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24日

憲政駭客主義雜談(20140324)

理性上,我完全同意法官「魏揚不該當衝入行政院的首謀」的見解。事實上,當衝入行政院的行為,是由幾百或幾千個人、在沒有“首謀”者主動組織的情形下,其實很有可能這整個案子到最後,其實沒有任何人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或僅僅承擔非常少的刑事責任。

等等,大家有沒有覺得這個景象很熟悉?是的。就是洪案的一審判決。

在洪案上頭,許多人幾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因為對於她們而言,一個罪行如此明確的犯罪,居然可以因為行為的因果鏈把犯行與主觀犯意切割開了,而使得一干被告得以“輕”判。

我個人不負責任地猜想,這次的「闖入行政院」的案子,最後很有可能也是這樣的結果;而且反而是負責執行清場勤務的員警會被定罪。

行政院作為國家最高的行政機關,被一群人自由闖入,不肯離開而遭合法驅離後,最後居然沒有任何人需要負責,反倒是警察需要負責。如果這種局面真的發生,我個人的直觀正義告訴我:這個國家瘋了。

我相信,這種「這個國家瘋了」的直觀正義的聲音,其實也迴盪在闖入立法院的學生耳中,更迴盪在當初不滿法院輕判洪案的人們耳中。

顯然,如果我們大家都只願意相信我們自己的直觀正義的話,則我跟學生已經有了很清楚的共識:這個國家瘋了。

剩下的,就是如何建立新國家?以及國家權力掌握在誰手上?等這類問題。

但問題是:這類問題有辦法由我或學生們的直觀正義來回答嗎?

顯然不會。因為我們都會各自堅持由自己來主導一切。於是乎,雙方只能靠暴力強弱定輸贏。這就是內戰,這就是自然狀態。

在集體的宏觀層次上,學生們拒絕繼續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的統治正當性。但在個人的微觀層次上,她們的律師卻又不斷地援引著這個國家的憲法所授權制定的刑法訴訟體系,來保護著她們的利益。

這樣的一種荒謬與矛盾,到底給了我們什麼啟發?對我來說,這種矛盾從一開始就揭露了:「臺灣民主已死、中華民國實質上已死」的事實。

大家今天會覺得這個國家還沒死,這個民主還沒死,純粹是因為這個國家之中的一大半人民,還拒絕接受這個現實,還仍然堅守著公民教養與對法制的忠誠。

然而,這一大半人民,不是愚蠢的、沒有情緒的。

遲早,她們會越來越不甘心被吃豆腐,被欺負。於是她們也會開始效法那一小搓學生,當起民主流氓、拋棄對法制與秩序的最後那一丁點情感。

當「僅存的公民教養」這個葉克膜終於被拿掉了之後,這個國家與民主,就會正式死去。然後大家終於進入完整的自然狀態。

這一切的一切,給了我一個很嚴重的警訊:自由主義所謂的「權利」理論與「人民主權」理論,其實都沒有辦法處理「人民自願退回自然狀態」的問題。

歐美民主制度,至今不曾發生過這種問題。而我不認為這是因為民主制度理論上與本質上能夠處理;而是因為她們的人民與政黨,願意在整個局勢開始頹圮到不可逆轉的那個臨界點前,就自己忍住踩了剎車。

因為關於「落入自然狀態」的恐懼,其實不斷地在潛意識上提醒著她們。

然而在我們這種社會,古代有儒家思想交織出來的君父臣民關係;現代有黨國與派系交織出來的順民扈從關係。這一切的一切,其實都恰巧讓我們從未真正警覺過關於「落入自然狀態」的恐怖。

從前面提及的「洪案」,以及我想像出來的「闖行政院案」兩者來看,一個社會的法律體系以及立法者所能在事前設想的各種抽象原理與狀態,其實都是有限的。而更重要的是:這些設想,終究都只可能奠基於「人民承認這套法律體系的正當性」這個基礎之上。

當人民不承認法律體系的正當性,或更糟的是,當人民只願選擇性地承認法律體系的正當性時,立法者無論如何,都不可能設計出完美的法學體系,來阻止有心人刻意的對法律體系進行駭客入侵。

試想一下下列情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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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干年後,蔡英文終於在大選的開票夜晚,自行宣布了當選中華民國總統。然而,在蔡英文宣布當選之前的幾個小時前,有數千名泛藍支持者的主婦,帶著嬰兒與小孩,自發地、沒有組織不存在首謀者地,不約而同地,用溫和有禮貌的方式,包圍闖入了中央選舉委員會。

闖入之後,主婦們用人牆包圍製造出一個空間。然後有兩位主婦鑽進了兩個自備的汽油桶中,開始對自己全身播灑汽油;旁邊的主婦們,則是含淚拿著十幾支滅火器待命著。

就在蔡英文宣布當選的消息通過電視轉播傳送後,這群主婦們告訴中選會主委:倘若中選會正式送出蔡英文的當選公告,則汽油桶中的兩個主婦就會同時開始自焚。

由於旁邊所有的主婦都拿著滅火器準備著,所以就算真的點火下去,則火勢也幾乎不可能超出汽油桶之外。所以不僅沒有公共安全的問題,甚至不一定有毀損公物的問題。

這群主婦們堅持,每一個小時就會輪流替換替換踏進其中一個汽油桶中,以免桶中的主婦過度疲勞。而場外,則是成千上萬的國民黨支持者的婆婆媽媽們點著蠟燭、唱著搖籃曲地,進行著和平理性的「杯葛中選會」的公民不服從行動。

