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13日

生技錢坑與南海鬱金香泡沫雜談(20111213)

其實我很好奇,到底有多少為宇昌案辯護的人,真正了解這是一個多大的錢坑?

儘管我們目前無法確知宇昌當年與Genentech最終簽訂的契約內容,但從何美玥「第二份公文」所提及Genentech的要求來看,那是一個超級大的錢坑。

Genentech在2007年3月提出的要求大致如下:

1.我方在簽約時,新公司必須先支付對方至少四百五十萬美元;

〔其中一百五十萬美元作為前期費用,三百萬美元為支付多項階段性付款費用〕

(翁啟惠最初提案認為,新公司總規模大約五千萬美元。所以這筆簽約頭期款就佔了新公司股本的9%)

2.給予對方新公司15%技術股份(蘇貞昌當初只同意給10%)

3.產品銷售權利金為營收之8-10%;

4.其它相關授權產品階段性付款費用,每項產品四千二百萬美元;

5.新公司必須支付「TNX-355前任專利持有者Tanox,為了購買TNX-355,而付給原始專利持有者Biogene之費用」(金額不詳);

前兩個條款,等於把新公司的19%讓給對方。第三個條款等於要付營收的10%給人家。最後兩個條款到底會花到多少錢,我不敢想像。

即便我方代表非常會談判,厲害到能把對方提出的條款對半殺價好了,它還是一個非常大的錢坑。

儘管何美玥與蔡英文對此條款,提出了「研發階段可以不獲利,但生產階段一定要能獲利」的談判原則,但以此錢坑的規模來看,就算生產階段真能獲利,扣掉我方要每份產品都要支付的權利金,以及攤提先期的研發成本,整個宇昌案到「原始股東轉虧為盈」為止,可能至少需要十年到十五年以上。

這還是假設它能夠完成研發,且研發的新藥能夠順利上市。萬一研發失敗,或是最終不能順利上市,則這些錢就蒸發不見了。


提到「錢坑」的問題,是想說明一點:

生技這種大錢坑,跟詐騙集團設下的局,有時候很難分辨清楚;因為前者的成功機率,只比後者高出那麼一點點而已(後者成功機率當然是零)。只要過程似模像樣,「把錢燒掉」跟「掏空資產」根本不容易分辨清楚。

宇昌這種生技創投案,倘若是完全由民間企業提出的案子,它很有可能會因為「商業模式未建立」、「前置成本過高」、「轉虧為盈機率不高」與「回收時間太長」等理由而直接被封殺掉。

然而,當宇昌結合了中研院長與諾貝爾獎得主,並披上了「提振本土生技產業」的大義名分後,它不僅很可能得到政府資金,還可能在法規上排除競爭對手,或是在租稅上得到優惠;甚至還可以把自己研發的成本轉嫁在學術研究單位的補助款上。

在這個世界上,有許多企業,本身虧損連連,但靠著政府的租稅優惠與專案補助,居然最後可以在會計上出現盈餘。

倘若宇昌在成立之初,原始股東便知道它是一個很大的錢坑,並沒有太大機會可以獲利;則或許他們投資宇昌的目的,就是為了得到政府便宜資金、賺取租稅優惠等好處。

至於什麼「提振本土生技產業」的屁話就更別提了。

除了吸血政府奶水外,這個世界上還有很多不良的企業,整天畫著各種空中樓閣的大餅,利用話題炒高股價後,把原始股東的持股倒貨給一般散戶,等到公司泡沫破掉,就拍拍屁股走人。

坦白說,自從宇昌自己發新聞稿宣傳「幫國庫賺七億」後,我就很難相信他們不是在吹一個生技版的南海鬱金香泡沫。

正因為這是一個大錢坑,大部分的創投業者都畏於投入,所以這個生技版的泡沫很難吹:因為設局的本錢若不夠粗,一般鴨子不會輕易上當。

然而,一旦拉到「大牌生技學者」加上「政府資金」,這個泡沫就變得很好吹了;更何況,若能得到政府在法規上給予方便,那作手腳的空間就大了,要用來唬人的招牌就更亮了。

偏偏蔡英文主導了翁啟惠這個案子;偏偏蔡英文家族就在那段巧妙的時間,開始了他們的台懋生技創投事業;偏偏台懋後來間接變成了宇昌,而宇昌又恰好拿到了政府資金;偏偏蔡英文離開公職後,就立刻轉進這間公司當董事長;偏偏之後在2008總統大選變天後,爆出了一個鐽震案,引發輿論對陳水扁政權任內各種不法情事的檢查;偏偏在蔡英文在自己確立政治野心去當民進黨主席後,蔡家把宇昌持股全數出脫給蔡英文的鄰居企業家。

我一向認為:選民檢查政治人物,不必拘泥「無罪推定」原則;而這一連串的「偏偏」,偏偏讓我於公、於私、於情、於理、於法,都想好好研究一下這次的宇昌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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