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19日

網際空間之「市民」(citizen)概念初探_4市民社會之再現與重建(20001019)

肆、市民社會之再現與重建

網際網路與公共領域

  前述提到市民社會的精神在於權力與義務的法條化與共享化,網際網路能夠建立終極性的普遍共享(ultimate sharing)嗎?此問大哉!對於非擁有電腦的自然人而言,他們顯然被排除於這個共享結構(sharing structure)之外,換言之,他們即無資格(disability)成為市民;那麼對於網際網路使用者(user)而言,他們就能獲得完全的共享嗎?這個問題牽扯到網際網路是否為公共領域的問題。

  所謂的公共領域是一獨立存在,然其存在(being)乃建立於參與者全體(whole participant)之中,因此,公共領域乃是同時存在於市民(citizen)之外及之中(both outside and inside thecitizens),換言之,所謂的公共領域乃是一個獨立的聯集。

  由此觀之,今日網際網路世界的市民資格與網路世界之外的市民身份有所重疊,換言之,網際網路是由市民與網民(netizens)共同組成的雙元性社會,網際網路形成之後,原有社會並未因此式微,而是由一元的結構轉變為雙元的結構(吳齊殷,民85:263)。如此,若市民社會之範疇大於網路世界,則公共領域則包含市民社會之範疇,因此市民則包含了所有的網民及非網民,那麼,由於網路世界之範疇只包含了使用者,則網路世界必不為一公共領域;反之,若網路世界之範疇大於市民社會,則最終所有的市民社會成員必將成為網際網路使用者,如此公共領域則可以網路世界泛指之,但目前由於市民不全等於網路使用者,則目前的網路世界尚未能以公共領域稱之。

  由現狀觀之,目前網民身份尚仍不及市民人數,因此網際網路社會只不過適人類社會中部份特定成員所構成的次級社會或僅為一次文化團體(王孟平,民87:133)。根據美國Newsweek於一九九五年所做之調查發現,當代人類社會中的網民共同擁有的特徵是:政治上的保守主義者;白人;男性;單身;英文使用者;大多居住於北美地區;職業多為專業者或經理管理者(吳齊殷,民85:263)。由此可見,網路使用者的菁英色彩相當濃厚。因此固然網民於現今市民社會不斷急速擴張,但仍未形成一種普遍現象。不過,以目前網際網路的普及速度來看,網民人數促成社會質變支線像是可預期的,而且必然是從科技菁英向外擴散。


網路社區

  都市學者Claude S. Fischer認為「都市的人口數」與「人口集中於都市」兩個變項於都市社會問題會發生作用,然而其作用並非解組社會,而是凝聚次文化團體(Fischer, 1984: 17-18)。次文化理論認為隨著都市的人口增加,其文化多樣性亦會增加,同時人口集中使得具有不同傾向的人們容易於讀適中形成具有關鍵多數的團體,進而增強特定的行為。網際網路被視為一個沒有界域的社會,其中網民人口早已超越了都市人口的標準,因此所形成的多樣性團體,以及其間的互動聯繫,只怕也不是傳統互動聯繫所能及的。

  根據Fischer的看法,社區(community)所指涉的是親密、包容的社會關係,網際網路作為網路使用者之間的聯繫互動媒介,期能否增強與支持特有的行為,主要還是取決於網路使用者之間的互動程度,沒有互動的網民之間只是單純的集中於網路社會,並沒有產生初級聯繫(王孟平,民87: 119)。跨地域的團體會與到地域性的團體,吸引都市居民的注意力,社會關係的擴大使得個人擁有更多的選擇空間,可以依據自己的喜好建立社會關係,因而形成更志趣相投的團體(Fischer, 1984: 141)。


資訊科技與民主政治

  學者王孟平認為,在資訊社會裡,人因為資訊科技發展所導致資訊管道過於膨脹浮濫,以及經濟能力負荷增加和人的社會處境的細胞化等因素,人被排除或選擇離開以資訊科技為中介的資訊溝通網路,這使得維繫民主的公共空間萎縮或變得片段化、區塊化(王孟平,民87:102)。

  有關於資訊科技以及網際網路的發展與民主政治之間的關係,存在兩種不同的看法(謝清俊等,民86:72),其一認為資訊科技與網際網路的發展,增強了使用者的主體能動地位,使個人更有條件與機會針對公共事務表達看法,可以用相對較低的成本以達成政治參與,使得政治去中心化,對於民主政治有正面的促進作用。

  另一種看法則完全相反,認為資訊科技的進步不代表背後社會關係會消失或就會發生重構,國家機器或其他政治團體等擁有較多資源或權力者可以透過對資訊科技和網際網路的掌握,以獲得足夠的資訊管道與內容,這將形成政治或資訊運用及集中化的現象,對於民主政治自然有負面的作用。

  對於這兩種看法,有些學者認為固然政治團體主觀意願上會想積極操控資訊管道及內容,但資訊科技的發展往往超越這些控制的設想之外,因此大一統式的資訊內容操控在網際網路的結構中難度相當高,不過區塊化的資訊內容確是可能的(王孟平,民87: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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