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2日

宇昌錢坑雜談(20111212)

其實整個宇昌案,讓我很困惑的一點是:

為何政府最初不趁高育仁與Tanox結盟的時候,就趁這個機會由國家發展基金出資,把TNX-355的專利留在臺灣手上呢?

整個宇昌案,資金要求超高,又被要求嚴格保密,而且相關的權利金成本不低,這些不都是因為「Genentech把Tanox併購了,掌握住TNX-355的專利權」嗎?

倘若一開始Genentech還沒有掌握專利,我方就先掌握住了,根本就不會有後面這麼多問題了,不是?

當然,也許當時民進黨政府絕對不願意把這個案子交給國民黨人分一杯羹;又也許,當時高育仁提出的「設置蛋白質工廠」的規劃,不被翁啟惠認為符合臺灣發展生技的產業需求。

但這些應該都有談的空間,不是?

整個宇昌案,得利最多的根本就是Genentech。它既然搶先一步買下了何大一想要的專利,之後臺灣政府與宇昌團隊就只好被迫接受對方各種合理、不合理的要求了。

人家大公司,錢多,提早買走了關鍵的專利。我們就算真的靠此搞起了一片產業,最後,一切努力可能只不過是為人作嫁而已。

沒辦法,之前欠缺對人才、實驗室的大規模投資,五年五百億都花在搞大學排名,當然不可能在這種真刀真槍的專利戰中得到優勢。

翁啟惠原先以為,政府出六億,民間再找一點錢,就可以把這個公司搞起來;結果最後總共砸入了三十億(不算宇昌興櫃公開發行後募集到的資金)。

這三十億中,國發基金只出了兩三億左右,其它都是民間財團、創投業者的錢。蓋茲基金會有補助一億作臨床試驗用,但這個補助款應該是要核銷的,不會列入公司的股本計算中。

(雖然我不知道內情,但倘若宇昌除了蓋茲基金會外,還找了其它基金會拉補助,則宇昌這個錢坑就更大了)

宇昌目前已經燒掉了九億多,公司還有十九億可以燒。料想應該是可以撐到完成臨床第三期,以及之後的申請新藥上市。

但愛滋病的藥品市場競爭激烈,萬一未來上市後沒能大賣,則賺到的利潤首先要支付專利的權利金,以及發給各路股東紅利;等到宇昌財務終於穩定了,大概才有可能繼續履行「在臺灣建下游工廠」的承諾了。

天曉得那還要多久。也許到時候兩岸都統一了也不定。

但更值得思考的問題是:就算生技、藥品的全球市場真的有一年幾百億美金那麼大吧,但我們真的有那種資源、人才與優勢,可以跟歐美大藥廠搶這塊地盤嗎?

倘若到最後,我們終究還是靠搞代工撿人家歐美吃剩的肉渣,那或許兩兆雙星的教訓,也可以適用於生技產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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