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阿含諸經,阿那含果有九種階段:
中般涅盤:於中陰身證阿羅漢果,並入涅盤;
依照修行速度可分為:1速般涅盤、2非速般涅盤、3經久般涅盤三種。
4生般涅槃:一出生色界便證阿羅漢果,並入涅盤;
5行般涅槃:出生後色界後修行不懈,因而證阿羅漢果,並入涅盤;
6無行般涅槃:
出生色界後因為知道定得涅槃,因此懈怠,
直到壽盡才證阿羅漢果,並入涅盤;
上流色究竟,又稱為上流般涅盤:
出生色界後,由梵眾天開始修到色究竟天,
最後再生無色界空無邊天,到最後的非想非非想天,
直到直到壽盡證阿羅漢果,並入涅盤。
上流般涅盤又依照修行速度分為三種:
最快的7全超般涅盤,次快的8半超般涅盤,與最慢的9徧沒般涅盤。
以上所謂「九不還」,是阿那含的九種狀態。
這九不還,除了中般涅盤外,
全部都會先生於色界開始修行,最高可在非色界的非想非非想天入涅盤;
因此餘外六者不是處於色界,便是處於無色界,均非「不受後有」。
根據《大般涅槃經》:
「善男子。中涅槃者凡有三種。謂上中下。
上者。捨身未離欲界。便得涅槃。
中者。始離欲界。未至色界。便得涅槃。
下者。離欲界已。至色界邊。乃得涅槃。」
其中,上者「未離欲界」,
因此了不起算中陰與欲界的邊界線上,
不能說完全不算欲界眾生。
下者「至色界邊」,
或許剛好在中陰與色界的邊界線上,
但也不能說完全不是色界眾生。
既是欲界、色界眾生,自非「不受後有」。
另外,根據阿含與《中陰經》記載:
有情眾生死後皆先入中陰,而後轉生三界六道;
可知「中陰」之中,實有眾生存在。
如此一來,欲入中般涅盤的阿那含聖者,
其實是先轉生為「中陰眾生」,再以中陰眾生的身份進入涅盤。
根據《大般涅槃經》:
「欲色眾生有二種業。一者作業。二者受生業。
中涅槃者。唯有作業無受生業。是故於中而般涅槃。」
既然中般涅盤者,既然可以造作業因,
這便暗示了「中陰」或許仍為欲界、色界眾生,而非獨立於其三界之外。
再者,在《大般涅槃經》中,迦葉菩薩明白問說:
「世尊。中涅槃者則是利根。
若利根者何不現在入涅槃耶。
何故欲界有中涅槃色界則無。」
而佛的回答完全沒否定「欲界有中涅槃,色界則無」這點,
故知中陰眾生或許仍處欲界之中;
中般涅盤既然要先成為中陰眾生,自非「不受後有」。
除此之外,根據《大乘義章》:
「若有上根軟煩惱者。未離欲界得般涅槃。
若有中根中煩惱者。始離欲界未至色界得般涅槃。
若有下根上煩惱者。至色界邊方得涅槃。」
由此可知,「中般涅盤」的上下等第,實依煩惱少多而列,
上者優於中者,中者優於下者。
既然中般涅盤的上者與下者均非「不受後有」,
又豈有中者單獨為「不受後有」的道理?
由以上可知,阿那含果絕非「不受後有」。
2008年1月18日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
-
看到有這麼多人因為國民黨強攻服貿協議而號召集結包圍立法院,不禁失笑。這次是國民黨自己踢到鐵板,怪不得別人。只不過,我對於國民黨這次到底踢到什麼「鐵板」的認知,或許與絕大多數人有點不同。 一般人可能以為,國民黨這次自己粗暴違法通過兩岸服貿協議,引發民怨,所以才會招來公民團體對立...
-
在這篇長文中,我回顧了最高法院刑事庭174個案子,以確認我國法官在實務上對合意搜索的判斷原則。 其實,我國法官其實並不是完全對於「合意搜索」完全陌生或無知,因為它本來就是第一線執法人員很常使用的手段;在這點上,我國與歐美各法治國並無二致;而且也早就針對其中「權利保障」及「程序...
-
曾國祥在 〈太陽花學運帶出的民主價值:公民權利、人民主權與社群共善〉 一文中,主張這次太陽花學運的學生因為訴求了某種「比憲政體制還要高的政治正當性原則」,因此應該視之為是一種國民主權者對「主權」的回收。曾國祥更於此文中認為,這種訴諸超‧憲政高度的正當性呼籲,恰恰是一個民主社群得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