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6日

〈訴訟照打?馬英九:王金平才能主動撤銷〉雜談(20131006)


〈訴訟照打?馬英九:王金平才能主動撤銷〉談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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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單就法律上來說,這個「確認黨籍存在」的訴訟,確實是王金平提出的,所以確實也只有王金平那方撤銷告訴,才能使得這個訴訟案在判決前先行落幕;但馬英九若把這點拿出來掛在嘴上,好把自己說成是無辜的那方,那就實在太過矯情且愚蠢了:

他鬥王金平,打的是「大是大非」的大義名分。如果現在刀子都亮了,才見狀不對想要低頭收刀,則當初就不該把話講那麼滿。政治上的是非,有時候很難完全說得清,但「實力」終究才是政治場上的判斷勝負輸贏立場的最後度量衡;既然當初錯估形勢,則現在馬上把身段放軟、低頭示好,重新迎王金平回黨,這也不失是一個政治場上能屈能伸的好漢。

如果馬英九就是自認正義,寧願血戰到底,則就算戰死也要拿出骨氣捍衛自己的立場到底。前面以為志在必得而施施張狂,等發現局勢不對了才改口說要和解,但又不肯道歉認錯賠不是,則徒然只會讓「大是大非」四字蒙上塵埃罷了。

說實話,當初馬英九的算計既然失準,則現在認賠停損,也未嘗不是個解法。反正王金平當初也沒徹底翻臉,只要馬英九自己把身段放軟,雙方都有下台空間。

當然,馬英九若這時候低頭認輸,正藍選民必然難免會有瞧不起或悲憤的情緒;但正藍終究就是正藍,反正跑不了,那就只好委屈她們忍受這個屈辱一陣了。

馬英九如果真的是號人物,現在就應該馬上認輸,親自驅車前往夜訪王金平,然後隔天馬上兩人攜手走入國民黨黨部開記者會把酒言歡。

只要王金平一回國民黨,綠營馬上少了繼續抗爭的正當性與氣勢。監聽案雖然雷聲大,但終究只有打到「國會議長」才有震撼力,而王金平只要重回國民黨,則監聽案再怎麼吵,都不過只能飄起微微細雨罷了。

說實話,這時候迎回王金平,了不起是掃了點馬英九的面子,但正好可以引蛇出洞,徹底看清楚王金平多年人脈到底有幾分實力。

如果確認王金平的實力不過如此,大可表面交好,私下藏刀,等國會裡頭布樁穩了,再一口氣利用「推動服貿不力」的罪名,直接在院長寶座這條戰線上發難,然後同時再次動用黨籍線補刀;只要能成功拔掉院長寶座,王金平就不過只是一介立委,未必還能有繼續在法庭堅持假處分的正當性。

假設王金平實力仍然旺盛,則就不必急著現在動手。馬大可一直尊王,直到本屆立委結束,然後把王金平的不分區推薦名次往後擺,擺到很勉強才能當選的地步(可以打著用王金平的盛名去幫黨催政黨票的名義);如此一來,王金平既然仍然身居不分區立委的推薦名單,自然不好意思再去搶同黨候選人的地盤(本屆王金平老巢的當時的候選人是林益世,但當年輸給邱志偉;下屆王金平當然不是不可能轉回去區域立委選,但萬一選輸面子就很難看了,所以料想王金平大概還是會忍辱繼續擠不分區的推薦名單)。

只要王金平沒輪到不分區,則未來王金平的政治生命就算結束了;如果王金平輪上不分區,則馬英九也未必需要繼續支持王金平當院長。

所以說,馬英九若要鬥王金平,方法多得很,根本不必急著這時候出手。

既然這時候選擇要出手了,那就應該要趁王金平人不在的時候出刀,讓中選會完成不分區遞補公告,而且讓王金平來不及跑完黨內申訴程序;甚至可以先出手向法院提出「確認撤銷黨籍」之訴,好讓王金平沒有辦法順利靠聲請假處分拖時間。最重要的是:既然選擇翻臉,當初就該把洪秀柱這條線顧好,那廂一對王金平動刀,這廂就該由黨籍立委發難罷免院長,並要求送紀律委員會。

雖然說,現在講這些話,難免有點事後之明,但事實仍然不變:馬英九只相信自己身邊的決策小圈圈,事前沒有作好全面開戰的準備,事後也沒有繼續撐完整場戰事的資源與決心。與其如此,不如當初就不要開戰,或是只動用黨籍立委去喊話打代理人戰爭還好一些。

前面沒考慮週延,輸了上半場,這很遺憾,但還不算完。下半場光靠「法庭加速審判」這注,其實勝算不大。所以不如乾脆認賠停損,把面子作給王金平,以保全實力來日再戰。

如果連這種程度都作不到,事前還想學人家喊打喊殺地搞鬥爭,那就活該你馬英九淪落成為史上最高票當選但最不受歡迎的總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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