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9日

加州的62號與66號提案公投雜談(20161109)

其實我雖然不樂見美國總統的選舉結果,但我一點也不關心。我關心的是另一個選舉的結果,而且結果如我預期、也讓我很高興。

這個選舉是:加州的62與66號提案公投。

這是什麼公投?一個是廢死公投。一個是呼籲加速死刑執行的公投。

為什麼會有這場公投?因為四年前(2012),加州的廢死派(主要是ACLU)發動了34號提案的公投選戰。

在募集了700萬美元的資金,並號召了一大堆好萊塢明星、矽谷新貴與天主教會的支持下,34號提案破天荒地訴諸了「死刑好貴」的論點來主張廢死。

相比之下,反廢死方幾乎都是軍警人員與被害者家屬協會;而且從頭到尾只募到了30萬美元。

(猜猜誰是高牆?誰是雞蛋?)

當然,2012年那場公投,廢死方最後輸了。

但廢死方並沒有安心接受人民意志的選擇。恰恰相反,她們非常得意:因為她們看到的是「廢死的支持者,從過去三成左右,終於成長到將近過半」這點。所以,她們立馬決定再來一次。

2013年,當年廢死方的競選總幹事寫了一篇小文章,內容是檢討何以她們輸了公投。

她的檢討是什麼?答案是:她們募集到的錢不夠多,不夠多拍幾支廣告、多在主流媒體上對選民疲勞轟炸、所以選民笨到不懂得接受她們「死刑好貴」的偉大論點。

事實上,「死刑好貴」的論點,從2004年一個聯邦法官與法學者合寫的一篇論文中就開始宣傳了。而即便在2012年公投正式成案前的半年之間、其實加州媒體圈就已經開始宣傳這類論點了。而在四月底到十一月的這半年多期間,加州幾乎各大報,甚至是全國性的報紙,幾乎都用大量的報導,甚至是報社社論,來強調「死刑好貴」的論點。

有些記者說得更直接:整個34號提案的主題,就只有「死刑好貴」這一點而已。

但廢死方最後卻認為她們輸在「沒有足夠的經費、來好好宣傳『死刑好貴』這點」之上。

無論如何,廢死方最後決定捲土重來。而這次反廢死方也學乖了:你要搞公投,那我也來搞公投。於是就出現了今年難得的「兩場立場完全相反的公投」。

這兩個公投案因為立場完全相反,所以主辦選舉事務的加州州務卿還必須在選舉手冊上加註說明:「如果兩場公投的結果出現相互牴觸的現象,則得到較多選票支持的那一場公投選項才算勝出」這點。

我對於這兩場公投非常感興趣,而且連帶地也研究起2012年的那場公投。

誠如我之前提過的:2012年的廢死公投,因為訴諸了「死刑好貴」這個論點,所以廢死方在我眼中就已經是毫無道德能力的人了。

當年廢死派更噁心的一點是:她們居然找了一堆被害人的家屬來出面背書;背書的論點是什麼?居然是「因為加州的死刑對死囚執行得太慢、以至於被害者家屬根本無法期待從司法的程序正義中得到一個了結」。

而這點,其實恰恰引發了很多人的反感。

當時有專欄作家寫著:不管是為了宗教信仰理由或是人本理由,要支持廢死就支持廢死;但去扯「死刑好貴」當理由、尤其這個「好貴」本來就是因為廢死派自己長年干預死刑執行的結果,則實在是low到了極點。

所以,今年反廢死方所提出的公投主題,就是「加速死刑執行、縮短死刑犯的法定上訴期間、並減少其上訴次數」。

反廢死方的想法很簡單:既然你廢死派說問題出在「死刑好貴」,而「死刑好貴」的原因又在於「每年花大錢養等待行刑的死囚專區、但又不能真的執行死刑」,那就直接修法要求加速死刑的執行就好啦。

就這樣:加州選民在兩個公投案上都打了廢死派一耳光。加州的廢死夢不僅沒成真,現在反而還得加速死刑的執行。

另外,誠如2012年廢死公投競選總幹事的檢討那般:當年廢死派真的募太少錢了。所以今年廢死派總共在兩個公投案加起來募到了2400萬美元。

只不過,由於2012年廢死派的無德訴求實在太過挑釁,所以當年只募到30萬的反廢死派,這次在兩個公投案上募到了2500萬。

這不僅是「不作不死」的最佳代表案例,更是「直接民主從來都不可行」的完美典範。

而且,對於那些“一天到晚想把審議民主跟直接民主掛勾同梱”的某些異端民主理論家而言,這一連串的廢死公投案例已經完全摧毀她們繼續靠吹捧這類論調討飯吃的可能。

川普當選,加上加州廢死派自己聰明反被聰明誤,恰恰都證明了「只學了一點民主口號皮毛的人,一旦操弄起輿論,就會引發自己無法控制的大火」。

說實話,我不期待這類真實世界中的案例會喚醒臺灣公知與學者們對「民主政治」的正常認識。她們終究只是鄉愿地在大老們的遊戲規則中討飯吃而已;不然就是只能在同溫層中相互抓背取暖而已。

「當代民主即將毀滅」這麼重大的危機,當代臺灣政治思想研究者(如果她們的論文也能稱為是研究的話)不僅沒有能力與意願幫忙思考出路,甚至連「該找出路、不然就得死」這件事情都可能渾若未覺。

無論如何,那些平日頌揚「大眾派審議民主」與「直接民主」的民主理論家,此刻大概都很沮喪地上床睡覺了。但,如果她們還知恥的話,未來幾年她們會因為自己的學術事業近乎全毀而更沮喪。

但,這要那些“只懂得斷章取義抄襲她們著作中若干皮毛”的臺灣學者與公知該如何自處呢?

天曉得。大概把眼睛遮住、然後繼續痛罵黨國吧。

【按:下面為我對這篇之留言的一些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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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不好啊。每一個公投案都是單獨投票,所以助選也是單獨進行的。從開票就可以知道,其實兩個案子的開票數差了40萬票,但其中一個案子其實反廢死方只贏15萬票(而且剛好是開票比較少的那個)。

實際上為什麼會有選民只投其中一個?沒人知道。

但既然存在這種現象,輸的一方就有可能在心理上懷疑是計票錯誤或甚至是作票而導致短缺40萬票。或至少質疑投票結果所反映的「民主代表性」,因此下次再來闖一次。

這些都只會造成社會繼續動盪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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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什麼的,人家廢死派早就用過了。而且就是上次搞這招,今年才會把反廢死陣營激到卯起來輔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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