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票制」是我曾經嘗試過的一次努力。
不用說,這次嘗試由於能見度過低,
根本沒有什麼人聽說過這套制度,
於是就無聲無息地死掉了。
當然,「雙票制」在設計上略嫌複雜也是原因之一。
其中,「民主參與獎勵」的設計,儘管饒富新意,
但看在國內政治學者眼裡,
只怕會覺得不倫不類(因為不是美國學者所創)。
「否認票」的設計,
不僅比「以上皆非制」提供了更大的“否決權”空間,
而且也化解了關於「否決」在政治哲學上的疑慮;
然而,這樣的設計確實也為政黨配票留下空間,
終究難以化解「雙面刃」的質疑。
(雖然說這個配票空間是我最初用來引政黨上鉤的餌)
無論如何,「雙票制」終究已是過去式。
「與能投票制」的出現,
揭示了一種原理更簡單、效果更大、成本更小的改革方案。
儘管目前我還沒能從純學理上證成「與能投票制」的意義,
(也許要跑跑賽局來試試看效果)
但這套制度的基本骨幹與架構均已完成,
截至目前為止,也還沒能遇到設計本身瑕疵的挑戰。
因此,就讓我帶著笑臉為「雙票制」送最後一程吧。
2007年5月20日
2007年5月19日
雙票制──三位一體的政治改革_3後記-2(20070520)
事實上,這幾年的政治改革,
有改,比沒改還慘。
因為「單一選區兩票制」與「國會席次減半」這兩個主張,
不僅嚴重坑殺小黨與獨立參選人的生存空間,
甚至也閹割了意圖從黨內出線者的意志。
這幾個星期,政治評論最常提到的「十一寇」,正是一例。
民進黨內多位連任多次的立委,
在黨內堅持排藍民調的手段中,
不是自己退出黨內初選,就是被迫接受落馬的事實。
這些人,有很多從黨外時代就為了民主運動犧牲奉獻,
甚至有很多不僅參與民進黨創黨,
更定調了各種民進黨的基本黨綱與路線。
然而,在陳水扁縱容游大主席、王世堅等保皇派把持黨核心的權力之下,
這些曾經為民進黨立下汗馬功勞的老將,
不僅被貼上各種顏色的帽子,被打成讎寇,
而且也被封殺在黨內初選的大門之外。
單就個別人選而言,這些人未必能讓社會有什麼不起的損失;
但十一寇的落馬,卻昭示著民進黨黨中央專政擅權的開始。
憑藉著「單一選區兩票制」,
臺灣終於形成兩大黨集體壟斷政治資源的局面。
以後,任何人想從政,
不依附兩大黨,幾乎不可能當選;
即便入黨,不依附黨內掌權大老,
也不可能通過初選提名。
於是乎,兩大黨不再需要黨內民主,
而兩個不民主政黨,就這樣瓜分了臺灣絕大部分的政治資源。
即便縱有若干有志之士企圖力挽狂瀾,
不通過黨內初選提名,也是枉然;
或有才俊新人想要另尋出頭的道路,
在小選區的現實處境下,終究只會被兩大黨夾殺。
臺灣的選舉制度不改,
臺灣的政治就沒有未來。
有改,比沒改還慘。
因為「單一選區兩票制」與「國會席次減半」這兩個主張,
不僅嚴重坑殺小黨與獨立參選人的生存空間,
甚至也閹割了意圖從黨內出線者的意志。
這幾個星期,政治評論最常提到的「十一寇」,正是一例。
民進黨內多位連任多次的立委,
在黨內堅持排藍民調的手段中,
不是自己退出黨內初選,就是被迫接受落馬的事實。
這些人,有很多從黨外時代就為了民主運動犧牲奉獻,
甚至有很多不僅參與民進黨創黨,
更定調了各種民進黨的基本黨綱與路線。
然而,在陳水扁縱容游大主席、王世堅等保皇派把持黨核心的權力之下,
這些曾經為民進黨立下汗馬功勞的老將,
不僅被貼上各種顏色的帽子,被打成讎寇,
而且也被封殺在黨內初選的大門之外。
單就個別人選而言,這些人未必能讓社會有什麼不起的損失;
但十一寇的落馬,卻昭示著民進黨黨中央專政擅權的開始。
憑藉著「單一選區兩票制」,
臺灣終於形成兩大黨集體壟斷政治資源的局面。
以後,任何人想從政,
不依附兩大黨,幾乎不可能當選;
即便入黨,不依附黨內掌權大老,
也不可能通過初選提名。
於是乎,兩大黨不再需要黨內民主,
而兩個不民主政黨,就這樣瓜分了臺灣絕大部分的政治資源。
即便縱有若干有志之士企圖力挽狂瀾,
不通過黨內初選提名,也是枉然;
或有才俊新人想要另尋出頭的道路,
在小選區的現實處境下,終究只會被兩大黨夾殺。
臺灣的選舉制度不改,
臺灣的政治就沒有未來。
2007年5月17日
雙票制──三位一體的政治改革_3後記-1(20070518)
後記
三四年過去了,
「雙票制」改革的理念,卻始終沒有機會落實。
這不是制度本身設計得高明與否的問題,
而是這個島嶼已經陷落在反智、鄉愿與冷漠的流砂之中。
「雙票制」最主要的目標,
是希望能還給人民真正的選擇權,
讓「民意」與「投票行為」盡可能地貼合。
不過,任何制度改革的主張,
遇到島內的反噬流砂,都只有沉淪的命運。
這幾年,國內的政治改革,完全沒有任何的起色。
即便也許國人真作了點什麼努力,
但也等於什麼都沒作。
不,也許真的什麼都沒作還要更好一些。
林義雄賣老命靜坐死諫出來的「單一選區兩票制」與「國會席次減半」兩個主張,
儘管完全獲得國民兩黨壓倒性的支持並通過修憲,
但這些主張真正的傷害,要到這次立委選舉才會看得到。
在這幾年間,不用選制改革,
國內已經成為高度兩黨對立的局面。
然而,「兩黨對立」與「兩黨制」並不是等號。
兩黨制,是兩個實力約莫相當的政黨,
彼此以「組成政府、穩定行政」為目標而進行選舉競爭。
在此,選舉只是決定哪方得到權利的手段,
能施行有效且穩定的行政,才是目的。
因此,兩黨制的關鍵根本就不是採行何種選舉制度,
而在於能否形成具有穩定行政實力的兩強政黨。
(儘管有學者用「兩個半政黨」來稱呼英國、法國、德國或加拿大的政局,
但卻始終只是政治學界的學術分類遊戲罷了,並不能點出問題的核心。)
從陳水扁上台之後的這七年表現,
完完全全看得出來,陳水扁,或民進黨,
始終沒有建立穩定行政的想法;
(不然怎麼會更換閣揆比國外換個次長還簡單)
甚至沒有「對行政負責」的氣量與責任感。
當汎綠陣營如此,汎藍又好到哪裡去?
不顧國計民生,為了贏得選票而盲目跟著加碼老農津貼?
不在乎原則,硬是取消排黑條款,讓黑金里幹事繼續當樁腳?
