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1日

蔡英文宇昌案雜談-2(20111212)

自從蔡英文宇昌案爆開之後,有媒體繪聲繪影地描述了蔡家當年如何大力相救宇昌生技這個臺灣生技產業的明日之星。

《財訊》第387期:
「由於Genentech要求授權對口單位必須是資本額大於三千萬美元的公司,
 大老們於是積極籌設宇昌生技,
 但因台灣缺乏生技新藥成功案例,民間資金不願投入,
 最後在中研院前院長李遠哲的奔走下,
 甫卸下行政院副院長職務的蔡英文,
 同意出任董座並由家族出資補足資金缺口。
……
 ○七年九月宇昌正式成立,十二月底已有二千萬美元資金到位。
 然而,隔年三月總統大選藍營勝出,
 原訂國家發展基金要撥出的一千二百萬美元立即遭凍結,
 其他民間資金包括統一集團等資金都因壓力不敢投入。
 眼看著無法達成Genentech要求的最低資本額,計畫即將破局,
 最後才由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出手相救,
 掏出一千萬美元達到Genentech要求,
 之後並以原票面價加計利息的方式購回蔡英文家族股份,
 蔡英文隨即辭去宇昌董事長,徹底去除綠營色彩,
 以確保公司後續資金投入。」


根據這個報導,蔡英文家族總共出資三億,取得了將近20%的股權;其後將持股賣給潤泰尹衍樑,只賺取了大約3%的利息。

由此看來,蔡英文為了幫助宇昌生技能夠取得Genentech手上握有的Tanox的專利,因此不僅在行政院副院長任內主導國家發展基金的投資案,更直接把家族資金投入,充當宇昌生技的大股東。

我必須聲明:我並不清楚A「蔡英文家族當上宇昌生技大股東」與B「蔡英文以行政院副院長身份主導『國家發展基金投資宇昌生技案』」兩者究竟孰先孰後。

(這個順序之所以難搞清楚,是因為中間有一間蔡家自己的台懋生技創投,又有一間由台懋投資的宇昌生技,所以蔡英文當時的角色非常〝多元〞,還真的很難搞清楚先後順序)。

然而,無論是先A後B,或是先B後A,蔡英文都必定面臨「球員兼裁判」的問題:若是A發生在先,則蔡英文就是利用副院長職權,主導一個自己家人參與投資的企劃案;這就涉及了「濫用職權」的問題;若是B發生在先,則蔡英文就是在明知「國家發展基金即將投資宇昌生技」內情的情形下,動用家族資金去入股宇昌生技;這就涉及了「內線交易」的問題。

總不可能蔡英文在主導國家發展基金投資案的時候,忘記了她家族是相關公司的大股東;或是她在決定入股宇昌生技的時候,忘記了她曾經主導了一個與該公司有關的政府投資案吧?

如果她記性這麼不好,那她會不會也忘記自己當上了總統,還以為自己只是個總統候選人呢?



蔡英文家族出資三億給宇昌生技,也許確實是為了成全臺灣生技產業的好心;蔡英文主導國家發展基金投資宇昌生技案,這也可能真是為了幫助臺灣培植生技產業。

但誠如前述,蔡英文的所作所為,若非「濫用職權、球員兼裁判」,就是犯了「內線交易」的過失。臺灣政府要發展生技產業,真的只有靠蔡英文自己「濫用職權」或「內線交易」這樣的作法嗎?

其實不然。

首先,臺灣民間有相當財力的企業集團,絕對不少。其中應該總有一些跟蔡英文一樣熱衷於支持臺灣本土生技產業的愛國企業家。所以蔡英文可以協助宇昌生技的原始股東們,去找企業入股。比方說,後來確實出資的潤泰尹衍樑就是一個好人選。

根據《中國時報》報導,當時蔡英文與尹衍樑都住在潤泰金融大樓裡頭,彼此是鄰居,所以蔡英文要居中協商大概不難;更何況,根據事後之明得知,尹衍樑最後買下了蔡英文家族手上的宇昌生技股權,還多貼了一千多萬的票面利息,可見尹衍樑絕對有財力可以負擔這三億多的缺口。

找企業家入股,而非由蔡英文家族入股,同樣可以達成幫助宇昌生技的目的,而且還可以不讓蔡英文面臨「濫用職權」或「內線交易」的兩難局面,這不是很好嗎?



當然,根據民進黨人現在的說法:當時民間企業根本沒有人看好生技產業,因此不願出資;因此,蔡家出資三億入股宇昌生技,實在是為了臺灣生技產業挺身而出的義舉啊。

但這種說法也很奇怪。因為,就算蔡家是為了幫助解決宇昌生技的資金缺口,而且當時也確實找不到其它民間資金願意幫助,蔡家也可以用「借貸」或「融資」的方式來,而非用「入股投資」的方式,來彌補這個資金缺口。

成為股東,就是投資,其獲利可能很大,但風險也可能很大。如果只是為了宇昌資金有缺口,又很看重何大一與翁院長,那拿出幾億元資金來借貸,只收取薄利就好,這已經非常夠意思了。

想幫人,想幫臺灣生技產業,也犯不著把自己家族老本丟進一個自己很陌生的領域,冒著可能血本無歸的風險吧?

陳水扁時代曾經高喊「兩兆雙星」的口號,企圖將臺灣已有基礎的「記憶體」與「面板」設為重點產業加以培植。何以蔡家在兩兆雙星這種a臺灣有基礎、b政府有意願培植、c自己投入資金很有機會回收且獲利的重要產業上並未慷慨協助,卻在臺灣沒基礎,連民間創投業者都不願意冒險的生技產業上,就敢大膽投資呢?

要知道:創投業者本身就是靠「花小錢賭創投成功」這種模式獲利的專家。他們經常會花錢僱用很多學者專家當顧問,評估一個新技術或新公司有無成長發展的機率。

倘若宇昌生技的投資案,就連民間的創投業者都不看好,則對於生技產業陌生的蔡英文家族,何以不選擇用「借貸資金」這種風險較低的方式,來協助解決宇昌生技的資金缺口?



另外,據說國民黨立委高育仁,在翁啟惠提出宇昌生技的構想之前的2005年,就已經與Tanox合作要合組公司,並申請國家發展基金出資了。

倘若高育仁當年真的成功得到國家發展基金的挹注,則臺灣老早就已經得到Tanox關於TNX-355藥物的專利了,不用等到Tanox被Genentech併購後,還要就一模一樣的藥,再多付一筆權利金給Genentech。

當然,可能高育仁提案的時候,翁啟惠院長尚未拉攏到何大一,因此行政院對於Tanox的重要性一無所知。這種情況確實可能。

但更可能的情形是:對於民進黨人而言,這種負有培植臺灣生技產業的重責大任,絕對不能交給國民黨立委所主持的創投公司來經手;而只能留給臺灣本土的蔡家創投業者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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