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日

美國擁槍主義與自由人觀雜談(20170702)

我說過很多次:我從來不反對人民擁有槍枝;我只是反對「人民無論有沒有決心與紀律作好持槍安全、都應該有權擁槍,而且政府完全不應該有任何的對槍枝的管理」的這種主張。我一直認為:人民如果要主張自己有擁有槍枝的理由,則人民就應該要能夠證明「自己有可作好持槍管理工作的能力」這點。

有些擁槍派喜歡叫囂:反對槍枝的人、大多都看到「槍枝會殺害人命」這點;那這些人為何不反對使用刀械?為何不反對開車或搭飛機?因刀械、或因地交通事故而傷亡的人數、只會更多,不是?

這種擁槍派自以為聰明的反譏,其實從來都只是一種無腦的滑坡。

槍枝不同於菜刀魚刀開山刀。槍枝從來都只有「殺傷生命」這個單純的目的(包括打獵。但,當然,信號彈或田徑比賽的信號槍當然不是我所指涉的「槍枝」);因此,一個社會中的人民、可以在「大部分人都不擁有槍枝」的情形下、仍然正常地生活。但大部分社會不能沒有汽車、飛機或菜刀美工刀。

日本是全世界管制槍枝最嚴格的社會之一,而且日本黑幫的規模也很大,但日本的暴力犯罪率並沒有比美國高(事實上,美國的犯罪率差不多是日本的四倍)。雖然造就犯罪問題的因素很多、而槍枝的管制嚴格程度只是諸多因素之一,但至少包括日本在內的槍枝管制社會的例子、說明了「無論開放槍枝有無降低犯罪率的好處,但至少管制槍枝並不會有太多反向的壞處」。

美國有其殖民地發展的歷史,所以有第二修正案這東西。因此,美國擁槍派可以主張「就算全美國的人民都是白痴、都沒有能力管理好持槍工作、但仍然有權利擁有槍枝」;而這種主張甚至還可以得到很多人民的支持。

我個人覺得這種主張很蠢。但這是美國政治的實然;就像臺灣政客可以整天喊「用愛發電」也能穩穩當選一樣。

我的立場很簡單:如果擁槍派可以接受「全世界最蠢的天兵、每天懷中兜著把槍、在自己的嬰兒或老邁父母身邊晃來晃去,甚至一邊持槍一邊當看護抱著嬰兒或攙扶老人」這種事情,則我就不會繼續批評這些人的擁槍立場;因為她們既然都已經願意拿自己與家人的性命來冒險、也要追求政治上的擁槍權利,則對於她們(無涉性別)、我也不能再多說什麼。我只能祝福她們好運。

我雖然不是一個絕對的性惡論者,但我從來都不認為「這個世界上的所有人、都是善良、努力、且能力卓越」。

所以,在我以為:如果這個世界上就是充滿這麼多天兵,則任何負責任的槍枝政策、都應該把「這些人可能可以弄到槍、並造成周圍其它真正善良負責的人的生命安全」這點納入考量;所以應該要考量「萬一這種事情發生了,怎麼辦」以及「如果我們不喜歡這種後果,則我們是否應該合理地阻止這些人取得槍枝」。

這兩天才發生一則新聞:有一個年輕人,合法取得了槍枝。但突然在路上開車時、路怒症犯了,所以就對那個搶佔自己車道的一個高中剛畢業的女性駕駛給殺了。(參見這裡

這種事情發生的統計機率或許不高,但它真的會發生。我們或許不必為此擔憂到「不敢出門開車」的程度,但理性的立法者至少應該估算一下這類事情的發生機率、才來決定要不要放寬持槍門檻。

我相信:那些支持「擁槍」立場的人,一定在某種程度上也共享了我的這種「人」觀;畢竟,倘若她們每天都想像著「世界一片美好、人人善良可靠」的話,我實在不知道她們每天叫嚷著「人民應該擁有持槍保衛自己的權利」到底要幹嘛。

她們到底想持槍防誰?防那些被她們認為善良可靠的鄰居與路人嗎?防那個“由這些善良可靠的鄰居與路人們擔任雇員與主管而組成”的政府嗎?還是防那個“誰也不知道是不是擁有什麼星戰或克林貢科技”的外星人?