這一切的一切,都告訴我們:臺灣根本不可能形成「兩黨制」。
即便臺灣真形成了兩大政黨,
也都不在乎或不願意扛起穩定行政的責任。
這種集團,說是政黨,
不如說是「披著政黨毛皮的黑幫」。
三四年過去了,
「雙票制」改革的理念,卻始終沒有機會落實。
這不是制度本身設計得高明與否的問題,
而是這個島嶼已經陷落在反智、鄉愿與冷漠的流砂之中。
「雙票制」最主要的目標,
是希望能還給人民真正的選擇權,
讓「民意」與「投票行為」盡可能地貼合。
不過,任何制度改革的主張,
遇到島內的反噬流砂,都只有沉淪的命運。
這幾年,國內的政治改革,完全沒有任何的起色。
即便也許國人真作了點什麼努力,
但也等於什麼都沒作。
不,也許真的什麼都沒作還要更好一些。
林義雄賣老命靜坐死諫出來的「單一選區兩票制」與「國會席次減半」兩個主張,
儘管完全獲得國民兩黨壓倒性的支持並通過修憲,
但這些主張真正的傷害,要到這次立委選舉才會看得到。
在這幾年間,不用選制改革,
國內已經成為高度兩黨對立的局面。
然而,「兩黨對立」與「兩黨制」並不是等號。
兩黨制,是兩個實力約莫相當的政黨,
彼此以「組成政府、穩定行政」為目標而進行選舉競爭。
在此,選舉只是決定哪方得到權利的手段,
能施行有效且穩定的行政,才是目的。
因此,兩黨制的關鍵根本就不是採行何種選舉制度,
而在於能否形成具有穩定行政實力的兩強政黨。
(儘管有學者用「兩個半政黨」來稱呼英國、法國、德國或加拿大的政局,
但卻始終只是政治學界的學術分類遊戲罷了,並不能點出問題的核心。)
從陳水扁上台之後的這七年表現,
完完全全看得出來,陳水扁,或民進黨,
始終沒有建立穩定行政的想法;
(不然怎麼會更換閣揆比國外換個次長還簡單)
甚至沒有「對行政負責」的氣量與責任感。
當汎綠陣營如此,汎藍又好到哪裡去?
不顧國計民生,為了贏得選票而盲目跟著加碼老農津貼?
不在乎原則,硬是取消排黑條款,讓黑金里幹事繼續當樁腳?
這一切的一切,都告訴我們:臺灣根本不可能形成「兩黨制」。
即便臺灣真形成了兩大政黨,
也都不在乎或不願意扛起穩定行政的責任。
這種集團,說是政黨,
不如說是「披著政黨毛皮的黑幫」。
2004年1月2日
最小成本的政治改革(20040103)
總統大選在即,倡議多年未果的各種政治改革方案,遂成為各候選人的主要政見。然而,放眼諸如國會減半、單一選區兩票制、絕對多數勝或兩輪投票制等目前較為人知的意見,其中多半需通過修憲甚至是制憲才能完成。
修憲制憲固然一勞永役,當前社會顯然無法凝聚足夠的政治力,又極容易引發統獨對立或藍綠大戰等衝突,反而無助改革。因此,當前台灣需要的,不是動輒修憲的鉅型政治改革,而應先訴諸可行性較高、成本較小的改革方案,奠定後世進行進階改革的基礎。在此,筆者僅提出「雙票制」觀點,以為拋磚引玉。
所謂「雙票」,乃指每張選票由現行「只能圈選一組候選人」,改成「得同時圈選兩組候選人」;其中,一組候選人以藍色印泥記戳,表示「肯任」之意,另一組候選人則以紅色印泥記戳,表「否認」之意。選民可以單圈「肯任」,或單圈「否認」,亦可兩者同時圈選。雙票制的計票公式稍嫌複雜,簡言之:肯任票減去否認票之總數多者勝。除了多一種顏色的戳記外,其餘選務程序皆可照舊。
雙票制不必更動選區,不必減少國會人數,更不用修改憲法;只要修改選罷法以及相關選務規定,即可順利運作。改革成本相當低廉。雙票制適用性大,既可用以選總統、縣市長,更可選立委、市議員。
即便後世希望縮小國會規模,或者修改選區,或者改採絕對多數勝或兩輪投票制,雙票制都可以跟這些改革方案接軌並行,毫不衝突。因此雙票制自可作為日後過渡到其它政治改革的緩衝方案。
蓋民主政治乃民意參政之具體表現。但在現行選制中,人民只能有一種聲音,不支持或沒意見,刻意廢票或投票無效,這些均被視為相等。如此選制,如何可能真正反映民意?所謂百萬廢票,或許聲勢浩大,但終究難免只是廢票;有了雙票制,人民的抗議便不需要靠投百萬廢票來表現。
否認票機制似會封殺少數聲音,但其實不然。在民主政治裡,少數意見要想落實改革,終究必須與多數意見進行折衝。枉顧多數意見而專橫蠻幹,不僅不是民主,更會造成政局動盪,反而不利於全體人民。雙票制在平時不利於走偏鋒的候選人,因此有助於穩定政局,形成政策的共識。
少數政客不提政策,光靠煽動族群對立而吊車尾當選;這類政客,在雙票制下,終會引得多數選民唾棄而落選。或有政黨慣於配票,欲以否認票機制封殺對手;但在雙票制中,任何想搞策略配票者,都必須面對其它團體的狙擊:你封殺我一個連任議員,我封殺你兩個新科議員。誰勝誰負,尚難定論。
倘若主要政黨皆忘情廝殺,競相惡鬥,則小黨之形象清新的新人因為沒有多少否認票,因而容易出頭;但只要政黨不打族群動員,不搞配票廝殺,回歸政策討論,則因大黨容易提出穩健的改革方案,對立政黨間也較能溝通妥協,因而雙票制便有助於穩定政黨政治的運作,甚至更可促成兩黨政治的局面。
簡言之:倘若大黨競相比爛,那小黨或無黨的清流人士便容易出頭;倘若大黨彼此良性競爭,則小黨雖不易出頭,但卻更能監督大黨不會變質。
(2004年01月03日)
修憲制憲固然一勞永役,當前社會顯然無法凝聚足夠的政治力,又極容易引發統獨對立或藍綠大戰等衝突,反而無助改革。因此,當前台灣需要的,不是動輒修憲的鉅型政治改革,而應先訴諸可行性較高、成本較小的改革方案,奠定後世進行進階改革的基礎。在此,筆者僅提出「雙票制」觀點,以為拋磚引玉。
所謂「雙票」,乃指每張選票由現行「只能圈選一組候選人」,改成「得同時圈選兩組候選人」;其中,一組候選人以藍色印泥記戳,表示「肯任」之意,另一組候選人則以紅色印泥記戳,表「否認」之意。選民可以單圈「肯任」,或單圈「否認」,亦可兩者同時圈選。雙票制的計票公式稍嫌複雜,簡言之:肯任票減去否認票之總數多者勝。除了多一種顏色的戳記外,其餘選務程序皆可照舊。
雙票制不必更動選區,不必減少國會人數,更不用修改憲法;只要修改選罷法以及相關選務規定,即可順利運作。改革成本相當低廉。雙票制適用性大,既可用以選總統、縣市長,更可選立委、市議員。
即便後世希望縮小國會規模,或者修改選區,或者改採絕對多數勝或兩輪投票制,雙票制都可以跟這些改革方案接軌並行,毫不衝突。因此雙票制自可作為日後過渡到其它政治改革的緩衝方案。
蓋民主政治乃民意參政之具體表現。但在現行選制中,人民只能有一種聲音,不支持或沒意見,刻意廢票或投票無效,這些均被視為相等。如此選制,如何可能真正反映民意?所謂百萬廢票,或許聲勢浩大,但終究難免只是廢票;有了雙票制,人民的抗議便不需要靠投百萬廢票來表現。
否認票機制似會封殺少數聲音,但其實不然。在民主政治裡,少數意見要想落實改革,終究必須與多數意見進行折衝。枉顧多數意見而專橫蠻幹,不僅不是民主,更會造成政局動盪,反而不利於全體人民。雙票制在平時不利於走偏鋒的候選人,因此有助於穩定政局,形成政策的共識。
少數政客不提政策,光靠煽動族群對立而吊車尾當選;這類政客,在雙票制下,終會引得多數選民唾棄而落選。或有政黨慣於配票,欲以否認票機制封殺對手;但在雙票制中,任何想搞策略配票者,都必須面對其它團體的狙擊:你封殺我一個連任議員,我封殺你兩個新科議員。誰勝誰負,尚難定論。
