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並未針對耶教的說法有過正式回應,
但由於古印度有梵天信仰,相信世間由梵天所創,
因此佛教有對梵天「創世論」作出正式回應。
《長阿含經‧11》:
「或有此世間初壞敗時。有餘眾生命盡行盡。
從光音天命終乃更生餘空梵處。於彼起愛。生樂著心。
復欲使餘眾生來生此處。其餘眾生命盡行盡。復生彼處。
時。彼眾生自作是念。
我今是大梵王。忽然而有。無作我者。
我能盡達諸義所趣。於千世界最得自在。
能作能化。微妙第一。為人父母。
我先至此。獨一無侶。由我力故。有此眾生。
我作此眾生。彼餘眾生亦復順從。稱為梵王。
忽然而有。盡達諸義。於千世界最得自在。
能作能化。微妙第一。為人父母。
先有是一。後有我等。此大梵王化作我等。
此諸眾生隨彼壽終來生此間。
其漸長大。剃除鬚髮。服三法衣。出家為道。
彼入定意三昧隨三昧心憶本所生。
彼作是語。此大梵天忽然而有。無有作者。
盡達諸義。於千世界最得自在。
能作能化。微妙第一。為人父母。」
《長阿含經‧16》:
「彼大梵王告比丘言。我梵天王無能勝者。
統千世界。富貴尊豪。最得自在。能造萬物。眾生父母。
時。彼比丘告梵王曰。我不問此事。
自問四大。地.水.火.風。何由永滅。
長者子。彼梵王猶報比丘言。
我是大梵天王。無能勝者。乃至造作萬物。眾生父母。
比丘又復告言。我不問此。我自問四大何由永滅。
長者子。彼梵天王如是至三。
不能報彼比丘四大何由永滅。
時。大梵王即執比丘右手。將詣屏處。語言。
比丘。今諸梵王皆謂我為智慧第一。無不知見。
是故我不得報汝言。不知不見此四大何由永滅。
又語比丘。汝為大愚。乃捨如來於諸天中推問此事。
汝當於世尊所問如此事。如佛所說。善受持之。
又告比丘。今佛在舍衛國給孤獨園。汝可往問。」
大梵天自認自己創造世界,創造後來一切眾生,因而稱父;
但卻沒辦法回答關於萬事萬物生滅的道理。
我也不認為大梵天主就是耶和華,
但耶和華是某天的天主,這應該毋庸置疑。
《創世紀》給了兩個暗示:
1.耶和華是有形象的。
英王詹姆斯欽定版《創1:27》:
「So God created man in his own image,
in the image of God created he him;
male and female created he them.」
2.耶和華是複數存在的,不是單獨存在的。
英王詹姆斯欽定版《創3:22》:
「And the LORD God said,
Behold, the man is become as one of us, to know good and evil:
and now, lest he put forth his hand,
and take also of the tree of life, and eat, and live for ever」
新教對於複數的耶和華,用了「三位一體」的理由來解釋:
由於聖父、聖子、聖靈是三位一體,所以耶和華用複數自稱。
然而,當時人類只有兩個,耶穌尚未出生,談「三位一體」太早了些,
而且耶老大自言自語,幹麼用三位一體來自稱複數?
至於猶太教則是不敢質疑這個部份。
佛教在描述天界時,行文中經常會將「天」與「天主」混為一談,
彷彿暗示了某種天眾與天主之間一而多、多而一的關係。
天眾雖然個個有名有姓,但多半圍繞在天主四周,作為眷屬。
天主代表該天的天眾,也就代表該天集體,
因此佛教除非刻意談到個別天眾,不然多半還是將「天」與「天主」混談。
由《創世紀》的描述,耶和華為色界某天的天主,應該毋庸置疑。
只不過,佛教對於色界的分層數量常有歧見,
有16、17、18、22等不同種說法;
也許色界之間不是那麼能一刀兩斷地畫出界線,
所以也就不容易判斷出耶和華究竟算是哪一天的天主。
2008年2月1日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
-
看到有這麼多人因為國民黨強攻服貿協議而號召集結包圍立法院,不禁失笑。這次是國民黨自己踢到鐵板,怪不得別人。只不過,我對於國民黨這次到底踢到什麼「鐵板」的認知,或許與絕大多數人有點不同。 一般人可能以為,國民黨這次自己粗暴違法通過兩岸服貿協議,引發民怨,所以才會招來公民團體對立...
-
在這篇長文中,我回顧了最高法院刑事庭174個案子,以確認我國法官在實務上對合意搜索的判斷原則。 其實,我國法官其實並不是完全對於「合意搜索」完全陌生或無知,因為它本來就是第一線執法人員很常使用的手段;在這點上,我國與歐美各法治國並無二致;而且也早就針對其中「權利保障」及「程序...
-
曾國祥在 〈太陽花學運帶出的民主價值:公民權利、人民主權與社群共善〉 一文中,主張這次太陽花學運的學生因為訴求了某種「比憲政體制還要高的政治正當性原則」,因此應該視之為是一種國民主權者對「主權」的回收。曾國祥更於此文中認為,這種訴諸超‧憲政高度的正當性呼籲,恰恰是一個民主社群得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