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16日

葉丙成〈別逼孩子吃喉糖!-- 台灣「學期太長!」、「學分太多!」〉雜談(20140316)

葉丙成的〈別逼孩子吃喉糖!-- 台灣「學期太長!」、「學分太多!」〉一文

認為:臺灣大學法要求的修課學期週數太長,要求的畢業學分太多,因此扼殺了學生自主學習的自由空間與彈性,所以主張應該修法。

我認為這個議題有三個點值得討論:一是「教育部是否管太多?」二是「大學教育到底是一種薰陶?還是一種訓練?」三是「何為自主學習?」

到底應該採用二學期制?三學期制?四學期制(學季制)?這或許可以由各個大學自己來決定。但一旦交給各大學決定,則必然面臨「學分承認」的問題。

美國學季制的課程,其實課程壓縮得非常緊。開學沒多久就期中考,期中考完沒多久就期末考。一整個學期上課的次數少了,指定教材的份量自然就得減輕;否則學生與老師等於就得加倍用於準備上課的時間與精力。

雖然說,學季制的學期,一整個學期的總授課時數,與學期制相差不多;但學季制的一週上課次數比較多,也就等於是教師與學生投注於「上課」的時間與精力被切割得比較零碎。試想:如果路上開車,每個路口都得等一次紅綠燈,我們車速能夠開多快?

就我所知,學季制的最主要的代表者是加州大學系統,而加州大學系統其實最近十幾年來一直都在檢討學季制的設計;有些八零年代才成立的新分校,則乾脆放棄學季制,而改回學期制。理由不外乎教與學的時間太短(品質不足)與行政成本過高(學校得承擔較多次的固定行政成本)。最重要的是:學季制造成自校學生(轉學生或畢業生)進入她校時的學分轉軌認證困擾。

所以到最後,整個社會一定會面對「到底學季制的學分,在品質上,等不等於學期制的學分?」的問題。而這個問題,如果也交給各大學自己通過合組聯盟、相互承認的方式來處理的話,則一般家長與企業主必然會面臨「到底大學畢業生的品質夠不夠?」與「到底大學學歷的招牌值不值?」的問題。到最後,在我國民情來看,這個問題最終還是得由教育部出來管理。所以在這個議題上,我國很難真正放手給大學自己去決定。

至於第二個「大學教育到底是一種薰陶?還是一種訓練?」的問題,我想歐陸乃至英倫大學,與美式大學有著完全不同的教育哲學。把高等教育視為是一種「訓練」,這完全是從職業導向的思維出發:大學教育作為一種學科專業,所以理論上是任何中等程度的人,都能夠經過一定水平的訓練之後,擁有某種足以讓社會各界信服的「專業」。當然,這種「專業」必然是可以讓畢業生離開校園後找到足以餬口養家的一份「事業」。

所以,美式的大學存在著各種各樣的「專業」學院或科系(醫學、法律、社工、護理、諮商、刑事鑑定、觀光休旅博奕經營等)。這些科系雖然名為大學,但實際上從師資、教材到方法論,多是由民間自主的專業團體或公會進行管理與認證。

而這種教育哲學尤其重視教育的「時數」;因為存在於這種教育哲學的背後的「訓練」思維,假定了「任何人都可以通過訓練而達到相同的知識品質」這點,所以只重視一個人是否累積了足夠的教育「時數」。

這種訓練主義不是沒有好處。事實上,它提供了一種相對而言公允的關於人才的評判基準:只要能夠監督好教育過程中每個「時數」的品質,則我們就可以快速且大量地複製出前一代人所普遍認可的新一代知識中堅。

只不過,這種訓練主義難免就把學生看成是教育工廠流水線上的半成品,學生必須適應進整個教育生產線(尤其是在方法論與問題意識上),不然學生就得被踢出這個龐大的專業訓練流程之外,而自己去想辦法求生餬口。

