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6日

憲政再造方案芻議(20150606)

【按:本文原擬獻策作為洪秀柱參選2016年總統時之競選政見;但一來當時未獲洪辦青睞,二來後來洪秀柱被粗暴換將了,所以我就沒有再提這個構想了。現在既已事過境遷,則僅刊載於此處作為紀錄。】

提一個關於洪秀柱可以採取的憲政高度的改革方案:

現階段要想動輒通過修憲來促成新制度或新變革,我想不僅不切實際,而且也不合理;因為那只會加速崩解人民對憲法的信任程度而已。

我的想法是:先求〝不必修憲〞的改革,然後達成實質上的憲政變化,最後才在時機成熟的時候提出修憲方案落實這些變化。

我想到適合洪秀柱作為政見的具有憲政高度的改革方案是:「府立政再平衡」(口號是:前進總統府,內閣制立正)。

由於洪秀柱是立委出身,所以一旦當選總統後,自然有由總統府去協調立法院與行政院的管道。因此,這個方案的主要精神有二:一方面通過改造立法院而強化立法院的民意正當性,一方面強化行政院與立法院的合作關係,以達成「完全執政」(國會多數黨與行政機關多數黨一致」下的「實質內閣制」。

立法院改造的部份,可以參考〈國會改造方案芻議〉

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合作關係,目前沒辦法從憲政體制上強迫;但當政黨完全執政的時候,兩院間其實可以通過政黨作協調而達成合作。

過去這種合作,是通過國民黨中常會而促成。但洪秀柱就算當選,未來也未必真能掌握得住國民黨的黨機器。再說,馬英九挾著史上最高民選聲望,尚且無法指揮得動黨機器了,所以洪秀柱就更不用想通過黨來協調兩院了。

我的想法剛好反其道而行:洪秀柱不該過份依賴黨,而是直接利用「總統可直接任命行政院長」的特權,去促成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合作關係。

首先,當立法院完成修法改造後,理論上委員會召集人的權威與實力都會大幅增加。因此,立法院可以於幾個常設委員會中,指派國民黨籍的委員(非召集人),擔任與行政院相關部會的聯絡窗口。

其次,行政院則於各部會中,提昇「國會聯絡人」的層級,或至少完成各部會國會聯絡人的常態建制。

最後,洪秀柱可以責陳行政院邀請前述立院各委員會的聯絡人列席行政院會議,如此就可使委員會內的黨籍立委更了解總統與行政院的施政方向。

這邊有可能必須要由行政院修改《行政院會議議事規則》第15條,並由立法院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以增加列席行政院會議之黨籍立委對於會議決議承擔法定保密責任。

這樣的作法主要的目的在於:增強行政院各部會與立法院委員會之間對於法案的聯繫能力,盡可能試著在行政院版草案出台前,就先跟委員會內的黨籍委員與召集人協調過意見。

某種程度來說,這樣的作法,就像美國在推動自由貿易時的「快速通關軌道」一樣:通過在事前就先協調黨籍立委的意見,以增加行政院版草案得以在委員會完成審查的速度。

另一方面而言,當立法院的改造方案完成,而立法院與行政院的合作網絡也完成後,這些立法院委員會內的召集人與政院聯絡人(本身最好都是由全國一選區的不分區立委擔任)就能擁有在主導委員會運作的威望與實績(這些通過的行政院板草案,都可以算是立委的問政成績,因為確實都是這幾個黨籍委員在事前居中溝通協調之後的產物),更能額外擁有若干行政方面的視野。如此一來,當不分區立委擁有了全國性的知名度、問政實績與行政方面的見聞,自然有助於不分區立委日後轉換跑道參選各縣市首長,甚至是總統。

倘若這種由「完全執政」所形成的合作模式可以順利運行下去,未來就可以更進一步地思考通過修憲的方式把這樣的合作關係體制化,從而落實我國由「雙首長制」過渡到「內閣制」的長期目標。

正因為這個方案中有著立院改造的精神,同時也提供了歷練資深立委轉換跑道投身行政首長的空間,這就使得這個改革方案會形成一個「容易由當過立委者當選總統」的環境;於是,這樣的總統雖然不一定能擁有閣揆任命權而直接影響行政決策權,但反而擁有協調立法院與行政院一體的人脈與網絡,所以可以專心於總統「國防」、「戰略」與「外交」等責任,而非瑣碎的零星政策與行政雜務。

而這一切,只可能由國民黨的洪秀柱,在這一次總統大選的時候,來啟動開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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