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美國中間偏前段擁槍州的印第安那,為了響應擁槍主義者主張的「校園安全」協議,因此在一些小學校園舉行了「槍手發動無差別攻擊」的演習(由當地的郡警長辦公室派員主持)。不過,有幾名教師在這樣的演習中被空氣槍給打傷了;因此現在印地安納教師協會要求州議會修法、取消在這類演習中使用空氣槍。(參見新聞)
一個共和黨籍的州眾議員在法案的聽證會上承認:在這類演習中使用空氣槍是不適合的。
教師協會的立場是:她們當然歡迎提昇校園安全,所以也很願意配合地鼓勵線上教師參與這類演習;但她們認為在演習中出現「以(空氣)槍攻擊教師」這類的想定,已經遠遠超出教師所需要演練的內容。
最重要的是:其實小學教師平常的壓力已經很大了,而這種“號稱逼真、但實際上只是增加受訓人員受傷機率”的演習,只會更加增加線上教師的職業壓力而已。
由於目前這類演習並非強制參加,而是由教師自願登記報名,所以,可以想見:當這種壓力增加,則未來有意願報名參加這類演習的教師人數應該會減少許多;於是原本立意良善的演習訓練、就不可能達成預期的效果。
我可以理解「在演習中使用空氣槍、以模擬出『槍手正在無差別攻擊』的壓力」的想法。但我相信這個案例凸顯出一個擁槍人士一直不願意承認(或不曾認知)的問題:
訓練校園教師擔當起兼任武裝安全人員的成本,遠比很多擁槍主義者所想像得還要高。
校園從來都不是一個戰鬥的環境。所以,期待教師可以簡簡單單發把槍就能擔當起「武裝安全人員」的任務、這不僅天真幼稚,甚至其實有很大危險。
當然,這次的演習並沒有要求教師持槍反制行兇者;但且試想:倘若教師在演習中、尚且無法妥善面對空氣槍的威脅壓力,則我們如何可能期待這樣的教師有能力可以持槍與歹徒戰鬥?我們又如何期待這樣的教師不會因為疏忽或判斷錯誤而誤傷同事甚至學生?
「把槍發給教師、就能使教師變成武裝人員」的想法,從頭到尾都必然是一群“根本對「戰鬥」本質毫無認識”的人的中二囈語。何以故?因為戰鬥不僅僅只是「習慣使用武器」而已,還涉及到各種各樣關於戰場環境與任務目標的正確判斷與快速反應。
說得難聽點:會以為「讓教師有槍」就能提昇安全的人,其實只是徹底地瞧不起那些以戰鬥或安全為職業的專家。在她們想來,那些人手一枝AK47、而且人數多上數倍的索馬利亞民兵,必然可以輕鬆打敗當時大多只有輕武器的遊騎兵部隊才是。畢竟,那些索馬利亞民兵在開槍甚至殺人方面的經驗,遠比那些“後來才被鼓勵持槍”的教師們還要多上許多。
當然,我們可以爭論說:人家遊騎兵本來就是受過專業訓練的殺人部隊,所以民兵就算人數多、其戰鬥技巧本來也就不可能與專業士兵相比。這話當然也是。
然而,其實很多真的動手進行無差別攻擊的槍手,不僅事前早就累積過一定時數的開槍經驗,有些甚至還自學了關於同時操作不同武器或戰場上快速換彈的技巧。
更荒謬的地方是:很多這類戰鬥技巧的課程,其實都是由那些擁槍主義者基於個人興趣或「擁槍」意識型態而設計製作出來的;我們幾乎可以這樣說:最直接從這些擁槍主義者的「一番好意」中受益的,往往是那些“本來就有傾向使用武器攻擊人或殺傷人命”的人士,而非是那些“選擇教育學生”的教師。
不!美國的擁槍主義,永遠不可能達成「只把槍枝與戰鬥技術傳遞給善良百姓手中」的目標;因為美國的擁槍主義自始就以「訓練並維持民兵能量」為核心目標,所以在美國擁槍主義的文化中,武器也好、訓練課程也好,本來就不可能拒絕那些“看起來不像是壞人”的百姓。
問題始終在於:我們其實沒有什麼可能、可以在事前就辨認出那些“在不遠的未來確實會親手發動無差別槍擊案、但看起來實在不像是壞人”的百姓。(真的不是在校園中每天憂鬱地一個人吃午餐的孤僻孩子、滿臉橫肉穿皮背心的重車騎士、或是每天在貧窮社區街頭閒逛的有色人種,都必然是壞人!!)
正如擁槍人士所強烈反對地那般:我們不能因為有些百姓每天揹個裝滿子彈的大帆布袋出門、或是每天開車載著槍箱跑來跑去、就因此認定對方必然有潛力成為壞人。事實上,這些行為,在很多州不僅是合法的,而且還常常是很多有持槍習慣的人的日常生活寫照。
荒謬的是:恰恰是在那些擁槍主義盛行的地方,那些“沒事愛跑靶場槍店、家中囤積數萬發子彈與幾十把槍枝”、但“外表看起來不像是壞人”的真正潛在的恐怖份子或行兇者,其實是最難以被我們在事前給辨認出來的。
所以我們幾乎不可能事前就阻止壞人接近取得各種武器與戰術訓練的資源──特別是在擁槍風氣盛行的地區。
正如我經常強調的:持有與使用槍枝,其實無論如何都應該是一件很嚴肅的事情;所以社會不應該將之視為如同郊遊或打球一樣平凡的活動。
單單持有武器,並不足以使人成為戰力;那還需要有各種關於武器操作、戰鬥技巧與武器保養維護的訓練與知識。
然而,單單有一群懂得用槍、懂得戰鬥的人存在,那也不足以使之成為文明社會可恃為秩序守護者的戰力;那還需要各種關於倫理與規範的長期紀律與監督機制的存在。
無視這一切、而以為只要「教師持槍」就能提昇校園安全,這不僅是天真幼稚的蠢話,更是一種不僅無助解決問題反而增加更多問題的極端不負責任的心態。
坦白說,倘若大多數校園教師都能確實接受各種持槍、用槍與戰鬥的訓練、並且還能定期考核驗證其戰力,則我個人並不反對由這樣的教師擔任起校園武裝安全人員的任務。
但這樣的想法不但不切實際,而且還很邪惡;因為它要求這些教師接受兩種完全不同的專業訓練、同時擔負起兩種完全不同的專業角色,但卻只被支付單一一種職業的薪資(了不起貼補一點持槍或受訓的開支),而且還被同時針對兩個角色的職業疏忽或過失要求承擔行為責任。
用這種血汗思維來武裝教師,難道我們不怕哪天這些武裝教師因為高壓力而崩潰地自己拿槍到校園攻擊同事與學生嗎?畢竟,美國有很多的槍擊案都是因為員工心懷不滿而持槍到職場發動攻擊。
通往地獄的道路,往往是以善意鋪成的。許多擁槍人士除了「擁槍」之外,別無太多知識經驗與思考能力可言;既然如此,這些擁槍人士的建議,真的就沒有什麼參考的價值。
至於臺灣那些“因為想要玩槍卻不可得、然後將自己的欲望投射到美國的公共安全政策議題”上的軍武迷,其實她們終究只是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嘴砲人士而已。反正槍擊案件發生機率增加也好,社會各種公共安全預算開支激增也好,這些成本與代價都不是這些人需要負責的,而她們甚至根本不需要考慮到這一切。
這些人永遠只需要輕鬆地說「是槍殺人,不是人殺人」就好。
是的,當人渣就是這麼簡單。人人都做得到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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