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1日

公民運動雜談(20131011)

簡單談點最近幾年很紅火的公民運動。

前陣子與一位同輩的親友聊了點政治。他的反應讓我非常震驚。

這位親友,本身是國立大學名門出身,擁有碩士學位,是個受過科學訓練的高等知識份子。而根據他過去長期以來的政黨立場來看,我想說他是泛藍鐵票應該也不為過。

然而,當我們討論到服貿協議、核四問題以及最近馬王鬥爭的議題時,他對於這些議題的立場與反應,卻完全站在靠近最近主流媒體與許多社運人士的立場之上;而他用以回應這些議題時所使用的語言與說詞,也幾乎與主流媒體及社運人士並無二致。

但,正如這些主流媒體與社運人士一般,當我進一步就法規面、制度面、憲政面、學理面、哲理面等部份進一步去對他提出詢問時,他的回應開始出現明顯的自相矛盾與立場搖擺,原本理直氣壯的態度與高分貝的音量,也漸漸變成是底氣不足的心虛狼狽模樣。

這位親友本身不是念法學或社會科學的,所以對於政治或公共議題的認知有所欠缺,這是我可以理解的。所以我並沒有要針對他而作攻擊的意思。但,從他的反應與對公共議題的所知程度,我相信我可以據此推敲出社會上一般高等知識分子的想法。

如果連一個長期挺國民黨的高等知識素人,對於公共議題的認識,幾乎都是靠主流媒體與社交媒體所瀰漫的用語與偏見在支撐(不僅錯的地方幾乎一模一樣,就連見識不足之處也不超出這些媒體所提供的資訊),而最後形成了一個足以挑戰他長期形成的政黨立場,則顯然媒體(包括主流媒體與社交媒體)的影響力,遠遠超出我的想像。

如果媒體的影響力比我想像地要大,但媒體上流傳的資訊(無論是新聞報導、專家學者的意見,或是一般鄉民通過社交媒體的耳語謠言)卻經常充斥著大有可議之處或甚至是錯誤時,顯然最後的結果就是社會上的公民將會逐漸改變自己長期建立的意識形態立場,然後跟著時髦的口號與膚淺見解而起舞而不自覺。

我相信這種現象,高度反映在最近一波又一波的所謂公民運動之中。

無論是關廠工人案、文林苑案、大埔案、洪仲丘案、反服貿運動,到反馬護憲運動,一次又一次的這些所謂公民運動,儘管充滿了各種對於法律、憲政、民主程序、體制的不熟悉與無知,但卻因為洋溢著來自人民的憤怒與熱情而不斷被鼓動與茁壯。

很多人以為這是一種人民覺醒的公民運動,但我卻完全沒有這種感覺。一個最主要的理由是:這些所謂的「公民」,其實連最基本的「公民常識」都很欠缺。她們憑借的,說穿了終究只有一句「我是人民,我是政府頭家」。

當平常日子過得還不錯的時候,她們雖然對公共政治的認識也還是只有「我是人民,我是政府頭家」這句,但由於她們更寧願把時間浪費在與家人的吃喝玩樂上頭,所以她們不會群聚起來上街頭抗議些什麼。說句難聽點,這些人平常甚至懶得參與工會或自身所屬職業團體為了遊說政策而舉辦的各種公聽會、說明會或抗議活動。然而,當面對經濟壓力與苦悶的生活時,她們需要找到一個對象來發洩她們所有對生存與生活的不滿。而這個對象,就是被她們認為應該為了一切而負責的政府、政黨與政客。

確實,民主政治是以人民的意志作為一切政府運作的正當性來源。但所有的現代民主政治,其實都是由間接民權所形成的代議政治,而非直接民權。與這些人所以為的恰恰相反:為現代民主政治奠定理論基礎的前人,無論是蘇格蘭啟蒙思想家,又或者是後來的美國建國元勳們,其實幾乎都很擔心民主政治會流於被愚蠢俗民靠人數把持一切的暴民政治。所以,民主政治終究講究要靠長期穩定的遊戲規則來解決價值衝突的問題,而非凡事但數人頭然後一翻兩瞪眼。

只可惜,臺灣今天興起的這波所謂公民運動,不僅完全欠缺對體制、法規、理論、哲學的討論,甚至放任各種為了特定政治立場服務而不惜強詞奪理的所謂學界專家大放厥詞。這些人雖然口頭上言必稱民主或公民,但實際上不僅不尊重一切既有民主體制,甚至也不承認「自己其實並未具有多數」這個事實。

說穿了,這些人充其量只是一群不斷靠著操弄語言話術,玩弄各種口號標語,然後企圖用自己少數人數就能取得不成比例政治論述權力的迷信暴力者。所差別的地方在於:這群人迷信的不是人數上的多數暴力,而是在論述上、媒體操弄上的技巧暴力。

