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談到吃素,遲早都會有人問到關於植物也有生命的問題。
這已經是被回答過幾百遍了的東西,
早就應該放到FAQ裡頭去。
關於這個問題,其實通常會有兩個答案:
第一個答案:
根據佛教的觀點,生命的現象主要根據是否有「神識」或「情緒」
(亦有人認為是根據是否有「神經系統」為判斷標準);
有者為有情,無者為無情。
植物沒有神經系統(或沒有神識),
所以取植物而食,並不會讓植物驚懼,
也就不會與植物結下惡緣。
反之,動物有神經系統(神識),
殺動物會讓動物驚懼,
因此會與動物結下惡緣。
就算不會與動物結惡緣,
至少,為了維繫一己之肉身而殺害其它動物,
這與佛教講究的修行原理背道而馳。
當年僧團一行人並非絕對的吃素者,
但她們化緣而食,化到什麼吃什麼,
如果今人也以相同標準,那自然吃肉無妨;
再說,佛教雖然不強制禁止吃肉,
但卻堅持底線是三淨肉;
甚至更進階者也有吃五淨肉的。
五淨肉就完全沒有殺生的問題了。
所以,如果又想吃肉,又不想殺生,請吃五淨肉。
第二個答案:
一個人為了維繫肉身,總得吃些東西以保全。
(除非效法道家學習辟榖之法)
天底下的人,絕大多數都是既吃肉也吃蔬果,
只有素食者單純以蔬果為食;
就算假設我們完全不接受佛教關於有情無情的劃分法,
而通通把所有的動物與植物都當成有生命的眾生來看待;
至少,吃素者只吃蔬果,
她們所造成的傷害項目比較少,也比較輕微。
如果多數的人活著就要吃,就難免會殺生,
那麼,少殺一點,或者把殺生控制在一定範圍,
這樣不就是可取的嗎?
我想,關於植物不是也有生命的問題,
大概就是前面兩類答案。
2004年4月21日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
-
看到有這麼多人因為國民黨強攻服貿協議而號召集結包圍立法院,不禁失笑。這次是國民黨自己踢到鐵板,怪不得別人。只不過,我對於國民黨這次到底踢到什麼「鐵板」的認知,或許與絕大多數人有點不同。 一般人可能以為,國民黨這次自己粗暴違法通過兩岸服貿協議,引發民怨,所以才會招來公民團體對立...
-
在這篇長文中,我回顧了最高法院刑事庭174個案子,以確認我國法官在實務上對合意搜索的判斷原則。 其實,我國法官其實並不是完全對於「合意搜索」完全陌生或無知,因為它本來就是第一線執法人員很常使用的手段;在這點上,我國與歐美各法治國並無二致;而且也早就針對其中「權利保障」及「程序...
-
談一下這幾天很熱門的wonky這個字。 很多吱吱為了幫蔡英文緩頰,試著將wonky這個字翻譯成書呆子。其實wonky這個字真的沒有書呆子的意思,是wonk這個字才有書呆子的意思。 然而,wonky並不是wonk的形容詞;wonk這個字在字典上唯一可以查到的形容詞,是won...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