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16日

審議民主與假神主牌雜談(20150316)

歐美在80-90年代流行過一波的審議民主(話說,臺灣學者抄西方的東西,總是會慢個幾十年……)。審議民主當然是很漂亮的理想,可惜其於北美地區實際實踐的結果,在學者的眼中,終究只是毀譽參半。

支持者以為:公民參與的比例增高了,活躍的公民團體的數量增加了,人民掌握的權力增加了。

但反對者卻看到:其實投票率沒有顯著提昇、其實整個團體的發聲權幾乎都把持在領導階層的知識精英手上,而少數幾個團體就壟斷了整個社會同屬性成員的發聲權力、其實反而是用民粹聲浪發動了各種反同、反少數族裔、極端反恐愛國,最後再反聯邦政府獨裁暴政的主張。在歐洲則是壯大了極右派的聲勢,使得全歐陸的反穆斯林極右派已經穩穩掌握5%的政治影響力。

換句話說:儘管仍然還有一些學者不服氣地試圖反駁,但審議民主這個口號,經過了二十年的發展後,其實仍然停留在口號上;了不起就是停留在一些知識精英的想像之中。

何以審議民主最後只會淪為空中樓閣?理由很簡單:因為公共事務越來越複雜,而公民越來越沒有時間與能力去執行審議民主的理想。

舉我自己為例:

我是一個對政治學與公共事務高度關心的人,所以我在「公民參與政治」的意願上,絕對不比別人差。除此之外,我是一個很願意花時間參與討論並花時間去研讀相關資料的人,所以我在投入的精力與時間,也絕對不比別人差。更者,相比於那些熱衷於「鼓吹審議民主」的學者而言,我寧願去「實踐審議民主」,所以我對於審議民主的參與程度,也絕對不比那些人差。最重要的是:我是我與妻子兩人一生所見少數雜學甚深的人;學術專業我不敢說自己比別人強,但比雜學,無論是廣度或跨學科的連結整合能力,我跟妻子這輩子都沒見過多少比我更厲害的人。

然而,饒是如此,我個人仍然總覺得沒有辦法承擔起審議民主理論中堪稱的「負責公民」。

倘若連我自己都辦不到,則我百分之百相信,所有在參與意願上不如我、在投注的時間與精力上不如我、在坐而言不如起而行上不如我、在跨學科整合能力上不如我的人,同樣也沒有資格說自己是審議民主理論中的負責公民。

事實是:我相信若要用我的標準來看,不僅臺灣不存在這種公民,就連美國加拿大也不存在。

那麼,是我對「審議民主下的負責公民」要求太高了嗎?恰恰相反,我反而以為是那些倡議審議民主的學者與公民運動精英們把這種要求降得太低了。

正是由於她們〝雖然嘴巴上老把審議民主當神主牌供著、但實質上其實打從心底輕忽輕視審議民主四個字〞,所以她們才有那種臉到處演講鼓吹審議民主。

這些人把民主講得越偉大,在演講與鼓吹時的神情也就越輕鬆;而這就證明了這些人根本打從心底對於民主與人性本質極端無知。甚至,這些人對於她們自己,作為一個人,的人性黑暗面也極其無知。

正因為現代國家幾乎都遠遠超出一個城邦的規模,也正因為現代的科技文明與國際互動使得公共事務早就無法簡單清楚,所以沒有任何一個公民,甚至沒有任何一群公民,有能力、有資源、有時間、有意願真正負責地進行實質審議與論辯。

如果我們期待自己成為一個真正負責的公民,則我們就得像這篇所提到這位國小教師一樣,每個月得請二十幾天的公假去參與公民運動或監督議員問政。

事實是:即便全國公民人人都拋下職守地盡情賣命於研讀各種公共事務的資訊與資料,也確實花時間與同志聯繫情誼結合資源力量、與異議人士誠實溝通對話,並發起各種各樣的集體行動與公民請願;於此同時,大家還不忘本務地在各種行政立法司法三權的選舉、罷免、信任投票、補選、連任許可等投票前夕,確實花力氣研究各個候選人的人品、政見、過往問政表現等資訊;我們仍然沒有辦法靠這樣的公民參與去運轉整個公共政治。

更何況絕大多數宣稱自己信仰審議民主的人,其實並沒有投入如前述般的時間與精力,也其實不具備足以滿足前述任務要求的必要知識與能力。

於是到最後,審議民主所歌頌的那種美好藍圖,不僅不可能實現,審議民主反而會創造出一個完全與其理想相反的一種超級精英民主──只不過,這些精英絕對不會宣稱自己是精英,而只是滿口「偉大的人民」。

已經有不只一份經驗研究發現:宣稱實踐審議民主的公民運動或小鎮議會,其實從議題設定、討論過程到結論決策,其實都把持在成員中相貌端正、學經歷與社會地位高、口才便給的知識精英手中。