所以,訓練主義儘管可以快速且大量地複製出人才,但它複製出的人才永遠都長得很像(因為那些outliner們早就在過程中被踢出去了)。所以一旦原本整個社群所視為「常」的知識遇上外部環境的大變革時,整代人所賴以為生的「訓練」就派不上用場了。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美國存在著多元且高度自主的大學。大學可以各憑需要地結合不同學科設置新的學程,甚至設置新的學位。當全美各個大學都有著多少與別人不同的重點與堅持時,人才間的多樣性可以確保整代的集體知識不至於毀於一旦。更別說美國可以從全世界吸納人才,所以可以在各種「專業」的本位主義中,添加些許碰撞與火花。

美國高等教育之所以可以一邊堅持專業性,一邊又強調多元性,這是因為美國本身就是一個很大的國家,而且聯邦政府從立國以來一直都很孱弱(直到二戰之前)。各州地理與文化上的差異,加上民間不同宗教法人各自興辦不同的大學,加上後來州政府主導的公立大學與具有公共性質的私立大學,以及戰後由聯邦政府主導的各種高等教育研究經費補助,結合來自全球的龐大人才庫,才終於造就了美式大學教育的璀璨地位。

但美式高等教育的成功是可以複製的嗎?說實話,誰也不能真正知道。但由於戰後美國國力的強大,以及美式價值的全球傳播,終於使得美式教育哲學逐步滲透進各個國家。

相比之下,歐系重視人文薰陶的教育哲學,雖然可能培養出較多的天才或鬼才,但也同樣可能培養出較多的訓練不足者。導師制與高度自由的彈性課程制,或許給了自主學習意願高的學生很多空間,但也確實無法順利淘汰掉南郭濫竽。

說實話,我認為歐系的高等教育,背後需要有豐厚的人文社會作為基礎。倘若整個社會本身就不是一個好學、向上、自動自發的環境,給予學生偌大的自由學習空間,給予教師偌大的主觀評斷空間,其實未必能得出好的教育成果。

坦白說,我個人其實應該比較適合(而我個人也一向醉心於)歐陸系的教育文化。但憑良心說,我不認為臺灣絕大多數學生真的適合歐系教育風格。講得難聽一點,如果連美式那種講究訓練的教育方式,臺灣學生照樣蹺課打混還能順利拿到學位,改走歐陸風則臺灣只會死得更慘。

「自主學習」是個很值得追求的精神。這點我完全同意。但我真的不認為隨隨便便誰都能管理好自己。「自主」與「自治」不能與「自由」劃上等號,不是擁有自由就必然就懂得自主與自治的。

美式自由主義雖然強調「自由」,但那幾乎都是針對「國家」而發言;換句話說,自由主義通常是用「自由」來要求國家退後,好讓民間的各種公民結社團體來自我管理。

必須注意的是:這邊強調的「自我管理」的主體,不是「個人」,而是公民團體等法人,是教會與各種職業公會。事實上,美式的教育哲學,並不完全鼓勵個人自己去自由思考,而更強調由各種社群自己發展出一套意識形態,並半強迫式地灌輸給自己人的子弟。「自由」是用來對抗國家的,不是給個人用來對抗教會社群的。這點必須要認知清楚。

把美式自由主義談的自由,理解成是個人主義,這百分之百是個一點也不美麗的錯誤。美國境內,多的是想要跟教育當局爭奪教科書主導權(尤其是諸如演化論這種會去挑戰她們神學信仰的內容)的宗教團體,多的是想要自己制定專業養成與執業倫理的職業公會組織。

對於這些團體而言,教育與學習的進度與內容,不應該由學生個人決定,而應該由她們這些團體來決定;一旦她們制定出了方針之後,不願意配合的學生只有選擇離開另謀出路的自由,如此而已。所謂的「自由」,是用來對抗國家的,不用用來對抗這些民間團體的。

相比之下,「學期是否太長?」或「畢業學分是否太多?」這種問題其實根本只是支微末節而已。真正的問題還是:我們到底期待怎樣的「自主學習」?

