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6日

廢死論會摧毀文明社會之道德能力雜談(20150516)

廢死主義,聽起來很美好,也很有煽動力;所以我們作為一個有道德能力的人,很容易就會覺得應該接受它。

但我必須要說:無論是公知論述、運動口號,或學理專書,我至今沒有讀到任何能說服我的廢死論點。

無論是從倫理學、法哲學、政治哲學,甚至從犯罪經濟學,或是獄政人權等角度來思考這個問題時,我都認為「廢死」是一個極其糟糕的道德論述立場。

更重要的是:我不僅不認為它能提昇我們的道德能力或彰顯人性尊嚴,恰恰相反,它只會瓦解我們作為人的道德能力並摧毀我們的良知而已。

我是一個長期學佛的佛教徒,我也是一個長期茹素的素食主義者。所以,我對於「保護生命」此一價值的關注,就算不比別人高,也不會就比別人低到哪裡去。

在此,我懇請讀者相信我有這種程度的誠意;同時也懇請讀者思考一下:何以我明明是個堅持素食多年的佛教徒,但卻仍然必須要嚴正地寫大量的文字來駁斥廢死主義。

我相信:我們沒有任何一丁點的空間,可以讓我們半吊子地主張廢死;也就是說,我們不能只是根據主觀好惡或人云亦云想當然爾地就決定支持廢死。何以故?因為半吊子的廢死,只會摧毀我們作為人的價值。

如果我的分析是錯的,則沒關係,我們還是可以繼續回來主張廢死。

但如果我的分析是對的,則只要我們繼續主張廢死,我們就會多傷害一分我們的文明與人性。

這就是何以最近幾年我認為有必要針對「廢死」認真作回應的原因。

我之所以反對廢死,並不是簡單地基於「報復」心理而已。司法正義的衡平性當然是個必須要考慮的問題,但它不是我唯一關注的。

簡單這樣說吧:作為一個佛教徒,我並不認為現世的生命是唯一的。所以生命的價值並不在於「活」,而在於「如何活」。

這個「如何活」的問題,不只是對於「文明社會中的人」重要,對於「被排除文明社會之外的人」(比方說監獄中的受刑人)也是重要的。

當然,這個議題根本可以寫好幾本書了,所以下面我先只簡單談一個點:殺生。

如果我們把「活」視為最崇高、甚至唯一的目標,則任何形式的「殺生」(而不僅僅只是殺人而已)都是不應該被允許的。

就算我們只談「殺人」,則任何形式的軍事武裝力量也都是不應該被允許的(因為沒有任何軍事武裝力量可以保證絕對不會殺人);更遑論是用「報復性轟炸」與「核武報復保護傘」這種東西所建構起來的軍事安全網。

此外,倘若我們堅持「不可殺人」,則警察與司法機關在面對一個「膽敢殺人的壞人」時,則根本不可能存在執法的可能。(是的,這個世界上確實存在諸如豆包霰彈與電擊槍等非致命武力;但這些武器的可靠性其實經常被高估。電擊槍常常遇到充電不足的問題,而催淚瓦斯與豆包霰彈都曾經打死過人)

倘若廢死主義者的理由是基於「不殺生」,或至少是「不殺人」,而我們其實不得不生活在「非得由某些人來承擔殺人罪業、以維持秩序與安全」的世界之中,但我們卻還要譴責任何形式的「殺人」,則這樣的我們,豈不是太過偽善了嗎?

如果我們不允許「正當防衛時殺人」,則談「正當防衛」就沒有意義。(在此姑且不論臺灣許多法律人喜歡活在溫室之中主張各種想像出來的「比例原則」標準的問題。)

只要我們允許「正當防衛時殺人」,我們就很難繼續堅持「廢死」的立場;因為前者與後者,在邏輯上是不能共存的。

如果我們要選擇堅持一種〝邏輯上有內生矛盾瑕疵〞的道德立場,則「我們作為有道德能力的人」這個前提,本身就是危險的。

如果我們連「人是否真具有道德能力」這點都沒辦法確保了,自然就更不可能用「人性」、「人道」或「人本」等訴求來合理化廢死立場。

所以,除非我們選擇當梭羅那種絕對的無政府和平主義者,而且我們完全同意把自己與家人的生命財產都暴露在「隨時可能被侵害威脅」的風險之中,則我們沒有任何「一邊選擇當個廢死主義者,一邊又想當個擁有道德能力與良知能力的人」的可能;那只是單純的偽善而假裝不知道而已。

對個人而言,偽善可能不是最嚴重的問題。但對國家法制與社會正義而言,偽善確實是個很嚴重的問題。

所以,在我以為,幾乎全部的廢死主義者,若非輕忽了這種法哲學政治哲學問題的嚴重性,就是不在乎或不知道自己其實很偽善。

我可以接受「我們偶爾會因為無知、而不知道自己其實很偽善」這種情形。畢竟,人非聖賢,總是有能力不足或犯錯的時候。

但,當我們明知──或已經經過一再提醒卻仍然裝作不知、而仍然要主張一些根本不可能實踐的虛妄口號時,則這就會讓我們作為「人」的價值嚴重低落,更會使我們的道德能力嚴重低落。

我可以接受「因為是個無知的蠢蛋而被打臉痛電」這種事情,但我不能接受自甘墮落地去當個道德能力低下的非人──尤其是當我還一邊讚揚著「人性尊嚴」或「人本關懷」之類口號的時候。

沒有留言: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