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29日

知識份子群而不黨雜談(20131028-29)

有學友認為,知識份子應該群而不黨。進而引發一些我對此議題的討論。茲把自己的回應記錄並列置於後:
====
政黨是必要之惡,所以政黨喊團結反而應該視之為常。期待政黨不喊團結,就是把自己的道德訴求投射於一個本來就是骯髒的利益結合團體之上,不恰當也沒意義。

----
前陣子剛好讀到一段文字在談美國當年建國元勳如何看到國會中的黨派之爭。傑佛遜曾在美國第一屆國會的會期中,寫信給朋友時談到:「如果非得拉群結黨才能上天堂,則我寧願下地獄」。但可惜的是,他本人到了第二屆國會開始,就正式也跳下海去組黨結派,以因應對手陣營的集團實力。

傑佛遜何許人也?倘若連他這麼睿智有教養而且極度痛恨黨爭者,尚且為了國家而屈服同意開啟政黨政治,則我們怎麼可能完全一派理想主義地看待政黨這回事?

其實政黨是人的聚合,所以所有政黨的問題,都是人的問題。因此,絕大多數的君子或文化水平高的能人異士,都沒有太多朋友。

但問題是:絕大多數的人民不是這種人,所以如果國政沒有有知識或道德能力的精英串連起來維持著,則絕大多數的政治秩序都會淪入暴民統治的自然狀態。法國大革命最後以迎回帝制而收場,正是一例。

所以,完全清高地要精英不要結黨成派地去為國政與治國理念角力,這是不行的。

要想施展理念,就必須擁有權力;要想擁有權力,就必須有很多人支持擁護;要想得到很多人的支持,就不可能凡事都講得那麼清楚明白,總得留點餘地讓人面子心理好過些。

所以到頭來,真正的政治家(不是政客),從來都不是什麼知識能力最強者,而是最懂得在這中間拿捏平衡者。

但有趣的是:不同的時代,呼喚著不同的領導。所以單純談制度、談結構(階級、社會、經濟等)是不夠的,整個時代的人心趨向才是關鍵。

----
這個問題很複雜,我也沒有甚麼絕對的答案。這部分我還在研究,所以下面談得很凌亂,還請見諒。

人的集團有很多種型態,有些社會喜歡由上到下統一在一個大結構之中,然後每個人都是小螺絲釘;但有些人就是會在這種大結構之中另外衍生出派系門閥。

但我想有一點我是同意的:儘管組織要能團結才會有力量,但由上到下式的團結,或者是通過利益分贓式的團結,那終究都是假的。只有當成員都確實共享某種大體上相通的價值觀時,這種團結才會是自發的(或成員自己感覺自發的),所以才會有強大的凝聚力。

所以,不論或黨或群,價值、信念、哲學觀、世界觀這些東西終究都是重要的。這也是何以知識分子的黨爭,不該流於一般俗民的黨爭的緣故。

但反過來說,路線之爭在擅長鬥爭的組織裏頭,光是一個「左」或「右」字沒站穩,馬上就又一場腥風血雨。所以單靠價值信念或意識形態所鞏固的組織,也是不可靠的。

到最後,我想還是得回歸一個組織的本質:合作如何可能。原則上來說,我相信良性的合作機制應該會比單純利益分贓式或壓迫式的社會結合要更能有生產力。不管是自利、平等互利、利她或博愛,這四種不同層級的世界觀,都能維持起一定程度的組織內合作關係。

但無論形式為何,人類合作的最根本前提永遠只有一個:要先有群,要多於一個人。所以到頭來,這個問題其實是回應了我們如何思考人群關係。

----
我想還是得說清楚:我支持關於「知識份子群而不黨」的想法,但我不認為這樣的想法應該建立在一種「抽象普遍的道德原則」之上,而應該是建立在具有實用功能或對世間有實際利益之上(但我不是說就要改採功利主義的觀點)。

簡單來說:我不認為知識份子會因為具有知識,所以就能群而不黨。人要想群而不黨,必須要有高度的理性思考能力與能抵抗集體壓力的肩胛。

一個只在乎追求「真」的知識份子,或許可以作到群而不黨,因為她不會容許黨意扭曲是非。但這種人通常連群大概都有點難,畢竟人與人之間總有看法不同的時候;過份強調求真,有時候會忘記了有些議題就是沒有辦法有定論這點。所以,如果真想追求群而不黨,知識份子或許得擁有除了「求真」以外的別的品質。

有些民初或遷台初期的自由主義派文人,會把自由主義那種以「權利平等」為基礎的世界觀,延伸作為儒家人群關係的互補。這種作法看似中體西用或東西調和,但實際上卻很可能變成四不像。因為自由主義的權利平等,對於儒家的君子與小人而言都一體適用;所以君子固然可能群而不黨,但小人卻樂得黨同伐異地損公肥私。儒家可以靠剝奪小人的政治空間,或通過禮遇君子的政治空間,而協調君子與小人間的關係,但自由主義卻沒有辦法。

所以繼續走那套「自由儒家」路線的結果,就是臺灣今天「各方道貌岸然的君子,居然在學術殿堂內部就開始結黨成派以逐私利,卻將一切的手段包裝成中性的科學指標與技術程序」的結果。

理由無它:儒家講究道德薰陶,而且要求君子們得把外部的道德內化成自我檢查的反射動作;但自由主義講究天生平等的權利,任何人不須各種努力與訓練就能居於與她人相等的地位。再說,儒家尚且也不得不承認有所謂的君子儒與小人儒的差別,可見道德薰陶有時還是不給力。

但最重要的是:即便儒家真的有用,今天的我們也已經回不去那個純粹的儒家環境了。當我們不再有祭天、奉聖、尊賢的各種社會儀式與典章,則我們就不可能繼續遙想那個外部的道德能量(道、理、心、氣、……)確實是存在的,而且還可以通過我們的行禮如儀而將之內化進我們自身的道德判斷與價值體系中。

另一條出路是完全拋棄儒家,全面改宗自由主義。只不過,這條路大概也很難。近代華人知識份子,從來都沒有少過「西化派」,但實際上真能作到徹底西化的,其實少之又少。絕大多數青壯年高喊自由主義的,到了晚年都悄悄轉回儒家或其它東方思想。

第一個理由很現實:我們學西方思想,但我們從來沒有關於西方思想的話語權力,所以我們永遠不能自在地使用西方語言與邏輯框架來追問我們的真實問題,而只能被迫地拿西方出廠的現成理論來套在我們不一定合身的社會上。

第二個理由很殘念:除非是從小在西方環境下出生與成長,不然留學生式的學習西方,終究沒辦法完全變成西方。面對個人內在的東西衝突,很少有人能先自我閹割切斷舊文明的一切傳統後,還能在不殘不廢的狀態下走進西方而得到全面性的救贖。對於ABC或小留學生而言,「變成西方」看似可能,但實際上西方整體社會仍然在她們頭上設了玻璃天花板,所以到頭來往來親近的多半還是別的ABC或亞裔移民,甚至只能回文化母國尋根兼販售自己身上的西方情調。

要想真正群而不黨,只能通過思想上達成一種理性的內在和諧,一種「眾生」觀,而非「她者」觀。我是這樣相信的,雖然我還在整理這條出路中。

沒有留言: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