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13日

上野千鶴子平成最後東大開學典禮祝詞雜談(20190413)

這篇據說是上野千鶴子在今年東大開學典禮上的祝詞。我對日本不熟,所以暫時不質疑出處。但它很值得一讀。

上野千鶴子在這篇演說中談了很多,尤其是從「性別不平等」這點出發、告誡東大新生們「這個世界上有努力就能得到相應回報的事情,也有努力卻得不到相應回報的事情,更有想努力也沒有可努力的條件的悲慘處境」這點。

這個世界上,有很多自認為信仰「自由主義」的人、成天都把「自由」兩個字掛在嘴邊,甚至認為各種為了追求社會公平或人性尊嚴的集體努力、都是對個人自由的傷害甚至踐踏。

有些這類人,為了追求所謂的個人自由,因此主張極端的小政府以及迷信各種市場萬能論,甚至大言不慚地宣稱自己追求某種無政府主義。

其實這些人不僅不懂自由主義,她們甚至不懂自由為何。

自由從來都不是「不受外力拘束」的狀態,而是「在自身的客觀侷限性上追求發展極致」的狀態。

因此,要想成就真正的自由,我們首先必須要能深刻地、用力地檢視我們自己。我們必須先勇敢承認自己的各種缺點與局限性;然後咬牙直面地向著那些“被我們以為是界線”的彼端賣力衝刺;最後我們才能在「窮盡一切努力仍無法跨越那些高牆」後、安心地擁抱著我們自己。

這是康德式的對人類「主體性」的推導過程,也是自由主義在哲學上最根本、最極致的關於「自由」的定義。

何以故?因為這種定義不需要假設「人的存有具有某種先驗的目的或使命」這點;畢竟,倘若人被想像成是一種“在自己還完全無法思考之前、就已經被某種外力(神或自然)賦予了某種自己不曾要求或主張過的目的或使命”的存有物,則這樣的人觀所導引出的「自由」觀、無論其內容為何、它都很難真正被定義成是「究竟的自由」。

(話說,佛教有另外一套自由觀與理論;但在此姑且不論。)

誠如前述:康德在探詢「究竟的自由」時,確立了所謂的「主體性」的立場。但康德從來沒有停止在這點上;相反,康德由「主體性」的概念推演出了「目的王國」以及某些被後來的人們稱為「互為主體性」的概念。康德甚至以此發展出他在國際關係理論中的「永久和平」理論。

誠如康德最重要的信徒羅爾斯的思想努力那般:一個從「追求人的個體自由」這點出發的思想家,其實不必然會走上反對「追求社會公平」的立場。

剛好與很多“動不動就愛譏諷別人是「左膠」”的一些蠢蛋所以為的相反:真正的「公平」(不必然是平等)只可能以「個體的自由」作為基點;因為任何通過外力所施加的關於“公平”的想像或論述,本身都必須通過某種「意識形態機器」而產製、傳播、社會化、且固著於人們身上。

換句話說,只有通過自由主義「主體性」論述而形成的「公平」,才是真正的公平;因為它不是任何歷史上某個特定國家、文化、族裔、團體、通過各種語言學心理學傳播學手段、所能達成「施加於許多人身上」此一結果的東西。

與此同時,我們也必須認知到:真正的自由(或究竟的自由主義式的自由),從來都不可能與「公平」一詞無關或脫勾的。

或有以為:社會對於「公平」的講究,只會形成對個體自由的拘束與妨礙。但這種論調,不僅是對「自由」的誤解,更可能是對「自由」的無知。

對於康德與羅爾斯而言,邏輯很清楚:如果一個社會不存在起碼的「公平」,則沒有任何人可以擁有真正的「自由」。

我們可以這樣理解:

那些把「公平」視為是「對『自由』的阻礙」的人,幾乎每一個都存有類似「只要人努力、就能得到相對應的回報」或甚至「那些高喊『公平』多重要的人,不過是一些不肯努力卻只想搭便車的魯蛇」的想法。

