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0月12日

〈冷漠!男昏2小時亡 13人經過沒人理〉雜談(20131012)


〈冷漠!男昏2小時亡 13人經過沒人理〉這則新聞談點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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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種新聞很容易就會引發「我們的社會真冷漠」的感觸,但我並不認為我們的社會真有這麼冷漠。今天的問題,不在於我們的人民沒有同理心或同情心,而在於我們的人民不信任彼此:誰也不敢說自己前去援助後,不會被反咬一口說是肇事者或惹上別的麻煩。

事實是:我們的人民已經不只一次對善意協助的路人胡亂提告或作指控。事實是:我們的社會已經不只一次對盡心盡力救助病患的醫護警消等人員胡亂提告或作指控。

更可怕的不是我們的人民會作這種不理性的盲目獵巫,而是這種亂七八糟的指控在社會上居然有市場:有些法官就是會聽信這類盲目指控而過度追究醫護警消人員的過失責任,而許多民代與縣市首長就是會屈從於選民壓力而修改法規與制度去滿足這種來自人民的不合理的要求。

這種胡亂找替罪羔羊的心態,其實不僅充斥在一般人心中,也充斥在理論上應該要具備更多知識與理性能力的高等知識份子心中;甚至,就連很多明明在日常生活中已經飽受為這種心態所苦的人員,一旦脫離自己的工作場合,居然忘記了一切自己曾經經歷過的不合理對待,居然對別人也會開始作出種種這類指控。(是的,我指的就是某位對於急診與外科醫學奉獻頗多的醫界大老。)

由此可見,這種心態不是什麼政府失靈的結果,而是內源於我們人民自己的修養不足所致。既然問題出在人民自己身上,則解決之道必然也只能從「改變人民自己」這點開始。

但無奈的是:正因為這種「怪別人不怪自己」的心理實在太過被當成理所當然了,所以整個社會幾乎一面倒地認為什麼問題都出在總統、行政院長、立法委員、政黨的身上,而不是出在自己身上。所以,人民可以聚眾去拆政府,正如民眾可以在急診室毆打醫護人員一般。正是這種心態,一點一滴地啃蝕了我們僅存不多的社會內部信任;當人與人之間的信任消失殆盡後,當意外發生,人就只能各憑福份、各安天命。

這種結果,絕對是我們每一個正常人都不樂見的。但問題是:如果問題就是出在我們自己身上,如果瓦解社會信任的元兇就是我們自己,則「不反省自己」就不可能解決問題。

只不過,到底有多少意見領袖,能夠出來訓斥理盲濫情的社會多數:「你們錯了」呢?恰恰相反,今天輿論的流行見解,就是凡事罵政府、罵體制、罵官員、罵警察、罵醫院、罵盡所有「她者」,就是不懂得罵「自己」。

既然人民自己不懂得反省,而被人民信賴且被視為權威的意見領袖們也不鼓勵人民反省自己,則整個社會當然不可能存在自我反省的聲音;既然如此,則今天社會信任的瓦解,就只能被視為是必然的結果。

講得難聽一點:每個高喊要去拆政府的人,其實實際上就是造成社會冷漠的兇手。當一個社會居然沉淪到連加害人都可以以被害人自居而不斷合理化自己的加害行為時,則這個社會中怎樣的荒謬情景都已經不能算是意外與新聞了。

若從這個角度來看,也許我們的社會還沒病入膏肓,因為我們終究還是把這種冷漠的現象視為是新聞,而我們終究也還是只有一小撮人會去支持那種「言必稱拆政府」的理盲憤青聲音。

但縱是如此,我們的社會已然確實逐漸地把這種種「異常」以為「常」了;所以,也許我們真的沒有什麼樂觀的本錢,因為我們的社會就算還沒到行將就木的程度,其實也只一線之隔的距離而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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