如果這種靠耍弄手段來奪權的方式,也配稱為是公民運動,則我想大概幫派鬥毆也可以被視為是人民自主團體的活力展現了。

事實是:除非回到直接民權,則民主政治終究得通過間接民權方式決定行政、立法與司法三個政府機關如何運作。

很多人對現行體制覺得不滿,但與其說是她們對體制不滿,不如說她們是先有不滿的情緒後,才開始把體制視為是替罪羔羊;一個明顯的證據是:很多人罵政府,但其實連憲政上總統、行政院、立法院各自的職權與業務職掌為何都不清楚。如果人民連政府如何運作都不清楚,則憑甚麼去判斷今天的問題出在政府制度或政府體制上?

但由於要了解這些東西,需要具備一定程度的法律常識與政治知識,而一般人民長期疏於學習這類東西,所以到頭來只能依賴所謂的專家學者設計好的各種知識懶人包;但問題是:今天被這些公民團體擁抱的所謂專家學者,其實很多都是政治立場鮮明、經常不惜為了政治目的而踐踏自身專家尊嚴者。走這種別有用心的專家學者設計出來的懶人包所形成的知識捷徑,不僅不一定有用,甚至反而有害。

真正的公民參與,必須要長期養成習慣;不僅應該具備法學知識、憲政常識,更必須要有尊重社會上各種異己立場的胸襟,尤其是要有尊重用體制來解決價值衝突的設計。

把人民自己長期欠缺公民素養的結果,簡化成是政府與政客獨裁壟斷政治資源,進而妖魔化一切維持社會秩序、憲政秩序的法規與體制,將之全部視為是保護既得利益者的走狗,這種心態,跟紅衛兵真的沒有什麼兩樣。

但可笑的是:喊打喊殺容易贏得一般人支持,畢竟罵人總是比較容易的。但如果到了真的得去與社會上不同利益團體、不同意見領袖為了制定法規政策而進行協商時,其實踐終究難免類似所有現存政黨的所作所為。

換句話說,今天罵政府的所有人,如果明朝輪到她們身處負責決策或與各方進行政策角力的立場上時,很難說不會作出類似她們今天所罵的各種決定。如果真是如此,則今天罵人的人,除了洩忿之外,到底有什麼正當性可言呢?

另外提一點:今天這些公民團體(或聲援公民運動者),其實她們心中所想像的公民觀念,幾乎無不例外地都是照抄自由主義哲學下的公民觀。即便是自以為是站在左派立場的勞工團體,她們雖然在罵人用的標語文告上,使用了看起來像充滿左派關懷的字句,但那些被她們預設為理所當然的「公民」價值,其實仍然完全是自由主意思維的。

不是說用了自由主義思維式的公民觀就不行。不是的。而是說:自由主義有其一整套對應於其公民觀的政府觀,尤其是民主政治場域中不同立場的公民們如何通過權力角力而贏得政策發聲立場的遊戲規則。

簡單來說,臺灣今天的公民團體(或同情公民運動者),多半是照抄或拿來自由主義的公民觀,但卻不肯承認自由主義關於政治角力或政府角色的那些部份;她們心中其實往往是把自己對儒家君父思想投射到對行政首長的期待之上。

我個人一直試圖發展一套擺脫自由主義的公民觀,因為我個人看到自由主義的整套思想框架,雖然不是沒有優點,但終究有些地方不能完全套用在除了歐美傳統以外的文化圈上頭。

但顯然,我所介意的這種「理論內部瑕疵」並不影響臺灣的知識份子在使用這些語言的行為,因為搞了半天,臺灣的知識份子其實一點也不介意自己是否犯有這種理論內部瑕疵。說穿了,她們終究只是各取所需地選擇拿了一些現成的術語與口號來用於滿足自己當下的政治目的罷了。

對我來說,這種理論上的混用,就像不懂藥理與醫學原理者隨便亂服成藥或把多種藥物混在一起吃一樣危險。但也許對於臺灣的知識份子而言,這種知識上的「拼貼」與「混搭」,反而證明了自己的能動性(而非自己的無知)也說不定。

然而,人真的可以那麼阿Q地把無知當創意嗎?我不認為如此。無論累積多少的量,「愚蠢」怎麼疊加,終究不可能變成具有可行性的「真知灼見」。

今天臺灣的很多問題,與其說是「社會缺少公民參與」的結果,不如說是「公民本身欠缺知識能力」的結果。前者或許還可以靠「號召人民上街頭」或是「喚醒人民的冷漠」來解決,但後者只可能靠「長期教育人民並培養人民的心態與修養」才有辦法解決。