倘若主要政黨皆忘情廝殺,競相惡鬥,則小黨之形象清新的新人因為沒有多少否認票,因而容易出頭;但只要政黨不打族群動員,不搞配票廝殺,回歸政策討論,則因大黨容易提出穩健的改革方案,對立政黨間也較能溝通妥協,因而雙票制便有助於穩定政黨政治的運作,甚至更可促成兩黨政治的局面。
簡言之:倘若大黨競相比爛,那小黨或無黨的清流人士便容易出頭;倘若大黨彼此良性競爭,則小黨雖不易出頭,但卻更能監督大黨不會變質。
(2004年01月03日)
採行雙票制,不必動憲法(20040103)
本次總統大選,各方候選人皆提出各種關於政治改革的政見。其中,或有提國會減半者,或有提改小選區者,或有提兩輪投票者。這些意見固然值得參考,但這些改革方案,多需通過修憲甚至是制憲才能完成。修憲制憲固然一勞永役,但凝聚足夠的政治力卻不容易,又極容易引發對立衝突,反而無助改革。
因此,如果能不動憲法就實現這些改革理想,豈不皆大歡喜?對此,筆者謹呈「雙記不可讓渡選制」(簡稱雙票制)之小小創見,供各界先進參考。
蓋民主政治乃民意參政之具體表現。然而在現行選制中,人民只准有一種聲音,「不支持/沒意見」,「刻意投廢票/意外選票無效」,這些在選票上均視為相等相當。如此選制,如何可能真正反映民意?因此,唯有改採雙票制,方能落實民主精神。有了雙票制,就不需要靠投廢票來表達抗議。
所謂「雙票」,乃指每張選票由現行「只能圈選一組候選人」,改成「得同時圈選兩組候選人」;其中,一組候選人以藍色印泥記戳,表示「肯任」之意,另一組候選人則以紅色印泥記戳,表「否認」之意。選民可以單圈「肯任」,或單圈「否認」,亦可兩者同時圈選。而雙票制的計票公式稍嫌複雜,在此不談。不過簡單地說,就是:肯任票減去否認票之總數多者勝。
表面上,否認票機制似會封殺少數聲音,但其實不然。任何的少數意見要想落實改革,終究必須與多數意見進行折衝。枉顧多數意見而專橫蠻幹,這不僅不合民主精神,而且更會只會造成政局動盪,反而不利於全體人民。雙票制在平時不利於走偏鋒的候選人,因此有助於穩定政局,形成政策的共識。
少數政客不提政策,光靠煽動族群對立而取得穩定票數吊車尾當選;這類政客,在雙票制下,終會引得多數選民唾棄而落選。或有政黨慣於配票,欲以否認票機制封殺對手;但在雙票制中,任何想搞策略配票者,都必須面對其它團體的狙擊:你封殺我一個連任議員,我封殺你兩個新科議員。誰勝誰負,尚難定論。
倘若主要政黨皆忘情廝殺,競相惡鬥,則小黨或無黨形象清新的新人因為沒有多少否認票,因而容易出頭。或有學者擔心,小黨林立只會增加政治運作的不穩定性;但在雙票制下,只要政黨不打口水戰,不搞配票廝殺,回歸政策討論,則因大黨容易提出穩健的改革方案,對立政黨間也較能溝通妥協,因而雙票制便有助於穩定政黨政治的運作,甚至更可促成兩黨政治的局面。
簡言之,在雙票制下:大黨如果都在比爛,那小黨或無黨的清流人士便容易出頭;倘若大黨彼此良性競爭,則小黨雖不易出頭,但卻更能監督大黨不會變質。
除了多一種顏色的戳記外,雙票制不僅可用於總統選舉,更可用於立委選舉。既不必更動選區,也不必減少國會議員人數,更不用修改憲法;只要修改選罷法以及相關選務規定,即可順利運作。改革成本相當低廉。
即便日後國人有意減少國會人數,或者改採小選區制,或者改採絕對多數勝或兩輪投票制,雙票制都可以跟這些改革方案接軌並行,毫不衝突。若將雙票制視為過渡到其它政治改革方案的緩衝方案,亦無不可。
(2004年01月03日)
因此,如果能不動憲法就實現這些改革理想,豈不皆大歡喜?對此,筆者謹呈「雙記不可讓渡選制」(簡稱雙票制)之小小創見,供各界先進參考。
蓋民主政治乃民意參政之具體表現。然而在現行選制中,人民只准有一種聲音,「不支持/沒意見」,「刻意投廢票/意外選票無效」,這些在選票上均視為相等相當。如此選制,如何可能真正反映民意?因此,唯有改採雙票制,方能落實民主精神。有了雙票制,就不需要靠投廢票來表達抗議。
所謂「雙票」,乃指每張選票由現行「只能圈選一組候選人」,改成「得同時圈選兩組候選人」;其中,一組候選人以藍色印泥記戳,表示「肯任」之意,另一組候選人則以紅色印泥記戳,表「否認」之意。選民可以單圈「肯任」,或單圈「否認」,亦可兩者同時圈選。而雙票制的計票公式稍嫌複雜,在此不談。不過簡單地說,就是:肯任票減去否認票之總數多者勝。
表面上,否認票機制似會封殺少數聲音,但其實不然。任何的少數意見要想落實改革,終究必須與多數意見進行折衝。枉顧多數意見而專橫蠻幹,這不僅不合民主精神,而且更會只會造成政局動盪,反而不利於全體人民。雙票制在平時不利於走偏鋒的候選人,因此有助於穩定政局,形成政策的共識。
少數政客不提政策,光靠煽動族群對立而取得穩定票數吊車尾當選;這類政客,在雙票制下,終會引得多數選民唾棄而落選。或有政黨慣於配票,欲以否認票機制封殺對手;但在雙票制中,任何想搞策略配票者,都必須面對其它團體的狙擊:你封殺我一個連任議員,我封殺你兩個新科議員。誰勝誰負,尚難定論。
倘若主要政黨皆忘情廝殺,競相惡鬥,則小黨或無黨形象清新的新人因為沒有多少否認票,因而容易出頭。或有學者擔心,小黨林立只會增加政治運作的不穩定性;但在雙票制下,只要政黨不打口水戰,不搞配票廝殺,回歸政策討論,則因大黨容易提出穩健的改革方案,對立政黨間也較能溝通妥協,因而雙票制便有助於穩定政黨政治的運作,甚至更可促成兩黨政治的局面。
簡言之,在雙票制下:大黨如果都在比爛,那小黨或無黨的清流人士便容易出頭;倘若大黨彼此良性競爭,則小黨雖不易出頭,但卻更能監督大黨不會變質。
除了多一種顏色的戳記外,雙票制不僅可用於總統選舉,更可用於立委選舉。既不必更動選區,也不必減少國會議員人數,更不用修改憲法;只要修改選罷法以及相關選務規定,即可順利運作。改革成本相當低廉。
即便日後國人有意減少國會人數,或者改採小選區制,或者改採絕對多數勝或兩輪投票制,雙票制都可以跟這些改革方案接軌並行,毫不衝突。若將雙票制視為過渡到其它政治改革方案的緩衝方案,亦無不可。
(2004年01月03日)
2003年12月11日
雙票制──三位一體的政治改革_2具體作法(20031212)
具體作法
小弟所謂的「雙票制」,照學界標準應該稱之為「雙記不可讓渡制」。所謂「雙票」,指的是:一張選票包含兩種選項,兩種選項同時構成一張選票,彼此成雙。
「雙票制」的具體作法是:在現行的選舉規則裡,將每張選票新增一個元素。原本每張選票只能蓋印一個以藍色印泥表示的戳記;現在每張選票可以用兩個不同的圖章分別蓋印一次:其中,現行慣用的戳記仍以藍色印泥記,其代表的是「肯認」(confirm)的意思表示;新增的戳記以紅色印泥記,其代表的是「否認」(deny)的意思表示。
這兩個章不需都蓋,可以只蓋其中之一,也可以兩個都蓋,完全由選民自行決定:如果只蓋紅色的「否認章」(Deny Stamp, DS),則代表該選民並沒有強烈支持的候選人,但卻強烈反對某某候選人;反之,只蓋藍色的「肯認章」(Confirm Stamp, CS),則代表該選民強烈支持某某候選人,但卻沒有強烈反對的候選人。自然,如果選票上兩個章都沒蓋,這屬於「瑕疵表意」,是開票機關無法判斷的選民意見,因此只能以「無效表意」論。