但懷有這種想法的人,其實終究都只是些“從來都不肯正眼面對社會現實”的中二而已;所差別者在於:這些自認在追求個人自由的人,幾乎沒有幾個是出身於賤民或極度貧困的悲慘處境。

即便其中少數人確實曾經出身貧寒,但她們幾乎必然現在都已經是成功人士。或者更應該這樣說:正因為她們出身貧寒、而現在又已經獲得了成功,所以她們才會如此理直氣壯地認為「我的成功完全是因為我的努力所致!這一切都是我應得的!」

但問題在於:這些所謂成功人士所主張的「不在乎公平的自由」觀,幾乎都是通過「從少數人的個人經驗、跳躍式地馬上概化成普世通則」這樣的思路來自我合理化;而這種思路的最直接問題就是:它完全忽略了生存者偏差的可能性。

確實,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成長於戰亂或飢荒時期、但最後獲得成功的人。同樣地,這個世界上也總有一些出身貧寒、甚至破產多次、但卻總能東山再起的人。但這些人的「倖存」乃至於「成功」,除了可歸因於個人的才幹及努力之外,無論如何,都必然與「運氣」或「環境」有關。

一個才幹遠高於前述成功人士的人,倘若出身於某個“從過去迄今都一直持續處於戰亂或貧困狀態”的社會環境中,則即便其才幹事實上遠遠優於前述眾等,但這個人最可能的下場、不僅不見得是「勉強苟活」,甚至可能三歲五歲就死於某種“已開發國家根本無從想像會有人因此而死”的小病。

巴菲特將這種現象稱為「人生樂透」。他承認:他因為投胎出生在當代美國這樣的環境,所以他的才幹才有可讓他努力運用的空間。

很多從貧困中發家的成功人士,其實都是搭上某些特定時空環境的便車、才有可能認識從而得以努力運用其才幹、終於達成自己後來的成功。

我不是說努力不重要;我更不是說才能沒有高低之別。

我說的是:當人無法生活在一個好的環境中,則很多時候、就算我們的才幹與努力都是別人的數倍、數十倍,我們最後仍然只可能勉強苟活而已;更遑論達成什麼成就。

當然,看在那些“犯了倖存者偏差而不自知”的井蛙眼中,這一切都只是魯蛇們的自艾抱怨而已。

但事實是:那些自認“基於己身才幹與努力而得以成功”的人,其實大多都無法明確釐清自己真的不是某些隨機致富的樂透得主。

樂透得主當然有很多錢;但我們都知道那些錢與「才幹」或「努力」什麼的都沒有關係。

所以,當一個樂透得主自吹自擂其“成功”源於其才幹與努力的時候,其人除了羞辱自己口中所謂的「才幹」與「努力」之外,沒有證明什麼別的東西。

所以,剛好與那些張口「個體自由」、閉口「市場機制」的“自由膠”所想像地相反:她們越是強調「努力」或越是自豪「才能」,其實就越證明她們自己根本不配談「才能」與「努力」這兩個詞。

倘若有一個二十來歲的青壯小伙,跑去與一群三歲兒童比賽拔河或跑步,最後還喜孜孜地吹噓自己的才幹與努力終於為他換得了“應有”的成功,我們究竟會為其人覺得可恥呢?還是會覺得被他所謂的「才幹與努力」論給說服?

所以,我們若想要合理評價「才幹與努力」,我們永遠都必須先設定一個“公平”的評價環境。

當然,人畢竟是歷史性的存有,所以每個人都承載著不同的過往與遭遇。這使得我們永遠都不容易有一個純粹的、可共量的關於「公平」的評價環境。

儘管如此,對於真正的自由主義者而言,這個世界仍然有一些東西、是可以讓我們去打磨鍛造出前述關於「公平」的評價環境的。

比方說,關於人的「政治自由」或「憲政自由」,恰恰就因為其“人造物”的特性、而得以讓我們可在它之中形塑出某種「公平」。所以,對於真正意義的自由主義者而言,「自由」與「公平」其實是一體的兩面;而沒有人可以只追求其中一者、卻可拋棄另外一者。

反過來說,純粹追求「平等」(不是「公平」)的人,同樣也否定了人的「自由」;因為她們所追求的只是某種根據自己個人偏好所描繪出來的關於「平等」的圖像,而非是真正的「公平」;她們只是將自己的偏好強加於別人之上而已。PERIOD.

