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8日

俄國普丁未必邪惡,但反俄派很難不本質邪惡雜談(20230608)

克里米亞當年的公投,確實是說要決定是否作為一個蘇聯解體後的加盟共和國或自治共和國,而且公投結果是通過的。這是沒錯。

但當時蘇聯與後來獨立出來的烏克蘭,已經決定要將克里米亞併入烏克蘭加盟共和國了,所以就逼著克里米亞將自己的效忠對象、從本來的後來叫做獨立國家國協的對象、轉移到烏克蘭主權獨立國家。克里米亞當時被迫同意了;於是其主權被俄國與烏克蘭聯手逼著轉移到烏克蘭手上。

不過,後來克里米亞加盟共和國改變主意了,由議會通過新的憲法,片面宣布獨立,也宣布自己的行政長官為國家元首,並改向俄國申請成為獨立國家國協中的主權成員。該提議甚至曾經一度獲得俄國議會的支持,儘管當年俄國最終仍然決定不承認克里米亞的獨立。

克里米亞當年追求主權獨立的行動,不是口頭上說說而已,是有付諸行動的。雖然該行動馬上就被烏克蘭取締、並在法理上以「烏克蘭議會宣告『克里米亞片面通過的獨立憲法無效』」的方式破壞之;同時該獨立行動也並沒有得到俄國徹底的支持。但克里米亞並非只嘗試獨立那麼一次。

一年多後,克里米亞議會又再次通過一次“那個前兩年自己才剛通過過、但當年馬上就被烏克蘭取締鎮壓說作廢”的同一部主權獨立憲法。所以再次宣布主權獨立。

當然,這個第二次的宣布主權獨立,照樣還是沒有得到烏克蘭的承認,也同樣沒有得到俄國的完全支持。

又一次,當時的俄國與烏克蘭又一次無視克里米亞人民的意願,雙方自行決定克里米亞仍然歸屬於烏克蘭。不過這一次烏克蘭承諾說要尊重克里米亞作為其轄下的高度自治的加盟共和國的地位。

於是克里米亞就不再堅持追求那個“被克里米亞議會前後總共通過兩次“的主權獨立憲法的合法性,而是承認由烏克蘭單方面施壓而舉行並通過的公投結果。畢竟當時已經嘗試過兩次、而兩次都沒辦法突破烏克蘭與俄國的聯手反對。

這邊存在一個後來我們也在兩版明斯克協議中看到的相同模式:烏克蘭用「承認某地區作為擁有高度自治權的加盟共和國的地位」、來交換該地區放棄“已經被該地區正式宣布過”的主權獨立狀態。

只不過,當年克里米亞的獨立,因為沒有得到俄國的支持,所以很快就被烏克蘭與俄國聯手澆熄了,而且澆熄了兩次;而後來烏東二省的獨立,因為得到俄國的支持,所以烏克蘭持續使用武力鎮壓烏東的叛亂,甚至不惜多次砲擊無武裝的人民。

其後,雖然烏克蘭在國際調停的壓力下、同意用明斯克協議這種模式來處理烏東的獨立問題,但實際上我們都知道,不管是烏克蘭,或是號稱是調停國的西方,其實都只是想用明斯克協議來騙烏東百姓放棄抵抗而已,實際上仍然規劃要用北約訓練並武裝的部隊去徹底弭平其獨立。

在我看來,克里米亞人民追求「獨立於烏克蘭之外」的意願,是很明確的;只不過,當年這個意願、幾乎完全跟隨著「與俄國回歸一家」的想法,但這個想法兩度被當年的俄國潑冷水。

後來大家都知道:烏克蘭發生政變,親俄派被趕走了。這次俄國不再重複當年的錯誤,願意接納克里米亞了;於是克里米亞再次舉行公投,決定到底要就此獨立於烏克蘭之外(並加入俄國)?還是要繼續承認當年烏克蘭逼克里米亞吞下的所謂高度自治加盟共和國的憲法?

我們知道,公投結果是高票通過前者。

所以,我們完全可以將2014年的公投,理解成是:當烏克蘭發生政變後,克里米亞不再承認「政變後的烏克蘭」就是當年自己最終委屈下嫁的同一個烏克蘭。

當然,親烏派會說2014年的公投都是俄國用武力脅迫才通過的,所以不是真實的民意。

但,如果這種論調成立,則當年烏克蘭強逼烏克蘭吞下的所謂高度自治的加盟共和國憲法,其實也是在烏克蘭的武力脅迫、以及當年俄國冷眼旁觀的情形下、所形成的虛假民意(或至少是打了折扣的、有限的民意)。

承認當年烏克蘭用武力逼著克里米亞通過的公投,不承認後來俄國支持克里米亞投票的公投,這不是雙標?怎樣才是雙標?