無論是「肯認章」或是「否認章」,除了兩章不能同時圈選同一位候選人外,兩個章的戳記符號必須有明顯不同,而且兩個章個別對應的印泥顏色也不同,這點不可混淆。倘若「肯認章」蓋了紅色的印泥,則以無效票計;反之亦然。
在開票方面,「雙票制」亦可直接承沿現行開計票的辦法:將各投開票所的選票集中個別唱名計票,只是每位候選人名下的「肯認章」(藍色)與「否認章」(紅色)分開列計,最後統計個別候選人名下的藍色「肯認章」有若干,紅色「否認章」又有若干,並將此數據在確認無誤後回報中央計票中心。
在計票方面,「雙票制」則與現行制度稍微有所不同:在「雙票制」裡,每一張選票上的藍色「肯認章」,代表一單位的支持意見,而紅色「否認章」,則代表一單位的反對意見。
在正式開始計票統計之前,計票中心首先要確認該次投票的「有效票總數」。在確認完有效票總數後,計票中心先在所有候選人的名下,加上相當於「有效票總數」值的「肯認單位」(Confirm Unit, CU)。在這個動作完畢之後,此時所有候選人名下的「肯認值」(the value ofConfirm Unit, VCU)通通都一樣多,恰好等於該次選舉的「有效票總數值」(the value of the sum of valid votes, VSVV)。
舉例而言:假設某次選舉的「有效票總數」為一萬兩千五百五十六張,則該次選舉的「有效票總數值」即為「12556」計票中心在尚未開始正式計票之前,就在每一個候選人名下先加上「12556」個單位的「肯認值」;則任何一個候選人無論其支持者多或少,她起碼都都會有「12556」個單位的「肯認值」的正當性。
在這個動作完成之後,計票中心便開始計算個別候選人所得選票上的藍色「肯認章」總數,並以此數值添加至前述的「肯認值」總數之中。
根據前例,假設該次選舉只有某甲與某乙兩人參選。某甲最後總共得到的藍色「肯認章」的「肯認章數」(the number of the Donfirm Stamps, NCS)計有九千六百一十一個,同理,某乙所得到的「肯認章數」計有一萬一千一百六十七個,則在選舉結果的小計上,某甲至此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2167」,而某乙至此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3723」。
在統計完個別候選人所得到的藍色「肯認章」總數後,計票中心接著再統計紅色「否認章」:每一個紅色「否認章」代表一個「否認單位」(Deny Unit, DU),其等於一個「肯認值」的負值。易言之:一個候選人得到多少「否認單位」,就要在計票上減扣相當的「肯認值」。
承前例:假設某甲所得到的紅色「否認章」的「否認章數」(thenumber of the Deny Stamps, NDS)計有四百二十一個,而某乙所得到的「否認章數」計有三千五百八十七個,則在選舉結果的計算上,某甲至此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2167- 421=21746」,而某乙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3723-3587=20136」。
最後,計票中心再將個別候選人統計所得到的「肯認值」,乘上一個小弟稱之為「民主效力度」(Democratic Effectiveness, DE)的變數,即為每一位候選人最後的選舉結果。
所謂「民主效力度」,乃是將某次選舉中的「有效票總數值」,除以該次選舉中「擁有投票權的公民總人數值」(the value of the sum ofelectorate, VSE),再乘上百分之百,所得到的一個比例數據;其公式如下:民主效力度≒有效票總數值/公民總數值*100%,也就是:DE≒VSVV/VSE*100%。如果沒有計算錯誤,則「民主效力度」恆小於或等於一。
回到前例:假設該次選舉的公民總數為一萬五千三百二十三人,則該次選舉的「民主效力度」即為:百分之八十一點九四二一七多。因此,該次選舉的最終結果便是:某甲所得到的「最終肯認值」(final VCU,FVCU)(個別候選人最終的得票結果)約為「21746*0.8194217=17819」(四捨五入取整數),而某乙所得到的「最終肯認值」約為「20136*0.8194217=16500」。是故,甲勝乙負。
「民主效力度」所代表的意義是:「在該次民主選舉中,有參與投票,而且所投的票屬於有效票的選民,其於全部公民中所佔之比例」,也就是:「實際影響選舉結果的選民比例」,也就是:「該次民主選舉所能反映出的民意之上限」。
綜合以上,小弟的「雙票制」,其計票公式如下:最終肯認值≒(有效票總數值+肯認章數-否認章數)*民主效力度,也就是:FVCD≒(VSVV+NCS-NDS)*DE。
乍看之下,「雙票制」的計票似乎相當複雜,但實際上不然。整個計票公式其實只用到數學最基本的四則運算,而且所有的數據都是各投開票所開票之後便可立即公佈的。即便是現今的選務作業裡,計票統計的工作也多依靠電子計算機或電腦程式運行,因此只要數據無誤,計算無誤,其結果也不致出錯,絕對不會影響選舉的公平性。
(2003年12月12日)
小弟所謂的「雙票制」,照學界標準應該稱之為「雙記不可讓渡制」。所謂「雙票」,指的是:一張選票包含兩種選項,兩種選項同時構成一張選票,彼此成雙。
「雙票制」的具體作法是:在現行的選舉規則裡,將每張選票新增一個元素。原本每張選票只能蓋印一個以藍色印泥表示的戳記;現在每張選票可以用兩個不同的圖章分別蓋印一次:其中,現行慣用的戳記仍以藍色印泥記,其代表的是「肯認」(confirm)的意思表示;新增的戳記以紅色印泥記,其代表的是「否認」(deny)的意思表示。
這兩個章不需都蓋,可以只蓋其中之一,也可以兩個都蓋,完全由選民自行決定:如果只蓋紅色的「否認章」(Deny Stamp, DS),則代表該選民並沒有強烈支持的候選人,但卻強烈反對某某候選人;反之,只蓋藍色的「肯認章」(Confirm Stamp, CS),則代表該選民強烈支持某某候選人,但卻沒有強烈反對的候選人。自然,如果選票上兩個章都沒蓋,這屬於「瑕疵表意」,是開票機關無法判斷的選民意見,因此只能以「無效表意」論。
無論是「肯認章」或是「否認章」,除了兩章不能同時圈選同一位候選人外,兩個章的戳記符號必須有明顯不同,而且兩個章個別對應的印泥顏色也不同,這點不可混淆。倘若「肯認章」蓋了紅色的印泥,則以無效票計;反之亦然。
在開票方面,「雙票制」亦可直接承沿現行開計票的辦法:將各投開票所的選票集中個別唱名計票,只是每位候選人名下的「肯認章」(藍色)與「否認章」(紅色)分開列計,最後統計個別候選人名下的藍色「肯認章」有若干,紅色「否認章」又有若干,並將此數據在確認無誤後回報中央計票中心。
在計票方面,「雙票制」則與現行制度稍微有所不同:在「雙票制」裡,每一張選票上的藍色「肯認章」,代表一單位的支持意見,而紅色「否認章」,則代表一單位的反對意見。