無論如何,正如上野千鶴子所提醒東大新生地那般:這個世界上有“努力就能有相應回報”的事情,但也有“努力仍然無法得到回報”的事情。

更重要的是:這個世界上,總有一些“可能才能比我們更高、同時還比我們更努力”的人,卻永遠沒辦法靠著努力而獲得成功;她們之中有很多人,甚至在還不知道「自己其實真的具有過人才幹」之前、就已經失去了「努力就能有回報」的信念、及由此衍生出的關於「努力逐夢」的勇氣。

誠如前述:真正的自由是「在自身的客觀侷限性上追求發展極致」的狀態。因此,人只有在真正認清自己的「才能」與「無才能」各自為何,以及認清「有自己可努力的空間」與「不存在自己可努力的空間」的領域各自為何,之後人才有可能達成真正的自由。

比較大的問題在於關於「有無才能」與「是否存在自己可努力的空間」的判斷上;而這部份,恰恰自由主義理論家反而沒辦法幫上忙。

何以故?因為每一個真實存在的人,都必須根據自己與當下時空環境的互動、去形成自己關於前述「有無才能」與「是否存在自己可努力的空間」的判斷。

可想而知,任何關於前述二者的判斷、難免都會有失誤或犯嚴重的錯誤的時候。

而唯一可以使我們減少這種判斷失誤的方法,就是增加我們對於這個歷史世界與人文(人類活動)世界的經驗。

用常識一點的話來說:當我們越來越認清「當年自己曾有過的夢想、其實真的挺幼稚又愚蠢的」的時候,其實我們已經又往「真正的自由」更靠近一點了;因為我們至少增加了關於判斷「沒有才能」與「不存在自己可努力的空間」的精準度。

只不過,絕大多數的人不會認知到這點;她們只會哀嘆自己「失去了夢想」。

可惜她們沒有想通的是:真正的夢想,不僅僅得被「追逐」,更得被「構築」;所以「追求夢想」本來就是一個不斷刪去某些次優選項、不斷精練、不斷優化有限資源運用效率的動力學。所以它從來都只能靠我們不斷地與歷史世界與人文世界進行互動、然後將這些互動反饋回關於「追求夢想」的認知與分析、最後再將「追求夢想」的計畫應用於真實的歷史世界與人文世界中,如此才有可能實現的。

正是在這種動力學過程中,我們會越來越知道“自己有能力且可努力”的事項與領域為何(即通往真正意義的自由)。也正是在這種動力學過程中,我們會越來越懂得欣賞“別人有能力且可努力、但自己或者沒能力或者無從努力”的事物(學會平等地承認互為主體)。

最後,我們會在這種動力學過程中,認識到那些“尚未被我們認識、但我們猜想它理論上存在”的關於「才能」與「人可努力的空間」的某種梗概與輪廓;於是我們終於懂得願意幫助整體人類追求這些「可能性」、而出力協助營造一個良性的集體環境(懂得重視公平價值)。

當然,我不認為每一個人都必須要完全依照前述這種自由主義的思路來理解自我的人生。只不過,對於那些“自稱「追求自由」、但卻對自由主義思路無知至極”的人,我實在很好奇她們究竟能有多麼大的天才、足以凌駕“自由主義三百年來、經過許許多多前輩思想家們、在知識與智識上不斷進行相互激盪挑戰、而終於集體累積發展出來”的理論?

我更好奇的是:究竟是「前述這些人居然是不世出的天才」比較可能呢?亦或是「其實前述這些人只是一群中二井蛙」比較可能呢?

1 則留言:

知識天的圖書館員 提到...

這邊是日文原文。

這邊是另一個版本的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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