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之前「馬-蘇-李」鐵三角的構想,
儘管在
1.馬英九挑選反骨蕭作副手、
2.蘇盈貴墮落地月休逾半、
與3.李登輝親自操刀重振第三勢力等因素下,
該構想早已經灰飛煙滅;
但我最近又想到了一個新的構想,
姑且稱之為「雙重信任投票」策略。
坦白說,這次總統選舉,如果沒有陳水扁這個因素,
我可能會投給謝長廷,而不是馬英九。
理由無它,因為馬英九實在讓人看不出來有任何可投之處。
謝長廷當然好不到哪裡去,但單就個人特質而言,謝比馬稍微好一些些;
不過就是半斤八兩的差異罷了。
然而,正因為有陳水扁這個因素,
所以無論我再怎麼欣賞謝長庭,我還是無法投給謝。
對我而言,若是民主政治只能坐視陳水扁平安下台,
則這種民主,不僅可恥,而且無能!
陳水扁對於臺灣民主的傷害,已經到了難以想像的極致,
如果面對陳水扁的亂政,民主政治制度絲毫沒有任何能力可以處理,
那麼,民主政治便是廢物!
因為它完全無法避免將來無數個想要效法陳水扁的人變成獨夫。
也許馬英九與謝長廷都不會變成陳水扁,
但將來會不會再出一個比陳水扁更精、更狡獪、更不要臉的政客呢?
誰都不能擔保不會。
然而,陳水扁亂政八年而平安下台,
完全意味著民主政治完全只能欺負善良、愚蠢的小老百姓而已!
陳水扁因為草包,所以亂政八年只不過濫用親信、掏空國庫、後宮干政罷了;
將來焉知不會出現一個比陳水扁更雄才偉略的野心家?
若是今日的民主政治,連陳水扁都對付不了,
明日又焉能對付得了能力更強的野心分子?
難道,我們對於民主政治的未來,
就只能寄望於「將來的人不會比陳水扁更聰明、更不要臉」這點之上嗎?
為了臺灣的民主政治,陳水扁問題必須要被處理。
既然一百萬人上街頭都無法動他,那還能怎麼辦呢?
「雙重信任投票」策略,就是解決之道。
所謂「雙重信任投票」,顧名思義就是兩次的信任投票。
簡單地說,就是將二○○八的總統選舉,轉化為對陳水扁的信任投票。
就算不用我說,大家也都知道:
這次的總統選舉,根本不是馬謝之爭,而是馬扁之爭。
就連那麼討厭陳水扁的謝長廷,
最初也都只好摸摸鼻子縱容陳水扁霸佔獨派鐵票,
可見,這就是實情!鐵一般的實情!
請不要鄉愿、天真地以為謝長廷當選後,陳水扁問題就解決了。
除非謝長廷拿到壓倒性的多數勝選,
不然謝長廷註定選後會被陳水扁綁架二到四年。
因此這次總統選舉,在意義上其實就是對陳水扁的最後一次信任投票。
然而,謝長廷越想勝選,就越要與陳水扁作出切割;
也因此就混淆了這層「反扁信任投票」的成份。
姑且假設我是馬英九吧!
我會在選前三個月大膽提出「對陳水扁作最後信任投票」的主張:
請所有反對陳水扁的人,這次都將選票投給我。
也許有人會問:憑甚麼反扁就要投給我?
是的,反扁未必就挺馬。
若是馬英九無法吸引選民,反扁者大可以放棄投票,甚至可以投謝長廷。
若要讓反扁者投馬,在理論上必須要有兩個支架:
第一個支架就是前面提過的:投謝等於投扁;
而第二個支架,就是我這個「雙重信任投票」策略中的第二個元素:
我在提出「對陳水扁作最後信任投票」主張時,
同時也作出兩點承諾:
第一個承諾:
我當選並就職滿一年後,我會發動一次公投,內容就是對我的信任投票;
若是該公投無法過關,則我及副總統將會一併辭職。
第二個承諾:
若我屆時因為信任投票不過而辭職,
則我不僅推薦謝長廷出馬角逐補選,
甚至我本人更會親自為謝助選;
若我所屬的政黨反對我這麼作,屆時我將退黨!
由於這種承諾是在選前提出,
即便只就職一年,但卻完全合乎民主政治的契約理論。
其次,雖然反扁信任投票看似委屈了謝長廷,
但若馬英九未能在就職一年內贏得過半支持,
則謝長廷所損失者,不過是少了一年的任期罷了,反而是最大贏家!
若馬英九提出這種公開承諾,事後居然還想賴帳反悔,
相信不僅馬英九不用想連任了,就連國民黨的立委、縣市長大概都會選得很難看。
這就是「雙重信任投票」的策略:
1.用二○○八總統選舉,作為對陳水扁的信任投票;
2.用就職週年的公投,作為對馬英九的信任投票。
通過這「雙重信任投票」,
將馬謝之爭,延後到二○○九的五月底,而且徹底清除陳水扁的問題。
屆時,無論馬是否成功留任,最大的勝利者都是臺灣的民主政治。
因為它不僅成功地論定了陳水扁八年亂政的是非,
同時也挽救了已經信用破產的「公民投票」制度;
更重要的是:除了定期改選之外,人民終於能有機會對掌權者作更直接的監督與檢視!
2007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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