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6月13日

肉食對殺生的傷害只會更大(20070614)

畜牲,要活也要吃。

為了飼養畜牲而種植的穀物,難道就不會傷害田地裡的小蟲?

我們沒有辦法判斷:
種出一公斤的青菜或稻米所傷害的小蟲多,
或是種出一公斤的飼料穀物所傷害的小蟲多。

姑且,就讓我們假設兩者比例為一比一吧!

那麼,為了吃一公斤的牛肉,得耗上十公斤的穀物,
肉食者與素食者所間接造成的菜蟲死傷,粗估為十倍。

動輒用「吃素也會間接殺生」這種理由來反駁素食,
其實只是一種逃避的態度。

吃肉,只會傷害更大。

除非人可以不吃任何作物而過活,
不然,素食所造成的傷害,只會比肉食要少。
(有些極嚴格的素食者,只吃自然掉落的水果裹腹)

除非能舉證出某種害果,是吃素才會造成,而吃肉卻完全不會;
否則,任何關於
「以『殺生』作為素食的理由,實在不通」
的說詞,都是站不住腳的。

釋尊關於出家人的生活規範,
最直接的要求就是「乞食」。

正是在乞食的這個context下,
釋尊才會提出三淨肉的開遮。

乞食的比丘,即便得到肉品的供養,
如果在符合三淨肉的標準下,
那殺業自然是屠戶與信眾自行承擔,與出家人並無干係。

固然信眾有可能專程買肉供養僧人,
但比丘若在合理懷疑的範圍內均無從得知,
自然也與此一肉品的殺業並無干係。

食肉,最主要的害處有二:一是殺業,二是貪心。

乞食,不貪著特定食物,因此可以調伏貪心;

三淨肉,非為僧人而殺,
而且是在僧人上門乞食前就已殺好,
因此可以迴避殺業。

在這樣的標準下,僧人乞食三淨肉,自然無礙。

但今天食肉者所吃的肉品,有多少是乞食化緣而來?

有多少食肉者,不挑店家,不挑肉種?
絕大多數都是買自己愛吃、想吃、貪吃的肉。

顯然,這只會助長沉淪於貪心之中。

有多少食肉者,絕對不去吃活海鮮,
也絕對不上傳統市場(附近有現場屠宰攤子)買肉呢?

這「見殺」、「聞殺」兩者,不容易守住;

再者,無論肉品生熟,無論是市場或店舖,
買得到的肉,往往是屠戶為了非特定的「消費者」專門而殺,
這焉能說是「不為我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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