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5月12日

再談二二八_1(20030512)

> 諸多老兵晚景淒涼是事實,
> 但在數十年的生活上,
> 仍是有領取政府補助,津貼、米油等實物配給、
> 子女教育減免、配發眷舍、水電半價等等優惠不一而足。
> 對於當時所謂的本省人、尤其是工農階層,
> 辛苦勞力的結果卻是要繳稅金供養這些榮民吃住用,
> 自己掙了大半輩子也未必有如此安定生活,
> 部分省籍情結也就來自這差別待遇感。
> 雖然並非所有老兵都有受到政府多優渥的照顧,
> 雖然受到政府照顧的老兵也不是恐怖威權的元兇,
> 不過政府為照顧他們,也的確付出了數十年民脂民膏。

首先我們先討論一個問題:
蔣政權當時所率領的中華民國政府,
對於當時臺灣島的統治,究竟是否具有合法性?

如果這個問題的答案是肯定的,
那麼,國家根據法律照顧軍公教人員,
這件事情本身是合理的,
對此,不應該有所批評;

如果說蔣政權限制了所謂本省人成為軍公教人員,
那麼,這裡的問題是政府行政的歧視,
而非是全體軍公教人員(外省人)的責任。

把蔣匪與部份差勁的政務官的責任
怪罪到全體軍公教人員的頭上,
這是一個很惡劣的論述策略:

與其說這是所謂本省人的心聲,
不如說是【綁架了本土論述領導權】的部分人士的有意之舉;
固然,對於這類人中的一些而言,
或許他們確實自認代表整體本省人發言,
問題是,這種「自以為」有多少根據?誰知道呢?

今天陳水扁的四成選票,
是不是就等於他的發言便可代表了四成的民意呢?
我想應該不至於如此....
今天一堆搞民調的學者千方百計地想探測民意,
而吾人尚且無法肯定某當選人的意見是否就真能代表其選票比例,
那麼,少部份掌握論述工具的政治菁英的片面發言,
又能夠代表多少人的聲音呢?

就算不論是不是所有的本省人都以類似的理由痛恨外省人,
至少,繳交民脂民膏的,也絕非僅有本省工農民而已....
外省軍公教人員就算不用繳所得稅,
但汽機車燃料稅、貨物稅、道路養護費、....
這些難道外省軍公教人員通通都不用繳交嗎?

當然,所得稅是我國政府歲入大宗,
不過,本省工農對於外省軍公教之間的嫌隙,
如果是奠基在於外省軍公教人員的免所得稅,
那麼,這裡的問題顯然是階級問題,
絕對不是省籍問題;
或者說,階級問題催化了省籍問題,
又或者說,階級問題以省籍問題的面貌出現而作祟....

總之,把這樣的social fact當成是省籍問題的範例,
卻又沒能細究箇中差異,
這是很不負責任的研究態度!

另外,如果吾人一開始就否定了
蔣介石所領導的中華民國政權之於臺灣島的統治合法性,
當然吾人也就否定了蔣政權對於臺灣島民收稅的正當性,
也因此否定了蔣政權對於所收到的稅款強作分配的正當性!
如此一來,吾人自然可以承認:
「正是包括蔣匪及其走狗在內的這些外省軍公教人員,
掠奪了臺灣人民的辛苦血汗,正所謂拆我大屋奪我田....」

問題是:
蔣政權一開始為了臺灣人民所負擔起的防務,
這筆帳該怎麼算呢?

當然,這是蔣匪為了自身安危而養的軍隊,
而且後來還透過兵役法強徵我臺灣好男兒去為蔣匪送命....

不過,在理論上,
【蔣匪度臺】與【臺灣人服兵役】這兩者之間總有個時間差,
這段時間上的空白,其防務由誰來擔任?

正所謂親兄弟明算帳,
儘管或許吾人否定蔣匪統治臺灣的合法性,
(當然也否定了他強徵臺人從軍的正當性)
不過,在歷史上的某一段時間裡,
確實存在過一個事實:
「一支大部分由外省人組成的中華民國軍隊,
實質上地擔負了保衛臺灣人民的工作與責任」

當然,或許有人會說:
這是蔣匪自己要度臺的,
他想搶索臺灣來統治,自然也得付出些什麼啊!

或者會說:
正是蔣匪剝奪了臺灣人自衛的權利!

不過,就算四九年的共產黨幾乎沒有什麼海軍,
但相對而言,臺灣本土,扣掉中華民國軍隊,
又有多少的防衛力量可抵禦中國共產黨?

歷史事實就是,中華民國國軍曾經在某段時間內,
確實地以外省軍力保衛了臺灣人。
(其後,當有臺人入伍後,其責任就為臺人所分擔)

那麼,就算吾人很討厭蔣匪,
至少那幾個月內的保護,
臺灣也該把帳算一算吧....

再說,蔣匪固然可惡,
但沒有蔣匪,絕對沒有美國直接的支持....
這裡臺灣人民免於被當成是日本人而被迫接管,
而且在幾十年內還可以壓迫中國大陸人民而得享各種聯合國資源,
這裡的外交優勢,也總還是因為蔣匪的關係吧....

討厭歸討厭,帳還是得算清楚些....

再說,蔣匪搜刮了全中國的文物黃金運來臺灣,
這些錢可不能算是臺灣人民的民脂民膏,
如果吾人否定了蔣匪與中華民國對於臺灣的統治合法性,
那這筆錢顯然也不應該屬於臺灣人所有,
當年的黃金或許今天花掉了,
不過把數字查出來,換算當年的金價還現金,這總不是不能吧!
而外雙溪的古董字畫也應該還給中國大陸吧....



說了這麼多,絕對不是想要為蔣匪辯護....
我的目的只有一個,就是想要說明:

到底本省人與外省人誰欠誰,
這筆帳就像同居的男女朋友鬧分手,
這個說電視是他的,那個說沙發是她買的,
吵來又吵去,哪有誰真正算得一清二楚過?

我並不反對想要「算帳」的本土論述,
問題是,只計較自己損失了某某某,
卻閉口不談自己得到了某某某,
這種算帳法,豈不可恥?

臺灣有這種政治菁英搞這種算帳路線,
真可謂臺灣人民之恥!

今天的臺灣人,已然經歷過二二八事件,
二二八事件對於臺灣人的傷害已然形成;
這由於如此,我們之中又有多少人,
能夠完全忘記這些傷口地,
客觀理性地回顧在二二八事件發生之前的臺灣呢?

我相信今天一定有很多人認為臺灣不需要仇恨,
問題是,只要我們心中尚存著「不能就這樣算了」的想法,
仇恨又怎麼可能消失呢?

或許陳水扁說的沒錯:
「過去可以被原諒,但不可以被遺忘」
(當然陳水扁講這句話只是騙選票的空話罷了)

問題是,整天計較著「這樣太便宜他們了」的人,
除非他們完成報復的使命,
不然這份仇恨永遠都不會消失。

北愛、中東、....
有太多地方的仇恨都是糾葛幾百年而成的;
臺灣人有何得何能,
真能在【復仇】與【製造新的仇恨】之間取得平衡?

別癡人說夢了!!

如果真能看到和解之後的未來,
那麼現在的心中就不會老記掛著「太便宜他們了」的念頭;
整天喊著要減肥,卻每次都想「再吃最後一次」的人,
最後的結果當然是永遠減不了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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