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9日

關於皈依僧寶雜談_1(20080120)

丁福保佛學辭典
【僧寶】
三寶之一。
三乘聖眾,既發真無漏智,為世所歸敬之福田者。
若舉似寶,則宜悉取發心己上。

這裡所謂的僧寶,主要指的是「第一義諦僧」。

《佛說法集經》:
「如來說僧非唯一種。
 所謂世諦僧。第一義諦僧。
 慚愧僧。無慚愧僧。聖人僧。調伏僧。不退轉僧。
 又善男子。菩薩於世諦僧攝受修行。於第一義諦僧供養修行。」

丁福保佛學辭典
【第一義諦】
二諦之一。對於世俗諦之稱,
又云真諦、聖諦、勝義諦、涅槃、真如、實相、中道、法界、真空等,
總以名深妙之真理,諦者真實之道理也。
此道理為諸法中第一,故云第一義,
真實故云真,
為聖者所見,故云聖,
為殊勝之妙義,故云勝義。

所謂「第一義諦僧」,就是「得見真諦、聖諦之僧」,
也就是「證阿羅漢果的第一義僧」。

何以吾人應尊「第一義諦僧」為「僧寶」呢?

因為第一義諦僧已見真諦,已得阿羅漢果,應受人天供養。
吾人供養此第一義僧,從此無學而學,
必廣耕福田,已種未來解脫之因。

由此,故尊第一義僧為寶,名為僧寶。

然而,佛經所謂「僧寶」,並非單指「第一義諦僧」而已。
根據《大乘理趣六波羅蜜多經》:
「復次慈氏。云何名為真實僧寶。
 言僧寶者亦有三種。

 一者第一義僧。
 所謂諸佛聖僧如法而住。
 不可睹見不可捉持不可破壞。無能燒害不可思議。
 一切眾生良祐福田。雖為福田無所受取。諸功德法常不變易。
 如是名為第一義僧。

 第二聖僧者。
 謂須陀洹向須陀洹果。斯陀含向斯陀含果。
 阿那含向阿那含果。阿羅漢向阿羅漢果。
 辟支佛向辟支佛果。八大人覺三賢十聖。
 如是名為第二僧寶。

 第三福田僧者。所謂苾芻苾芻尼等。
 受持禁戒。多聞智慧。猶天意樹。能蔭眾生。
 又如曠野磧中。渴乏須水。遇天甘雨。霈然洪澍。應時充足。
 又如大海。一切眾寶皆出其中。
 福田僧寶亦復如是。能與有情安隱快樂。
 又此僧寶清淨無染。能滅眾生貪瞋癡闇。
 如十五日夜滿月光明。一切有情無不瞻仰。
 亦如摩尼寶珠。能滿有情一切善願。
 如是名為第三僧寶。

「當令歸依第一義諦無為僧寶。
 所以者何。以是無為常住僧故。
 而此僧寶無漏無為。不變不異自證之法。
 歸依如是無漏僧寶。能滅有情一切苦故。
 復願有情當獲如是無漏功德。
 得此法已演三乘法度脫有情。
 我所歸依佛法僧寶。不為怖畏三惡道苦。
 亦不願樂生於人天。誓救有情出生死苦。
 是則名為歸依僧寶。」

根據佛經所言,此三僧寶均值得佛子禮敬,
尤其在修行道路上,尤應「歸依」第一僧寶。

然而,此處所謂的「歸依」,
與「皈依儀式」中的「歸依」或「皈依」,
兩者是否同義呢?

若吾人只能、且只應皈依「第一義諦僧」,
則佛、阿羅漢入滅之後,吾人便無從可皈依者。

因此,儘管吾人在修行上,
應以阿羅漢僧為目標,“歸依”第一僧寶;
但更應該皈依「俗諦僧」的「僧伽」。

正如:
吾人固然皈依法,但更皈依佛。
佛既是法,法既是佛,何以釋尊要分別說之?

原因在於:若無佛說法,則法無從傳世。

同理:
固然吾人應該歸依阿羅漢僧,
但若無僧伽,阿羅漢僧無從而生。

因此,皈依僧伽,就是皈依第一義諦僧。

根據《大乘義章》:
「言三歸者。歸投依伏。故曰歸依。
 歸投之相如子歸父。依伏之義如民依王如。性依勇。
 歸依不同隨境說三。所謂歸佛。歸法。歸僧。

 依佛為師。故曰歸佛。
 憑法為藥。故稱歸法。
 依僧為友。故名歸僧。

 問曰。何故偏歸此三。
 以此三種畢竟歸處能令眾生出離生死稱涅槃故。」


而南朝智者大師《法界次第》則說:
「一歸依佛
 佛陀秦言覺者。自覺覺他。故名為佛。
 歸者以反還為義。反邪師還事正師。故名歸。
 依者憑也。憑心靈覺。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也。
 故經云。歸依於佛者。終不更歸依其餘諸外天神也。

 二歸依法
 達磨秦言法。法云可軌。
 大聖所說。若教若理。可為心軌。故言法也。
 歸者反邪法還修正法。故名歸。
 依者憑佛所說。法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
 故經云。歸依於法者。永離於殺害。

 三歸依僧
 僧伽秦言眾。眾名和合。出家三乘行者。
 心與佛所說事理法合。故名為僧。
 歸者反九十五種邪行之侶。歸心出家三乘正行之伴。故名歸。
 依者憑心出家三乘正行伴。得出三塗及三界生死。
 故經云。歸依於僧者。永不復更歸依其餘諸外道也。」

前述二論均說明了:皈依僧寶,就是皈依正信僧伽。

《薩婆多毘尼毘婆沙論》:
「問曰。若歸依僧者。何所歸依。
 答曰。歸依語迴轉。良祐福田。聲聞學無學功德。是名歸依僧。

 問曰。為歸依俗諦僧。為歸依第一義諦僧。
    若歸依第一義諦僧者。
    佛與提謂波利受三自歸。不應言未來有僧。
    汝應歸依第一義諦僧。常在世間故。

 答曰。以俗諦僧是第一義諦僧所依。
    故言未來有僧汝應歸依。
    有欲尊重俗諦僧故如是說。」

《四分律刪補隨機羯磨疏濟緣記》對此則補充說明:
「謂長者授歸之詞。既言未來即世俗僧。違上答也。
 解中有二。
 初約所依。釋以真依俗。故舉俗召真。
 又下次約尊重。釋恐謂未來無真實僧。於世俗僧輒生輕慢。
 真僧常在。何限未來。」

除此之外,根據《五分律》:
「佛言。但以施僧。我在僧中。王便受教。以施四方僧。」

由上可知,
既然「第一義諦僧」出自「俗諦僧」,
而佛亦言「我在僧中」,
則吾人佛子,當皈依代表「俗諦僧」的「僧伽」。

吾人皈依佛法僧三寶,
皈依佛以為師,皈依法以為藥,皈依僧以為友。

若將「僧寶」侷限解釋為「初果以上聖僧」或「阿羅漢第一義諦僧」,
則若值無聖僧、義諦僧之世,世人豈非無以為友?

再者,縱是初二三果聖人,乃至阿羅漢,
仍須如法完成皈依,才能成為佛子;

倘若「僧寶」指的是「初果以上聖僧」或「阿羅漢第一義諦僧」,
則聖人豈不是要先皈依自己,才能成為佛子?
這於道理不合。

既然聖僧、義諦僧均為僧伽的一分子,
甚至佛也是僧伽的一分子,
則吾人皈依僧伽,以僧伽眾人為友,則再恰當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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