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15日

三淨肉與部派歧見雜談_05善見律的改造(20110115)

在「不疑殺」原則上,
《善見律》的這種“改造”,
在「不疑殺」的原則上,又更為明顯了:

除了前述將「聞殺」“改造”為「聞疑」外,
《善見律》另外又將其它部派所謂的「疑殺」,
直接“改造”為「見疑」與「疑得食」兩種。

例如《善見律毘婆沙‧卷13》:
「云何見疑。
 比丘從阿蘭若處。入聚落乞食。
 道逢見諸白衣入山行獵。
 明日聚落作大會。諸比丘於會得肉。
 心自念言。昨日見諸檀越行獵。疑此肉當是為獵得也。
 是名見疑。不得食。
 若檀越言。我本為王及自為行獵。不為比丘。大德但食。
 若如是者。食無罪。
 ……
 疑得食無罪。
 疑者。比丘入聚落乞食。見新肉疑不敢受。
 若檀越言。不為比丘殺。得食無罪。是名疑得食。」


基本上,《善見律》持「無罪推定」的精神,
托缽比丘只需要聽聽施主的說法即可。

施主說「是淨肉」,比丘就算是完成了關於「不疑」的檢查。

至於施主的說詞可不可信?
施主有沒有可能懷有惡心?

有關此類問題,《善見律》並不作討論,
也不認為托缽比丘有義務要就客觀條件,
蒐集相關的經驗證據,或是使用邏輯推理能力判斷。

《善見律》完全相信施主的片面說詞;
只要施主說是淨肉,則此肉必然就是淨肉。

沒有留言: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