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21日

石之瑜、黃競涓、左正東〈認真的保守主義者何在?〉雜談(20031021)

這篇文章的主調,與石教授先前的幾篇文章一致,
都在呼喚著臺灣保守主義的出現。

如果我們研究政治學,其實不難發現:
任何的政治社會裡,都存在著既得利益者;
而任何的政治改革,
其實就是改革者與既得利益者之間的互動與折衝。

民主政治之所以值得今人追求,
在於其提供了一套不以成王敗寇邏輯為基礎的政治運作藍圖:

民主政治講究定期改選,
因而沒有任何勝選者可以永遠享受權力;

民主政治強調代議政治,重視國會,
使得執政者備受監督,不致流於寡頭獨裁專斷。

因此,民主政治的制度之所以好用,
不是因為民主政治具備了更高的道德性,
而在於它容納了社群全體的參與空間。

也就是說,在一個政治社群裡,
儘管存在著某些居劣勢的族群,
但其「居劣勢」不會永遠如此:

政治權力的輪替與分享既然嵌於制度之內,
掌權者就總有下台的時候,
在野者也總有上台的一天。

正因為民主政治將這種政治權力的流動納入體制之中,
因此,民主政治可以減少任何族群尋求最極端的政治手段的機會;
也因此,民主政治可以提供相對穩定的政治局面。

問題是,這種相對穩定並非一蹴可及,
而是所有政治社群裡的成員不斷參與互動學習而得;

因此,單有民主政治的制度,
並不能保證民主政治確實能帶來好處,
還必須要有相互尊重的態度,
以及遵守遊戲規則的精神,
如此才有可能玩得好。

正因為如此,所以戰後許多所謂民主化的國家,
表面上似乎有了關於民主政治的法制,
但實際上卻沒能培養出醞釀民主政治的精神,
於是這些地區所謂的民主,終究不過是場笑話罷了。

在老牌的民主國家裡,
保守主義永遠都擁有不可否認的勢力。

當然,“保守”二字經常招致污名,
總被認為是顢頇守舊或拒絕進步。

事實上,任何社會都存在著保守的一面,
每個人總有些價值是想要捍衛與遵守的。

一個政治社會要想能順利運行,
其中不可能沒有任何規範存在;
自由主義期望:將此規範限制在法律的層面,
但保守主義則希望:除了法律之外,還能夠多重視一點點。

保守主義從來都不會打著改革的旗號,
她們不需要,也不應該如此。

但,這難道就意味著:
保守主義就是那該死的反改革反革命份子嗎?

事實相反。

如果我們正眼看待「改革」這回事,
我們會發現一點:
天底下沒有任何一種改革,
是可以單靠社會上的少數而發動,
而最後還能夠有好的結果的。

歷史上變法者不少,但能成功者卻不多。

變法者多的是枉顧社會多數的意見,
也不顧社會大眾是否具有改革的潛能,
單憑著一己或少數幾人的理想與觀點,
抓住權力便蠻幹下去;
其中或許在某些政策上會得到些許成效,
但多半不是人亡政息(主政者下台後,政策便回復原樣),
就是政亡人息(政策根本無法推行,以致主政者下台)。

成功的改革,固然需要一點理想性,
但單憑著理想性是不足以解決所有問題的。

把所有反對改革者,通通說成是反革命,
然後妄想靠把反革命分子通通殺掉來解決改革的阻力,
這是絕對不可能成功的。

以核四為例:
反對核四停建,未必就是支持核能政策者,
其中也有主張要依法行政者,
因為她們或許認為:
核能政策的傷害固大,
但憲政體制與法治精神若被破壞了,
其傷害會更大。

若進一步仔細去討論,我們會發現:
關於核四,還有很多很多的問題可以談,
反對核能政策,並不是只有停建核四場一種選項;

即便是那些堅決主張停建核四者,
難道她們就可以靠著恐怖手段或非法的方式來作成這項政策干預嗎?

在這裡,「停建核四」這項政策,
究竟能不能超越「法律」或「民主」?

如果「反核」這個價值可以超越「民主」,
那其它的價值呢?
「墮胎自主」、「禁煙」、「十二年國教」、「免試升學」、「禁用塑膠袋」、……
這些價值可不可以也超越「民主」?

顯然不可。

「民主」作為一種價值,其性質在於程序性。

也就是說,「民主」本身並不能解決問題,
「促成民主」的「過程」才是解決問題的場合。

因此,沒有保守主義的參與,
任何政策的決定都不可能獲得整個社會的多數支持。

這並不是說:改革一定非得由保守主義發動不可。

而是說:
如果完全不顧保守主義的存在,
這樣的改革不可能真正解決問題。

法國大革命、文化大革命,
這些歷史上的革命都曾訴諸過激進的主張,
都曾將全部的問題推到某些族群身上,
並以為把那些族群清算掉、滅絕掉,
這樣問題就可以解決。

事實上呢?
把罪咎全賴在某些代罪羔羊上,
這樣不能真的解決問題。

從來都不能。

在臺灣,談保守主義太過於沉重。
而今天當權者,又是靠喊改革起家,
喊著喊著,也就不容別人反駁說:「嘿!改革不是這樣幹的!」

在臺灣要期待保守主義,
還不如期待突然有一道雷打在陳水扁與身邊小人的頭上而他們就轉性了,
那還實際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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