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說明的是:我絕對無意批評耶舍比丘。
但僧事僧決,這是我相信的原則,
而且顯然也是釋尊在管理僧團時的原則。
釋尊針對僧團運作,制定有明確的程序法,也就是僧律。
個人修行持戒,眾人修行依律,這是佛教的基本精神。
我個人對耶舍比丘並沒有惡意攻訐的意思;
當然,信不信我,還由得各人了。
順帶一提,我印象中最經典的“多數暴力”事例,
倒還不是耶舍比丘事件,而是王舍城集結:
《彌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30》:
「阿難復白迦葉言。
我親從佛聞。吾般泥洹後。若欲除小小戒。聽除。
迦葉即問。汝欲以何為小小戒。
答言。不知。
又問。何故不知。
答言。不問世尊。
又問。何故不問。
答言。時佛身痛。恐以惱亂。
迦葉詰言。汝不問此義。犯突吉羅。應自見罪悔過。
阿難言。
大德。我非不敬戒。不問此義。恐惱亂世尊。是故不敢。
我於是中不見罪相。敬信大德。今當悔過。
迦葉復詰阿難言。
汝為世尊縫僧伽梨。以腳指押。犯突吉羅。亦應見罪悔過。
阿難言。
我非不敬佛。無人捉綦。是以腳押。
我於是中亦不見罪相。敬信大德。今當悔過。
迦葉復詰阿難言。
汝三請世尊求聽女人於正法出家。犯突吉羅。亦應見罪悔過。
阿難言。
我非不敬法。
但摩訶波闍波提瞿曇彌。
長養世尊至大。出家致成大道。
此功應報是以三請。
我於此中亦不見罪相。敬信大德。今當悔過。
迦葉復詰阿難言。
佛臨泥洹現相語汝。
若有得四神足。欲住壽一劫若過一劫便可得之。
如來成就無量定法。如是三反現相語汝。
汝不請佛住世一劫若過一劫。犯突吉羅。亦應見罪悔過。
阿難言。
我非不欲請佛久住。
惡魔波旬厭蔽我心。是故致此。
我於此中亦不見罪相。敬信大德。今當悔過。
迦葉復詰阿難言。
佛昔從汝三反索水。汝竟不奉。犯突吉羅。亦應見罪悔過。
阿難言。
我非不欲奉。
時有五百乘車上流厲渡。水濁未清。恐以致患。是以不奉。
我於此中亦不見罪相。敬信大德。今當悔過。
迦葉復詰阿難言。
汝聽女人先禮舍利。犯突吉羅。亦應見罪悔過。
阿難言。
我非欲使女人先禮舍利。
恐其日暮不得入城。是以聽之。
我於此中亦不見罪相。敬信大德。今當悔過。
阿難敬信大迦葉故。即於眾僧中作六突吉羅悔過。」
阿難尊者向以記性好、人緣佳而聞名。
然而,面對迦葉尊者的詰問,阿難尊者儘管不認有錯,
但為了尊重迦葉尊者,並為了維持僧團和諧,
仍然甘心當眾悔過。
且不論阿難尊者當時已是阿羅漢,且隨侍釋尊多年;
亦不論阿難尊者釋迦族王室出身,而當時僧團中釋迦族人不少;
阿難尊者若真不服氣,
真要訴諸大眾論理,甚至發起群眾嘩然,也大有可為之天。
但阿難尊者並沒有這樣作。
因為阿難尊者知道,自己受辱事小,
破壞僧團和諧運作事大。
所以阿難尊者寧願當眾為了自己不認為有錯的指控而悔過。
回來看看耶舍比丘:
東方僧團公然乞求金銀,這種行為是否合律,確實可以討論。
倘若當時耶舍比丘出言勸阻不成後,
便回西方提議召開東西方僧團會議,
將十事交由僧團會議處斷;
則我會認為耶舍比丘作的很對。
就算耶舍比丘執意認為東方比丘有錯,
寧願與東方比丘大吵一架;
則我會認為這是人之常情,無須苛責。
然而,僧團內部的意見不合,不依律僧事僧決,
而是對白衣舉僧過、說僧團是非,
這種行為絕對不合僧律。
釋尊時代,僧團有布薩、羯磨、滅諍與說法四種集會。
其中,羯磨會議並非簡單多數決,
而是要求集體同意,才算通過。
更何況,佛門僧律向來是無罪推定原則,
舉過要在眾僧前,而且被舉過之當事人還得在場,
如此才有解釋或申辯的機會。
跋耆比丘等人公開乞錢的行為,固然有戒律上的可議空間,
但所得錢財僧團均分,就這點而言與西方僧團並無差別。
耶舍比丘看不慣這種行為,
自可依律發起會議要求跋耆比丘等人悔過。
好比法治時代,
任何不法行為,都應該經過司法程序才能定罪。
或許有人認為:
耶舍比丘乃是承受著東方比丘的壓力,
只好先虛以委蛇附和羯磨,
等到了廣大白衣群眾面前才吐露真相;
單就耶舍比丘
1.對白衣說比丘過,及
2.對未受具戒者說毘尼律內容,
其行為本身就已不如法了。
既然耶舍比丘有神足通,可以飛天遁地,
何以耶舍比丘不先沈住氣,飛回西方僧團,
邀集上座長老一同飛回毘舍離城,
好與跋耆比丘等人,依僧律開會解決紛爭?
再怎麼自認有理,也不該將僧事扯上白衣。
阿羅漢固然是聖人,但阿羅漢之間也會有意見不合的時候。
意見不合,自當依律調停,以維持僧團的和諧。
佛滅之後,應以戒律為大師。
凡夫如此,阿羅漢自然也是如此。
訂閱:
張貼留言 (Atom)
精選文章
隨意刪除個人社交版面別人的留言反而不利追求自己的言論自由雜談(20230617)
其實我一直都深信:除非留言的人是惡意造謠,或是使用污言污語謾罵或作人身攻擊,不然,無論留言的內容為何,我們都不應該隨意刪除,尤其不應該根據「我覺得你說的不對」這種主觀判斷而決定刪除人家的留言。 有人以為:每個人的版面都是自己的空間,所以有權利決定自己到底要留下哪些留言在版面上...
-
看到有這麼多人因為國民黨強攻服貿協議而號召集結包圍立法院,不禁失笑。這次是國民黨自己踢到鐵板,怪不得別人。只不過,我對於國民黨這次到底踢到什麼「鐵板」的認知,或許與絕大多數人有點不同。 一般人可能以為,國民黨這次自己粗暴違法通過兩岸服貿協議,引發民怨,所以才會招來公民團體對立...
-
在這篇長文中,我回顧了最高法院刑事庭174個案子,以確認我國法官在實務上對合意搜索的判斷原則。 其實,我國法官其實並不是完全對於「合意搜索」完全陌生或無知,因為它本來就是第一線執法人員很常使用的手段;在這點上,我國與歐美各法治國並無二致;而且也早就針對其中「權利保障」及「程序...
-
曾國祥在 〈太陽花學運帶出的民主價值:公民權利、人民主權與社群共善〉 一文中,主張這次太陽花學運的學生因為訴求了某種「比憲政體制還要高的政治正當性原則」,因此應該視之為是一種國民主權者對「主權」的回收。曾國祥更於此文中認為,這種訴諸超‧憲政高度的正當性呼籲,恰恰是一個民主社群得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