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0日

關於自誓皈依雜談_1(20080111)

「皈依」本身就預設了「受戒」的意思,
聖嚴法師便直接稱之為是受「皈依戒」。

受戒、傳戒有其儀軌,
沒有經過正式的儀式,不算受戒。
除非有特殊理由,不然不能妄自違背。

皈依的儀式與程序基本上非常簡單,
有些寺院為求慎重,會搞得異常隆重,
這就不見得有必要了。

佛教無論南傳北傳,從來都重視戒儀。
這並不是什麼形式主義。

請注意:南傳對於戒儀的重視程度,絕對不會少於北傳。
最重視戒儀的,反而就是從大迦葉尊者傳下的上座系比丘。

南傳甚至會以「戒儀」當理由,
直接否定了女性出家的機會。
(因為許多南傳佛教地區的比丘尼戒儀傳承已斷)

八○年代的錫蘭甚至還曾經一度想從中國傳回比丘尼戒,
不過後來因為懷有歧視心態的比丘反對聲浪過大而作罷。

南傳重視「戒儀」的程度,可見一斑。

北傳寺院經常舉行大型的皈依、授戒法會,
亦可見北傳對戒儀的重視。

皈依之前,必須要確實瞭解皈依的名目與意義。
只有在事前充分瞭解的情形下,自己所許諾的誓詞才有意義!

因此如果不是確實清楚三皈依的意義,
只是隨口唸唸皈依詞,那就完全不對了。

因此,在正常狀態下,佛教是不許可自誓皈依的。

嚴格來說,佛教並不算真的有「自誓皈依」法,
只有大乘有所謂的「自誓受戒」(菩薩戒)法。

所謂的「自誓皈依」,並非真的完全靠自己的想法就能完成。

在某些無法前往道場、
無法請法師來家中、
也沒剩多少時間可等待(臨終之際)的情況下,
想皈依佛門,除了自己在家“自誓”一番,別無它法;
如此,只好遙請聖地菩薩作為見證者;

根據古代高僧的理解,
這類自誓皈依必須得見異相才算數。

沒有得見異相,表示沒有聖地菩薩作為見證,
則此皈依自然無效。

也因此,真需要自誓皈依者,往往都是到了臨終之際。
雖說遲到總比不到好,但總難免讓人有何必當初的感嘆。

總而言之,老話一句:
若想皈依佛門,請到各正信道場行皈依儀式。

各正信道場幾乎都有專人負責舉行皈依儀式,
事前先電話預約時間即可。

有些道場比較嚴格,會要求皈依前非先上個課程不可。
若能依道場的作法完成皈依,自然更為理想。

倘若真的沒有時間,
有些道場比較簡便,十分鐘即告完成。

基督教的受洗就需要全身浸到水底才算數,
(不同教派會有差異;而天主教則是灑聖水淋頭即算)
而且全程多半超過十分鐘以上。

相較而言,佛教的皈依只需要有佛像或法照即可。

有許多人經常誤以為「只要真有心,根本不需儀式」,
然而,儘管皈依並不等於於皈依儀式,但儀式確實是其開始。

皈依的人是誰?多半是初學佛者。
對於初學佛者,通過一個明確的儀式作為開始,是有必要的。

皈依具有戒的意義,因此皈依自然應如法舉行戒儀。

佛教無論是南傳、北傳、密教,無不重視戒儀。

固然受戒後若想規範自己身語意,要靠恆心與用心,
但並非自己以為有心,就算是受了戒。

「受戒」與「持戒」是兩碼事。
受了戒未必能持,但要持戒必然先受。

沒經過正式受戒,了不起只能說是「如守五戒般地過生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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