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我很反對「喜歡他就不要勉強他」這種話。
因為,這種所謂的「喜歡」,
不過只是建立在一廂情願之上。
對於素食者而言,要去沾手料理葷食,
那是相當令人不舒服的。
問題是,有多少自認為能與素食者和諧同居共處的人,
能夠自己去煮,或至少自己去買?
更別提,與食肉者同桌用餐時的葷腥臭味了。
這些成本,幾乎都是要素食者自己承擔,
但是,若是素食者不能(完全)承擔,難道就又變成是素食者“難相處”嗎?
非也。
這是因為很多食肉者根本不懂得愛。
正因為她們不懂得愛,不懂得包容與體諒,
所以完全不能明白素食者為了同居共處,而所必須負擔的成本。
如果她們能懂,就會慢慢改變自己原本的習慣。
能改變,是人之所以為人的高貴之處。
一個不懂改變、不肯改變的人,
不會只有在飲食習慣上如此,在其它的價值觀與生活習性上也必然如此。
素食當然不應該成為一種鴨霸、獨斷的絕對價值,
但今天社會上的問題,剛好是顛倒的:
是肉食者因為自己無法擺脫習慣、貪欲,進而動輒污名化她人。
同居共處的重點,真的不在於「素食與否」,
而在於能否相互理解、體諒、包容。
不過,「素食與否」卻是經常讓這些衝突浮上檯面的導火線。
一個食肉者,未必不是一個好的同居人,
但一個以「無肉不歡」自居的人,卻很難是個好同居人。
理由很簡單,因為後者有很高機率是個耽溺於既有習慣、貪欲的人。
而這類人,若要能去理解、體諒、包容她人,這在統計上比較罕見。
所以,判斷的秘訣,不在於看對方「是不是一個素食者」,
而是看對方「在面對一個素食者時的反應與態度」。
很多食肉者,未必天生就愛吃肉,
而是從小的教養與習慣,讓她覺得「吃肉是“自然”的」。
若她有機會得到正確的資訊,
終於明白「吃肉未必好」,甚至進而願意改變自己原有的習慣,
那麼,這樣的人有很大機率會是一個好的同居人,
因為她願意放下自身成見,並勇敢作出改變。
如果她能在飲食習慣上作出改變,
她就很有可能也會在其它價值與習慣上作出改變。
這類人,是有反省能力的,是值得我們去認識、深交的。
200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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