的政治正確看了不爽還要嚴重),川普才不會正式開記者會讀稿譴責種族主義與白人至上主義。川普靠這些人拿了多少票啊,川普會蠢到故意去討好自由派?要不要看看川普過去每天如何照三餐罵自由派媒體的?

這次的問題,在美國來說,其實是犯了很嚴重的眾怒。所以外人就拜託不要自以為是而狀況外地來裝模作樣說什麼"公道話"了。

並幫納粹與種族主義說話,還以為是公道,這真的不是什麼值得光榮的行為。



----
默許南方把認同繼續留在州、而非聯邦或全國,這種態度本來就是北方試圖與南方和解的姿態。

北方當時尚且派有佔領軍,但就是不太干預南方用種族主義論述來自己阿Q意淫。也默許南方用各種立法方式來牽制或妨礙黑人投票;甚至不太積極偵辦那些用私刑阻止黑人投票的行為。

基本上,只有南方不搞出舉兵的動作,北方就當沒看到。



----
其實美國的白人至上主義,是與日耳曼人及北歐人的文化傳統連在一起發展的。因為這個系統是古英語的遙遠根源;而且英國當年自己在發展民主/的過程中、其實不斷美化吹捧的自己文化中的「盎格魯-薩克遜-諾曼」的「自由民」傳統;而這種吹捧後來進入北美殖民地,成為美國保守主義的一支。

後來這個保守主義的某一些最末端的皮毛、被在內戰後的南方、被一些野心家拿來包裝,最後搞成了美國的白人至上主義。

所以,美國的白人至上主義,其實從最初的理論來說、其實是文化性與語言性的,而非血統基因性的。

但荒謬的地方:絕大多數會去信仰白人至上主義的美國人,其實教育程度不高;所以她們沒辦法理解「基於文化傳統與語言根基而發展出來的白人至上主義」這種東西,反而只能想像自己真的在基因上是很純正的白人。

其實美國白人,就算血統上不混南美拉丁裔、黑人、亞裔或原住民,也幾乎都會混到天主教系的歐陸移民。

可惜她們少了個林媽利,可以幫忙寫些假論文來壯膽。



----
其實南方戰前就存在不少溫和派、主張「我們也覺得奴隸制度不太好,但廢除它好像茲事體大,所以是不是緩個幾十年、讓莊園主有機會可以把產業轉型弄好再說?」

結果是南方出身的鷹派政客、把整個緊張局勢往火線上推,導致最後大家鬧翻。

嘿!怎麼這個時候,臺灣人就不覺得「都是這些南方鷹派步步進逼、才會釀成悲劇」了呢?

不奇怪。因為臺灣人大多連有這種歷史事實存在都不知道。

整天拿自己漢聲小百科程度的歷史認識來支撐腦補的想法,這是很可悲的。



----
政治正確很討厭,但它最多只有「討厭」的程度。對於整個社會的危害有限。

再說,很多政治正確的訴求,雖然表面上看起來無腦,但它並不是完全沒有所本的。充其量,就是一堆讀書讀得一知半解的人、把一些學理上的名詞、簡化又簡化成速成膚淺的廉價口號,然後拿這些口號去鬥人。如此而已。

如果這些搞政治正確的彷彿知識份子很討厭,則曾經寫文章聲援或支持過太陽花的知識份子真的只有該死的份而已。

因為美國那些知識精英的言論與聲音,大多出不了大學城所在的地區。(你看郡等級的得票率就知道了。柏克萊-舊金山永遠都是北加政黨得票地圖上顯著的顏色不同的點。)

再說,政治正確的訴求如果太過荒唐,其實政客與一般選民仍然不會買帳。

「性別友善廁所」的口號喊了很多年,但很多城市最多就是搞個幾間公廁、或在政府建築裡頭裝個標語而已。

(結果,最因為性別友善廁所政策而得利的人,其實不是跨性別的人,而是生理女性;因為公共場所的女廁不再大排長龍。)

沒有學理或嚴謹理論支持的口號,終究只會流行一時而已。

話說,到今天還在迷信非核家園的臺灣人,到底有什麼資格去批評「美國自由派知識份子因為過度曲解學理而搞出各種政治正確言論」的問題呢?

政治正確並沒有造成「去上個教堂就被槍殺」或「去上街抗議就被車撞死」的問題,更沒有造成「因電費高漲而淪為能源貧民」或「因為電力不穩定、企業出走、而淪為失業者」的問題。

檢討所有人、就是不檢討自己與加害人。這似乎已經是後太陽花時代的臺灣主流價值。

這種臺灣人不死光,地球不會有任何希望可言。可惜禍害總會活得又長又久又滋潤。



----
美國的白人至上思想,背後有一套很深遠的歷史與文化傳統。它其實與整個美國的保守主義思想有些淵源;但也只是「有些淵源」的程度而已。

美國的保守主義思想,在內戰之後,快速被南方的「仇北」、「仇黑」與「仇色」等無腦論述給曲解、甚至綁架;然後一路發展到今天。

所以,如果對這段歷史不熟,很容易被那些極右派的一些口號給混淆;因為那些口號中,有些是似是而非的、曲解的「正統保守主義理論」。

「保守主義理論」本身頗有可取之處。但被曲解的「假‧保守主義理論」就沒有太多價值可言了。

只不過,如果評論者自己的思想深度不夠,或相關知識不足,常常會混淆這些東西。



----
其實立場背後的理論基礎、差異很大。只是最表面、最膚淺的那些行動者,大多都很腦殘、都不懂自己陣營到底是靠什麼理論或思想支撐起來的。

從「人的腦殘與愚蠢」來看,什麼意識形態陣營中的人、表現出來的面貌都差不多。但我們真的不好以此去說「這些陣營都差不多」。



----
那問題回來了:今天已經不是一百年前了。而且,我們也已經知道,當年南方對李將軍的諸多吹捧,其實真的還是帶有「偷渡白人至上主義」與「合理化歧視黑人」的意圖。

那麼,我們今天的人,還要明知如此,也要繼續歡迎國家用公共資源來紀念這些已經被濫用的偶像與符號嗎?