在正式開始計票統計之前,計票中心首先要確認該次投票的「有效票總數」。在確認完有效票總數後,計票中心先在所有候選人的名下,加上相當於「有效票總數」值的「肯認單位」(Confirm Unit, CU)。在這個動作完畢之後,此時所有候選人名下的「肯認值」(the value ofConfirm Unit, VCU)通通都一樣多,恰好等於該次選舉的「有效票總數值」(the value of the sum of valid votes, VSVV)。
舉例而言:假設某次選舉的「有效票總數」為一萬兩千五百五十六張,則該次選舉的「有效票總數值」即為「12556」計票中心在尚未開始正式計票之前,就在每一個候選人名下先加上「12556」個單位的「肯認值」;則任何一個候選人無論其支持者多或少,她起碼都都會有「12556」個單位的「肯認值」的正當性。
在這個動作完成之後,計票中心便開始計算個別候選人所得選票上的藍色「肯認章」總數,並以此數值添加至前述的「肯認值」總數之中。
根據前例,假設該次選舉只有某甲與某乙兩人參選。某甲最後總共得到的藍色「肯認章」的「肯認章數」(the number of the Donfirm Stamps, NCS)計有九千六百一十一個,同理,某乙所得到的「肯認章數」計有一萬一千一百六十七個,則在選舉結果的小計上,某甲至此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2167」,而某乙至此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3723」。
在統計完個別候選人所得到的藍色「肯認章」總數後,計票中心接著再統計紅色「否認章」:每一個紅色「否認章」代表一個「否認單位」(Deny Unit, DU),其等於一個「肯認值」的負值。易言之:一個候選人得到多少「否認單位」,就要在計票上減扣相當的「肯認值」。
承前例:假設某甲所得到的紅色「否認章」的「否認章數」(thenumber of the Deny Stamps, NDS)計有四百二十一個,而某乙所得到的「否認章數」計有三千五百八十七個,則在選舉結果的計算上,某甲至此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2167- 421=21746」,而某乙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3723-3587=20136」。
最後,計票中心再將個別候選人統計所得到的「肯認值」,乘上一個小弟稱之為「民主效力度」(Democratic Effectiveness, DE)的變數,即為每一位候選人最後的選舉結果。
所謂「民主效力度」,乃是將某次選舉中的「有效票總數值」,除以該次選舉中「擁有投票權的公民總人數值」(the value of the sum ofelectorate, VSE),再乘上百分之百,所得到的一個比例數據;其公式如下:民主效力度≒有效票總數值/公民總數值*100%,也就是:DE≒VSVV/VSE*100%。如果沒有計算錯誤,則「民主效力度」恆小於或等於一。
回到前例:假設該次選舉的公民總數為一萬五千三百二十三人,則該次選舉的「民主效力度」即為:百分之八十一點九四二一七多。因此,該次選舉的最終結果便是:某甲所得到的「最終肯認值」(final VCU,FVCU)(個別候選人最終的得票結果)約為「21746*0.8194217=17819」(四捨五入取整數),而某乙所得到的「最終肯認值」約為「20136*0.8194217=16500」。是故,甲勝乙負。
「民主效力度」所代表的意義是:「在該次民主選舉中,有參與投票,而且所投的票屬於有效票的選民,其於全部公民中所佔之比例」,也就是:「實際影響選舉結果的選民比例」,也就是:「該次民主選舉所能反映出的民意之上限」。
綜合以上,小弟的「雙票制」,其計票公式如下:最終肯認值≒(有效票總數值+肯認章數-否認章數)*民主效力度,也就是:FVCD≒(VSVV+NCS-NDS)*DE。
乍看之下,「雙票制」的計票似乎相當複雜,但實際上不然。整個計票公式其實只用到數學最基本的四則運算,而且所有的數據都是各投開票所開票之後便可立即公佈的。即便是現今的選務作業裡,計票統計的工作也多依靠電子計算機或電腦程式運行,因此只要數據無誤,計算無誤,其結果也不致出錯,絕對不會影響選舉的公平性。
(2003年12月12日)
2003年12月9日
雙票制──三位一體的政治改革_1前言(20031210)
前言
一年前,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小弟曾經突然構思了一種關於政治改革的選舉制度。在當時,小弟並沒有與太多人進行意見交換。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為自己並非專攻選舉制度或國會研究的專家,一個異想天開的念頭,並不敢誇言真算是什麼好方案;若真要將此念頭形成有意義的理論,個人以為至少必須先就國內外政治哲學與政治理論進行充分的回顧與探索。不過,對於一個並非以此為業的閒人而言,倘若要認真去深究一套理論關於細節的各種問題,一來怕自己沒有相關的基礎知識,二來也沒有搞這種雜務的時間。所以當時只是稍微整理了想法,形成了一個雛形的梗概(不敢說是理論),但並沒有拿這個想法與其它學界的理論作深入比較。
一年過去了,國內的政治局勢仍然沒有絲毫的改善。雖然政治改革的籲求絲毫不斷,但不管是學界還是政黨,各方所提出的訴求(不管是有關選舉制度的「單一選區兩票制」、有關組織再造的「國會減半」、有關憲政架構的「總統制」,亦或是有關直接民權的「公民投票」)卻多半有著相同的問題:修憲。
憲法不是不能修改,但我國憲法屢經修改,已經造成各界對於憲法的輕視或甚至是無視。倘若單有「憲法不被尊重」,或許還好辦些;問題是:至今最後一次修憲,設定了修憲案的高門檻關卡,使得「提出修憲案」本身便需要相當大量的政治力;「任務型國民大會」或許在形式上確實可以有民意基礎,但一個非常設性質的機關能否凝聚足夠的政治力來完成種種政治改革,只怕並不樂觀。
簡言之,當前臺灣想靠修憲來進行政治改革,絕對是很困難。
自然,社會上絕對有一種聲音不主張走修憲路子,她們要的是:制憲。先不論目前已經確實行憲了的臺灣是否具有毀舊制新的合法性、合理性與正當性,至少,「制憲」這樣的動作,便會直接拉扯那已糾結臺灣社會十數年了的統獨神經。要想成功制憲,必須要凝聚出足夠的政治力;要想整理出這樣的政治力,就必須先解決統獨問題;要想解決統獨問題,不是透過與對岸取得和解,就是擁有絕對優勢的軍事防衛力量。
說到底,為了走制憲的路子來完成政治改革,結果必須先徹底、根本地解決臺灣五十年來所累積的各種包括統獨、族群對立、國家認同等問題;這些問題如果能夠獲得解決,臺灣老早就完成政治改革了,哪還需要等到今天?