倘若我們期待的是學生能自由發揮好學求知的精神,然後自己去找答案,甚至去找問題,而學校與教師都只是提供工具與經驗分享而已;則或許現行大學法設計的學期週數不僅不算長,甚至還太短了。畢竟,很多歐陸學生為了探索自我,甚至會自我放逐式地自由進行背包旅行長達半年、一年。倘若學生要思索足以影響其一生的種種「大」問題,則要求全神貫注半年一年的時間,顯然不算過份。

但倘若我們期待的是由專業團體來把關訓練的品質,則無論是由大學自己、專業公會團體,甚至是考選部或教育部來主導,則結果都是一樣的:被我們認為有責任與有權威資格制定規則者,終究會制定出某種關於學期長短與畢業學分多寡的遊戲規則。這些遊戲規則代表的,終究是目前居於主流的意見想法與觀點,而且終究不是學生的觀點。

所以,在這種思維背後,如果要檢討學期長短或畢業學分多寡,談的重點就絕對不是什麼「學生的自主學習空間」,而是教育作為一種訓練的「品質良窳」與「成本效益」等問題。

前面談了三個問題點,其實每個問題點都很大。所以我不敢說我絕對都有答案。但我知道一點:一個社會的高等教育制度,不可能不去思考並回應這些問題點。所以,我認為,在反思「我國大學法設計的學期是否太長?」或「畢業學分是否太多?」等問題前,也許應該先反思到底我們的家長與社會以為的「高等教育」到底是什麼。

如果到最後,高等教育終究只是一種制定職業專業的資源分配體制,則無論我們怎麼設計,總是有人適應有人不適應,也總是有人受惠有人受損,所以拿那些在此遊戲規則中失勢的人來說嘴當批判,好像沒有太大意義。

我個人一向認為,教育的目的在於陶冶人的思維方式與薰養人的作息習慣。所以沒有任何一種教育,是可以完全放任學生自主的;也沒有任何一種教育,可以避開紀律規訓等手段的;更沒有任何一種教育,是可以豁免灌輸既定價值的。

而我承認:一個社會如果把教育資源大量集中在單一面向上,則教育的成本效益比自然最漂亮,也最能在短時間內訓練出大量可用的人力資源。(正如同許多亞洲國家培養出一批又一批可為歐美大公司所用的高素質數理人才一般)

但我仍然必須提醒:一個社會所面對的環境,其實經常是在變動的。今天我們以為「必要」的人力資源,明天可能變得完全雞肋無用了。反之亦然。所以,或許比較良性的教育方針,是寧願浪費一點效率,浪費一點專業主導,去交換一點多樣性與多元性,好增加整體社會在未來外部結構環境劇烈變革時的最大生存可能。

但至於這種交換的比率應該設定在哪裡?一個社會究竟應該為了人力資源的多樣性而犧牲多少教育的效率?這些問題我真的沒辦法有簡單的答案。但我想,這種問題本來就不應該有簡單的答案;會去期待有簡單標準答案的我們,才是一開始就應該被再教育的那方。

教育,向來承擔著「承先」(傳遞既存知識與價值)與「啟後」(開創全新可能性)的兩種功能。對於一個良性的社會而言,這兩種功能是不該也不可能偏廢的;所以終究都只存在「比重為何?」的問題。

有鑑於不同時代的社會,對於這個「比重為何?」的問題可能會有不同的答案,所以很可能,其實就連這個問題本身,也應該被放在一個動態的理路與脈絡中去不斷地思考與再思考。

如果一個社會存在著這種不斷思考與再思考的習慣,則無論「高等教育的主導者是國家、教會或公會團體?」,也無論「授課學期有多長?」、「畢業學分有多少?」、「授課有沒有固定教科書?」、「訓練有沒有既成的方法論?」,只要社會確實存在著不斷反思並且鼓勵反思種種既定體制的文化與風氣,則縱使該社會未必真的能找到答案,但至少不太會一失足而千古恨。我是這樣相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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