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尊用過一個比喻談「我」:
假設我們點油燈,只是添油,但燈火始終不滅。
究竟燈芯上的「火」,
與最初點燃的「火」,
是相同呢?或是不同?
又,如果我們將火引到別的燈去,
那兩盞燈的火,又是否為同一呢?
釋尊告訴我們:
如果我們執著於有一個固定不變的「我」,
則我們就無法正確理解油燈與火之間的關係。
火只要有燈油,就能持續燃燒。
持續燃燒的火,你可以說它是不變的,但你也可以說它是瞬變的。
變,與不變,並不是事物的本質,
而是我們觀察事物時的心。
同理:
佛說無我,是因為我們所以為的「我」,
只是一個關於連續體的幻覺。
但這並不是說:
我是個精神分裂症病人,自己想像出根本不存在的人事物....
而是要強調,「固定」與「不變」,是一種幻覺。
是一種資訊不足、尺度不精準的觀察。
比方說:鑽石無比堅硬,看似固定不變;
但事實上,鑽石只是一堆粒子快速運動的軌跡。
我們對於固體的認知,來自於錯覺、幻覺。
正如我們對於「我」的認知一般。
儘管鑽石只是堆粒子運動的軌跡,
但粒子確實是“存在”的。
(也許稍縱即逝,也許無法被任何人觀察到)
正如電影:
電影舊名動畫片,
是由許多畫片快速運動構成的視覺暫留。
我們看電影,看到男男女女車子飛機在動。
但其實沒有任何車子、飛機在動,
在動的,是畫片,是我們眼睛所捕捉到的光。
燈油、畫片、目光、粒子,這些是確實存在的「性」。
「性」構成了關於「我」的幻覺,而非構成了「我」。
當然,佛教不認為有固定不變之「本質」,
因此說那是「性」,似乎也不太對味。
但姑且以此名之吧!
以指喻月,關鍵在月。
一切名相只是協助我們了解而已,不必拘泥。
2007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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