另外,今天各種關於政治改革的方案,其中絕大多數都是政客們為了討好選民膚淺意見的產物。例如:「國會減半」的提出,主要是用以污名化國會的角色,使得「行政」與「立法」兩機關之間的權力關係失去對稱,而非真的經過某種政治學理上的統計公式而得出:「國會議員要減到一百人方恰當」。事實上,關於「國會減半」,各黨都曾提出自認為合理的議員人數版本,但這些版本通通都沒有交代其數字的計算公式,也不知道多兩個或少十個差別何在。
例如:「公民投票」訴諸直接民權,但是卻避口不談法源、章程與施行細則,也不提醒人民:直接民權乃是彌補代議政治之不足,而非取而代之。
又例如:「單一選區兩票制」主張改中選區為小選區,透過單一席次的議員來解決臺灣地方政治派系扈從的問題。然而,當「單一選區兩票制」遇上「國會減半」,結果一個選區可能有五分之一個縣大,但卻有二十個候選人來搶,這樣的結果難道不會助長地方派系對於地方選舉的操控可能?再說,「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比例代表設計更是沒能解決各政黨將全國不分區委員作為酬庸、勸退的籌碼,更不能解決各政黨內部人頭黨員充斥的問題。
綜觀以上,這種種方案不是沒有經過仔細思考可行性或合理性,就是學者直接援引國外的政治理論,而非實際思考我國政情與民情的困境而發展的解決之道;當然,有些方案或許理論或精神上實屬合理,但倡議者並非真心想推動這些政治改革,而是希望透過「政治改革」來促成其它非關改革的政治目的,或甚至「喊口號」本身就是目的之一。
眼見總統大選又至,政治改革又成為各方候選人的主要訴求。每次看到電視上類似的新聞,小弟就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一年前自己所異想天開的「雙票制理論」。
小弟以為:天底下並不存在什麼完美的制度。再好的制度,也需要有夠水準的參政者來實踐;再好的制度,也需要有能獨立思考、甘願負責的選民來維繫。一句話:沒有好的政治文化,有再好的制度也沒有用。總統制在中南美洲與菲律賓的施行結果,就是最好的寫照。
因此,小弟認為,當前臺灣最重要的政治改革,並不在於立刻構思一套足以解決各種爭議的制度,而是探索一條能夠提昇選民深刻其政治參與的可能。
自然,希望選民能有深刻的政治參與,在歐美的政治理論裡,必須存在有所謂的「公民社會」。然而,在第三波民主化的過程裡,「公民社會」的面貌並不只有歐美學者所習慣看到的一種。事實上,在臺灣民主化的過程中,派系政治的出現,每逢選舉便族群動員,不僅政客間動輒相互抹紅抹黑抹黃,選民也樂見政客如此,而且還支持這種行為。凡此種種現象,看在歐美政治學者眼裡,只怕絕對不符「公民社會」的標準。
然而,倘若「公民社會」真的只有一種面貌,而臺灣社會的表現恰好不符於此;則難道臺灣就因為不存在像樣的「公民社會」,而完全沒有改革的空間與希望了嗎?難道不可能通過某些改革來促成日後形成「公民社會」的契機?
又或者,倘若「公民社會」並非只有一種面貌,第三波民主國家都有各自版本的「公民社會」;然而臺灣並不會因為存在了現狀這種“公民社會”,便理所當然地政治就很清明而沒有任何問題。事實上臺灣政治確實存在各種問題。這些問題有些可能是代議民主政治理論內生的問題,也可能偶遇只是實踐面上的障礙而已;又或者,這些問題可能源生於歷史偶然所形成的包括統獨問題或後殖民情結在內的各種困境。
無論臺灣現在所面臨的問題為何,一個吾人必須正視的警訊是:臺灣所自行發展出的政治社會,並沒有足夠解決自身問題的內生能力。換句話說,當臺灣人在抱怨政客很爛或國會議員素質低落等問題時,卻忘記了:其實就是這樣的人民,才會造就了這樣的社會。
有怎樣的觀眾,就有怎樣的節目。當人民喜歡聽政治謾罵,而不願意聽政策辯論,則只會耍嘴皮子的政客就會乘勢而起。當人民喜歡參加造勢晚會,寧願高喊凍蒜、鳴氣笛,也不願意去詳閱選舉公報,更不想去看各候選人的政策白皮書,則政黨就只關心搞動員,只在乎遊覽車來了幾台,只想把場子搞熱,只管政治明星有沒有趕得及登台。當人民只在乎政治立場,只講誰挺誰,而不在乎政客應不應該、對不對,則政客講錯話只需硬凹,只需要拉高分貝猛打,會吵就有糖吃。
如果不是有這樣的人民,我們絕對不會造就出這樣的政治社會。所以,要想政治改革,必須先從人民改起。人民如果對「民主」絲毫沒有任何基本知識,但反正年滿二十歲就有一張選票,自以為會投票就擁有參政的權利,則人民最後的下場,就注定:只有在競選的期間才有政客會假好心地“關心”一下選民的意志。
簡言之:空有好的制度,而沒有好的實踐,則最後的結果還是沒用;因此,今天臺灣最迫切的政治改革,不是修憲或公投,更不是制憲,而是重新教育公民,使公民得以重新回到合理的「政治」參與之中。只要臺灣有了能獨力思考的公民,無論是核四問題,國會減半問題,甚至是統獨問題,相信都能共同找出最適當的解答。
要想使公民重新回歸「政治參與」的正軌,唯一的解決之道,就是將「選舉」與「政治參與」兩者之間的關係脫鉤:對於現代政治社會的人民而言,政治參與除了親自參選外,就只有「投票」這種行為;然而,投票其實只是政治參與的一小部份。投票之所以後來會被誤認為是政治參與的全部,是因為「投票」恰好是決定政治職位的最後一個步驟。
也因此,對於當代政治科學而言,公民的一切政治參與,最後都必須以投票這種行為作結:一個公民就算平常很認真關注公共政治的討論與思考,也很認真地閱讀各種公共政策的資料,但若是她投票日當天缺席,則她對於公職的影響便是零,至多也只是統計上的遺漏值。
正是這種「只看結果」的風氣,使得當代民主政治淪為選舉政治,一切的政治活動都只為了選舉;甚至,更有政治學者自以為真知灼見地認為這樣才是政治的常態。但她們都忘記了一點:如果政治活動的目的只在於選舉,那麼,在政治生活中凡是與選舉無關者,則都會逐漸為人所遺忘。也因此,政客當選之後就進入安全期,在這段期間內,只要不要太誇張地過份,誰都不能把她們趕下台;雖說有任期限制,不過反正到了選舉期間,支票開一開,口水灑一灑,選民除了鳴鳴氣笛,喊喊口號,不挺政客還能作些什麼?