當年克里米亞兩次試圖獨立、兩次都因為「沒有得到俄國支持」且「面對烏克蘭強力施壓」而失敗。

烏克蘭政變之後,克里米亞馬上在“改變主意了”的俄國的支持下、光速通過了獨立公投、並正式宣布獨立然後加入俄國。

無論如何,在我看來,早從蘇聯解體時開始,克里米亞人民顯然一直都不想成為烏克蘭的一部分,而且顯然一直念茲在茲著想要回到俄國的懷抱中。

顯然,克里米亞對俄國始終是真愛,即便當年的俄國曾經對克里米亞如此薄情寡恩。

當然,要爭論克里米亞究竟是「一直含淚等著俄國回頭」?還是「在烏克蘭婆家受了委屈,所以後來才心寒了,但確實曾經也還是願意下嫁的」?還挺有趣的。不過,在我看來,這些歷史細節上的爭論、都不能改變「克里米亞始終心懷俄國」這點。

所以,如果實在很堅持認為克里米亞2014的獨立公投是被俄國用武力逼迫的,其實我們可以支持讓聯合國或大陸出面主辦最新的獨立公投。我個人相信,如果真有這種公投存在,其結果大概率會是「克里米亞仍然想要從烏克蘭獨立出去」,無論最終是否還是要加入俄國。

所以我不認為西方與烏克蘭現在會願意讓克里米亞再次舉辦一次獨立公投,哪怕有聯合國或大陸監督避免俄國因素干擾亦然。

如果大家其實都默認這是最可能的情形,則我不知道現在還繼續爭論「克里米亞2014的公投無效」的意思是甚麼。這些人到底是想確認克里米亞人民真實的民意?還是只是想確保烏克蘭與西方的利益不會被克里米亞的真實民意給破壞?

烏東幾個省的獨立也是一樣:如果今天有甚麼全能的外星人降臨、不准北約繼續支援烏克蘭、也逼著烏克蘭與俄國雙方只能就地停止一切衝突,然後在絕對客觀的第三方的監督下、用公投確認烏東目前所有俄佔區的獨立意願,我相信大部分俄佔區(尤其是烏東二省)人民會高票選擇獨立(包括獨立後加入俄國)。

(我真心懷疑:在烏克蘭炸壩水淹百姓之後,當地百姓到底還有多大可能、仍然會自願選擇繼續待在烏克蘭的主權管轄之下?)

所以西方只能繼續跳針堅持「當時所謂獨立公投無效」的論調,而完全不敢選擇「俄烏完全停火,然後各方真誠詢問烏東百姓的真實民意」這條路。

我不在乎俄國。我在乎百姓的福祉,以及真正意義的民主精神。但顯然西方與烏克蘭並不在乎這些。

更者,即便「俄國也未必真心在乎烏東百姓福祉與民主精神」,那也不會改變「西方與烏克蘭現在絕對不會同意讓烏東俄語區百姓真正自由決定其命運」的事實。

所以那些言必稱「俄國是侵略者」的人,終究只是雙標與道德能力低落的假貨。無論俄國與普丁到底是不是邪惡透頂的存在,那都不會改變那些人的假貨本質。

任何人都未必需要支持俄國或普丁,但任何文明社會中的人,在道德上都應該反對雙標假貨;因為雙標假貨的存在,只會摧毀人類文明中一切美好的事物,只會腐蝕人性中一切可能存在的光明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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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投與選舉這種大型活動,沒有人主持,是不可能順利運作的。烏克蘭既然自始就是不願意克里米亞離開的一方,所以烏克蘭自然不願意主辦。

剩下就是完全由克里米亞自己主辦,或是非烏非克的第三方插手主辦(或監督)兩種選項。

不相信俄國介入後的公投結果,其實可以呼籲聯合國或公正的第四方進場主辦。

但要堅持說克里米亞人民沒有資格自決,那就會很奇怪。

克里米亞在法理上,並不是自古就自發地屬於烏克蘭的。既然烏克蘭認為烏語與俄語完全不同,因此克也不與烏自古就屬於同一民族。

所以我不認為克沒有追求自決的空間。

何妨讓聯合國或第四方介入,重新確認一次克里米亞人民的意願?