這群婆婆媽媽們宣稱,蔡英文是個假的中間路線派,其實是賣台恐怖分子。因此她們無論如何都必須為了捍衛國家利益而阻止蔡英文當選總統。

在這種狀況下,中選會主委為了怕惹出人命,於是遲遲不敢正式發出當選公告。在這段期間,中選會裡頭的工作人員,其實全部都可以自由進出。所以這沒有涉及妨礙自由的問題。而由於這一切都發生在投票結束之後,所以也不存在妨害投票的問題。

雖然依照選罷法,中選會必須在投票日七日內完成當選公告,但選罷法並沒有規定,如果中選會沒能在期限內完成當選公告時,該怎麼辦。

主婦們的想法是:反正只要一直拖下去,拖到理論上的總統就職日後,原來的總統就會因為沒有人可以跟他交接而繼續維持總統身分。

為了貫徹此一瘋狂的念頭,中選會外,數千個主婦一邊和平靜坐,一邊拿著削尖的鉛筆,瞄準著自己的心臟,決心以死來來明志 ;萬一警方膽敢動用鎮暴部隊來驅離,她們就通通用鉛筆自盡而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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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下,面對此一和平理性的人民自發的所謂公民不服從,我們究竟有甚麼辦法處理?

沒有辦法。絕大多數的法條規定,都沒有設想過這樣的狀態。尤其是不讓中選會公告當選,這更是想都沒想過。

此情此景,完完全全是個憲政問題。但當這些主婦們拿著心中的直觀正義、低度暴力與公民不服從當理由,來勒索中華民國的民主選舉時,我們到底能怎麼辦?

(我承認,也許前述這個瘋狂的例子,其實並沒有那麼完美。或許警方或中選會還是能找到一些漏洞來對付這些主婦們。但姑且讓我們假設,這群主婦的行為,完全沒有任何漏洞罷。)

我們面對這種局面的無能為力,來自於我們的立法者從來沒有設想過這種荒謬的情形。之所以如此,一個絕對的因素是:立法者終究期待這個國家的人民本質上是樂意遵守法規與體制規範的。

所以立法者沒有把人民當敵人,並處心積慮地企圖阻擋各種法律上所可能的漏洞。

當人民本質上願意信任體制時,憲法就算設計得漏洞百出,人民仍然會試圖求同存異地運用當時代的智慧來企圖找出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正如同美國憲法創制至今,其實充滿各種各樣不合時宜的設計與規定,但美國人民仍然盡量地去尊重並適應這座古老的憲政大屋;而非稍微對臥室落日餘暉的入射角度不滿意就把整個屋頂掀掉。

然而,當人民辜負了立法者的這種期待與善意時,開始不斷尋找現行法律體系中立法者所沒有想到過的漏洞與空子時,整個法律體系未必有能力去處理這類攻擊。

這種從一開始就打著要利用立法者善意的惡質心態,我稱為憲政駭客主義;因為它總是利用欺騙或設置後門的方式,想方設法地繞開管理者所設想的各種“為了讓廣大善良用戶能順利登入”的系統運行機制。

那麼,問題來了:一個自由主義的民主憲政體系,真的有辦法在不使用軍警暴力的情形下,來處理這種憲政駭客主義行為嗎?

我認為是不可能的。

無論我們的立法者多麼精明能幹,也不論我們的大法官多麼勤於審查。終究,整個憲政體系之中的某處,一定存在著某種可以被某些聰明人發現並可利用的憲政漏洞。

事實是:當我們只懂得喊「天賦權利」,並且不斷地放任我們的法律人耍弄那種「換了當事人就換了腦袋」的律師本色時,我們永遠不可能解決這種憲政駭客主義。不可能。

入侵沒發生,只代表漏洞尚未被發現,而非沒有漏洞。如此而已。

唯一能解決這種問題的方式,是從一開始就訴諸公民的自律與尊重心態。當公民把「熱愛現行整套民主憲政體系」視為是第一原則,遠遠凌駕於所有她各種政治偏好、政治立場與價值系統之上時,我們才能夠確保這種憲政漏洞即便存在,即便被發現,也不至於被我們的公民、政客、政黨故意來鑽空子利用。

是這種人對於社會體制的信任關係與自律,在支撐著我們的自由主義民主,而非是某幾位法律人把某種「權利」喊成是「天賦」的緣故。

而今時今日的臺灣,我們已經親自用我們的手,去毀掉了那種信任。

因此,從今以後,所有的公民都將開始絞盡腦汁地去尋找可供她們利用的憲政法規漏洞。而與之相對地,今後的立法者與司法審查者,將持續朝著空中疑似存在的假想憲政駭客不斷地揮拳,以防衛我們本質上極其脆弱的憲政民主秩序。

而遲早,總會有人找到了某種可以利用的憲政法規漏洞,並丟給我們前所未有的憲政難題。更可怕的是:我們很可能完全沒有辦法用我們的憲政體制per se,去解決這類難題。

所以我哀悼臺灣民主之死。因為除了統獨攤牌地重新制憲之外,我不認為還有任何一丁點地補救可能。

更者,由於這種憲政駭客主義的心態,早已深植臺灣的島民心中;至今尚未學會的,遲早也會把這種心理內化成為自己的憲政直覺。所以,我的看法其實更悲觀:不管臺灣重新制定過幾部憲法,我們永遠不可能順利地運行自由主義的民主憲政。永遠不!

只有當我們把這種憲政駭客主義的心態是為是對憲政主義的最大罪過,我們才有可能修補或重建人民彼此願意和平共存於同一個憲政社會的信任關係。所以,請那些已經把憲政駭客主義烙入骨髓的法律人們,放棄那些機關算盡的小聰明吧!在每夜酣臥的這個憲政枕頭旁拉屎的你們,其實真的只會聰明反被聰明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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