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天,德國警方為了執行法院命令,闖入一個穆斯林家庭中,強行帶走小孩,並交給兒童福利機關照顧。這個新聞引發很多人注意,因為許多媒體都強調「父母基於宗教理由,教育子女反對LGBTQ」這點。
很多人跟著媒體起鬨,痛罵這是甚麼左膠政治正確走火入魔。其實這是這些人自己無知、又容易被標題黨帶風向的誤解。
儘管個案的事實性細節有所不同,但這個案子讓我聯想起2008年的Romeike案(在美國打官司的時候是2010年。可參見我的舊文)。
宗教信仰的價值觀念,本來就經常與世俗化的法治規範起衝突。儘管這邊經常會被討論到的是有關「宗教自由」的議題,但這邊的核心衝突,其實終究還是「多元主義現實」中的價值妥協與折衝的問題;也就是西方自由主義在80年代末開始迄今的關於「公共理由」這個概念的大辯論(雖然2000年以後就沒有多少特別值得注意的新見解了)。
簡單來說,「公共理由」的議題是想在承認「一個現代社會充滿多元價值歧見」此一事實的基礎上,找到一個可以讓現代自由主義憲政秩序繼續維持穩定的政治規範的基礎。在過去三四十年間,這個議題幾乎引入西方自由主義學界的每一個陣營的參戰(包括羅爾斯、哈伯馬斯、審議民主、社群主義、基進多元主義、社會選擇理論等);但各方彼此爭論了三四十年,到最後還是沒有一個大致上能充分回應各方質疑的公約數。
當然,這場辯論算是自由主義陣營內的茶壺裡的風暴,所以各方基本上都還算是共享著許多自由憲政主義的核心信條(保障人民的基本憲政權利與自由、恪守程序正義、國家價值中立等)。
但問題是:真正沒辦法處理的衝突,從來都不是這些詞語或概念,而是如何將這些概念落實成真正的體制與規矩?以及如何用真正的憲政體制來化解價值衝突?
在這點上,西方自由主義這場關於公共理由的辯論,並不能算成功。
話說,雖然這個議題算是我的學術專業,但我沒有能力、也沒有意願、用短短一兩千字的篇幅、來處理一個涉及各學術領域兩三百篇論文以上的“大”議題。
我對這個議題已經浸淫多年,自認對各方立場與辯論語境掌握得還算清楚,而且其實有我自己版本的答案,甚至自認其實在理論的處理上還算不錯。
饒是如此,這個議題仍然是很難處理的東西。因為它乍看之下好像只是自由主義陣營裡頭的內部雜音,但各方在彼此攻防的過程中,創造出了各種各樣“道理可能有所相通,但細究下卻大有不同”的概念與術語,甚至同一陣營的學者之間,偶爾也會彼此互相爭執起來。
所以,我只能說:這個議題,即便是對政治哲學與民主理論有著學術專業能力的職業學者而言,其實都是一個很複雜、很棘手的題目;更遑論是“看著新聞標題就想馬上有個便宜速成的自我感覺良好的立場”的一般社會大眾了。
儘管如此,我還是想提醒一下:
雖然這個世界上的許多左膠的言行真的很愚蠢、也很討厭,但有問題的、終究是這些“不學無術,又愛胡亂濫用口號的「左膠」人士本身。
「政治正確」雖然有問題,但它背後的理論與概念,本質上仍然有著若干「正確」的成分在;這些理論在自由主義三百多年的內部討論過程中,就算未必能稱得上是真理,但也確實是經過千錘百鍊了。
不是說吾人就應該「盲目信仰大師權威、所以不能挑戰理論」。只不過,如果真想挑戰,基本功是必要的;如果沒有先讀熟這些理論本身,則吾人自以為的「創見」或「挑戰」,其實超大概率都只是不學無術的井蛙無知而已。
「左膠」無知,但被左膠們援引(雖說是曲解濫用)的理論家們,卻沒有一個是真正無知的(儘管絕大多數理論家在「公共理由」此一議題上,幾乎都犯有各自版本的邏輯上或理論上的核心錯誤)。
我只能說:
如果對這類議題懂的稍微多一點,就會知道「左膠」到底幼稚愚蠢在哪裡;但只要再稍微懂的多一點點,就更會知道「反左膠」的幼稚與愚蠢又在哪裡。
「左膠」愚蠢,不代表「反左膠」就必然正確。
同理:儘管自由主義理論充滿核心瑕疵與錯誤,但這不代表自由主義的理論完全不可取;或者,更毋寧這樣說:就算自由主義理論有著各種各樣的問題,但想要在政治哲學與理論上推翻或取代自由主義,目前仍然還沒人成功。
(我個人認為,要解決這個自由主義的核心問題,「不在自由主義理論中徹底大修」是不可能的。雖然它的成功概率看起來很低,而且自由主義迄今三百多年仍然沒人成功,但比起「徹底取代自由主義」而言,前者成功的概率還是遠遠高於後者一點。)
當然,這並不是說:兩岸各種自稱自由派的公知口中的「自由」與「民主」、就真的那麼香、那麼有道理。因為這些所謂自由派公知,幾乎每一個都對自由主義只有教條皮毛程度(甚至望文生義程度)的理解而已。
這就是當代政治理論的最大問題:對懂行的專家而言,問題本身已經複雜棘手難解了;偏偏社會上到處充斥著外行又愚蠢的路人,動輒隨意撿拾隻字片語就寫起各種小作文還自以為是高見,而偏偏正反各方幹這種蠢事的外行人都有,然後雙方的這些外行人又各自拿著對方的隻字片語就開始各種嘲諷謾罵叫囂。
於是乎,比這些外行人更外行的路人,就會以為「真正的問題」其實不存在,甚至以為「真正的問題」就是那些「外行人斷章取義曲解出來的廉價口號」本身。
在我看來,這個現象,恰恰是我們當代人的最大問題之一:無知的人,抓著「一知半解的人的斷章取義口號」不放,或捧之或伐之,然後把這一切“毫無意義、完全不可能解決真實問題”的行為、稱之為自己可取的、有公民活力的「能動性」。
這一切的一切都只說明了一點:人類文明的真正敵人,從來都在於「無知」與「愚蠢」,更在於「對『自己的無知』無知、然後不懂裝懂、裝到後來就以為自己真懂」之上。
在辯論性別議題,以及跨性別運動員的議題上,這種荒謬性尤其明顯。
但要解決這個問題,基本上不可能不先把「自稱聲援『各方』立場的蠢人」都先打倒、然後細緻地回顧「各方」的理論、找出各種理論上的優缺點、最後找出能“相容優點、避開缺點”的理論創意。
只不過,在今天,光想要實現第一步,就已經不太可能了。所以這個問題難解,尤其難以在今天的公共生活中解決。
所以,有時候想想:「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也不是沒有道理的。「無知」與「愚蠢」從來都是人類文明社會中的癌細胞與病毒,而在「民主」體制中,它恰恰可以堂而皇之地盡情肆虐。
在我看來,當代民主理論的最核心任務,就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如果自由主義無法在自己的理論邏輯中、成功地解決這個問題,則自由主義就會失去它最自豪的價值、而最終可能淪為「不過是另一種意識形態而已」的地位。
可惜「左膠」不懂這個道理;「反左膠」也不懂這個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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