把後者誤以為前者,然後以為可以通過街頭運動來解決後者問題,這是十足十的庸醫亂開藥方。所以我完全不認為這些人的所作所為能解決問題,甚至我認為她們本身就是問題所在:因為人民不會因為被號召上街頭而突然不再愚蠢。相反地,她們反而更會依賴那些把人動員上街頭的運動精英們所給的說詞與知識懶人包;於是到最後,愚蠢的羔羊終究還是羔羊,只不過是換成被另一群〝既沒有長期經營意願,也不在乎長期口碑與名聲〞的臨時性土匪所凌遲宰殺。

已故的集體行動理論大師Mancur Olson,曾經在《權力與繁榮》(Power and Prosperity: Outgrowing Communist and Capitalist Dictatorships)一書中,論證了何以土匪比暴君還要可怕:因為暴君追求長期的統治利益,終究不會殺雞取卵;但土匪既然不在乎經營當地,自然不怕掠奪到寸草不生的程度。這就是何以所以土匪比暴君可怕。

因此,無論我們多厭惡政黨與政客,只要這些政黨與政客渴望長期在民主政治的遊戲規則中贏得公職與權力,則她們終究一定會遵守某些倫理與默契,好爭取自己的長期利益(口碑、名聲、政黨品牌效果………等)。

反之,那種嘴巴說自己沒有政治野心,而不知道從哪裡突然冒出來的公民團體或社運團體,又或者是自認為是清流名士的學者專家,她們所會帶給社會的負面貢獻,其實很可能比政黨與政客還要可怕;因為這些人無論理想性格比重多高,也無論是否其實懷有參選公職的意圖,她們終究企圖通過公共論述而爭奪權力(包括體制性權力與話語論述上的權力),以促成其政策偏好。若她們把追求權力視為是長期事業,則她們的所作所為最終會趨於與既有的政黨及政客一致;若她們不把追求權力視為是長期事業,則她們就沒有任何非得基於「捍衛長期名聲、口碑、專家尊嚴」而堅持「不說謊」或「不歪曲事實」的理由。兩者無論是哪一者,都不可能達成她們所扮演的「救世主」的效果,而只會成就她們個人的權力大夢而已。

我不否認我們的民主政治存在著許多問題,但若是我們向這些人去尋求幫助,則那就真的是名符其實的「請鬼開藥單」了。「緣木求魚」也許只會白費力氣並浪費資源,但「迷信庸醫」卻可能會讓我們拿毒藥當解藥地延誤救命的寶貴時機。

公民運動看起來好像主張還政於民,但實際上不僅只會成就號召這類運動的政治精英的個人權力野心而已,更會在一次又一次的衝撞體制過程中,瓦解掉「體制」的權威感與我們對其的信任。

除非我們可以完全不靠任何形式的體制而達成公民自決的政治理想,不然我們終究得建立政府與憲政法律體系來處理社會上的資源分配與價值利益衝突等問題。因此,為了解決眼前「體制」的問題,而訴諸「摧毀體制本身」的手段,這種訴求無論聽起來多能滿足一般人的情感,它終究都只是殺雞取卵的土匪行徑罷了。

所以我奉勸迷信這種公民運動手段的人三思,不要為了發洩此刻當下個人心中不滿與怒氣,而造成整個社會更大的長期傷害。相信我:我們社會的當前問題,真的不是我們欠缺公民參與政治,而是我們充斥著無知的公民與妄想利用無知公民而謀私利的精英野心家。

3 則留言: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 提到...

剛好讀到一段幾乎完全呼應我這篇。

「……這種傳統定見不只是被誤導的,更是落伍的。人民其實根本不希望涉入政治的決策過程:她們不想自己制定政治決策……她們更寧願不知道所有決策過程中的細節。絕大多數人民幾乎完全不關注政府相關的重要議題,而更寧願將自己的時間投注於追求非政治性的私人生活上」
"[...] this conventional wisdom was not just somewhat misguided, it was backward. The last thing people want is to be more involved in political decision making: They do not want to make political decisions themselves [...] and they would rather not know all the details of the decision-making process. Most people have strong feelings on few if any of the issues the government needs to address and would much prefer to spend their time in nonpolitical pursuits." (Hibbing and Theiss-Morse, Stealth Democracy: Americans' Beliefs about How Government Should Work, 2002, pp. 1-2)

今天我生日唷 提到...

開頭引導性講的好像泛藍的就應該全力支持執政黨,泛藍的可經不起你這種比喻為弱智之侮辱!

今天我生日唷 提到...

關廠工人有靠媒體渲染?原來你都看公視新頭咳或其他泛臉書獨立媒體?

(這些媒體有這樣強大我隨便你)

先賴給媒體這招明顯就是劣手。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