既然那些擁槍派、必然想像著「某個『別人』有可能會來危害自己」的風險,則她們也必然應該要能想像「自己的鄰居或路人可能就是個大蠢蛋」這種事情;因為人們每天都在犯各種各樣的蠢,但真的不是每個人每天都會跨過文明的界線而去侵犯傷害她人的。

所以,一個真正負責的擁槍派,應該積極地譴責這種天兵;因為這種天兵的存在,汙辱了所有“願意花時間與力氣去學習用槍安全、並認真管理好持槍作業”的擁槍派。

我必須說:我並沒有認為「世界上的人、幾乎都不可能負起持槍的責任,所以槍枝最好不該開放」這點。

我不否認:美國有些自由派、把「持有槍枝」或「懂得用槍」本身看成是一種極度邪惡的東西;所以,對於她們而言,幾乎任何程度的開放槍枝都是不應該的。

我不是這種立場。從來不是。

但,我必須遺憾地說:在公共論述的領域中,美國大部分喜歡高喊「擁槍權」的人,其實幾乎都不是真的關心「持槍責任」、而只是想在政治上強調「自由」這個元素而已。

作為一個哲學上的保守主義者,我從來都不相信有「不必負起相對應責任的自由或權利」這種東西。而對我來說,人的自由(以及一個自由人的價值),其實只可能體現於「誠實且認真地負起相對應的責任」的決心與行為之中。

「嘴巴上說熱愛自由,但談到要負責任就統統推給別人」這種事,是最下等的無恥懦夫才有可能覺得「可接受」的。

我不否認,美國有很多軍武迷,一直很熱心地倡導正確且安全持槍的思想與紀律。我沒有否認過她們的存在,我也沒有想過要否定她們的工作。

但,從我有限的幾十年的「與人互動」經驗來看,其實我真心認為“有熱誠與意願花力氣學習必要知識、也有紀律約束管理自己的持槍安全”的人、永遠都是少數。

絕大多數的人,只是把前面那些「精英」的存在當藉口、又或者毫無廉恥地把自己想像成那些「精英」、然後主張自己應該被賦予各種自由、權利與權力。

在我認為:當代民主政治的危機,至少有很大部份是因為「一群沒有能力承擔起啟蒙思想家所期待的『人』的品質與責任的所謂公民」而出現的。

其實,美國「擁槍主義」背後的政治思想,真的就是根源於北美殖民地時代的反聯邦派思想家們的「人」觀。

這種「人」觀本身沒有什麼不好的。它其實很美好;但就只有「真實世界中的真實的人、其實擔不起這種被樂天高估的標準與責任」這點不好而已。

可惜,光就這個缺點,就足以讓那群反聯邦論思想家所作的烏托邦大夢給幻滅了。

兩百年過去了。美國今天擁槍派的論述者、其實在教養與知識水平上、並沒有比當年的反聯邦派思想家高明(事實上,只有遠遠地更為低劣遜色而已。當年那些反聯邦派思想家,有很多都是飽讀詩書且教養良好的紳士);但今天擁槍派的野心與自視甚高卻遠遠過之。所以今天擁槍派所可能造成的危害只會更大。

美國當代的政治運作一向與這些擁槍主義者糾纏在一起。因為在美國、「擁槍」從來都不單單只是「懂得或有機會使用武器自保」這麼簡單的事情。所以,美國社會對槍枝政策的支持程度、幾乎一向都與政黨意識形態光譜的界線高度重疊。

對我這個研究美國政治思想的人而言,這種現象真的很可悲的。因為那些把「擁槍」視為是「掌握了自由」的人、其實只是擁槍團體與政客用來撈資金與選票的籌碼而已。這些人所想像的「自由」,其實真的不存在於「槍枝」之上,而在於「她們如何想像自己與自己所身處的這個世界」之上;只有當她們能夠相信善良風俗、文明禮教乃至於法治精神的時候,她們才有可能真正地活在「自由」之中;也才有可能真正地以一個「自由人」的身份活著。

反過來說:只要這些人永遠想像自己活在當年的蠻荒西部之中,她們就永遠不敢信任自己的鄰居、乃至於隨機經過的路人。

但更可悲的地方是:其實這些人並不是真的永遠活在恐懼之中。事實上,當面對著白人或亞裔人時,她們會莫名其妙地多了一點安全感。前者,當然是基於她們的種族優越感;後者則是因為她們太過習慣將亞裔人給陰柔化了。

無論如何,她們所歌頌的「擁槍」自由,從來都不曾真的無條件自由過。當她們看見黑人或阿拉伯人鄰居正從車上把今天剛購買的獵槍步槍與三箱彈藥搬回車庫時,她們恐怕不會直覺想到「對方如自己一樣也是個美國公民、所以正在實踐『擁槍權利』」這點,而大概只會想到打電話報警,或甚至是「趕緊把自己的藏槍拿出來放在枕頭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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