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經常宣稱:「吃素(肉)」是個人選擇的結果。
這句話本身沒有錯,但說這句話的人卻錯了。
任何一個人作的任何一件事,
如果不考慮她過程中的心思活動,
那她無論吃素、吃肉、殺人、救人,
通通都可以用一句「有理由」帶過。
亦即:存在即合理。
每個人都以為自己的行為,必然存在著「理由」。
但如果我們自己不針對過程中的心思活動進行探索與反省,
我們根本很難判斷:究竟那些是「理由」,還是「藉口」。
討論這個,比起討論吃素(肉)的理由,更為重要。
因為,唯有我們知道我們真正為了什麼而吃素,
我們才有可能為這個行為去理性辯護;
也唯有如此,我們才有可能作一個真正對自己負責的人。
諸如「每個人都有各自的理由」或「尊重各人選擇」,
與此相似的許多說詞,過份簡單化整個思辨的邏輯,
其原因與結果,必然都是一個思慮不周或不負責任的人。
有許多人吃素的理由源於宗教信仰。
但這並不是說,只要涉及宗教,就變成討論時的禁區。
除了少部份不肯對自己負責的人之外,
大部分接受某種宗教信仰的人,
必然都或多或少接受了該宗教的若干「理論」。
同理,因為宗教理由而吃素的人,
也必然是接受了這些在神學理論上的理由,才會改變行為。
我本身是佛教徒,我認為佛教理論有道理,因此我選擇吃素。
我可以理解那些主張素食的汎基督教派,
但我卻不太懂一貫道關於素食的許多說法。
同樣一個吃素的行為,理由及其背後所根基的理論自有不同。
瞭解這些「理由」及「理論」,
恰恰給了我們思考「素食」這個議題的空間。
素食的宗教理由,不一定就會與環保理由、健康理由相衝突,
因此我們越是觀照其它不同的理由,
便越能反省自己所持理由的合理性與正當性。
不去思考這些問題,
那我們吃素(肉)就只不過是人云亦云。
一個人云亦云的人,
根本無法準確理解自己行為的真正理由;
一個無法真正認識行為背後各種理由的人,
就不算是真正對自己負責;
一個不能對自己負責的人,
就沒有資格宣稱她是一個完整、健全的「主體」。
基於以現代自由主義為基礎的法律,
我們在形式上尊重每一個人針對自身飲食行為的決定「權利」。
然而,擁有「權利」,
不代表那個人就是一個完整的「主體」;
而行使權利而作成的「行為」(例如吃素或吃肉、殺人或行善),
也不能代表那就是一個負責的「選擇」。
最重要的是:
如果我們完全不針對這些問題去作思考,
我們就根本無從判斷「理由」與「藉口」的差別何在。
一個連自己何以要吃素(肉)都搞不清楚的人,
然後整天只會人云亦云地說「這是我的選擇」,這不是很奇怪嗎?
那些人,究竟“選擇”了什麼?
另外,有很多人經常處於同儕(道親)壓力之下而吃素(肉)。
如果她們心中無法提出任何除了「同儕」以外的理由,
那她們並不是真正“選擇”吃素(肉),
她們只是像個傀儡般隨人起舞罷了。
舞姿再華美,那也是假的、死的。
素食固然對自己的健康好,對地球的環保好,
但這些好處,都只是次要的。
如果不能真正搞清楚自己何以吃素,
那自己便沒有足以堅持下去的穩固理由;
而只要外部壓力夠大,就有可能讓我們改變並退縮。
真正知道自己為何要吃素的人,是堅強的。
始終搞不清楚自己吃素理由的人,是愚昧的。
整天高喊「各人選擇」、「尊重差異」,
但卻連自由主義是什麼都不知道的人,
終究難逃犬儒、偽善、無知又自以為是的批評。
200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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