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反諷地:
我今天意外得知這兩篇文章的作者為誰。
事實上,這兩篇文章的寫作同樣有著反諷的意圖。
也就是說,作者存著反諷的意圖,
寫下了一個相反的文章,
而我則是沒能讀到反諷的部份,而只讀到表面。
坦白說,如果不是因為認識作者,知道其人,
光看文本的部份,還真的很難發現裡頭的反諷成分。
沒看出來,這點,我確實感到慚愧。
不過,我也不必慚愧。
畢竟文字這種東西,
除非意思寫得很明白,
不然經常都會造成誤解、誤會的情形。
只要有與人打過筆戰的經驗者,
我想都應該經歷過類似情況:
雙方罵得面紅耳赤,
最後才發現導火線竟是因為某些句子寫得意思不明,
或者誤解了對方的真意所致。
後現代學者德希達認為,
文本只要一被作者完成,
它就立刻脫離作者而獨立了;
因此,讀者完全不用去考慮作者的原意為何,
只要自顧自地去閱讀文本,那就夠了。
縱使作者與讀者之間有了歧見,
這歧見也未必是不好的;
因為這種解讀的歧見,使得文本的空間變大了,
讀者的誤讀,反而開創了一個作者本來未必有想過的可能性。
我因為沒能讀出這兩篇文章的絃外之音,
現在多少還是有點感到殘愧。
不過,這也給了我一個教訓:
想要靠文字表達反諷之意,
其實是很不容易的!
另外,寫文章要注意不要讓人誤會。
別人撻伐我的文章,那就算了,
反正要筆戰就來戰吧!
可是,若是因為誤解、誤讀而導致的筆戰,
突然只是造成彼此之間的不愉快,
了不起是增加了一點版上的文章數。
嗯....
行文動筆,不可不察。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
-
看到有這麼多人因為國民黨強攻服貿協議而號召集結包圍立法院,不禁失笑。這次是國民黨自己踢到鐵板,怪不得別人。只不過,我對於國民黨這次到底踢到什麼「鐵板」的認知,或許與絕大多數人有點不同。 一般人可能以為,國民黨這次自己粗暴違法通過兩岸服貿協議,引發民怨,所以才會招來公民團體對立...
-
在這篇長文中,我回顧了最高法院刑事庭174個案子,以確認我國法官在實務上對合意搜索的判斷原則。 其實,我國法官其實並不是完全對於「合意搜索」完全陌生或無知,因為它本來就是第一線執法人員很常使用的手段;在這點上,我國與歐美各法治國並無二致;而且也早就針對其中「權利保障」及「程序...
-
曾國祥在 〈太陽花學運帶出的民主價值:公民權利、人民主權與社群共善〉 一文中,主張這次太陽花學運的學生因為訴求了某種「比憲政體制還要高的政治正當性原則」,因此應該視之為是一種國民主權者對「主權」的回收。曾國祥更於此文中認為,這種訴諸超‧憲政高度的正當性呼籲,恰恰是一個民主社群得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