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5日

關於發願雜談(20080926)

願,就是吾人的心念與意志。
心念與意志,結合了行為,就有機會攀緣而形成業果。

心念越專一,意志越強,又有相對應的行為,
則攀緣的機率就越高,形成業果的可能性就越大。

所以說,發願絕對是“有用”的。

任何心念,以及有意識的行為,都會種下業因;
只要業因攀到了緣,就會在未來形成業果。

緣固然不是吾人凡夫所能掌握的,
但多讓自己的心念與行為處在相同情境,則確實有助於增加攀緣的機率。

常存善心、行善事,則善因攀緣的機率增高,
自然就常出現善果。反之亦然。

佛教認為:
一切因果均非佛菩薩或神的意志所造成,
完全都是由吾人眾生自己過往(及當下)的心念與行為而促成的。

發了願,卻沒看到相應的結果;
這不是佛菩薩不幫忙,而是自己沒有努力。

在懷疑「發願無效」前,最好先想想是否自己的「願」究竟是什麼?
自己為了什麼發此願?
發此願的目的是為了要成就些什麼?
自己除了發此願外,究竟作了哪些努力?

倘若發願身體健康,
結果每天照樣大魚大肉、縱情聲色,
這樣當然會覺得發願無效。

倘若發願要賺大錢,
結果工作時對別人頤指氣使、態度惡劣,
既不肯多花心力照顧工作,也不肯多花時間作苦工,
這樣當然會覺得發願無效。

要怎麼收穫,先那麼栽。

若要想自己的未來能享受到善業果,
首先就是要從當下開始改變:
改變自己的想法,改變自己的觀念,改變自己的行為。

改變,或許不容易在短時間內看到成效;
但不改變絕對更看不到。

縱然世間有人行惡多端卻得享福報,
但那並些福報並非行惡的業果,而是更之前行善的業果。

因緣成熟,該報的都會報。
出來跑,遲早都得還的──除非能跳出輪迴。

要想有願必成,其實很簡單:

首先,要先認真想清楚自己何以發此願;
其次,要知道自己在實踐此願時該作哪些努力;
最後,要開始一點一點地確實執行。

只要這三個條件能滿足,自然有願必成。

天助自助者。
自己,才是改造自身命運的關鍵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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