因此,唯有將「政治參與」與「選舉」之間的密切關係加以脫鉤,才有可能讓人民重新回到關於公共生活的政治參與常軌之上;唯有重新強調「過程」的意義,才能使人們不再只關心「結果」。
小弟現在試著將一年來所逐漸成熟的「雙票制理論」試著公開發表,希望各界能夠認真指教箇中缺失。「雙票制」的構想,基本上就是要滿足前述兩個目標:透過解構「選舉」與「政治參與」的那種想當然耳的密切關係,使得人民重新找回自己在政治生活中的能動性。
小弟並不打算靠販賣這套理論而求取榮祿或地位,也不打算靠打老師輩的學者來闖自己的名號。小弟心中所想的,只有一個念頭:能夠真正實踐一種確實回應臺灣現狀問題的改革。
小弟並不認為這套「雙票制理論」果然完美無缺,也不期待這套「雙票制理論」就能永久適用於臺灣社會;不過,小弟膽敢自豪地大聲說:這套「雙票制理論」的改革成本是目前各種版本中最小的,而且「雙票制理論」具有能與其它政治改革主張相容的升級空間。
簡言之:作為一個政治改革的方案,「雙票制」(用學界的術語叫做:雙記不可讓渡制)具有三大優點:一、改革成本低(不用重劃選區,不用修改憲法),二、相容性高(可搭配國會減半或小選區等方案),三、民主內涵豐富(可強化真實民意對於選舉的影響力,並且不致流於暴民式的直接民主);並更有兩個重要精神:一、強調政治參與的過程而非結果,二、使選舉與政治參與之間的關係脫勾。
(2003年12月10日)
一年前,在一次偶然的機會下,小弟曾經突然構思了一種關於政治改革的選舉制度。在當時,小弟並沒有與太多人進行意見交換。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因為自己並非專攻選舉制度或國會研究的專家,一個異想天開的念頭,並不敢誇言真算是什麼好方案;若真要將此念頭形成有意義的理論,個人以為至少必須先就國內外政治哲學與政治理論進行充分的回顧與探索。不過,對於一個並非以此為業的閒人而言,倘若要認真去深究一套理論關於細節的各種問題,一來怕自己沒有相關的基礎知識,二來也沒有搞這種雜務的時間。所以當時只是稍微整理了想法,形成了一個雛形的梗概(不敢說是理論),但並沒有拿這個想法與其它學界的理論作深入比較。
一年過去了,國內的政治局勢仍然沒有絲毫的改善。雖然政治改革的籲求絲毫不斷,但不管是學界還是政黨,各方所提出的訴求(不管是有關選舉制度的「單一選區兩票制」、有關組織再造的「國會減半」、有關憲政架構的「總統制」,亦或是有關直接民權的「公民投票」)卻多半有著相同的問題:修憲。
憲法不是不能修改,但我國憲法屢經修改,已經造成各界對於憲法的輕視或甚至是無視。倘若單有「憲法不被尊重」,或許還好辦些;問題是:至今最後一次修憲,設定了修憲案的高門檻關卡,使得「提出修憲案」本身便需要相當大量的政治力;「任務型國民大會」或許在形式上確實可以有民意基礎,但一個非常設性質的機關能否凝聚足夠的政治力來完成種種政治改革,只怕並不樂觀。
簡言之,當前臺灣想靠修憲來進行政治改革,絕對是很困難。
自然,社會上絕對有一種聲音不主張走修憲路子,她們要的是:制憲。先不論目前已經確實行憲了的臺灣是否具有毀舊制新的合法性、合理性與正當性,至少,「制憲」這樣的動作,便會直接拉扯那已糾結臺灣社會十數年了的統獨神經。要想成功制憲,必須要凝聚出足夠的政治力;要想整理出這樣的政治力,就必須先解決統獨問題;要想解決統獨問題,不是透過與對岸取得和解,就是擁有絕對優勢的軍事防衛力量。
說到底,為了走制憲的路子來完成政治改革,結果必須先徹底、根本地解決臺灣五十年來所累積的各種包括統獨、族群對立、國家認同等問題;這些問題如果能夠獲得解決,臺灣老早就完成政治改革了,哪還需要等到今天?
