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11日

陳芳明〈被懲罰的台灣青年〉雜談(20071212)

對陳芳明這些人而言,「遇人不淑」是她們面對扁政權時最貼切的心聲。

我能說什麼呢?

那些人之「不淑」,老早就應該被看得一清二楚才是。

陳芳明之流者,自己拿著某些幻想蒙蔽雙眼,
一而再、再而三地縱容錯誤繼續延續,
甚至歡迎用錯誤去彌補錯誤;

等到今天,才來怨歎自己所託非人,
真是一點也不值得同情。

停建核四、公投綁大選、公然說謊、耍流氓,
這些行徑與嘴臉,都不是今天第一次看到,
為甚麼真要等到自己被打到住院了,肋骨斷了三根,
才“赫然”醒悟到自己原來挑了錯的對象?

雖說亡羊補牢,猶時未晚,
但若當年曾經“含淚”投扁的人,今天都因為受到懲罰而後悔,
那當年沒投扁的人,不是受懲罰得更冤枉嗎?

陳水扁,以及無數個類陳水扁,其實都是臺灣人的共業。

但切莫忘了:
陳芳明之流者,曾經或支持或默許陳水扁人(ShuiBianian)得到權力。
(ShuiBianian這個字是我亂創的,應該看得出來反諷意味濃厚吧!)
則她們今天若真想糾正錯誤,就必須盡更大的努力。

百萬紅潮時,她們之中有多少仍然保持緘默,甚至仍圖辯駁?

如果她們當年、歷年都沒有站出來,努力彌補自己錯誤的決定,
而還只是坐在屋子裡,高喊「用選票決定」,
那也未免太過鄉愿了吧!

民主政治的常態,本來就是用選票決定。
再愚蠢的選民,也有用選票決定的權力。

如果「用選票決定」就能還給歷史公道,
那這個世界根本就不存在任何正義。

反正馬可仕、查維茲這些人都當選了這麼多年,爽都爽過了,
就算落選下台也不算還了什麼公道,
更何況他們落選也未必真會下台。

人非聖賢,孰能無過?
有過要改,而且要能負擔更多努力義務地改。

正因為「彌補錯誤」所需要負擔的努力如此之大,
所以人類才應該更重視「預防錯誤」的發生。

明年三月,就算謝長廷真的輸給馬英九,
陳水扁照樣平安當完八年總統。
(如果他沒有搞戒嚴拒絕下台的話)

所以謝長廷就算落選,到底還給了民主什麼公道?屁!

要想還給歷史與民主公道,
還是只有靠「對陳水扁作不信任投票」的政略而已。
可惜謝長廷不會提這種東西,馬英九又無能至極。

這不是天要亡臺灣,是臺灣人自己要亡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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