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1日

雙票制──三位一體的政治改革_2具體作法(20031212)

具體作法

  小弟所謂的「雙票制」,照學界標準應該稱之為「雙記不可讓渡制」。所謂「雙票」,指的是:一張選票包含兩種選項,兩種選項同時構成一張選票,彼此成雙。

  「雙票制」的具體作法是:在現行的選舉規則裡,將每張選票新增一個元素。原本每張選票只能蓋印一個以藍色印泥表示的戳記;現在每張選票可以用兩個不同的圖章分別蓋印一次:其中,現行慣用的戳記仍以藍色印泥記,其代表的是「肯認」(confirm)的意思表示;新增的戳記以紅色印泥記,其代表的是「否認」(deny)的意思表示。

  這兩個章不需都蓋,可以只蓋其中之一,也可以兩個都蓋,完全由選民自行決定:如果只蓋紅色的「否認章」(Deny Stamp, DS),則代表該選民並沒有強烈支持的候選人,但卻強烈反對某某候選人;反之,只蓋藍色的「肯認章」(Confirm Stamp, CS),則代表該選民強烈支持某某候選人,但卻沒有強烈反對的候選人。自然,如果選票上兩個章都沒蓋,這屬於「瑕疵表意」,是開票機關無法判斷的選民意見,因此只能以「無效表意」論。

  無論是「肯認章」或是「否認章」,除了兩章不能同時圈選同一位候選人外,兩個章的戳記符號必須有明顯不同,而且兩個章個別對應的印泥顏色也不同,這點不可混淆。倘若「肯認章」蓋了紅色的印泥,則以無效票計;反之亦然。

  在開票方面,「雙票制」亦可直接承沿現行開計票的辦法:將各投開票所的選票集中個別唱名計票,只是每位候選人名下的「肯認章」(藍色)與「否認章」(紅色)分開列計,最後統計個別候選人名下的藍色「肯認章」有若干,紅色「否認章」又有若干,並將此數據在確認無誤後回報中央計票中心。

  在計票方面,「雙票制」則與現行制度稍微有所不同:在「雙票制」裡,每一張選票上的藍色「肯認章」,代表一單位的支持意見,而紅色「否認章」,則代表一單位的反對意見。

  在正式開始計票統計之前,計票中心首先要確認該次投票的「有效票總數」。在確認完有效票總數後,計票中心先在所有候選人的名下,加上相當於「有效票總數」值的「肯認單位」(Confirm Unit, CU)。在這個動作完畢之後,此時所有候選人名下的「肯認值」(the value ofConfirm Unit, VCU)通通都一樣多,恰好等於該次選舉的「有效票總數值」(the value of the sum of valid votes, VSVV)。

  舉例而言:假設某次選舉的「有效票總數」為一萬兩千五百五十六張,則該次選舉的「有效票總數值」即為「12556」計票中心在尚未開始正式計票之前,就在每一個候選人名下先加上「12556」個單位的「肯認值」;則任何一個候選人無論其支持者多或少,她起碼都都會有「12556」個單位的「肯認值」的正當性。

  在這個動作完成之後,計票中心便開始計算個別候選人所得選票上的藍色「肯認章」總數,並以此數值添加至前述的「肯認值」總數之中。

  根據前例,假設該次選舉只有某甲與某乙兩人參選。某甲最後總共得到的藍色「肯認章」的「肯認章數」(the number of the Donfirm Stamps, NCS)計有九千六百一十一個,同理,某乙所得到的「肯認章數」計有一萬一千一百六十七個,則在選舉結果的小計上,某甲至此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2167」,而某乙至此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3723」。

  在統計完個別候選人所得到的藍色「肯認章」總數後,計票中心接著再統計紅色「否認章」:每一個紅色「否認章」代表一個「否認單位」(Deny Unit, DU),其等於一個「肯認值」的負值。易言之:一個候選人得到多少「否認單位」,就要在計票上減扣相當的「肯認值」。

  承前例:假設某甲所得到的紅色「否認章」的「否認章數」(thenumber of the Deny Stamps, NDS)計有四百二十一個,而某乙所得到的「否認章數」計有三千五百八十七個,則在選舉結果的計算上,某甲至此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2167- 421=21746」,而某乙所得到的「肯認值」便是「23723-3587=20136」。

  最後,計票中心再將個別候選人統計所得到的「肯認值」,乘上一個小弟稱之為「民主效力度」(Democratic Effectiveness, DE)的變數,即為每一位候選人最後的選舉結果。

  所謂「民主效力度」,乃是將某次選舉中的「有效票總數值」,除以該次選舉中「擁有投票權的公民總人數值」(the value of the sum ofelectorate, VSE),再乘上百分之百,所得到的一個比例數據;其公式如下:民主效力度≒有效票總數值/公民總數值*100%,也就是:DE≒VSVV/VSE*100%。如果沒有計算錯誤,則「民主效力度」恆小於或等於一。

  回到前例:假設該次選舉的公民總數為一萬五千三百二十三人,則該次選舉的「民主效力度」即為:百分之八十一點九四二一七多。因此,該次選舉的最終結果便是:某甲所得到的「最終肯認值」(final VCU,FVCU)(個別候選人最終的得票結果)約為「21746*0.8194217=17819」(四捨五入取整數),而某乙所得到的「最終肯認值」約為「20136*0.8194217=16500」。是故,甲勝乙負。

  「民主效力度」所代表的意義是:「在該次民主選舉中,有參與投票,而且所投的票屬於有效票的選民,其於全部公民中所佔之比例」,也就是:「實際影響選舉結果的選民比例」,也就是:「該次民主選舉所能反映出的民意之上限」。

  綜合以上,小弟的「雙票制」,其計票公式如下:最終肯認值≒(有效票總數值+肯認章數-否認章數)*民主效力度,也就是:FVCD≒(VSVV+NCS-NDS)*DE。

  乍看之下,「雙票制」的計票似乎相當複雜,但實際上不然。整個計票公式其實只用到數學最基本的四則運算,而且所有的數據都是各投開票所開票之後便可立即公佈的。即便是現今的選務作業裡,計票統計的工作也多依靠電子計算機或電腦程式運行,因此只要數據無誤,計算無誤,其結果也不致出錯,絕對不會影響選舉的公平性。

(2003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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