絕大多數這類知識精英,其實對於這種權力不平衡且不受節制約束的現象,知道得一清二楚。她們不僅安於享受自己高額的權力,也樂於將這些權力用於與別的政治精英交易,或用於再生產出新的超額權力,好將此傳承給自己的血脈後嗣或親信跟班。

誠然,有些這類知識精英並非野心家,而只是掌握了不對稱的超額權力而不自知。但儘管這種非野心家的知識精英並沒有魚肉宰制那些「俗民大眾」的意圖,但由於她們個人的能力與知識的侷限,其實她們仍然無法避免因為自己掌握了超額權力而變相剝削了性別、族裔、宗教、職業上的弱勢族群。

簡單說:除非公共事務回到城邦規模般的簡單清楚程度,除非每一個公民的知識能力與時間精力都有相當水平的投注,也除非各種基於知識、才能、族裔、性別、學經歷、外貌上的權力差異都能被持續再平衡,否則審議民主的實踐,不僅無法彌補代議民主之不足,它反而更會創造出一個永恆的宰制結構。

但歷史最諷刺的地方是:最愛談審議民主的人,其實都是那些社經地位優越的精英。黑人、窮人、重度勞動者、客居或非法勞工、移民等,其實反而只能靠由同屬性群體遴選出的代議士去為其喉舌發聲──而這正是北美地區最講究審議民主的WASP男性(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所欲去之而後快的當代民主弊病。

是的。歷史最諷刺的地方就是:最愛談審議民主的,其實都是那些已經掌握權力的。

當然,她們絕對不是另一群此刻正坐在國會或總統府等高位上的另一群〝她們〞。但第一個「她們」與第二個「她們」其實是同一群人;只不過第一個「她們」沒能爭到權力,所以才會到處鼓吹販售審議民主這種口號,好取第二個「她們」而代之。

我自認我沒有足夠的時間、精力、知識與能力去達成一個「審議民主下的負責公民」目標。而我相信:其實這個地球上也根本沒有人能達成此一目標──至少不可能在現代國家的規模之中達成。

所以,很多年前,當我終於意識到這點之後,我便徹底揚棄了所有我曾經投射於審議民主上的瑰麗幻想。

但顯然二十幾年過去了,至今還是有很多人寧願活在幻想之中。甚至,還是有很多知識精英,繼續靠編織這類幻想來奴役一般的俗民大眾。

我相信:絕對不是曾經或正在被審議民主魅惑的人,都只是那種想靠這套話術來奪權、來延續宰制結構、來延長統治身份的〝the 知識精英〞。這世界上,總是有那種單純基於理想與熱情而追求民主化的人。這點,我是相信的。

然而,我尚且不敢說我同情這類人。

由於欠缺知識、能力與洞見,這類人對於自己所跟隨的那個假的神主牌一無所知;甚至對於「自己正在跟隨一個神主牌」這點也一無所知。

由是,隨著她們投注的熱情越強烈,躲在那個假神主牌下方的怪物就越被滋養壯大,而假神主牌所綻放出來光芒也就越炫目耀眼,也就越能迷惑無知但熱情的社運青年。

於是乎:原本還算質樸的真社運青年,最後不是因為染上假神主牌的毒癮而變質成為假社運青年,就是因為被假神主牌利用殆盡後遍體鱗傷地選擇逃離了公共政治的世界。

信仰假神,比不信仰任何神,還要可怕。而審議民主就是這樣的一個假神主牌。

而所有用力炮製各種邪說歪理以聲援太陽花的那些公民導師們,其實不過是站在街頭小包分銷這種假神主牌毒品的痞子混混。她們既不關心毒蟲顧客的福祉,也不在乎手中商品對社會的毒害;她們只關心毒蟲公民所用以交換的信仰、忠誠、盲從與由此產生的各種名聲、光環與權力。如此而已。

要想戒斷這類假神主牌的毒癮,承認自己沒有知識能力去避免錯誤是第一步;

承認經過自由主義兩百年無數思想家反覆檢討的現代代議民主已是至今最可能解,這是第二步;

下定決心改變,並徹底拋棄太陽花邪說,這是第三步;

勇敢地全面檢討自己的權威人格與盲從個性,這是第四步;

真誠地承認自己當初盲信太陽花邪說的缺陷與所造成的錯誤,這是第五步;

誠實謙卑地期許自己能完全去除這種無知盲從的人格缺陷,這是第六第七步;

承認太陽花的毒害,誠實向曾經因為太陽花而受傷的社會與法制懺悔道歉,並願意為自己所造成的傷害負責賠償,這是第八第九步;

由此漸進,逐步走完十二步,則青年們就有可能走出太陽花的陰影,而實踐出好的民主政治。

反之,倘若青年們至今仍以為太陽花邪說就是當代民主政治的出路,還以為太陽花對臺灣有過任何一丁點益處,則這樣的青年,以及歡迎這樣青年繼續大搖大擺結黨群聚的臺灣,未來只有死路一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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