另外,今天各種關於政治改革的方案,其中絕大多數都是政客們為了討好選民膚淺意見的產物。例如:「國會減半」的提出,主要是用以污名化國會的角色,使得「行政」與「立法」兩機關之間的權力關係失去對稱,而非真的經過某種政治學理上的統計公式而得出:「國會議員要減到一百人方恰當」。事實上,關於「國會減半」,各黨都曾提出自認為合理的議員人數版本,但這些版本通通都沒有交代其數字的計算公式,也不知道多兩個或少十個差別何在。
例如:「公民投票」訴諸直接民權,但是卻避口不談法源、章程與施行細則,也不提醒人民:直接民權乃是彌補代議政治之不足,而非取而代之。
又例如:「單一選區兩票制」主張改中選區為小選區,透過單一席次的議員來解決臺灣地方政治派系扈從的問題。然而,當「單一選區兩票制」遇上「國會減半」,結果一個選區可能有五分之一個縣大,但卻有二十個候選人來搶,這樣的結果難道不會助長地方派系對於地方選舉的操控可能?再說,「單一選區兩票制」的比例代表設計更是沒能解決各政黨將全國不分區委員作為酬庸、勸退的籌碼,更不能解決各政黨內部人頭黨員充斥的問題。
綜觀以上,這種種方案不是沒有經過仔細思考可行性或合理性,就是學者直接援引國外的政治理論,而非實際思考我國政情與民情的困境而發展的解決之道;當然,有些方案或許理論或精神上實屬合理,但倡議者並非真心想推動這些政治改革,而是希望透過「政治改革」來促成其它非關改革的政治目的,或甚至「喊口號」本身就是目的之一。
眼見總統大選又至,政治改革又成為各方候選人的主要訴求。每次看到電視上類似的新聞,小弟就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一年前自己所異想天開的「雙票制理論」。
小弟以為:天底下並不存在什麼完美的制度。再好的制度,也需要有夠水準的參政者來實踐;再好的制度,也需要有能獨立思考、甘願負責的選民來維繫。一句話:沒有好的政治文化,有再好的制度也沒有用。總統制在中南美洲與菲律賓的施行結果,就是最好的寫照。
因此,小弟認為,當前臺灣最重要的政治改革,並不在於立刻構思一套足以解決各種爭議的制度,而是探索一條能夠提昇選民深刻其政治參與的可能。
自然,希望選民能有深刻的政治參與,在歐美的政治理論裡,必須存在有所謂的「公民社會」。然而,在第三波民主化的過程裡,「公民社會」的面貌並不只有歐美學者所習慣看到的一種。事實上,在臺灣民主化的過程中,派系政治的出現,每逢選舉便族群動員,不僅政客間動輒相互抹紅抹黑抹黃,選民也樂見政客如此,而且還支持這種行為。凡此種種現象,看在歐美政治學者眼裡,只怕絕對不符「公民社會」的標準。
然而,倘若「公民社會」真的只有一種面貌,而臺灣社會的表現恰好不符於此;則難道臺灣就因為不存在像樣的「公民社會」,而完全沒有改革的空間與希望了嗎?難道不可能通過某些改革來促成日後形成「公民社會」的契機?
又或者,倘若「公民社會」並非只有一種面貌,第三波民主國家都有各自版本的「公民社會」;然而臺灣並不會因為存在了現狀這種“公民社會”,便理所當然地政治就很清明而沒有任何問題。事實上臺灣政治確實存在各種問題。這些問題有些可能是代議民主政治理論內生的問題,也可能偶遇只是實踐面上的障礙而已;又或者,這些問題可能源生於歷史偶然所形成的包括統獨問題或後殖民情結在內的各種困境。
無論臺灣現在所面臨的問題為何,一個吾人必須正視的警訊是:臺灣所自行發展出的政治社會,並沒有足夠解決自身問題的內生能力。換句話說,當臺灣人在抱怨政客很爛或國會議員素質低落等問題時,卻忘記了:其實就是這樣的人民,才會造就了這樣的社會。
有怎樣的觀眾,就有怎樣的節目。當人民喜歡聽政治謾罵,而不願意聽政策辯論,則只會耍嘴皮子的政客就會乘勢而起。當人民喜歡參加造勢晚會,寧願高喊凍蒜、鳴氣笛,也不願意去詳閱選舉公報,更不想去看各候選人的政策白皮書,則政黨就只關心搞動員,只在乎遊覽車來了幾台,只想把場子搞熱,只管政治明星有沒有趕得及登台。當人民只在乎政治立場,只講誰挺誰,而不在乎政客應不應該、對不對,則政客講錯話只需硬凹,只需要拉高分貝猛打,會吵就有糖吃。
如果不是有這樣的人民,我們絕對不會造就出這樣的政治社會。所以,要想政治改革,必須先從人民改起。人民如果對「民主」絲毫沒有任何基本知識,但反正年滿二十歲就有一張選票,自以為會投票就擁有參政的權利,則人民最後的下場,就注定:只有在競選的期間才有政客會假好心地“關心”一下選民的意志。
簡言之:空有好的制度,而沒有好的實踐,則最後的結果還是沒用;因此,今天臺灣最迫切的政治改革,不是修憲或公投,更不是制憲,而是重新教育公民,使公民得以重新回到合理的「政治」參與之中。只要臺灣有了能獨力思考的公民,無論是核四問題,國會減半問題,甚至是統獨問題,相信都能共同找出最適當的解答。
要想使公民重新回歸「政治參與」的正軌,唯一的解決之道,就是將「選舉」與「政治參與」兩者之間的關係脫鉤:對於現代政治社會的人民而言,政治參與除了親自參選外,就只有「投票」這種行為;然而,投票其實只是政治參與的一小部份。投票之所以後來會被誤認為是政治參與的全部,是因為「投票」恰好是決定政治職位的最後一個步驟。
也因此,對於當代政治科學而言,公民的一切政治參與,最後都必須以投票這種行為作結:一個公民就算平常很認真關注公共政治的討論與思考,也很認真地閱讀各種公共政策的資料,但若是她投票日當天缺席,則她對於公職的影響便是零,至多也只是統計上的遺漏值。
正是這種「只看結果」的風氣,使得當代民主政治淪為選舉政治,一切的政治活動都只為了選舉;甚至,更有政治學者自以為真知灼見地認為這樣才是政治的常態。但她們都忘記了一點:如果政治活動的目的只在於選舉,那麼,在政治生活中凡是與選舉無關者,則都會逐漸為人所遺忘。也因此,政客當選之後就進入安全期,在這段期間內,只要不要太誇張地過份,誰都不能把她們趕下台;雖說有任期限制,不過反正到了選舉期間,支票開一開,口水灑一灑,選民除了鳴鳴氣笛,喊喊口號,不挺政客還能作些什麼?
因此,唯有將「政治參與」與「選舉」之間的密切關係加以脫鉤,才有可能讓人民重新回到關於公共生活的政治參與常軌之上;唯有重新強調「過程」的意義,才能使人們不再只關心「結果」。
小弟現在試著將一年來所逐漸成熟的「雙票制理論」試著公開發表,希望各界能夠認真指教箇中缺失。「雙票制」的構想,基本上就是要滿足前述兩個目標:透過解構「選舉」與「政治參與」的那種想當然耳的密切關係,使得人民重新找回自己在政治生活中的能動性。
小弟並不打算靠販賣這套理論而求取榮祿或地位,也不打算靠打老師輩的學者來闖自己的名號。小弟心中所想的,只有一個念頭:能夠真正實踐一種確實回應臺灣現狀問題的改革。
小弟並不認為這套「雙票制理論」果然完美無缺,也不期待這套「雙票制理論」就能永久適用於臺灣社會;不過,小弟膽敢自豪地大聲說:這套「雙票制理論」的改革成本是目前各種版本中最小的,而且「雙票制理論」具有能與其它政治改革主張相容的升級空間。
簡言之:作為一個政治改革的方案,「雙票制」(用學界的術語叫做:雙記不可讓渡制)具有三大優點:一、改革成本低(不用重劃選區,不用修改憲法),二、相容性高(可搭配國會減半或小選區等方案),三、民主內涵豐富(可強化真實民意對於選舉的影響力,並且不致流於暴民式的直接民主);並更有兩個重要精神:一、強調政治參與的過程而非結果,二、使選舉與政治參與之間的關係脫勾。
(200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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