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5日

軟體的雲端同步功能與公民社會雜談(20140215)

這年頭「雲端同步」的概念很夯。幾乎什麼大一點品牌的軟體都搞了自己的雲端同步帳號,尤其像是瀏覽器這種東西。

我不反對「雲端」,但我對於「同步」這個概念很感冒。所謂「同步」,就是把在地端與雲端兩邊調整成相同的狀態;但問題是:到底哪邊的變更才是使用者真正要的呢?

新的變更不一定是最被使用者需要的,因為有時候使用者會犯傻或亂搞。所以我個人比較傾向能夠依照日期保存若干個版本,然後讓使用者自己選擇要還原到哪個時間點的設定。

再不然,就是「使用雲端但不同步」,只有當使用者自己執行「同步」的動作時,在地端與雲端才會開始同步;這樣一來,使用者就可以決定哪樣的狀態與設定才是真正希望被存在雲端(以及可供未來還原用)的。

但這樣也會有問題:因為有很多使用者常常會在變更檔案或設定後,忘記執行「同步」的動作,以至於最後白作工一場。

這個問題其實也不難解決。只要讓「定期自動同步」與「手動同步」兩種選項並存即可。倘若搭配可選擇還原不同時間點的狀態,則似乎更加理想。

然而,目前幾個大品牌軟體的雲端同步功能,幾乎都是「唯一性自動同步」的作法,了不起就是提供進階使用者可以設定自動同步的週期長短罷了。

為什麼這種不是最理想的作法,最終卻會廣為被大品牌軟體不約而同地採用,而變成幾乎是業界標準呢?

我唯一能想到的解釋是:因為絕大多數的使用者,根本懶得自己去手動同步,也懶得自己去管理不同時間點的同步資訊。

換句話說,絕大多數的使用者,雖然嘴巴上總是叫嚷著「獨特個體性」的口號,但實際上都不願意承擔自我管理的責任,而寧願讓這些大品牌軟體在後台默默地幫使用者自動同步狀態。

如果把「大品牌軟體」代換成「國家」,則這幅景象就十足是所謂的「隱形民主」了。是的,這個時代的所謂公民,其實要的就是自己不用負擔太多責任的隱形民主。

受到這種多數使用者的牽連影響,我在使用大品牌軟體的雲端同步功能時,其實也沒有太多選擇空間。於是乎,我最終放棄了雲端同步的功能,而寧願把整個軟體與設定搞成可攜式(portable),自己放在網路硬碟與隨身碟上。

然而,或許我可以把軟體可攜化,但我終究不可能把國家可攜化。所以一個隱形民主式的蠢公民社會仍然是當前最要命的困境之一。

要想解決這個困境,不試圖「喚醒公民責任意識」是不可能的。但所謂的「喚醒公民責任意識」,不是號召公民上街頭去投票,或去串連抗議這種支微末節的行動而已。剛好相反,倘若沒有辦法讓公民在各自的日常生活中真正養成負責的態度與習慣,則到頭來所謂的公民政治參與終究只是少數意見領袖與有閒有錢的中產階級精英的自我滿足而已。

所以在這一點上,我完全不會選擇許多社會學者或社會運動者所醉心的那種行動策略。對我來說,今天被喊得乍響的「公民行動」口號,充其量都只是治標用的安慰劑罷了。真正的關鍵,還是在於回歸「公民如何理解自身與人群關係」的心態,並且提供一個滲透於公民日常生活作息中的訓練場所。

正是在這一點上,我同意托克維爾把公民社會視為是「民主政治參與的預科教育場所」這點。但我對於「民主政治參與」的想像,其實與托克維爾有著範圍性與本質性的不同,所以今天「公民社會理論」常見的托派理念,其實一點也不能真正滿足我。

比較可能的解答,或許在於原始佛教僧團的「布薩」(posatha)制度。原始佛教的僧團,是一個生活與修行完全一體的集體性組織。為了保護每個個體參與者的修行狀態,也為了維持集體生活的和諧與順暢,原始佛教僧團會定期(大約是每兩週一次)舉行一次僧團的公眾會議。會前,成員們必須先自行懺悔關於有行為或心念上犯戒的狀態,同時也開放給所有人去舉發她人是否有犯戒行為的機制;當所有人都懺悔完畢,或僧團已經處理完所有犯戒者該對應的處罰之後,則整個僧團便承認全體成員都是清靜平等的,然後開始講授並複習僧團的各種戒律與佛理。

在這整個過程中,用以規範公民社會運作的,是「法」與「理」;但貫穿其中的卻是每個公民持續性地對自我修行的檢查,同時也承擔起協助其她公民進行自我檢查的責任。只要沒有犯戒,或完成懺悔並承擔處罰完畢,則所有的公民不僅是組織成員或集體行動的參與者,更是法規的裁判與執行者。雖然說佛門的戒律不是由僧團中人自行所訂定,但實際上,自從部派佛教開始,各部派其實透過集結自己部派版本的律藏,已經運用了部派自己的集體力量,形成了一部用以約束部派自身的規約。

換句話說,這是一種以自我管理為主,配合相互監督為輔,同時共同服從於「由集體認可與理性辯論所形成的法制規範之下」的民主型態。某種程度來說,這是我相信比較可能解決現代民主困境問題的出路。

當然,兩千多年前的佛教僧團制度,不可能直接用來放在今日全球化的複雜社會之中。如何擷取箇中精髓,並針對當代社會作調整,這就考驗著吾人作為理論家/思想家/哲學家的智慧了。

雖然我目前還沒有找到確切的答案,但我相信這絕對是正確的方向。相比之下,我認為那些只懂得〝拿來〞西方理論的自以為聰明的公民運動倡議者,不僅走的絕對是冤枉路、錯路,而且白繞的這一趟還反而會扭曲社會,形成對社會最終能走回正途的嚴重妨礙。這些自以為是的公民運動倡議主張,到頭來只會形成變調的公民社會。下場是什麼?我想大概就是威瑪吧。且走著瞧。

沒有留言: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