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23日

佛教不是宿命論(20070424)

佛教絕對不是宿命論。

因果業報的理論,
也絕非「以牙還牙,以眼還眼」這麼膚淺。

釋尊教導我們:

我們的任何心念、任何行為,都會形成「因」。
因,就是種子,只要播種就有“可能”發芽。

我們所經歷到的各種事件、財富、眷屬、一切的一切,
都是累劫以來各種因所結成的「果」。

然而,在因與果之間,還存在著「緣」。

釋尊告訴我們:宇宙的一切皆因緣而生。

因果理論絕對不是說:只要種因,必然結果。

事實上,我們播種,難道就一定會開花結果長成大樹嗎?
非也!非也!

如果沒有適當的條件,種子是無法發芽並開花結果的。

若是沒有「緣」,任何的因都無法形成果。
這就是何以釋尊不說「因果」,而說「因緣」。

阿羅漢之所以能解脫輪迴,
不是因為她已經消滅累劫一切曾經種下的因;

而是透過修行得到證悟,始能斷絕一切形成新果的緣,
不讓新的果有機會發芽,終於解脫輪迴。

菩薩之所以要累劫在世間行走度眾,
也是因為要累積與有情眾生的緣,
直到足以形成自己菩提願心的佛國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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