今天的問題是:西方與烏克蘭不准這種事情發生,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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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時候,「思考事情」必須要有歷史常識。

舉個例子:新加坡在二戰之後,從英國的殖民地地位、獨立成為一個主權國家。這是事實性的結果,但不是歷史全貌。

歷史事實是:新加坡先在殖民主英國的許可下,從單純的殖民地,升級成為自治領。

英國要離開東南亞的時候,規劃將新加坡、馬來西亞、沙巴等地合併成一個或幾個聯邦,因此讓新加坡公投決定自己的去留。但公投選票上,並沒有「不加入任何這些聯邦、使新加坡成為獨立主權國家」的地位;因為英國認為新加坡當時只是個自治領,沒資格成為主權獨立國家。所以當時反合併派,只能號召選民在公投上投空白票。

新加坡在加入馬來西亞聯邦後,與聯邦政府多次意見或政策路線不合。馬來族政黨在確認自己不可能在新加坡地區贏得席次後,開始提出驅逐新加坡的建議,並最終在聯邦的國會獲得一致同意。於是新加坡被驅離馬來西亞聯邦,只能獨立。

但新加坡這次的獨立,並沒有再次舉行任何公投,而是由原自治領的行政長官與議會自行宣布獨立建國。

也就是說:此時的新加坡,其實只是一個自治領的片面宣布獨立;但因為它這次得到了馬來亞聯邦的承認、也得到了英國的承認、而且沒有面臨其它國際強權的反對,所以它就因此獲得了主權國家的地位。其正當性不來自於公投之類的直接民意,而是自治領議會的間接民意以及強權的許可。

所以,不懂歷史,就不知道新加坡當年擺脫殖民地處境的過程有多複雜,而只會以為新加坡後來就片面獨立成為主權國家了。

新加坡之所以可以不用再次舉行公投而獨立,是因為新加坡一開始是以自治領的地位加入馬來西亞聯邦的--正如克里米亞一開始就是以高度自治的加盟共和國身分成為烏克蘭的一部分。

雖然當初克里米亞確實有辦過公投才加盟烏克蘭的,但那未必是克里米亞當時的真正意願;因為當時的烏克蘭與俄國都不允許克里米亞獨立--正如新加坡當時也沒有「不加入英國主導的幾個新聯邦組合之一」的空間一樣。

當強權明確施加壓力時,小國或地區的人民意志,很可能確實是受限的。所以俄國主持的脫烏公投會被質疑,正如烏克蘭與俄國聯手逼克里米亞舉行的公投、也未必絕對正當沒有問題。

當然,開弓沒有回頭箭。即便小國或地區的人民終究對抗不了大國或強權的意志、從而只能在很有限的選項中、挑選出自己相對而言能接受的方案。

但這也不代表未來小國或地區的人民就不能再次試著改變。畢竟歷史的發展,有時候會出現轉機。

正如新加坡後來用議會片面宣布獨立一樣,克里米亞當年在先用公投(有限選項)加入烏克蘭之後,也以議會片面宣布獨立的方式試圖脫離烏克蘭。而且是兩次。

與此同時,克里米亞當年又想試圖再公投一次獨立主權共和國的憲法;只不過,烏克蘭與俄國仍然不接受克里米亞辦這樣的公投,所以烏克蘭直接宣布那個要拿來公投的憲法早就被烏克蘭議會廢止了、所以克里米亞沒資格舉行這樣的公投,同時以實力阻止公投活動的進行。

所以克里米亞當年最終並沒有再次舉行脫烏公投。

法理上,2014年的克里米亞是不是烏克蘭轄下的加盟共和國?是。沒人說過不是。

但波三與烏克蘭在脫離蘇聯前,也曾經只是蘇聯轄下的加盟共和國而已,不是?曾經是加盟共和國,難道後來就不能脫離嗎?

如果波三可以片面宣布獨立於蘇聯之外,克里米亞當然也可以。

差別只在於:波三的獨立有西方支持,而克里米亞後來的獨立,只有俄國支持(而且一開始的幾次獨立嘗試、甚至沒有獲得俄國的支持)。

所以這邊的關鍵並不是人民的意願,更不是人民自決的精神,而是大國或強權是否干預?如何干預?

於是問題回來了:如果我們認為、國際法的各種原則,終究還是只能回到大國強權說了算,那我們其實也沒必要談甚麼國際法了。

如果都已經兵戎相見了,那無論看法如何、最終都只能以武力決定。要嘛是烏克蘭與北約勝利,要嘛是俄國勝利,要嘛是僵持不下後讓克里米亞自己決定(但這就等於是俄國勝利);反正只能看武力或實力高低來決定。

國際法與各種原則的存在,是為了避免「各種衝突最終只能靠武力或實力決定是非對錯」這種事情發生。

然而,單挑自己喜歡的部分來談,然後無視對自己不利的部分,這叫做揀櫻桃。這種態度不僅無助於維持國際法秩序,它反而會加速破壞國際法秩序,因為它最終必然會讓大家回到「實力就是道理」這點。

以為自己是在對抗邪惡,但其實自己才是邪惡。這其實挺魔幻寫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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