如果到了這種程度,我們還要假裝這些雕像不會加強白人至上者的偏見與正當性,則到底是我們太過天真?還是太過鄉愿?

我真的不認為去批評「政治正確真討厭」有多大意義。它或許很討厭,但它真的沒有它的對立面更討厭。

再說,所有會搞出這些愚蠢戲碼的激進派,其實都是不學無術又亂曲解理論的蠢蛋。但白人至上主義者不學無術又亂曲解理論已經一百多年了。如果我們不能說服或改變前者,則我們難道更能說服改變後者嗎?

到底忍受一些自以為自由派的蠢蛋比較讓人不舒服?還是放任白人至上主義兼擁槍主義的蠢蛋越來越集結壯大比較讓人不舒服?

在自由主義的社會中,我們總難免得忍受別人的愚蠢。但,為了不想忍受一種愚蠢、而姑息放任另一種更大的愚蠢,那就是我們自己的愚蠢了。



----
「蠢蛋半夜去破壞雕像」是一回事。但「政府自己把雕像從公共設施中移除」是完全另外一回事。

如果美國社會哪天突然學起德國禁納粹般地、全面禁止紀念各種鼓吹(甚至會強烈暗示)種族主義的符號,這也是美國社會自己的選擇;自由主義只關心這樣的選擇是否「通過正當程序為之」而已。

「尊重權利」就只可能「得寬容別人的愚蠢」。這兩者是一體的兩面。

但自由主義不能接受「鼓吹徹底否定別人權利」的這種言論;尤其是這種言論對外一天到晚訴諸「我有言論自由權利,別人都應該尊重我」的時候。

一群“對「自己人中某些激進派、沒事跑去對上教堂的黑人開槍」這種事情、既不一定譴責,也不一定認為是「豬隊友」,甚至只認為「其實只是倒楣被抓到」”的人,其實很難說自己有什麼資格要求別人尊重她們的言論自由。

但,大部分美國社會仍然選擇容忍這類言論在美國社會存在。

結果今天居然會有臺灣人覺得不能容忍「自由派的政治正確好蠢」、甚至認為「都是自由派的政治正確,才會激發人家極右派不理性回應」。

所以,我不認為臺灣社會有什麼資格談「矯枉過正」這種事。



----
你完全沒有搞懂「程序正當」這四個字是什麼意思。

臺灣從陳水扁時代開始愛搞的「改名」,基本上都是靠行政權獨幹搞出來的。立法權因為有王金平擋著不去罵,而司法權則裝死當沒這回事。如此而已。但華航不就遇到鐵板了嗎?中正紀念堂最後不是也只敢換了個匾額嗎?

顯然,法律或憲法還是有作最後的守門工作。

你當然可以假設大法官完全踐踏法律專業地說黨產會合憲。但如果大法官都搞成那樣了,那也表示這個國家已經沒有任何正義可言了;所以,人民只剩活在暴政或革命的兩個選項而已。

不同於臺灣。美國的三權分立,就是實質上地彼此相互牽制著。川普上台後一連串在司法與立法上的碰釘子,都說明了這點。

然後,你拿美國「實際上法院有審查、卻不認為小鎮自主移雕像有任何問題」的例子,來類比黨產會,最後回頭說「美國自由左派實在太過政治正確了、很可惡」。這是不是搞錯了什麼?

自由主義在處理多元價值衝突時,兩百年來所能想到的唯一解方,就是用「正當憲政程序」去保障「基本憲政權利的平等」;除此之外,所有類似「小鎮到底該不該立張三或李四的雕像」的這種問題,一律由真實的公民在政治社會中自己去討論。

假設小鎮居民沒有經過正當程序而作成此一決議,又或者假設小鎮居民的合法決議其實侵害了某些人的自由或基本憲政權利,則我們當然可以質疑小鎮居民此一政治決定的「正當性」。

但,自由主義將判斷這個正當性的機制、交給了司法審查機關。而在美國,其實有兩套三級三審的系統在處理各種各樣的這類問題。

如果小鎮多數居民說了不算、法官說了不算,那誰說了才算?身為外國人的你嗎?還是只有極右派的白人至上主義者才有資格說了算?

也許你覺得「小鎮政府這樣作很政治正確、很討厭」。但那是你的個人意見。顯然,那個小鎮的多數居民不這樣想。

所以,現在顯然是你把你的個人意見、凌駕小鎮的多數居民的意見之上。

而在我看來,你的這種作法,就叫做暴力。就叫做獨裁。

或許,你沒有實質上阻止小鎮居民移雕像的權力與能力。但問題不在於「你此時此刻有無這種power」上,而在於「如果你有這種power,則你該不該為了自己認定的正義而阻止小鎮多數居民認定的正義」。

在我看來,此提問中、能夠符合憲政自由主義理論的答案、只有一個。




【延伸閱讀】
========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2黑白通婚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3卡洪下台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4李將軍上神主牌

「政治正確逼極右派不理性反擊」托詞雜談_5誤用歷史主義

精選文章

穩健幣雜談(2025-07-23)

(影片版: 上期 與 下期 。) 誠如眾知:美國推「美元穩定幣」(USD-based StableCoin)的目標,是利用監管的行政力量,去逼發行商把持有美債或美元現金(或直接以這兩者為標的的基金)綁定為穩定幣的發行準備,從而在發行商對市場圈現金熱錢的過程中,同時擴大美元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