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終究是宗教。
只要是宗教,就難免有信仰的成份。
吾人大可不必看到「信仰」二字就急著瘋狂,
彷彿若是接受「信仰」,吾人就會變成無知份子。
佛之所教所言,有很多屬於哲學層次,
這些可以通過思辨而得以認識體會;
但佛同樣也說了很多超越形上學的東西,
這些東西不僅無法通過物理學去解釋,
甚至無法通過哲學去認識。
到最後,只有靠著「實證」與「實修」才能得以體會。
但,實證實修並非一蹴可及,
沒有最初的「信仰」,哪來最後的實證實修?
人之所以會迷信,不是因為「自我中心」,就是因為「崇拜權威」。
釋尊告誡吾人:不可盲目崇拜權威;
同時也告誡吾人:學佛要去除「我執」。
作為一種宗教,佛教恰恰最鼓勵學子隨時檢視反省教義。
因此,不用擔心學佛會流於迷信。
但無論如何,佛所教所言,終究不只是「知識」而已;
對於那些超越吾人凡夫認識能力的部份,
吾人除了「信仰」之外,別無它者可依怙。
2007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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