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9日

關於佛教並無戒條法典雜談(20080709)

最近讀律,讀到一個有趣的例子:

《彌沙塞部五分律‧卷22》:

「佛在毘舍離。
 時世飢饉乞食難得。諸比丘持食著餘處失之。
 作是念。若世尊聽我等共食一處宿者不致此苦。以是白佛。

 佛言。聽共食一處宿。

 諸比丘於餘處作食失之。
 便作是念。若世尊聽我等於住處作食者不致此苦。以是白佛。

 佛言。聽在住處作食。

 諸比丘雇人作食與價與食彼人復偷。
 作是念。若佛聽我等自作食者。可無此費。以是白佛。

 佛言。聽自作食。

……

 佛在毘舍離。
 爾時世尊患風。阿難自煮藥粥上佛。

 佛問阿難。誰煮此藥。

 答言。是我所煮。


 佛告阿難。
 我先聽諸比丘共食宿住處。作食自作食。
 自持從人受汝等今猶用此法耶。

 答言猶用。

 佛言。
 汝等所作非法。我先飢饉時聽。今云何猶用此法。
 從今犯者突吉羅。」

這是一個戒律先遮後開,開後再遮的例子。

佛教各部派的律藏,幾乎寫的都是這類瑣碎至極的生活實例;
這類日常生活中的輕戒,開開遮遮,寫都寫不完。

各部派律藏雖然在若干戒條的條目、開遮規定等事項上有所出入,
但其共同特色是:
從來就沒有什麼頭尾一致、刻意形成的戒律法典。

律藏幾乎都是與經藏類似的筆法而集結,
往往是描述或記述某戒形成的成因,及釋尊制戒的經過。

然而,無論哪一個部派,都不存在法典化的現象。

對於用以規範成員行為(戒)與組織運作(律)的律藏而言,
幾百條規定,且每條規定又各有不同的論罪及處置方式,
結果古印度那些人,完全沒想到將律藏法典化。
這實在是今人所難以想像的事情,但這就是事實。

釋尊當時的印度已有文字,也有基本的書寫工具(貝葉之類,但典藏不易)。
然而,當時印度的習慣,寧願將經典編成律文,幾萬句幾萬句地背誦下來。
傳說中的王舍城集結,便是如此。

各部派所傳承的律藏,無一有法典化的情形;
然這並不妨礙各部派現實生活中處理僧團事務。

這些例子恰恰凸顯了一個重點:
佛教的戒律,從來都不是死板的、神聖的條文,
而是為了解決真實生活會遇到的問題而作的處置;

由此觀之,釋尊入滅前會聽捨雜碎戒,便是相當合情合理的處置了。

另一個討論這點的好例子是八敬法:

包含銅鍱部在內,許多上座系部派佛典都存在八敬法的規定。
然而,目前佛學界多半傾向認為:
現存八敬法的規定,其實是上座系部派自行編造而成。

最主要的理由在於,即便就這些部派自己的版本而言,
八敬法的規定,其實尚且存在著自相矛盾之處,
尤其可見古制與新制混合的痕跡。

例如,印順導師於《原始佛教聖典之集成》便曾提及:

----
以「八敬法」為女眾出家的根本法,瞿曇彌受「八敬法」就是出家受具足,只是部分的傳說而已。而且,女眾還沒有出家,就制定「八敬法」,制立二年學六法,這與「隨緣成制」的毘尼原則,顯然是不合的。

在律部中,「八敬法」出於「比丘尼犍度」、「比丘尼法」;是從「雜誦跋渠」、「雜事」 [P408] 中來的,也就是本於「摩得勒伽」ma^tr!ka^。所以「八敬法」是僧伽規制,而後被集錄出來的。

……

「八敬法」,就是源於比丘尼的「敬法」──尊敬比丘僧,服從教導的實施方案。尊敬比丘僧的條例,固有的或增訂的,及舊有的「敬法」(第五條),共為「八敬」。「八敬法」的成立,早在部派分立以前;在佛教主流(老上座們)的主持影響下完成,成為全佛教界所公認。但這麼一來,顯然是過分嚴厲了!如見比丘來而沒有起來禮迎,就要在二部眾中,半月行摩那埵,不但是過分荷刻,而且也窒礙難通。所以犯敬法而二部眾中出罪的規定,漸演化而成為「犯僧殘」的處分。『僧祇律』並說「犯敬法」與「犯僧殘」,表示了這一制度的逐漸嬗變。從『僧祇律』看,「八敬法」仍然是僧伽規制,還沒有演化為「波羅提木叉」的學處。在「尼律」的「波逸提」中,與「八敬法」相關的,有(一三二)「半月僧教誡不恭敬」,(一0七)「隔宿去大僧處受具足」,(九一)「呵罵比丘」。但『僧祇律』所說,不是不往求教誡,而只是不恭敬、不去聽。不是不在二部僧中受具足,只是時間延遲,隔了一天才去。這都不是違犯「敬法」。「呵罵比丘」,也不是犯「敬法」(『僧祇律』沒有這一款)。犯「八敬法」,起初是沿用舊例,要在二部眾中,半月行摩那埵。但敬法的具體化──「八敬法」,如見比丘而不起禮迎 [P410] ,都不能看得太嚴重,決不能看作破壞僧伽體制,否認比丘僧的領導。於是「犯敬法」而要半月行摩那埵的古制,漸嬗變為「僧殘」的處分。八敬法也就漸化為學處,而編入「比丘尼波羅提木叉」的「波逸提」中,這是上座部律師的新學風。『銅鍱律』保存了「犯敬法,於二部眾中,半月行摩那埵」的古制。又在「波逸提」中,加入(五二)「罵比丘」,(五六)「無比丘住處安居」,(五七)「不於二部眾中自恣」,(五九)「半月不請教誡人」──犯「敬法」的新制。古制與新制混合,不自覺的陷於矛盾!『僧祇律』的「波逸提」中,沒有「越敬法」的學處,不能不說是古形了。
----

今人所見的佛典,
多是各部派根據己身所傳承者,再繼續傳承下來的版本。

裡頭不只包含了部派本身的偏見,
也包含了很多傳承過程中的疏漏、錯置,
更包含了許多前人刻意重新編排的痕跡。

當然,任何部派在進行刪編佛典時,
都會宣稱自己是為了捍衛正法而為之;

然而銅鍱部及其所承繼的上座系,
確實是各部派中,最早以部派的力量刪修佛典者。

至於其刪修的有沒有道理?
在沒有原始佛典可以參考的情形下,今人實在不容易判斷。


這樣的現象,當然不利於今人從事佛學研究,
然而真相就是如此,很無奈,但也只能接受。

沒有留言: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