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貌似被扯進了某些人的口角之中,所以稍微說點東西權充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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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這個討論串跟我啥關係。不過,我在美國的身份、是可以買槍的(雖然手續比一般美國人麻煩一些)。
我之所以選擇沒有買槍,是因為我的生活沒有太多的威脅。(我之前住在晚上幾條街內的社區到處都可以聽到槍聲、是那種白人聽到馬上懇切拜託我們趕快搬家的中西部城市內;但即便當時我也沒有真的覺得生活有實質威脅)。
不過,更精準點說:我之所以沒有刻意想要去買槍,是因為我知道「持槍」不單單只是掏錢買槍而已,而更需要接受訓練,並學習保養與管理槍枝的各種知識與責任
我從來都願意承擔這些責任。但我現在沒有時間與精力去負擔這些成本;所以,除非我的生活出現什麼可預期的高風險,不然我暫時選擇不買槍。
此外,我目前居住的城市算是一個落敗的小城市,所以城區很多遊民,治安也不是很好。但我居住的社區稍微離城區遠一點,而這邊的居民彼此還算會相互照應。這也是我暫時沒有認真考慮買槍的原因。
有槍,有有槍的好處;但也有其壞處。天底下本來就沒有什麼只有好處而沒有壞處或沒有成本的事情。
在法律允許人民持槍(姑且不論合法持槍的困難程度有多高)的國家,每個人都有自己持槍(或不持槍)的理由。我不認為有什麼好在理由上質疑別人是否持槍的。
更何況,一個“買了槍之後、就把槍鎖在保險箱、好幾年沒拿出來過”的人,難道會與另一個“雖然沒買過槍,但一天到晚上靶場練習打靶,而且還經常參加各種槍枝安全與持槍管理講座”的人、必然會有相同的關於「持槍」的認識與體驗嗎?難道前者經驗過「買槍」這件事(也因此可能多見識了一些填寫法定表格的程序),就必然比後者更懂用槍安全嗎?我不這樣認為。(但我也不認為倒過來才是正確的。)
每個人有每個人的經驗。但個人經驗永遠不能概化為整個整個社會的經驗(除非涉及的是幾乎所有人都必然會面臨到的諸如生老病死等道德倫理議題;這些議題被稱為是人類處境議題,因為它幾乎是所有人類都得面對的,所以這不完全算是用個人經驗去概化)。
我討論的,幾乎都是社會整體的政策。既然是「社會整體」,則本來就必須要一併考慮那些「不負責任的人」與「反社會人格的人」;既然這種人的存在是個事實,則不把這些人納入變項作考量、是研究政策者本人的不負責任。
但麻煩在於:我們很難說這種人是理性的(或至少這種人並不與絕大多數社會上的善良百姓們、共享著類似的關於理性的標準);所以完全根據大多數人生命經驗而想當然爾的作法,通常不太適用於這種人身上。這就使得我們在思考政策時、必須想得更周全才行;而非自己根據自己的生活經驗「想想」就可以解決問題的。
「出張嘴說某某政策蠢」很簡單。但要真的能確認該政策蠢、那就必須要把該政策的目的、目標、可行手段、預期效果等因素都考慮進去;並且只有在確認該政策的現狀是違反它自身的目的目標,或是完全沒有(或至少不太容易)達成預期效果之可能的前提下,我們才有立場去說該政策蠢。真的不是「我個人不喜歡某政策、所以該政策就真的很蠢」的。
每個人的生活圈都不一樣。所以,「我」在日常生活所看到的東西,不代表「整個社會」都理所當然應該要看得到。這就是何以制定政策者必須要先花力氣去作扎實的研究的緣故。
「沒花過太多力氣去研究過整個社會」這沒什麼。因為不是每個人都理所當然應該要當學者專家。
但只靠著自己有限的個人經驗、就認定社會政策應該照著自己的想像去制定、而且還期待社會一定會如自己想像般的反應,則這只是自我中心與自我滿足而已。
當然,如果打從心底根本不想(或不在乎)解決真實世界的問題、而只想通過批評別人蠢來滿足自己覺得自己高人一等則當然就另當別論了。如果我們只想要追求自我滿足,則我們當然可以不用考慮那麼多,更不用花力氣去學習或作研究。
美國擁槍主義者的思想導師,基本上是所謂的美國保守主義思想家(雖然這些擁槍主義者、其與保守主義的導師們之距離、其實真的不只十萬八千里)。而我個人其實多年來、一直都在這些美國保守主義思想家的圈子打滾。
所以,比起臺灣人自己的想像而言,我自認我對於美國擁槍派的真正思想淵源、算是了解的。於此同時,我因為工作要求、所以也會對美國歷史有些了解。加上我看得懂統計數據,也知道統計學上檢驗因果關係的方法;這些都是我在思考槍枝議題上時所會使用的工具。
我從來都不知道這個世界上有哪個所謂的理想主義者、會真的花力氣研究歷史、研究質化量化的報告、並作複雜的思辨分析。畢竟,「理想主義」的定義,大多都是「不太理會真實的經驗世界」。
坦白說,我沒有任何必要去向任何臺灣人解釋我自己個人的學經歷或生活經驗。我談的東西,大多都與我個人生活沒有直接關係;而且也多半是“不必非得先跟我共享類似生命經驗、但其實光靠理性與知識就可以對話”的。
所以,要罵我什麼、那就繼續罵。反正連要罵人的詞彙都搞錯的人不是我。
但,坦白說,其實我從那些人的發言中,已經看不到什麼新的、我沒有讀過或想過的論點。(我這樣說,不是為了顯示我很厲害、我很了不起。其實我很期待這些人能拿出什麼新論點,因為這樣可以讓我在思考這些議題時想得更周全些。可惜她們沒有能力或意願辦到這點)
既然她們的發言已經讓我覺得無聊了,而我的發言顯然她們一直聽不懂或聽不進去,那雙方根本不可能有所謂的對話。所以那就不必再多說了;反正只會變成流於情緒的漫罵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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