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4日

死刑與人格障礙性殺戮雜談-2(20150604)

雖然「個人性大規模殺戮」與「隨機性殺戮」等犯罪行為,幾乎總是與人格性障礙(包括反社會與心理變態,但不只有這兩者)有關,但廢死選擇把戰場拉到這邊,其實是很愚蠢的;因為並不是任何患有人格性障礙的人,都一定會走上犯罪這條路。

已經有足夠多的證據發現:有很多反社會人格者,後來都成為商場上或政治領域的成功人士,因為她們擁有「不在乎別人死活」、「善於操縱人心」、「善於說謊」與「富有人格魅力」等特質。

(說得難聽一點,我常常都覺得很多政客與開口閉口就是正義二字的公知,其實可能都是反社會人格者。當然,我沒有證據。)

人格性障礙目前不存在治療的方法。學界認為比較有潛力的治療方向,是針對青少年,或至少是成人前期,但這部份還有待研究。

另外,反社會人格的問題,在青少年中很難真正被確診;因為青少年的大腦還沒發育完全,而其所表現出來的行為特徵,有很多時候與反社會人格者在量表的結果上是相似的,但其實大部份青少年過了成人期之後就會轉變並穩定下來。

這就是何以這類人格性障礙問題其實很難處理的原因。

不管死刑是否真有嚇阻力,即便它真有,它也只可能針對擁有理性計算能力的正常人,而非會發動個人性大規模殺戮或隨機殺戮的人格性障礙患者。把廢死的論點建立在一個很難被承認有因果關係的基礎之上,這是臺灣廢死者在論述上的極大失策。

滿口正義,結果其實自己帶頭霸凌、污名化、貼標籤有精神醫學或心理學上困擾的人,這是以道德論述作為廢死訴求者最噁心的作法。

把〝先天性〞的「精神性或心理性疾病」說成〝後天性〞的「社會因素的產物」,再自說自話地歸因於「社會分配不正義」、「社會關注與溫暖不夠」或「人心向惡且不古」等自己隨意得出的結論,這完完全全就是反社會人格者那種極度自我中心的行為特徵。

所以,或許臺灣廢死論者所呼喊的,是一種「求救訊號」也說不定:社會再不來遷就我的各種本我與原慾,我就會像那些隨機犯案的人一樣開始跟社會搗蛋;所以一定要讓我當選立委,也一定要讓我支持的人當選總統,更一定要讓我討厭的政黨永遠無法掌握政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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