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19日

關於「吃肉是不是一種選擇」(20070520)

當人說「想那麼多幹麼,現在吃肉就吃肉啊!」時,
在形式上看起來,她似乎是作出了一個關於「繼續吃肉」的「選擇」,
但那實際上只是一個看似「選擇」的something,並不算是「選擇」;
它只是一個「包裝在『選擇』中的『逃避』」罷了。

「選擇」是一個主動、能動的概念,
任何的「選擇」,必然包含一個主詞,通常就是「我」。

因此,「選擇」之所以重要(至少西方自由主義認為如此),
不在於它是否造成了某些特定行為(如吃素或繼續吃肉)的出現或改變,
而在於它是否成就了「我」這個主體。

然而,任何白痴都可以宣稱她自己是個主體,
再愚蠢的選民,也都會有自己「當家作主」的幻覺。

人是可能被騙的,被騙的人同樣自以為「我」才是正確的。

因此,如果「主體」的確立,
完全依賴我們關於「主體」的某種感覺或想像,
則它根本沒有穩固的基礎。

當代社群主義(自由主義陣營下的分支)者,
所希望改變的,就是要豐富「主題」的內涵。

也就是說:
真正的「主體」,不在於它就是主體;
而是它本身是有內涵的,不是空洞的。

因而我們也可以這樣理解:
1.「選擇」是為了確立「主體」的存在;
2.「主體」的確立必須依靠其內涵的豐富;

於是乎:
通過「思辨」而豐富了「主體」的內涵,
「選擇」確立了「主體」的存在。

簡單地說:
學得越多,想得越多,「主體」越確立。
也只有能讓「主體」思考得越多的,才是真正的「選擇」。

任何經由「選擇」而作出的改變,一定都經過某些「思辨」。
只不過,不一定每個人都是思考的很縝密才作出行為。

我們不能因為思考得不夠縝密,就說那不是思考。

事實上,吃肉的很多缺點,完全禁不起辯論。

但吃肉的人多半是對這些辯論無知,或刻意忽略,
一旦遇到各種對吃肉的合理批評,馬上就發火,
或者利用手邊的各種政治、經濟、社會、情感資源來消滅批評的聲音。

這不是選擇,也不是合理化自己的立場,
而是惱羞成怒,只不過是一種逃避罷了。

當然,我們並不能排除確實存在
「經過思辨後,仍認為吃肉好」的可能性。

但,人若是經過思辨,則其心中必然存在有某種「理由」;
而,「理由」是可以被合理辯論的。

一個願意對自己行為與主張負責的人,
是不會吝惜為了辯護自己而去學習、思考的。

更者,一個願意對自己自身負責的人,
是不會因為自己曾經選擇了某個立場,而害怕改變的。

真正對自己負責的人,
只要有合理的理由,就會作出改變。

別說素食主義者一天到晚拿道德或恐懼來壓人。

「屍塊」是個中性的名詞。
動物死後的身體,就叫做屍體;
分割之後的屍體,就叫做屍塊。

吃肉者所吃的,就是屍塊。
這是無可否認的定義。

再說,吃肉怎麼可能不是個倫理學問題呢?

且讓我們假設:
有某人吸毒成癮,並靠搶劫殺人為生,
甚至偶而還煮人肉來吃(以獲得被食者的某種mana)。

那麼,我們究竟該如何看待此人的行為呢?

1.此人的一切行為,都是經過她思辨而做出的選擇。
2.此人是個人,是個主體,所以她所作的一切決定都應該被尊重。

因此,我們若順從以上兩點,
則有關她的行為、心態、想法,
我們完全任何可供批評的立場與空間。

更者,如果將「吃肉」行為豁免於倫理學的討論之外,
則我們根本沒有任何一個可以批評(判斷)善惡(是非)的立場。

事實上,絕大多數支持吃肉的思想家,
除了把非人動物她者化、低等化、妖魔化,
並沒有別的更好的論證立場。

正如「吃人」之所以不道德,是因為人比較高等,人是同類。
正如「吃狗」之所以不道德,是因為狗是寵物,不是一般的牲畜。
正如「吃蟲」之所以很噁心,是因為蟲是更低等的動物,是食物鏈中層動物的食物。

如此而已。

不妨去看看《深層素食》,這是一本倫理學的學術書。
作者是一個澳洲的哲學學者,並不是什麼素食狂熱分子。
一般吃肉者能想到的論點,大部分書中都有,而且都有回應。

沒有留言: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