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日
關於《同居伴侶法草案》雜談_2婚姻與家庭(20120101)
誠如前述:《同居伴侶法》試圖在「異性婚姻」的框架之外,增設「同居伴侶」的空間。然而,如此嘗試無論可行與否,終究都得回答一個最關鍵的問題:
「同居伴侶」的設計,究竟是用以過渡(transit)、補足(complement)還是取代(replace)傳統「異性婚姻」?亦或,兩者是相互平行交錯(parallel)、彼此既不相容也不相斥的關係?
正由於《同居伴侶法》並未針對這些問題進行細緻的處理,因此推動「同居伴侶」的運動不僅不會成功,而且在方向上本身就是錯誤的。
但在細部討論相關問題前,首先我們必須先討論一下「婚姻」的概念。
無論是異性婚/同性婚,或是單婚/複婚(「一對多」或「多對多」),「婚姻」都是「家庭」的最基本元素:絕大多數人都是婚生子女(收養視同婚生),而多數人也會選擇進入婚姻組成新的家庭。
因此,探討「何為婚姻」,其實也就是在探討「何為家庭」。
儘管有時候我們也會將「家庭」的概念擴及至孤兒院、社團、企業等組織,但後面這些類比終究只是複製了我們對「家庭」的認知: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彼此具有穩定且經常排它的聯繫牽絆,同時彼此相互進行社會性、心理性與經濟性的照料與支持。
在大多數的情形下,「婚姻」是構成「家庭」的開端(但不是唯一的開端):「婚姻」從聯繫了最初的「配偶」到後來的「子女」,並以此形成了「家庭」。
也因此,《民法》針對「婚姻」與「家庭」的規範,也就不外乎「進出婚姻」(如婚約、結婚、離婚)、「親屬」(如姻親、監護、收養)與「經濟流通」(如同居共財、繼承)等權利義務關係。
然而,除了這些民法直接規範的議題外,「婚姻」更存在著一個重要的法律元素,就是所謂的「家務代理」關係:婚姻關係中的配偶,原則上相互擁有對方有關日常家務(如簽收包裹、繳納電信費等)的代理權。
這種「家務代理」關係,除了應用於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雜務外,有時候也延伸至一些攸關生死(如放棄急救、拔除維生裝置等)或大量財產(如共同財產制下的債務連帶保證責任)的事務。
除此之外,法律對「婚姻」與「家庭」的規範,尚有涉及其它權利義務關係(如合併報稅、財產申報、被收養的同意權等)。
簡化來說,「婚姻」幾乎處理了各種直接或間接攸關「家庭」的問題。
精選文章
穩健幣雜談(2025-07-23)
(影片版: 上期 與 下期 。) 誠如眾知:美國推「美元穩定幣」(USD-based StableCoin)的目標,是利用監管的行政力量,去逼發行商把持有美債或美元現金(或直接以這兩者為標的的基金)綁定為穩定幣的發行準備,從而在發行商對市場圈現金熱錢的過程中,同時擴大美元在全...
-
談一下這幾天很熱門的wonky這個字。 很多吱吱為了幫蔡英文緩頰,試著將wonky這個字翻譯成書呆子。其實wonky這個字真的沒有書呆子的意思,是wonk這個字才有書呆子的意思。 然而,wonky並不是wonk的形容詞;wonk這個字在字典上唯一可以查到的形容詞,是won...
-
看到有這麼多人因為國民黨強攻服貿協議而號召集結包圍立法院,不禁失笑。這次是國民黨自己踢到鐵板,怪不得別人。只不過,我對於國民黨這次到底踢到什麼「鐵板」的認知,或許與絕大多數人有點不同。 一般人可能以為,國民黨這次自己粗暴違法通過兩岸服貿協議,引發民怨,所以才會招來公民團體對立...
-
(影片版: 上期 與 下期 。) 誠如眾知:美國推「美元穩定幣」(USD-based StableCoin)的目標,是利用監管的行政力量,去逼發行商把持有美債或美元現金(或直接以這兩者為標的的基金)綁定為穩定幣的發行準備,從而在發行商對市場圈現金熱錢的過程中,同時擴大美元在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